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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

分享 :巴刻《认识神》(罪版)




第十五章 神的忿怒



一.


  “忿怒”这古字,在我字典里的定义是:“深沉、强烈的怒气和愤慨。”“怒气”的定义是:“因受伤害或受侮辱而引起的、愤怒的不愉快和强烈的敌意。”“愤慨”的定义是:“因不公平和卑鄙引起的义怒。”这就是忿怒。圣经说:忿怒是神的属性之一。


  现代整个基督教会的作风,乃要冲淡这个题目,相信神的忿怒的人(并非所有人都相信),对此颇为缄默,可能他们想得不多。对一个已经无耻地把自己出卖给贪婪、骄傲、性欲、固执己见等假神的世代,教会竟含含糊糊的说些什么神的仁慈,而一点不提神的审判。在过去一年,你听过多少次——如你是传道人,又传过多少次——关于神忿怒的讲章?基督徒在广播电台上,或电视节目中,或全国性报纸杂志的方块专栏中对此题目直言不讳的时候,是多久以前的事?(一个人如果这样做,又要等多久才有人再请他演讲或写作?)事实是:神的忿怒这题目,在现代社会中已成禁忌,基督徒大致上也已接受了这禁忌,竟因此训练自己对此也只字不提了。

  我们不妨问问:这是应该的吗?圣经却大不相同。我们不能想像,讲论神的审判会大受欢迎;但圣经的作者却常常乐此不疲。圣经的特点之一,就是新旧约都强而有力的申述神忿怒的真实和可怕。彭克(A.w.Pink)说:“翻查经文汇编,就能看见圣经论到神的怒气、愤激、和震怒,多通论到神的慈爱和温柔。”(参彭民著 《神的属性》(The Attributes of God)第七十五页)

  圣经不断重复的说,神对相信他的人如何恩慈,对不信的人又如何可怕。“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取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他的敌人施报,向他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他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他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他的忿怒如火倾倒,磐石因他崩裂。耶和华本为善,在息难的日子为人的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他的人。但他必……驱逐仇敌进入黑暗。”(鸿一2—8)

  保罗盼望主耶稣有一天会“从人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不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的那日子”(帖后一7等节),这足以提醒我们:先知那鸿所强调的,并非旧约所独有。事实上,在整本新约中出现的“神的忿怒”,“那忿怒”,必只“忿怒”两字,都是用来形容神主动地用不同的方法,向抗拒他的人采取报应的行动的专用词句(参罗一18;二5;五9;十二19;十三4等节;帖前一10;二16;五9;启六16等节;十六19;路廿一22—24等经文)。

  圣经也不只用上列的一般性的话来启示神的岔怒。如上一章所说,圣经历史已大声宣示了神的严厉和恩慈。如果《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一书可称为有关去地狱之路的书,圣经就同样可称为有关神忿怒的书,因为它充满了神赏罚的记载:从创世记第三章神咒诅赶逐亚当夏娃开始,一直到启示录十七至十八章和二十章倾覆“巴比伦”的大审判为止。

  神的忿怒很明显是圣经作者们一点也不觉得需要禁忌的题材。我们又为什么要禁忌呢?圣经对它说得这么多,我们为什么觉得要三缄其口呢?一提到它,是什么使我们觉得局促尴尬?别人一问及,是什么使我们软化下来,甚至觅地隐藏?我们犹豫和困难的根由究竟是什么?现在所说的,不是那些不准备严肃地相信任何圣经真理,因而摒弃神的岔怒的人。相反,我是指很多自命是“圈内人”的人,他们坚定相信神的慈爱和怜悯,相信主耶稣基督救赎的工作,在其他事上扎实地跟随圣经的教训,却在这一方面畏缩踌躇,不敢同样扎实地响应圣经教训的人。困难究竟在那里?


二.


  我们不愉快的根由,似乎是由于引我们不安的怀疑:神忿怒这想法,无论如何都与神不配。

  例如,对一些人来说, “忿怒”意指失去自制,是一种若非完全失去也是部份失去理智的“怒发冲冠”。对另一些人,忿怒是老羞成怒,或干脆是坏脾气。人就说,把这些属性冠在神的头上,未免大错特错吧?

  答案是:当然会错,但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这样做。这其中似乎有一些误会,是关乎圣经所用“拟人化”(anthropomorphic)的字眼一一即圣经惯用一般描述人的字眼去描述神的心态和性情。圣经如此做,基本原因是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以致人的性情和位格像神更甚于像任何人所认识的东西。但当圣经用拟人化的手法谈论神的时候,含意并不是说,我们这些有罪的被造物所具备的,个人特性的有限和缺憾,在我们圣洁的造物者身上,也具备同样的性质。相反,圣经已假定神没有这一切。因此,从圣经的观点来看,神的爱并不致于盲目、冲动、不道德,有如人的爱。同样,圣经中神的忿怒,永不会像人的愤怒那样反覆无常、任性、易怒、和卑鄙。相反,神的忿怒,是对客观、道德上的罪恶作正义的和必要的反应。神只在需要发怒的时候才发怒。虽然少见,但人也有所谓义怒。但神的一切怒气都是公义的。一位又爱良善又爱罪恶的神,会是一位好的神吗?一位不在他的世界中敌挡罪恶的神,他的德性会完美呢?绝不。圣经说到神的忿怒,正是指着这种完美德性所必须有、敌挡罪恶的反应而说的。


  对另外一些人,神的“忿怒”含有残忍之意。或许,他们联想到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著名的福言讲章,题为《在愤怒的神手中的罪人》( 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n Angry God),是神在一七四一年用来复兴新英格兰恩斐特(Enfield)镇那一篇。在这篇讲章中,爱德华滋的主题,是说“未经重生的人被神的手抓住,悬在地狱坑上”。他用一些最生动的火炉作比喻,去阐述这主题,使会众感觉到他们现时地位的可怕,也使他下面的结论大有能力:“因此,每一个在基督以外的人,现在要觉醒,逃离将来的忿怒。”任何读过这篇讲章的人,都会同意浸信会一位伟大的神学家史特朗(A.H.Strong)说得对。他说爱德华滋所用的比喻,无论多么清脆玲珑,也不过是比喻而已。即是说,爱德华滋“并不认为地狱是用火和硫磺造的;只不过用火和硫磺来象徵一个有罪和受责的良心,如何在不义中与神隔绝。”(参史氏著《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一书第一O三五页)但这话并不能完全抵消批评爱德华滋的人所说:神施行的刑罚,竟要用如此字眼来形容,这位神必定是凶恶残暴的猛兽。


  这样说对吗?圣经有两点可证此说不对:


  首先,圣经中神的忿怒常常是合法的——即是说,是审判者秉公行义的怒气。残暴永远是不道德的,但我们在圣经——和爱德华滋的讲章——中所找到明显的先设假定,是每一个经历到神完全的忿怒的人,都是不折不扣罪有应得的。保罗说“神震怒的日子”,也是神“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二5等节)。耶稣自己——其实他在这一方面比任何新约人物更有话讲——也说过赏罚乃照着个人应得的比例施报。“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7等节)爱德华滋在上引的讲章中又说,神必“不使你遭受过于严格公平所要求的痛苦”——但却是“严格公平所要求的”,分毫不差。他坚持说,对那些不信而死的人,那痛苦必然是严重的。如果问:悖逆创造者真的配受巨人而严重的刑罚吗?任何一个曾被判有罪的人,都会毫无疑惑的知道,答案是“是”,并且知道:那些良心尚未醒过来思想“罪是多么重”(套用安瑟伦(Anselm)语)的人,根本无资格予以置评。


  其次,圣经中神的忿怒是人为自已的选择。在神未加给人地狱的刑罚之前,地狱已是人选择的境地,因人拒绝了神用来照进他内心、引导他到神那里去的亮光。约翰说完“不信(耶稣)的人,罪已经定(审判)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之后,就继续解释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三18等节)约翰的话正是他内心所要说的:神对失丧的人决定性的审判,是他们自己给自己的审判,拒绝那在基督里及透过基督临到他们的真光。归根结蒂,神对不信者所采取一切司法的行动,无论在今生或来世,都是要向罪人显明,并使他明白,他的抉择全部的涵义是什么。

  基本的抉择是简单的——要就响应“到我这里来……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十一28等节)这个呼召;或没有回应。要就“保存”自己的生命,不让耶稣监责,拒绝他全权管辖的要求;或“丧失”生命,舍弃自己,背起十架,成为门徒,让耶稣任意的破碎。耶稣说,前一种情形或可使我们赢得全世界,却对我们毫无益处,因为我们要失去灵魂;但在后者我们会为他失去生命,却会寻得生命(太十六24等节)。

  但失去生命是什么意思呢?耶稣用他自己的一个严肃的比喻——“阴间”(在可九47和福音书其他十段经文译作“地狱”)——来回答这个问题。那是指到耶路撒冷城外一个焚烧垃圾的山谷;那里的“虫是不死的”(可九47),似乎是比喻到人性因著良心的责备而无尽的死亡;“火”是比喻痛苦的自觉到神的不喜悦;“外面的黑暗里”意指人知道不只丧失了神,也丧失了一切的善,以及每一样好象使人生值得活下去的东西;“切齿”乃指自怨自恨。这些东西无疑都可怕得难以形容想像,尽管已被定罪的人,已稍为知道这些东西的本质。但这些刑罚都不是随便加上的;相反,这此都显示了人是如何渐渐进入自己所选择的境况。不信者宁愿依然故我、不需要神、抗拒神、使神与他敌对;他将如愿以偿。除了那些自愿选择如此的人以外,再没有人站在神的忿怒底下。神在忿怒中的行动的本质,就是要给人自己作选择,从一切涵义来看,一分不多,一毫不少。神愿意尊重人的选择到这样的程度,或许使人困扰,甚至可怕,但他的心态显然名是无比公义的,和我们所理解的残暴、肆意、不负责仟的滥施痛苦,实有天壤之别。

  因此,我们要记得,很多往往是高度象徵性的圣经经文,描绘到神是在忿怒和报应中与人敌对的王和审判者,解释这些经文的钥匙,乃在于认识神所做的,不过是批准和确定他所“临到”的人的刑罚而已,而这些刑罚,其实是人因着自己所选择的途径而咎由自取。这在创世记第三章,神第一次向人发怒的时候可看出来:亚当已决定在神赶他出乐园之前逃避神、远离神;同样原则,也适用于全本圣经。


三.


  新约圣经论神的忿怒的不朽之作,是路德和加尔文称为圣经入门的罗马书,其中所有关于神的忿怒的明训,还多过保罗其他一切书信所有的总和。现以分析罗马书这一方面的教训来结束这一章。以下的研讨,将可澄清上述一些论点:

  —、神的忿怒的意义。

  罗马书中神的忿怒,显出神惩罚罪恶的决断行动。他对罪人的爱,如何显出这三位一体耶和华的人性化、有感情的心态,他的忿怒也有同样的表达:主动地彰显他恨恶不敬虔和道德的罪恶。“忿怒”一词,可能特别指到这恼恨将来在“震怒的日子”(五9;二5)最后的彰显,但也可能指到目前神所安排的事情和过程,从中见到神对罪的惩罚。因此,地方法官向犯人判刑,就是“神的用人……刑罚那作恶的”(十三4,参5节)。神的忿怒,是他对我们的罪的反应,而“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四15),因为律法激起潜伏在我们里面的罪,导致行差踏错——惹动忿怒的行为——的增多(五20;七7—13)。既是对罪的反应,神的忿怒就表明他的公义;保罗也气忿忿的驳斥“神降怒是他不义”的谬论(三5)。他形容“预备遭毁灭”的人为“可怒的器皿”——即忿怒的对象——意思和他在别的经文称呼世界、肉体、魔鬼等奴仆为“可怒之子”(弗二3)一样。这样的人,就因为是这样的人,就使神的忿怒临到自己身上。


  二、神的忿怒的启示。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一18)“显明”原文是现在时式,暗示经常的意思,不断继续;“从天上”和前一节“在这福音上”相对,意味着宇宙性的揭橥,达到那些未听过福音的人。

  这启示如何完成?它直接刻印在付一个人的良心上:那些神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的人(-28),犯不羁的罪,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一32)。没有人完全不知道未来的审判。而这即时的启示,已由福音启示的话证实了,这福音告诉我们将有“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二5)的坏消息,好准备我们接受那好消息。

  还有,神主动发怒的徵兆,在人现时实际的境况中也向明眼人显明出来。基督徒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种经常出现、没落的形态——从认识神到敬拜非神之物;从拜偶像到更大的败坏,因而每一世代都滋生新的“不虔不义的人”。从这沦落,我们要认识到:现在神忿怒的行动,是加强裁判、消除禁制的过程,任凭人偏向自己的败坏,做出他们邪恶的心越来越不受管束的邪情私欲。在罗马书一章19至31节,保罗照他所认识的圣经和当时的世代,描述这个过程;此段的钥句是:“神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 24, 26, 28等节)。如果你需要证据,证明神的忿怒已在你良心中启示成为事实,且已在世上成为一种力量,保罗的忠告是,放眼看看周围的人生,就可看出神任凭人做出些什么。保罗执笔之后十九个世纪的今天,有谁能怀疑他的论点?

  三、神的忿怒

三章里,保罗着意逼使我们面对一个问题:如果“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而“忿怒的日子”又要来,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我们如何逃避人祸呢?这问题是迫切的,因为我们“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三9,10,19)。律法不能救我们,因它唯一的功效,是激发罪恶,显给我们看我们离义多远。宗教的外壳也不能救我们,正如单单行割礼不能救犹太人一样。那么,有逃避将来忿怒的途径吗?有的,保罗也知道那是什么。他说:“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五9)藉谁的血?耶稣基督,神道成肉身肉身的儿子的血。“称义”又何解?意即被赦罪,被接纳为义。我们如何得救?藉着信心——即是扬弃自我,只信靠耶稣的位格和救赎的工作。耶稣的血——即他牺牲的死——又如何成为我们称义的基础?保罗在罗马书三章24等节就解释了。他说:“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什么是“挽回祭”?那是一种献祭,藉它赎去罪恶,挪去忿怒,取消罪咎。

  下面会更详细看到,这就是福音真正的中心:耶稣基督,藉代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背负我们的罪,“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壹二2)。在我们罪人和神忿怒的乌云之间,矗立着主耶稣的十字架。我们若因信属于基督,就因他的十架称义,忿怒就永触不到我们,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耶稣“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一10)。


四.


  无疑,以前讨论神的忿怒这题目时,一直是妄想臆测的、不恭不敬的、甚至心怀恶意的。无疑,有些人传讲神的忿怒和咒诅时,眼中无泪,心也不痛。无疑,一小撮异端邪派竟欢天喜地的把全世界(自己除外)交托给地狱,很多人会见之而呕心。然而,如果我们认识神,就无论神忿怒的真理多么不合潮流,我们起初对它的偏见无论多么根深蒂固,也要面对这真理,这才是最重要的。否则,我们不会明白从忿怒中得救的福音,也不明白十架所成就挽回的意义,也不明白神救赎的爱的奇妙。我们也不会明白神在历史中的手,以及神现在对我们的同胞的对付;我们对启示录一书,也读不出其所以然;我们的布道事工,也就没有如犹大书23节所说“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那种燃眉之急!我们对神的认识和对他的事奉,也就不会和他的话语相互吻合。

  彭克( A.W.Pink)说:“神的忿怒使神的性情完美;我们需要时常默想它。第一,好使我们的心,对神如何憎厌罪恶有适当的印象。我们很容易对罪从轻发落,掩饰它的可怕,为它寻找藉口。但越研究和思想神对罪的痛恨以及可怕的报应,就越能认识罪的可恶。第二,好使我们心灵里对神产生真正的敬畏。“我们……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 8,29)我们不能“照神所喜悦的”事奉神,除非我们对他可怕的威严有应有的“虔诚 ” ,对他公义的忿怒有“敬畏的心”;而经常记着“神是烈火”,最能培养这些心态。第三:使我们的心热切地称颂(耶稣基督),因他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帖前一1 0)。我们是否愿意默想神的忿怒,将成为我们对神的爱心确实的测验。”(参彭氏著上引书第七十七页)

  彭克说得对。如果我们真正认识神,也被神认识,就应求他此时此地教导我们认识他的忿怒这严肃的事实。


  问题讨论:
  1.为什么圣经用拟人法来描述神?在思考神的忿怒时,这能引我们进人什么陷阱?
  2.神的忿怒被人批评为残忍,有哪两项圣经真理可予以驳斥?
  3.作者如何描述地狱?地狱是指与神隔绝的境况。我们对这意义的认识,应如何影响我们对非基督徒的态度和行为?
  4.神用什么方法经常的、普世性的昭示他的忿怒?
  5.根据彭克(A .W. Pink)的见解,为什么我们应该常常默想神的忿怒?



第十七章 嫉妒的神



一.

  “嫉妒的神”——骤听之下不觉得讨厌吗?谁都知道嫉妒这“妒忌巨兽”的罪恶,是各种罪恶当中,最狠毒、最残害心灵之一。而我们又确知,神是完全良善的。那么,人怎能想像在神里面找到嫉妒呢?


  回答这问题的第一步,要先说明这事不是幻想出来的。如果我们是在虚构一位神,自然就应该只把我们欣赏的特性加诸他身上,嫉妒就不会出现了。没有人会幻想一位嫉妒的神。但现在不是要用幻想构思一个神,却是要聆听圣经的话语,在其中神说明了关于他的真理。因为神我们的创造者(不是用任何幻想所能寻找的),已启示了自己。他说了话。他藉很多代言人和仆人说话,其中最崇高的一位是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他也没有让他的信息,和人对他大能作为的记忆,容易受以讹传讹的口传过程歪曲和消灭。相反,他把这些都用永久性的文字形式记录下来。在圣经(加尔文(Calvin)所称神的“公开记录”)中,可见神重复的提到他的嫉妒(译注:中文圣经常译作“忌邪”)。

  当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带到的西乃山,颁布他的律法和圣约,在他教导他们关于自已的头几件事中,嫉妒是其中之一。摩西亲耳听见,且被“神用指头写”在石板上(出卅 一18)的第二条诫命是:“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二十5)。稍后,神向摩西更动人心弦的说:“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卅 四14)后面这句话所出现的经文,其意义是最重大的。揭示神的名字——在圣经这常常等于揭示神的本性和位格——是出埃及记的基本主题 。在第三章,神已宣告他的名字是“自有永有”,或干脆叫“我是”,在第六章则称“耶和华”(“神”)。这些名字是指称他的自存,自决,和主权。然后,在卅四章5等节,神向摩西宣告他名字的时候,说“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追讨人的罪……”。这是一个宣示他道德荣耀的“名字”。最后,再多七节后,在和摩西同一段谈话的一部份,神总括并结束他名字的启示,而宣告他名为“忌邪者”。很明显,这意想不到的字眼,代表了神的一种特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前述神名字的阐述的精要,而绝非前后矛盾。既然这特性的而且确是他的“名字”,他子民应明白它,就显然很重要了。

  事实上,圣经对神的嫉妒说得很多。摩西五经其他地方也有论及(民廿五11;申四24;六15;廿九20;卅二16,21),在历史书中(书廿四19;王上十四22),在先知书中(结八 3—5;十六38,42;廿三25;三十六5等节;卅八19;卅九25;珥二18;鸿一2;番一18;三8;亚一14;八2),和诗篇中(七十八58;七十九5)都有。它出现的时候,往往是神的作为的动机,或在忿怒中,或在怜悯。“我要……为我的圣名发热心(译注:英译“嫉妒”[jealous])”(结卅九25); “我为耶路撒冷,为锡安,心里极其火热(译注同上)”(亚一14);“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鸿一2)。在新约,保罗问自高自大的哥林多人说:“我们可惹主的愤恨(译注同上)么?”(林前十22)我想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SV )把雅各书四章5节那句难译的话译成“上帝爱他那安置在我们里面的灵,爱到嫉妒的地步”,是译得对的(译注:中文圣经新译本亦如此译,故抄录新译本经文)。


二.


  然而,这属神的嫉妒,本质是什么?嫉妒是人的罪恶,如河成为神的美德?神的完美是值得称颂的事,但我们怎能称颂神的嫉妒?

  只要记住下面两个事实,就能找到答案了。


  第一:圣经说到神的嫉妒,都是拟人化的陈述——即是说,用人生经验的语言去描绘神。圣经充满拟人化的说法一一神的膀臂、手、手指、他的听觉、视觉、嗅觉、他的温柔、忿怒、后悔、欢笑、喜乐等等。神用这些字眼来形容他自己,原因是从我们自己生活中常用的语言,才是人类所具备传遍有关神的意念最准确的媒介。他有位格,我们也有,其他一切有形体的造物却没有。在一切有形体的造物中,只有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既然我们比任何人类所知的造物更像神,神用人的语言来描述他自己,将比用其他语言更清楚、更不会误导我们。这一点前两景已申述了(参本书第十五章第二大段)。

  然而,面对神拟人化的说法的时候,很容易只抓到错误的一端,本末倒置。要记得:人不是造物者的尺度;当人用自身生活的语言加诸神的身上,人的被造性的一切限制——有限的知识,或能力,或预知,或力量,或贯彻始终,类似的任何事——没有一样也可用于神的身上。我们必须紧记:人性中显出罪恶败坏的后果的那些原素,在神里面是找不到的。因此,举例说,神的忿怒并不象人的怒气一般,常常是卑鄙的脾气,是骄傲和懦弱的记号;他的忿怒却是对罪恶圣洁的反应,在道德上是正直而荣耀的。“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一20)——但神的忿怒正是他的公义所采取的司法行动。同样,神的嫉妒并不象人的一般,是挫败、妒忌、憎恨的组合,而是神为保障某些无比可贵的事物而表现的、值得称颂的热忱。这就引入下一点:

  第二:人有两种嫉妒,其中一种是恶性的。恶性的嫉妒所表现的心态是:“我想要你所得到的,因为我得不到,我就恨你。”这是一种幼稚的忌恨,源于未死透的贪婪,在妒忌、恶意、和卑吝的行为上表现出来。他有可怕的潜力,它和骄傲共生共长,是堕落的人性的本根。人如被嫉妒疯狂的迷住,不断沉沦下去,坚强的个性也可撕成碎片。“忿怒为残忍,怒气为狂澜,惟有嫉妒,谁能敌得川住呢?”(箴廿七4)常听人说两性之间的嫉妒——因对象被拒或被抢而引起的“无名火起三千丈”,属于这一种。

  但有另一种嫉妒——一保护某种爱的关系,或当这种关系遭破碎时要报复的热忱。这嫉妒也在两性之间活动;但表面看来它却不是骄傲受创的盲目反应,而是婚姻爱情的果实。如戴斯卡(Tasker )教授所说,已婚的人“有第三个爱人或奸夫淫妇介入他们的家庭而不觉得嫉妒的话,必然丧失了道德的观点;因为婚姻的排拒性正是婚姻的精义”(参戴氏著《雅各书注译》〔The Epistle of James〕第一0六页)。这种嫉妒是正面的美德,因它显出人把握到夫妻关系的真正意义,同时有正当的热忱要维护这关系。旧约的律法,承认这嫉妒是合宜的,才颁布一项“疑恨祭”和用咒诅的判罪方法,使怀疑妻子不贞而“生了疑恨的心”的丈夫,可以用这方法查个水落石出(民五11-37)。在这一段经文中,以及箴言六章34节论到这蒙害的丈夫的“嫉恨”,圣经完全没有暗示到丈夫这态度是有道德问题的。相反,圣经认为他决心保护婚姻免受侵害,并向任何侵害者采取行动,是自然、正常、而且对的,证明他对婚姻有应有的重视。

  圣经一惯都说,神的嫉妒属于这后一种。即是说,是神对他子民盟约的爱的一部份。旧约把神的盟约,看为神和以色列的婚姻,附带无条件的爱和忠贞的要求。敬拜偶像,以及和非以色列的偶像崇拜者一切妥协的关系,都构成逆命和不贞,神看此为属灵的奸淫,激动他的嫉妒和报复。摩西所有论到神的嫉妒的经文,都或多或少与偶像崇拜有关;一切都回应前已引述的第二诫命的禁令。另外的约书亚记廿四章1 9节;列王纪上十四章2 2节;诗篇七十八篇 58节;和新约哥林多前书十章2 2节等经文,也是如此。以西结书八章 3节提到一个在耶路撒冷被敬拜的偶像,名叫“触动主怒(的)偶像……就是惹动忌邪的。”在以西结书十六章,神形容以色列为他行淫的妻子,与迦南、埃及、和亚述的偶像和拜偶像者夹缠着不圣洁的关系,因此神宣布以下审判:“我也要审判你,好象官长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 38节,参42节;廿三2 5)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见,神向摩西说他名是“忌邪的”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是:他要求他所爱和救赎的人完全、绝对的贞忠;如果他们不忠,出卖他的大爱,他会用严厉的行动申证他所说的。加尔文( CaIvin)下面解释第二条诫命的禁令的一席话,可说一语中的:

  “主经常以丈夫的身份向我们说话……他既履行一位又真实又忠信的丈夫一切的职份,他也向我们要求爱和贞洁;即是说,我们不把灵魂失节给撒但……丈夫越纯洁坚贞,当他看见妻子倾心情敌的时候,所受触犯就越严重。因此,我们的主既已在真理上把我们许配给他自己,就宣告说,任何时候我们若忽视这神圣婚姻的纯洁,用可恨的情欲染污自己,尤其是当我们把应该最小心保持完璧的敬拜,转移到另一位神,或用某些迷信污辱这敬拜,这时候神最炽烈的妒火就焚烧起来。这样,我们因容许“奸夫淫妇”的介入,不但违背了已缔订的婚约,也染污了婚姻的床。”(参加氏著Institutes第二卷第八章第十八页)

  如果要对这件事有真知灼见,还要再看一点。前面已说过,神对他子民的嫉妒,是先假定了盟约的爱;这爱不是短暂、意外、无目的的爱,却是神最高目的的表现。神盟约的爱的目标,是要在地球上有一群子民,直到历史终结,然后他要历代一切相信他的人与他在荣耀里。盟约的爱是神对这世界的计划的中心。归根结蒂,我们必须在神对他世界全盘计划的亮光中,来明白他的嫉妒。因为如圣经所说,神最终的目的有三方面——藉着显示他审判罪的主权,申证他的管治和公义;买赎并拯救他的选民;因他所行荣耀的、慈爱的、和自我剖白的作为,受到人的敬爱和称颂。神寻找我们所寻找的——神在人身上所得的荣耀,他是为达到这目的才嫉妒的。他的嫉妒的一切表现,正是“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赛九 7;卅七3 2;参结五13),为成就他自己公义和怜悯的目的。

  因此,神的嫉妒一方面使他审判、毁灭他子民中那些没有信心、陷入偶像崇拜和罪恶的人(申六1 4等节;书廿四1 9;番一1 8),实在也审判各地敌对公义和怜悯的人(鸿一 2;结卅六 5等节;番三 8)。另一方面,在全国性的审判中,他管教、降卑他的子民之后(被掳的审判:亚一1 4;八 2;蝗灾的审判:珥二1 8),恢复他子民的国度。是什么引动这一切的作为?很简单,就是他为他的“圣名发热心”(结卅九2 5)这个事实。他的“名”,就是他作为耶和华“神”、历史的统治者的本性和位格,他的“名”要被认识、尊敬、和称颂。“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四十二8;四十八11)神的嫉妒的精髓,尽在这些经文之中。


三.

  这一切对自命是神的子民的人,有什么实际的意义?答案可在两个分题下说明:


(一)神的嫉妒需要我们向神热心。

  神爱我们,我们正确的反应,是爱他;同样,神因我们而嫉妒,我们正确的反应,是向他发热心。他对我们的关心是伟大的;我们对他的心意也必须是伟大的。第二条诫命禁止偶像崇拜,含意是神的子民应该积极地、热切地忠于神的位格、目的、和尊荣。这样的效忠圣经用的字眼是热心,其实有时叫做为神嫉妒。神自己彰显了这热心,属神的人也要彰显。

  赖尔主教( Bishop J.C.Ryle)对神的热心的描写,可算经典之作,长引如下:

  “宗教的热忱,是燃烧的欲望,要讨神喜悦,遵行他的旨意,在世上用各种可行的方法促进他的荣耀。这欲望没有人用天性感觉到——是圣灵在每个信徒重生悔改的时候放进他心里的——但某些信徒,却比其他信徒感觉得更强烈,故只有他们才配称为“热心”的人……


  在宗教上,热心的人士要是专一的人。说他热切、有心、不妥协、彻底、全心全意、心灵热烈,是不够的。他只见一件事,只顾一件事,只为一件事而活,只被一件事吞没;这一件事就是讨神喜悦。他或生或死,或健康或生病,或富足或贫穷,喜悦人或得罪人,被看为聪明或被看为愚蠢,被埋怨或得称赞,得荣耀或蒙羞辱——热心人一概不管。他只为一件事而燃烧,这一件事是讨神喜欢,促进神的荣耀。如果他被这燃烧所焚毁,他也不管——他为此满足。他觉得,如灯一样,他是要焚烧的;如果焚掉了,他只是完成了神命定他要做的工作而已。这样的人,总会为自己的热心找到活动的范畴。如果他不能够讲道、工作、捐赠金钱,他就会哭泣、叹气、祷告……如果他不能和约书亚在山谷中作战,他会在山上做摩丙、亚伦、和户珥所做的工作(出十七9一13)。如果他自己被断绝工作的机会,他不会让主休息,直到主在另一个地方兴起帮手,完成工作为止。这是我所说宗教的“热心”真正的意思。”(参赖氏著《实用宗教》〔Practical Religion〕一九五九年版第一三0页)

   请注意,圣经对热心既有命令也有称赞。基督徒要“热心为善”(多二14)。哥林多人被责骂后,却因“热心”被称许(林后七11)。以利亚“为耶和华万军之神大发热心”(王上十一九10,14),而神报答这热心的方法,是差派火车火马接他到天上去,并选他代表“众先知的美好团契”,和摩西同站在变像山上,与主耶稣谈话。当以色列人用偶像和淫乱惹动神发怒时,摩西把犯罪的人判死,人民都在会幕前哭号,而有一个以色列人,竟在这时和一米甸女人大摇大摆在他们面前走来;非尼哈看见了,就绝望透顶,拿枪把两个人刺死。神称赞非尼哈“为神有忌邪的心”,“以我的忌邪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们除灭”(民廿五11,13)。保罗是热心的人,意志专一,为主鞠躬尽瘁。面对监狱和痛苦,他壮语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晋。”(徒二十24)主耶稣自己,是热心的最高榜样。看他洁净圣殿,“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约二17)

  我们又如何?为神的殿、神的目的而发的热心,会吞噬我们吗?占有我们吗?焚烧我们吗?我们能像上一样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四34)吗?我们是什么样的门徒?我们岂不需要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那又谦卑、又热心、又狂热的布道家———样祷告说:“主,帮助我起步吧”?


  (二)神的嫉妒警告不为神热心的教会?


  我们爱教会;它们有神圣的组织;我们不能想象这些教会不讨神喜悦,总之不会太严重吧。但主耶稣有一次向一间和我们的教会差不多的教会——自满自足的老底嘉——发出信息,他说老底嘉会众没有热心的光景,成为极端触犯他的一个根源。“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什么都比自满自足的冷漠好!“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所以你要热心,也要悔改。”(启三15,19)今天多少教会是稳妥,可敬——却如温水?基督的话对它们又当如何?我们又能希冀什么?——除非靠着在忿怒中发怜悯的神的怜悯,我们那有悔改的热忱?主啊,审判临到之前,求你复兴我们!


问题讨论

  1.我们怎样知道神是嫉妒的?在以色列人的历史中,神在什么时候特别显明这一点?
  2.作者分辨哪两种嫉妒?为什么第二种才是正面的美德?
  3.神的嫉妒如何成为他盟约的爱的一部分?
  4.神对那些被他所爱并救赎的人,有什么要求?
  5.神盟约的爱的目的是什么?
  6.神对信世界的三重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作者说:“最后,他是为达到这目的才嫉妒的”?
  7.神对自称是神子民的人的嫉妒,有哪两种实际的结果?
  8.热心是什么?为什么为神嫉妒会产生热心?
  9.神对老底嘉教会说些什么?他会这样对我们的(你的)教会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