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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约拿有关“原罪”答疑



其一 我再跟你讨论人的问题,不是灵界的事,我当然知道原罪是亚当夏娃犯罪以后的事。

答:既然原罪是亚当犯罪以后的事情,就说明亚当的犯罪,并不是由原罪引发的。



其二 我请你回答何为私欲?或者说你认为的私欲是什么?你可以搜罗网络关于这个词的定义,用说文解字等一些权威的解释,但最好回到圣经中去定义私欲。

答:“私欲”这个词在新约中共出现20次,要总结何为“私欲”,43楼的仓谷已经回答很清楚了。“私欲”就是超越位份本身的“欲求”。这也不是仓谷今天才发明出来的,而是神学界里传统的解释。上帝造了拥有“自由”和“欲求”的人类,“自由”和“欲求”本身并不是罪,当“自由”和“欲求”被误用的时候,才生出罪来。所以神造亚当本来是无罪的,也没有罪性,但是没有罪性的亚当却误用了“自由”和“欲求”犯了罪。

如果人没有自由,像电脑那样按着程序命令顺服神、爱神,那么人对神的顺服和爱都是没有价值的,神不要这种没有价值的爱。如果人没有“欲求”,人也就不会追求与神更亲密的关系,就好像一颗石头,你把这颗石头摆放在家里,它永远不会主动对你产生任何感情。只有你爱这颗石头,这颗石头不会爱你,因为石头没有任何爱的“欲求”。石头没有“自由”,也没有“欲求”,所以石头不会犯罪。

神知道“自由”和“欲求”有危险吗?神知道,神不但知道,神许可“自由”和“欲求”有被误用而犯罪的可能,再把这个可能性放在人的身上,为什么呢?因为神认为这个考验的过程是绝对必须要的,不可以被取消;所以当神造人的时候,他就把“自由”和“欲求”放在人的里面。正像一台打字机有可能打出不好的作文,也可能打出伟大的文学作品出来。但是当打字机打出不好的书信、或是害人的词句出来的时候,不等于打字机是没有用的,也不能说打字机是坏的,只证明它隐藏着可好可坏的可能性。当你不照规矩乱按打字机的时候,打出来的就是坏的作品了。



其三 私欲是罪还是不是罪,使亚当夏娃犯罪的私欲是不是罪。

答:不按神的心意正确使用的“欲求”和“自由”都是罪。所以私欲是罪,所以亚当会死,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



其四 罪从本源和延生是否分为原罪和本罪,原罪是根还是枝桠,本罪和原罪是何种关系?

答:人的罪可分为原罪和本罪,这是基督教界一千多年来传统的观点。在系统神学里,原罪是指“因着亚当一次所犯的罪,给我们带来的与生俱来的身份和犯罪性向”,而本罪则是“人对神一切显明的旨意的违犯”。因着原罪这个内在的败坏,成为了本罪和不圣洁的基础。原罪好像一棵树,是单一的;本罪好似果子,是众多的。人有了原罪之后,就常常犯众多的本罪了,而且无法做到不犯罪。但并不是所有的罪都是原罪导致的,正如亚当犯罪就不是原罪导致的,亚当犯罪是因为误用了“自由”和“欲求”,他想要像神一样。

用一个比喻来解释原罪吧,虽然不是十分贴切,但是能帮助我们理解原罪和本罪。就拿一碗饭来做例子:饭本身有会变得臭馊的特性,这就是原罪。但刚做出来的饭是好的,合格的,并没有臭馊,也没有变质,完全符合食用的要求,但是这碗饭自从被做好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拥有了会变得臭馊的倾向了。这时候的这碗饭就好比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只有原罪,而无本罪。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碗饭就开始变质,一个星期之后大概就很臭了,甚至发霉了,这就是本罪,是原罪那个特性导致它产生这个结果。如果我们把这碗饭放进冰箱里冷冻起来,会大大延缓这碗饭变质的时间,但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碗饭的结局,一旦遇到合适的温度和环境,这碗饭马上就开始变得臭馊。人就是这样,既然从亚当那里继承了喜爱犯罪的倾向,在一个监督比较严格的环境里,可能不太容易犯罪,一旦遇到合适的环境和机会,或是试探来了,马上就犯罪了。但是一块石头你留它一两年,也不会变得臭馊,因为石头没有会变得臭馊的特性。耶稣基督没有“罪性”,同时耶稣基督没有“私欲”,所以耶稣基督不会犯罪。



其五 “原罪的审判在肉身死亡的时候,就已经结案了”,既是这样以利亚,以诺怎么解释?

答:这就要提到“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这节经文了。不但以诺和以利亚,当主再来时,那些还没有死的信徒,他们的肉身就不必经历死亡,而是直接改变,变成荣耀的身体。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信徒的罪(包括原罪、本罪)所应受的刑罚,对于信徒来说,原罪和本罪的案子已经结了,耶稣基督已经全部担当了,所以基督徒不会经历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对基督徒来说,只有基督台前的审判,那是关乎我们侍奉的生活,与第二次的死的审判无关了。

不信的人身体会死,可以理解;既然信徒的原罪和本罪耶稣基督都已经全部承担了,为何信徒的身体还是会死?因为在上帝的救赎计划里,神要借着“身体的死亡”让我们脱离这个有罪性的身体、完全得赎。对于基督徒来说,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结束,也不意味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不完满,死亡只我们进入另一个更美生活的一扇门。从另一方面来讲,神赦免我们的罪,不表示我们不用承担罪的结果。就比如只要我们高兴,可以把手放到火里去烧,神会赦免我们的无知,但烧伤的痛苦不会因此免去,所以信徒的身体还是要死的。但神对于一小部分人给予特殊的恩典,例如以诺和以利亚,还有当主再来时,那些还没有死的信徒,神让他们的肉身不必经过死亡,而直接发生改变。这是很特别的恩典,所以不可强求。我们只能说,神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其六 外邦人也会复活被审判,此时的肉身带不带原罪?

答:启示录20章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外邦人也会复活受审判。但圣经没有说不信的人复活之后身体还带不带原罪,历世历代的神学家也没有去研究过这个问题,对于一个下地狱的人,这个问题已经毫无意义了。神学家们研究“原罪”是想更清楚理解基督的救赎,而对于被宣判下地狱的人,已经没有救赎的机会了,也就没有人去研究不信之人复活之后身体还带不带罪性的问题了。

有一点是圣经说得很清楚的,神不再以原罪为理由对复活之人进行审判了。因为这个罪人的肉身已经死过一次了,已经满足了律法的要求“罪的工价就是死”。因此那个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不再根据人从亚当那里继承下来的“罪人”的地位,而是根据罪人本身所犯的罪。

根据改革宗的立场,罪性是由身体遗传的,不是由灵魂遗传的,所以脱离身体了,就脱离亚当而来的罪性了。从我自己思想的角度来回答,既然圣经没有说神会给他们“荣耀的、不会犯罪的身体”,所以我不能说他们的身体和我们的身体是一样的,但我也不能说复活之时神给他们一个带有犯罪倾向的身体,那更是抹黑神。所以,我就先暂且认定这个新的身体是“中性”的。即便身体是中性的,人背叛神并不一定需要“罪性”,就如魔鬼和亚当背叛神并不是因为原罪一样。所以,即使复活的身体没有罪性,他们仍然会选择继续与神为敌,这是他们的灵魂铁了心做出的选择,身体本身有没有罪性已经不重要了。

根据神学家们的猜测,既然地狱是完全与神隔绝的,那么地狱里就没有爱、没有同情、没有怜悯、没有良善、没有悔改……所以罪人在地狱里是不可能悔改的,他们犯罪的生命在地狱里会彻底地表现无余,他们在受苦中还会继续咒骂和亵渎神,这也使得刑罚永没有结束。神学家们这样说是有道理的,既然我们认定了人能悔改是因为圣灵的光照,那么地狱里没有神的恩典和光照,所以,罪人就不可能再悔改了。那么,罪人也就只能带着他们的罪存于地狱之中,也就会继续地恨神,辱骂神。启示录里说“(罪人)又因所受的疼痛、和生的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并不悔改所行的。”所以,罪人在受苦时不仅不悔改,且还亵渎神是有经文根据的。



其七 真信主的人还有原罪的经文支持。

答:根据圣经罗马书第6章说“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可以知道“罪身灭绝”指的是脱离罪的控制,使罪不能在我们身上掌权,而不是说罪性已经完全消失了。所以使用“还有原罪”这个词也不是很恰当,更恰当的表述应该是“还受罪性的影响”。除了我们每个基督徒自身的经历可以证实外,罗马书第7章也已经很明显讲到罪性对真基督徒的影响力仍然存在,以至于保罗发出“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的感叹。从他这句话里,我们能看出,罪性和身体是连在一起的。要想完全脱离罪性,只有等到脱离身体之时。



其八 主耶稣的代赎,赦免,担当的是什么?

答:耶稣基督的代赎担当了我们作为罪人当受的刑罚,要拯救我们脱离原罪的影响,私欲的诱惑,以及人自己所犯的罪行。



其九 不要动不动搬什么系统神学做幌子顾左右言它,还是回到圣经中来讨论,好么?

答:怎么可能不谈神学?只要你涉及关于任何与神有关的知识,那就是神学。你说“我信耶稣”,那就是神学;你说“我信上帝”,那就是神学;你说“神爱世人”,那就是在讲神学。你天天都在讲、都在用神学,只是你不知道那就是神学而已。你以及你自己教会每天都在表达神学里的其中某一种主张和观点,只是你不知道这就是在讲神学而已。

自己读经祷告就好,不用管神学,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亲自跟过耶稣基督,不牵涉神学,我们如何知道自己信的到底信对还是信错?

你确定自己有本事读圣经原文?圣经原文旧约是希伯来文、新约是希腊文,我们现今读的中文圣经是翻译本。我们确定自己读的翻译本意思和原文绝对一模一样?我们确定自己读的翻译本在各种时态、语态、单复数,都能像原文一样精准?我们确定自己在这些字汇状况的理解可以和原文一样?

你确定自己读圣经,绝对不会受到自己文化、语言、风俗习惯、理解能力、、的影响?你确定中国人读到“亲嘴问安”的意思,和欧美人读到这话的意思,理解都是一样?欧美人习惯亲嘴,清朝时的中国人会认为这是男女授受不亲,现今的中国虽然较开放,但也没这习惯。

你确定自己的阅读与理解绝对正确无误?圣灵只引导你,圣灵绝不会引导其他信徒?你绝对无误,别的圣徒都会有误?你的错误,都不需透过其他信徒的帮助来纠正?

你确定自己教会教的就是绝对正确?教会不会有误?圣灵只引导你的教会,不会引导其他教会?事实上,天主教也好,很多异端也罢,都坚持自己教会教的才是绝对正确,问题是他们已经走在死路里了。

你凭什么知道自己读出的意思一定是正确的呢?凭你自己感觉?凭你教会教导?其实你个人的感觉、你教会的教导都可能教错了。你若不透过圣灵对历世历代众圣徒集体的保守与传承之下所读出的正确意思,只企图靠个人或自己教会,是很容易往错误的路在走。

我们是有罪有误的人,凭什么能说自己的解读才是正确呢?这时,我们必须透过“历世历代众圣徒”的集体检验才行。圣灵透过对历世历代众圣徒的带领,透过对他们的光照,从使徒时代开始,代代相传,将正确的真理一代一代传下来,将错误的道不断去除掉。

当教会面对众多异端邪说攻击时,上帝在教会中兴起他的仆人,认真研读全本圣经,然后提出批判与驳斥,维护真理的纯正。而这样透过历世历代众圣徒共同的解经心得分享,又被历世历代众圣徒集体检验,错误的不断被去除,正确的继续被持守,这样一代一代传下来的神学教义,就是我们所信仰的内容,也就是真正纯正的真理,不是任何个人所宣称,而是历世历代教会集体确认过的真理。

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所信的各种内容是正确的?我们又如何知道我们的教会教导是否正确?就是要透过神学来知道。不用知道各种高深的神学词汇,但必须正确信仰各种教义内容。

2013年11月4日星期一

因信称义




马丁·路德


  因此,这一个信既然只能在里面的人之内作主,如同罗马十章所说:“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而且又只有信可使人称义,这一个里面的人就显然不能因什么外表的行为或其他方法得称为义,得自由,得救。行为,不论其性质如何,与里面的人没有关系。反之,只有心里的不敬虔与不信才叫人有罪,叫人成为可咒可诅的罪的奴仆;并不关系外表的行为。因此,每一个基督徒所应该留心的第一件事,是丢弃依靠行为的心,单单多求信的坚固,藉着信不在行为的知识上生长,要在为他受死而且复活的基督耶稣的知识上生长,如同彼得在他的前书末章所说的;因为没有别事可使人成为基督徒。所以如约翰六章所记,犹太人问基督他们当作什么,才算是上帝的工,他就摒除他所见到的他们那些无数的工,只吩咐他们一件,就是:“信上帝所差来的,这就是作上帝的工。因为父上帝印证了他。”

  因此真信基督就是一个无可比拟的宝库,贮藏一切救赎,救人脱离一切恶事,如同基督在马可末章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这一个宝库,以赛亚已经看见,而且在十章十节预言上帝要怎样在地上定规必成的结局,有公义施行,如水涨溢。他仿佛说:“信是律法简约而完备的实行。这信使信徒有充充满满的义,就不必另要什么得他们的义。”保罗在罗马书也如此说:“心里相信,就可称义。”

信与行为

  你如果问,既然只是因信称义,没有行为,就可以使人得这么大有福气的宝库,那么,圣经又怎么规定这么多行为,礼仪,律法呢?我就回答说:第一,你须记得那已经说过的只是信,不是行为,使人称义,使人自由,使人得救,这个我们以后说得更清楚。现在我们只要指出上帝的各部圣经总分为两部——诫命与应许。

诫命显出软弱

  诫命所教训人的的确是善事,无奈教训人的事,行起来,却不如教起来的快;因为诫命只指示我们什么是当行的,而不给与我们行的能力;诫命的意思只是要教训人认识自己,叫他藉着诫命可以承认他不能行善,可以在他自己的能力上绝望。这就是他们何故叫做诫命,何故是旧约。比如:“你不可起贪心”,这就是一条定我们一切人有罪的诫命,因为没有人能不起贪心,不怕他如何抵制。因此,为着要不起贪心,为着要成全这一条诫命,人就不得不以自己绝望,而另在别处,另从别一位,找那他自己所没有的帮助,如同何西阿所说:“以色列啊,你自己的是灭亡,你的帮助只在我。”我们在这一条诫命上如此,在其余一切诫命上亦复如此,因为不论那一条,我们都一样无法遵守。

  但人藉着诫命既已得知自己的软弱,对于如何成全律法既已发生不安,因为律法必得成全,不叫一点一画废掉,不然人就要被定罪,没有希望;这样,既已实实在在虚心了,既已看见自己算不了什么,就在他自己身上找不出称义与得救的方法。到了这一步,圣经的第二部就在那里等候着。这就是上帝的应许。
应许给人力量

  上帝的应许宣扬祂的荣耀说:“你若愿意成全律法,照诫命所说不起贪心,你就来信基督,在祂里面有恩典,公义,平安,自由,与诸般应许给你。”因为你凡在遵行律法的事上所不能的,这些虽然又多而又无用,你就可以藉着信的又快捷又容易的路径做到。因为我们的父上帝叫一切事靠信而行,所以谁有信,谁就什么都有,谁没有信,谁就什么也没有。“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从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马十一章)。因此,上帝的应许就答复了上帝诫命的要求,成全了律法所规定的,叫诫命与成全诫命,一切都属上帝。是祂定诫命,也是祂成全。故此上帝的应许属于新约,不但属于新约,也就是新约。

  上帝的应许既是圣洁,真实,公义,自由,平安的话,充满百般的善,凡心灵用坚固的信以这些应许为依靠的,就是与这些应许连合了,不但连合,也是为这应许所吸收了,所以这样的心灵不但同有这些应许的能力,也是浸透,且为这些应许所陶醉了。因为基督的一摸,既可以医病,那么,这一个心灵上最轻柔的一摸,不如说,这一个道的吸收,岂不更要将道的一切传达于心灵?这就是如何只是因信,非因行为,心灵得为上帝的道称义,成圣,使心灵成为真实,平安,自由,充满百般福气,成为上帝的真儿女,如同约翰一章所说:“祂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就是赐给凡信祂名的人。”

信使人称义

  照以上所说,就容易明白信如何有这等大能力,如何不是善行,也不是总合一切善行所能比拟;没有什么行为附着上帝的道,也没有什么行为能在心灵里面;在心灵里面的只是信,心灵只为道的左右。道是怎样,就使心灵怎样,如同炎热的烙铁因与火连合便熊熊发光如火一样。这样,基督徒在信里就有了一切,再不需什么行为使他称义。他若不需行为;也就不需律法;若不需律法,就一定脱离了律法,“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的话也就是真的了。这就是基督徒的自由,也就是我们的信;这一个自由并不是叫我们过懒惰或邪恶的生活,乃是以律法与行为为人的义与得救所不必需的。信成全诫命

  这是信的第一个能力。现在我们要看第二个。因为信另有一个功用,就是凡信所靠的,那信也最尊敬重看他,因为信看他是真实可靠的。我们尊敬人,没有过于以我们所信靠的人,是真实,是义人的。我们重看人还能比看人是真实,是义人,是尽美尽善更可贵?反之我们轻看人,又没有比看人是假,是恶,疑惑他,看他为不可信任,还重的。所以心灵坚定不移信靠上帝的应许,看祂是真实公义,就再没有高过这种看法的。我们看祂是真实公义,并用我们所信的无论谁所应得的看祂,这就是敬拜上帝的极点。到了这个时候,心灵就全然听从上帝的旨意,既然听从,就尊祂的名为圣,甘心情愿照上帝所喜悦的待祂,因为心灵既坚持上帝的应许,就不会疑惑那真实,公义,智慧的上帝不得为祂尽心尽意办理一切,处置一切,安排一切。一个这样的心灵在一切事上还不会藉着信顺从上帝至于极处么?还有什么诫命不能为这种顺从丰丰富富的成就呢?还有什么成全比这在一切事上都惟命是听更完美呢?但这种顺从非由行为而来,乃单由信而来。反之,有什么事比不信上帝的应许更属违背上帝,更属邪恶,更属藐视上帝呢?因为这不就是以上帝为说谎的,或疑惑祂不真实,却以自己是真实的,以上帝为说谎,为虚妄么?凡这样行的人,不是弃绝上帝,在自己心里立起了自己的偶像么?这样,从这种邪恶中生出来的行为,纵令是天使与使徒的行为,又有什么益处呢?所以上帝不将众人圈在愤怒或情欲之中,但圈在不信之中,这圈的实在不错;好叫凡自以藉着遵行律法(民事与人道的德行)所规定贞洁与怜悯人之事而成全律法的,得以明白他们不会得救,他们是在不信的罪下,如不寻求恩典,就要按公义被定罪。(参罗十一:32)

  但上帝既见我们看祂是真实的,因我们的信照祂所应得的尊敬祂,祂就因我们信的缘故,也尊敬我们,看我们是真实的,是义人,因为信把上帝所应得的归给上帝,所以就生出真实与义来;因这缘故,上帝也把荣耀还给我们的义。看上帝是真实是公义,原就是真实公义的看法,这样看祂,这样认祂,原就是真实公义的,所以祂在撒上二章三十节说:“尊重我的我必重看祂,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保罗在罗马书四章说,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因为他藉信,就将最全备的荣耀归给上帝,我们若信,因同样的缘故我们的信也要算为我们的义。

信与基督连合

  信的第三个无可比拟的好处就是:信将心灵与基督连合,有如新妇与新郎连合。像使徒所说,因这一个奥秘的连合,基督与人的心灵成了一体。若是一体,若是成了真正婚姻的结合,不但如此,更是一切婚姻中最美满的,因为人的婚姻不过是这真正婚姻残缺不全的一个预表:他们就不分善恶凡事都公有了。所以凡信的人就可以拿基督所有的自矜,夸口,仿佛就是他的;凡他心灵所有的,基督也认为是他的。我们只要将这两样比较,就要看出贵重无比的事来。基督满有恩典,生命,救赎;人的心灵却满有罪恶,死亡,咒诅。于是让信来到他们中间,罪恶,死亡,地狱就属了基督,恩典,生命救赎却属了人的心灵。因为基督若是新郎,就当将祂新妇所有的归于自己,而将自己所有的赐给祂的新妇。因为祂若将身体与整个的自己也赐给她,怎会不将祂一切所有赐给她呢?祂若接受了新妇的身体,又怎会不接受她一切所有的呢?(参弗五:31)

  看哪!在这里我们不但有一连合的愉快异象,也是有一有福的战争,胜利,拯救,得赎的异象。因为基督是上帝与人连合在一个位格里,这一位没有犯过罪,没有死过,没有被定罪,也不能犯罪,不能死,不能被定罪;祂的义,生命,救赎是不能胜过的,永远的,无所不能的;祂因信的结合,在祂新妇所有罪恶,死亡,与地狱的痛苦上就有了分,不但有分,也将这些归于自己,当作是祂自己作的,当作是祂自己犯的罪;祂受苦,受死,下到地狱,为的就是要胜过这一切。这样,行这一切事的既是这样的一位,死亡与地狱不能吞灭祂,祂就必能得与他们大大决斗,将他们吞灭。因为祂的义大于一切人的罪,祂的生命强于死亡,祂的拯救较之地狱更属无敌,如此那相信的心灵,因信的保证,在她新郎基督里面就脱离了一切的罪,再不怕死亡地狱的攻击,具有她新郎基督永远的义,生命与拯救。所以她献上自己,作荣耀的新妇,毫无玷污皱纹,在生命的道里,就是说,因信生命,公义,拯救的道,洗净了自己。这样,祂就以信,以慈爱,以怜悯,以公义,以审判,聘她为妻,如同何西阿二章所说的(参弗五:21)

  这样,谁能充分领会这种贵重婚姻的意义呢?谁能了解恩典所有丰富的荣耀呢?这一个富足敬虔的新郎基督娶了这一个贫乏邪恶的娼妓,救赎她脱离一切邪恶,把自己一切的善给了她做装饰。这样,罪就无法灭她,因为这些罪已经放在基督身上,在祂里面被灭吞了;她有她丈夫基督的义,她把这义可夸为自己的,也能在死亡与地狱面前拿这抵挡她一切的罪,说:“我若犯了罪,但在我所信的基督里面我没有犯罪,凡祂所有的都是我的,我所有的也是祂的——如同雅歌的那新妇说:‘良人属我,我也属他’。这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五章所说的意思,他说:‘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就是说,胜过罪恶死亡,如同他所说的:‘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信成全律法

  从这里你又明白如何以这么多归于信,单以信可以成全律法,不是行为称义的缘故。你看,第一条诫命:“你只要敬拜一位上帝。”也惟有因信才可以成全。因为你虽然从脚跟至头顶都是善行,你还是不义,也不是敬拜上帝,遵行第一条诫命,因为你若不是将祂所应得的真实与全善的荣耀归给祂,你就决不是敬拜上帝。但这事不能藉行为成就,必得藉心里的信才能成就。因为我们不是因行为,乃是因信,荣耀上帝,认祂是真实的。因此惟有信是基督徒的义,也惟有信是成全一切诫命的。因为凡成全了第一条诫命的,就不难成全其余的诫命。但行为既无知觉,就不能荣耀上帝,只有信在那里的时候,行为才能够荣耀上帝。但如今我们不问是什么行为,也不问是那种那类的行为,我们只问是谁的行为,是谁荣耀上帝,并生出这些行为。就是住在心里的信,信是我们一切义的主脑与本体。因此教训人诫命是靠行为成全的,就是盲目与危险的道理。诫命的成全必须在行为之先,行为是从成全律法之后发生出来,我们以后要听。(参罗十三:10)

旧约的预表 (参出十三:2;民三:13;创四十九:3)

  但要更深切明白我们里面的人在基督里所有的恩典,我们必得揣摩在旧约上帝如何以头生的儿子分别为圣,归于自己,与生而即有的权利很被重视,因这种权利有双层的尊荣,就是为祭司与为王的尊荣。因为头生的兄弟是祭司,是其余各弟兄之长,这是基督的预表,祂是父上帝头生的独生子,也是童女马利亚的儿子,是非按血气与世界的样式的真祭司真王。因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祂是天上与灵性事的王,专尚公义,真理,智慧,和平,救恩等类的事。凡是地上的事地狱的事也仿佛属祂管辖——不然,祂如何能保护我们,救我们脱离这些事呢?——但祂的国度不在乎这些事,也不属这些事。祂祭司的职分也不在乎外表装束与姿势的显赫,如属人的亚伦祭司职分与我们今日教会的祭司职分;乃在乎灵性的事,藉这些事在天上上帝面前为我们代祷,尽无形的职分,并在天上献自己的祭物,行祭司所应行之事,如同保罗在希伯来书用麦基洗德为预表论祂所说的。祂也不但为我们祷告,代求,更藉祂圣灵活泼的教训在我们心里教训我们;这样,就完成祭司的两个实在职责,属人的祭司的祷告与传道就是这两个职责有形的表象。(约十八:36)

  这样,基督既因祂生而即有的权利得着了这两个特权,祂就照以上所说婚姻的法律将这两个特权赐给凡信祂的人,与他们共分共享,因为照那法律,妻子对于凡丈夫所有的也有所有权。这样,我们在基督里面就是祭司,都是君王,相信基督的都是如此;如同彼得二章所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特别的民族,是有君尊的祭司与祭司的国度,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选自作者著《基督徒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