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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转贴)如何面对困难-顺服主
(1)第一步 - 祷告
一般人在生活、求学、工作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些困难。我信主耶稣,面对困难,先祷告求主,但因为担心
神用这困难来试炼我,让我难受,因此,虽然知道祷告“要按着 神的意思”,但实实在在心里希望
祷告是“按着我的意思”成全 - 就是让困难马上消失。
(2)第二步 - 信心等候
祷告后,依照圣经的教导,我凭着信,刚强壮胆,耐心的安静等候 神的恩典。
(3)第三步 - 看环境、靠自己
耐心等候不久,有意念告诉我,要看清环境,面对现实,做好应变计划。结果就依靠自己
去把困难解决了。也有口无心的感谢主。
(4)第四步 - 后遗症
人定胜天的后遗症,都是当时不知道,但一段日子后,新的知识出来,或人事环境变迁,才发现自己
当时万全的计划,有很多后遗症,造成新的困难。这个困难比当初的困难要复杂。
因此,我不得不重复(1)祷告(2)信心等候(3)看环境靠自己...的过程。
(5)第五步 - 绝望的祷告
终于有一次,后遗症太多、太复杂,让我无法去重复上述的过程,无法走到第三步“看环境靠自己”。
因为,自己解决不了,环境也帮忙不了,自己是灰心丧胆几乎求死。只有回到第一步“祷告”,
这个时候,也只有祷告“按 神的意思”。因为,自己不能做什么,也只有安静等候。
(6)第六步 - 观看 神的荣耀
在我自己无力解决困难安静等候 神恩典的时候,竟然困难逐步消失了。但困难不是一扫而光,
而是一天总有一个困难被环境解决。我似乎变成一个旁观者,每天观看 神的作为,太奇妙了,
只有由衷的感谢 神。
2012年7月26日星期四
(转贴)預定論-楊百川
保羅似乎是雙重預定論者,所以他會有如此之觀點。
所謂雙重預定論之定義如下︰
A. 上帝定旨揀選拯救某些人,拒絕某些人
B. 上帝定旨創造人
C. 上帝定旨容許人墮落
D. 上帝定旨拯救已蒙揀選的人,同時容許其他人滅亡
絕對預選論認為在邏輯次序(logical sequence)上,救贖是創造計劃的一部份(弗一4),由於上帝是無所不知的,祂「預知」始祖亞當會運用其自由去犯罪,故此祂在創世以先已經為人預定了救贖的計劃。上帝首先定旨揀選拯救某些人(並非按人的內在或外在質素),拒絕某些人,然後才定旨創造人,包括祂定意要救的和不會救的人,上帝又容許人墮落犯罪,最後又按其所預定的拯救那些已蒙揀選的人,也同時容許其他不被揀選的人滅亡。(困難是,既然這樣,上帝為何還要創造那些未蒙揀選的人呢?)故此,上帝的揀選是兩方面的,就是對於墮落的人類而言,上帝預選部份的人得著拯救,上帝又預選其他的人滅亡,上帝的拯救計劃只是為了拯救蒙揀選的人而言,而並非為了全人類。
說到“預定論”不得不要瞭解加爾文之看法:
1. 公平的問題
有些人認為絕對預定的觀念反映出上帝很不公平,他們主張上帝是預見他們的行為,才揀選他們得著救恩。加爾文指出,這正是上帝的主權所在,上帝完全是按照祂自己的主權去作出決定,並不受其他因素所影響,人也不能質疑為何上帝這樣揀選,因為人根本無權過問上帝的作為,加爾文說:「我們不必究問亞伯拉罕的後人在那些方面勝過別的民族,除非是上帝的特殊恩眷。讓這些人自問,他們為甚麼是人,而不是牛馬;當上帝按自己的形像造他們時,祂本有權造他們為狗。難道這些人要讓禽獸來同上帝爭論牠們之被造為下等動物是不公平的?」
加爾文認為上帝的絕對揀選是相對下最公平的方法,他引用保羅的話說:「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毫無瑕疵」(弗一4-5)。他解釋說:「說他們是從創立世界以前即被揀選,正是撇開了一切關於人的功勞的思想」,並且上帝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而不是預見我們會聖潔才揀選我們,他又引用保羅的話說:「上帝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裏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2. 靠行為 vs. 靠恩典
主張預知的人認為人的得救在乎個人的德行,他們認為上帝是揀選那些配得受恩典的人。加爾文引保羅的說話反駁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1-13)加爾文指出:「倘若他們兩兄弟的區別是由於預知的影響,保羅就不必提到時間了。若是雅各的被揀選是根據他以後將有的德行,那麼保羅說他還有生下來……又加上『善惡還沒有作出來』那句話,也是不必要的」。(3.22.4 )
3. 救贖的有限性
在救贖的有限性來看,救恩只是給與那些上帝所揀選的人,而不可能是為全人類而預備的(我們從理論上和實際上均發現如此),這並不是上帝的吝嗇或救恩的效用性問題。因為若果我們想當人犯了罪之後,本來全人類都要進入永死之中,但因著上帝的慈愛,祂預先揀選了某些人,使他們能得到上帝這特別的恩典。對於這些蒙揀選的人來看,上帝的救贖才有意義。
正因為救恩完全是上帝的主權和恩典,人便不能抗拒,這正好與亞民念主義持相對的論點,因為是上帝所揀選的,自然在這位無所不能的上帝面前,事情當然會如祂所願而發生,包括了人的得救,人根本是沒有自由去作抉擇,連人所作的決志也是在這位上帝的掌握之中。不但如此,上帝也必會保守他們不致失落救恩(約六37)。(引自: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calvinism/calvin_on_predestination.html )
所以,預定論是源自保羅書信,當然整本聖經都有其身影,所以是聖經之真理,不是加爾文獨創。不過我們同意加爾文之觀點,預定論之範圍在救恩,不包括所有事情,不然與宿命論差不多了!
當然,我們接受預定論(由其是雙重預定論),我們必須要忍耐與寬容未信主的人之悖逆的心及言行表現。我們在未被聖靈重生以前,也是生活在罪中。不是比別人優秀的人,才會蒙上帝揀選為基督徒。既使被上帝揀選為基督徒就比別人優秀,因為完全得贖之日子尚未來臨。
保羅在此亦宣告;基督本是上帝的像。這是非常重要之宣告,然而基督是上帝取了人性,成為完全的上帝與完全的人,集人性與神性同一位格,二性卻又獨立不紊合(以化學之觀念比喻就是兩物質不化合成與原來各不相同之化合物),才能成為上帝的本像,不然就成為偶像了。
因此,我們不要排斥神學,許多信仰上之問題,光是聖經字句,我們不能明白,而且還不慎會落入異端之中,所以我們除了讀聖經,也要研究神學。神學是保護教會之城池,不容輕乎!
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
(转贴)為病人禱告的禱詞-梁瓊月
主啊!我們的生命存留氣息都屬乎祢,既然祢創造了這一個生命,孩子懇求祢請祢負責到底,帶領xxx(某某人名)渡過危險期,求祢生命復活的大能觸摸醫治xxx。我奉耶穌基督的名斥責捆綁所有陰間死亡的權勢、各樣疾病的靈和邪術巫術的靈離開xxx,也奉耶穌基督的名破除早夭與疾病的咒詛從xxx身上離開。更奉耶穌的名支取因祢在十字架所受的鞭傷, xxx的病要得醫治,也支取(詩:103:3 )的應許,祢要赦免xxx一切的罪孽,醫治他一切的疾病。我又奉耶穌基督的名依照(約11:4) 宣告「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 神的榮耀,叫 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主啊!孩子懇求祢立刻釋放天使、天兵到xxx的病牀旁為他爭戰,也求祢的寶血厚厚的放一層保䕶膜遮蓋保護他,任何陰間死亡權勢都不准臨近他,更懇求祢興起全世界的代禱勇士來為xxx代禱。更用詩篇91篇的經文遮蓋、保護、保守xxx脫離一切險境,且全然得釋放醫治。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
(转贴)遠志明牧師:漫談罪
前一段時間微博上有一陣同性戀風波,發現很多人誤解基督徒所說的罪、罪人、認罪等概念。當時寫了一些隨感,沒在火頭上發表,心平氣和的時候,就容易領會。
聖經講罪,英文是Sin,不是Crime,中文缺少對應詞。在Google翻譯,打罪字,英譯Crime;打Sin,漢譯罪,很混淆。同樣,基督徒講罪人,不是刑事犯罪,也不是道德犯罪,而是與生俱來、人皆有之、不可自制、根植於內心的一切虧缺神的東西。
這個罪,是普遍的,不是個別的。《聖經》斷定世人都犯了罪!不僅殺人、說謊、不孝、淫亂是罪,郁悶、糾結等各種負面心情,離婚、輕生等一切人生悲劇,也都與罪有關。而原罪是驕傲:自我中心,自以為神,自行其是,自以為義。就是蛇那句話:你吃這果,眼睛必亮,你就如神一樣,可以分別善惡。
這個罪,是遺傳的,不是人為的。聖經說,罪從一人入了世界。亞當在神給他的自由中悖逆神,落入原罪。從此人失去自由,成為罪的奴隸。如盧梭所說,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帶著枷鎖。一些基因裡就攜帶著封閉、暴虐、性亢等心理變異,心髒、代謝、神經等生理障礙。聖經講罪,根深蒂固,世代遺傳。
這個罪,是相對於神,不是相對於人。聖經說,罪是虧缺了神的榮耀。人無權論斷人,因為沒一個人不虧缺神。不是人在人面前有罪,而是人人都在神面前有罪。所以不是指責是分擔,不是論斷是體諒,不是居高臨下是設身處地。動輒指責人罪,委實叫人反感:聽者亦可釋懷,言者絕無惡意:他是邀你一同面對神呢!
認罪,是恩典,不是恥辱。基督徒沒有一個是不認罪的。因為當人從神的標准、從耶穌的生命反觀自己時,沒有誰不是污穢不堪的。有句話說,找好人去監獄,那裡人人喊冤;找罪人到教會,那裡人人認罪。古人說:病病者不病;病,不病,病也!就是說:將病當作病來對待才正常,有病卻以為沒病,那就病大了!
認罪,是勝利,不是失敗。幾乎每一場布道,我都會認自己的罪。原來我遺傳父親的輕度精神分裂症候,暴、疑,不能自制,卻一直自以為義。認識耶穌才認罪。在讀聖經禱告靈修敬拜教會生活中,神醫治了我。今天我依然是一個蒙恩的罪人,完全是靠神賜的恩典和信心,力所能及的做一些榮神益人的事。
認罪,是自己的事,不是別人的事。誰向神認罪,誰就得釋放、得平安、得力量。各人認自己的罪,對付自己。別人的罪,獻上禱告,善意規勸,不聽也就算了,畢竟有神在。傳福音不是靠指責罪,是靠耶穌的生命、十字架的愛,活出來,講出來。罪就是罪,不含糊;神就是神,不含糊;人就是人,也不能含糊。
指出罪,是關愛,不是歧視,誰也不會說一個醫生診病是歧視病人。有人會說「我沒病」!面對聖潔公義之神誰能說自己無罪?有人會說:「你不是醫生不是神」!一個正被醫治的病人難道不能對他所關愛的另一個病人說,你也需要醫治?既知道了大家都是病人,按私心可以不必說,憑愛心豈能不說?
指出罪,是福音,不是定罪。因為耶穌已經為罪人而死,愛已經赦免罪。神赦免了,誰還能定你的罪呢?脫離罪的自由與幸福,是活在罪中的人萬萬想不到的。神為人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過的。
http://www.gospelherald.com.hk/news/edi_11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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