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四百则》6-10则
作者:圣马克西姆
翻译:邹光
第6则. 当你内心专注爱神,你不仅对可见之物关注很少,甚至将自己的身体也视为外在之物。
第7则. 因为灵魂比肉体更尊贵,神比受造物更是无与伦比的尊贵,所以一个人如果看重肉体,而不是灵魂,看重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本身,他只是个拜偶像者。
第8则. 如果你的内心不能专注爱神,只专注于可被感官感知事物,而不是神,就说明相比灵魂,你更看重肉体;相比神本身,你更看重受造物。
第9则. 属灵知识之光是心灵的生命,这光是通过爱神产生的,所以最大的是爱,这话是真的。(参考:林前13章13节)
第10则. 当热切爱神时,心灵会达到忘我境界,随后,对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受造物都没有了感觉,因为心灵被无比强大的神光照耀时,它会变得对神所创万物都没有感觉,就像在日出之时,眼睛看不见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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