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柝声
改编:邹光
灵与魂与身子
按 平常的说法,一个人是分作两部分的:一,「灵魂」;二,「身体」。灵魂就是人里面不可见的那一种精神东西,身体就是人外面可见的躯壳。这是堕落人类的思想,虽然也有一点理由,但总不能准确。除了神的启示之外,世上没有一种的思想是可靠的。身体是人外面的躯壳,当然是个不错的事实。然而圣经并不将灵魂相混,以为它们是相同的。除了字面上的分别,灵和魂的实质,并不一样。神的话并不是把人分作「灵魂」和「身体」两部分。乃是把人分作叁部分:灵、魂、体。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叁节说:「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这一节圣经,明明将一个整个的人,分为「灵、魂、体」叁部分。使徒在这个地方,是说到信徒的「全然成圣」——信徒的全人整个成圣。他说一个人的完全成圣是甚麽呢?就是他的灵、魂和体的蒙保守。这是很明白的。这一个完全的人,是包含灵、魂、体叁部分的。并且这节圣经,也明以为:灵与魂是有分别的;不然,就不会说,「你们的灵与魂」,必定说,「你们的灵魂」了。神既然这样说,就人的灵,和人的魂,必定是有分别的。所以说,人是分作灵、魂、体叁部分的。
分别灵和魂,实在有甚麽关系呢?有,有顶大的关系。关系於信徒的灵命生活顶多,因为信徒若不知道灵的界限到那里为止,他怎能明白灵性的生活呢?不能明白,怎能有灵性长大的生活呢?就是因为信徒不分别,或是不知道怎样分别灵与魂,就叫他们的灵不会长大成人。并且在许多的时候,就要以属魂的算为属灵的,因此就长久居在属魂的生活里,而不更去寻求属灵的。神所分开的,我们若混乱了,就不能无损失。
属灵的知识,在属灵的生命里,是有极大的关系的。不过有一最要紧的点,就是信徒是否谦卑,是否愿意受圣灵的教训。若然,圣灵将要在经历上,叫信徒有魂与灵的分别——虽然不一定在知识上都知道这真理。最无知识的信徒,可以丝毫不知魂与灵的分别,而有此二者分别的经历。最有知识的信徒,可以完全知道魂与灵不同的真理,却无一点的经历。最好的,就是不特有这知识,并且有这经历,信徒都是没有这样经历的居多数,所以最好就是让他们知道灵、魂不同的工作,而後追求那属乎灵的。
不特帖撒罗尼迦前书将人分为叁部,就是圣经的别处也是有这样的分别。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说:「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剌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使徒在这里,把人非物质的要素分作两部分:「魂与灵」;又以为物质的部分,就是包含有骨节与骨髓,即思念主意之官的。祭司如何将一个整个的牺牲,用刀完全剖解分开,以致里面没有一点能以隐藏;照样主耶稣也要用神的道,将那归向他的人完全分开,无论是属灵的、属魂的、属身体的,都要一一刺入剖开。魂与灵是可以剖开的,那麽,魂与灵必定不是一样的。所以在这里也是以为人是灵、魂、体叁元素合组而成的。
因为我们平常所用的圣经,不将灵和魂严格的按 字面译(许多时候,原文是灵,被译为灵魂,原文是魂,也被译为灵魂),以致读者难以在字面上分别灵和魂。固然在我们的国语里,单说「灵」还可以,若单说「魂」,好像就不成话。但我们实在不应当让我们的语言有这个缺点。我们应当在 译圣书时,将此字直译出来,好叫後来通行;并月我们看人们 译属世的书的时候,都是新造出许多名词,怎麽我们销行最广的圣书,还不能如此呢?神既然在默示圣书时,分别用灵和魂这两个字,我们就不应当混乱了它们。对於灵字的状词,我们还看见圣经中曾译为「属灵的」(林前二15,叁1;加六l)。但对於魂的状词,就竟然不译为「属魂的」。哥林多前书二章十四节,原文是「属魂的」,却译为「属血气的」。雅各书叁章十五节的「属情欲的」,在原文也是「属魂的」。犹太书第十九节,就是最末了一处说到「属魂的」,却被译为「属乎血气」。这是因为译经的人,不敢直译为「属魂的」,并且将同样的魂的状词,译成数式,以致信徒读经的时候,就难於明白灵和魂的分别。
【人的创造】创世记二章七节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的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神在最初的时候,用尘土造成一个人的模形,然後就将「生命的气」吹入他的鼻孔。这生命的气,一与人的身体相接触,就生出魂来。这个魂,是人的体和灵的总结,所以圣经就称人为「活的魂」。这「生命的气」,就是人的灵,就是人的命源。因为主耶稣告诉我们说:「叫人活的乃是灵」(约六63)。这生命的气,乃是从创造的主那里来的,然而我们切不要将这个「生命的气」的灵,与神的圣灵相混。圣灵和我们人的灵,是有分别的。罗马书八章十六节表明:人灵如同与圣灵是有分别,而非相同的。「圣灵和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生命的气」的「生命」两字,在原文为「才因」,乃是双数的。这个告诉我们:神这样的吹气,乃是发生两个生命:(一)属灵的,(二)属魂的。这意思就是神所吹生命的气,入了人的身体,变成为灵;同时这灵与身体接触,就产生了魂。这就是我们里面属灵,属魂两个生命的来源。但是我们应当分别一下,这个灵并非神自己的生命,不过乃是「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卅叁4)。并非神非受造的生命,进入人的里面。这里所接受的灵,并非我们在重生时所得的神的生命。我们重生时所得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就是生命树所代表的生命。这个人的灵是永存的,但并没有「永生」。
「用尘土造人」,这是说到人的身体。「将生命的气吹入他鼻孔里」,这是说到人的灵是从神来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这就是说到人的魂,因为灵叫身体活起来,所以人成为一个活魂,一个活 而有自觉的人。一个完全的人,是叁合一的——灵、魂、体,合成一人的。照这一节圣经看来,人是用两件独立的质造的:(一)灵,(二)体。灵进入了土壳的体之後,就生出魂来。魂是从灵与体联合而後生的。体原是死的,因为生命的灵,与之相遇,就生出第叁的魂。无灵,体是死的;有灵,人才会生活。有灵在体,就有生机,这种生 ,就叫作魂。
这里所说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意思不只表明灵和体的联合,生出魂来;并且是说,灵和体联合生出魂来之後,灵和体就都合并归人魂这一部分。换一句话说,魂与体完全与灵相结合,灵和体是归纳入魂这一部分。当日亚当没有堕落,自然不像我们现在的灵与肉体这样的天天交战。他全人的叁元素,乃是完全和合的。这叁个彼此调和,魂居中间作结连的环链,作人格的原因,叫一个人有独立存在的可能。魂就是灵和体的总结,就是人元素的集大成。因此灵与体完全和合之後,就叫人成了一个活魂。这个魂不是别的,就是二者相合的结果,就是一个人的人格。这可引一个(不完全的)比方:放一点墨在一杯水里,墨和水一调和起来,就成功墨水。说它是墨,不错,现在还是墨。说它是水,不错,现在还是水。然而墨和水现在已经和合,成功为第叁件的东西——墨水了。(不过,灵与体联合所生的魂,成为独立不受分解的元素,如同灵与体一样。)照样,灵和体不过是两个独立的元素,但它们和合之後,就叫这种的和合,成为活魂。
神就是以魂为全人的特点,因为在他的创造里,人的特点就是他的魂,好像天使的特点,就是他的灵一般。他不只是一个身体,不只是一个有生命之气的身体,乃是变成一个活的魂。所以在後来的圣经中,我们要看见神多是称人为「魂」,所以不说人,而说「魂」者,乃是因为一个人如何,就是看他的魂如何。魂就是人的代表,表明人个格的特点。魂是人自由意志的机关,灵和体都是合并在它里头。它是自由意志的,所以它若顺服神,它就可以按 神的安排,叫灵为一切的主;但它也有权柄可以叫灵受压制,可以叫它所喜爱的那一部分为主。这灵、魂、体叁者,好像一个发光的电灯泡一般。一个灯泡里,有电,有丝,有光。身体好像丝一般;灵好像电一般;魂好像光一般。电是光之因,光是电之果。丝乃是物质的体,以藏电,以发光。灵和体联合,就生出魂来,而魂又为灵与体二者相合的特点。魂乃是二者所结合的。灵作魂的主动,体作魂的发表,好像电作光的来源,而丝作光的寄托者一般。
不过我们应当记牢:今生,魂是我们人的总结;来生,在复活的时候,灵就作我们人的总结。所以圣经记 说:「所种的是属魂的身体,复活的是属灵的身体」(林前十五44)。但是我们现在乃是与复活的主相联合的,所以我们能够靠 主,叫灵现在就管理全人。我们不是与「首先的人亚当成为活魂」的联合,乃是与「末後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的联合。所以才能如此。
【灵魂体的作用】体就是「世界知觉」的所在。魂就是「自己知觉」的所在。灵就是「神知觉」的所在。身体有五官,叫人有五种的知觉。由这物质的身体,人能与这物质世界相往来,所以叫作「世界的知觉」。魂就是人智力的部分,帮助人有存在的可能;爱情的部分,叫人与对方的人和东西发生恋爱;刺激的部分,就是从知觉中所生出的。这是属於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作「自己的知觉」。灵是人与神往来的部分。在这部分里,人知道怎样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关系,所以叫作「神的知觉」。神就是住在灵里,己就是住在魂里,知觉就是住在体里。
魂是聚会的地方:灵和体就是在这里联合。人藉 灵与属灵的世界和神的灵往来,而接受发表灵界的能力和生命。人藉 体与外面知觉的世界相接联,彼此互相影响。魂是居在这两个世界中间,并且属於这两个世界。一面藉灵与属灵世界相通,一面藉体与物质世界相通。魂有自主的权柄,对它环境中与它有关系的事物,能以主意决定去取。灵直接管理身体是不能的,所以必定应该倚赖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魂,就是灵和体接触时生出来的。这魂是灵与体的中间,把灵与体束缚在一起。灵可以藉 魂来治服体,叫它顺服神的力量;体也可以藉 魂吸引灵来爱慕世界。
在人这叁个元素里,灵与神联合,是最高的。体与物质相接触,是最卑的。居此二者中间,就是魂。它是以此二者的性质,为它自己的性质,作此二者的联络。魂叫它们藉 它彼此能交通,能工作。魂的工作就是保守灵和体在它们所当有的次序里,叫它们不失去它们彼此正当的关系;叫那最卑的身体顺服灵,叫最高的灵能够藉 它而支配体。魂实在是人中坚的要素。魂乃是仰望灵赐给它以灵从圣灵所得的,以叫它完全,并将它所得的传递给体,叫体也能有分於圣灵的完全,而成为一个灵体。
人的灵是最尊贵的,居在人的最里面。体是最卑贱的,居在最外面。魂就是居在灵和体的中间,作它们俩的媒介。体就是魂的外身,魂就是灵的外身,灵要支配体的时候,就是靠 这居间的魂。在人未跌倒之前,是灵管理——藉 魂——全人;灵要有动作,就达意於魂,魂就运动身体,以服从灵的命令。这是魂作媒介的意思。
魂是最有实力的,因为灵和体都和合於它里面,以它为个格,受它的影响。但是此时人未出偏差,魂的实力乃是完全受灵的管理的。所以魂的实力,也就是灵的实力。灵自己不能遣动体,惟有藉 魂才可以。这个我们可从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至四十七节看出来:「我的魂尊(现今式)主为大,我的灵曾(完全过去式)在神我的救主里喜乐。」这里原文时式的改变,就是表明灵当先(曾)喜乐,後来魂才尊主为大。灵先把喜乐通达到魂,魂就利用体的觉官表明出这喜乐。
总括来言,魂就是人格的出产地。人的意志、智力、情感,都在魂里。灵是与灵界来往的部分。体是与天然界来往的部分。魂是站在这两部分的中间,运用它的判断力,以决断是灵界掌权呢,或者是物质界掌权。有时,魂照 它智力和刺激来掌管全人,这就是理想界掌权。如果不是魂肯给灵掌权的地位,灵就不能。是魂决断要灵掌权,然後灵能掌管魂和身体:这是因为魂是人格的出产地:
魂是一个人的主人,因为人的意志是屡於魂这一部分的。灵管治全人,乃是魂愿意自居卑微。魂若反叛,灵就没有能力可以管治。这就是「人是自由意志」的意思。人是完全有自主的权柄的,他并非一个机械,随 神的旨意而转动。人有他自己主意的机关,他可以决断愿意遵行神的旨意,也可以决断反对神的旨意,去跟从魔鬼的旨意而行。按 神的安排,乃是灵的部分最高,应当管治全人。然而意志——人格最主要的部分——又是属於魂的。人的意志(魂)能有自主的权柄,到底是灵应当掌权,或是体应当掌权,还是已应当掌权。因为魂是如此有权力,是人格的机关,所以圣经称人为「一个活魂」。
【圣殿与人】使徒在哥林多前书叁章十六节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麽?」看了这一节圣经,我们就知道,使徒乃是受默示以人比作圣殿。神从前如何住在圣殿里,圣灵现今也如何住在人(信徒)里头。圣经在此,乃是叫我们将人与圣殿相比较。这样作,我们就要看见,人的叁部分元素,要何等显然表明出来。
我们知道殿乃是分为叁部分的。第一就是外面的外院,为众人所看得见的,也是众人所可进去的,所有外面的礼拜,皆是在此献上给神。再进去,就有圣所。这里惟有祭司可以进来,将血、油、香、饼,奉献给神。他们虽然很近了,但他们还不是最近的,因为尚是在幔子的外面,他们尚不能进入神的面前。神乃是住在至圣所里,援出他无限的光辉(至圣所里原是黑暗的),没有人能到他的面前。虽然大祭司曾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然而此举不过表明幔子没有裂开之前,至圣所里总是没有人的。
人也是神的殿。在人里面也有这叁部分。身体好像外院一般,是在外面的,为众人所见的生命。就是在此,人应当遵行神所有的命令。就是在此,神儿子代替人死。再进去,就有人的魂,就是人内里生命,包含有人的感觉、意志、心思等等。这就是一个重生的人的圣所。因为他的情爱、思想、愿望,都在这里,乃是满有亮光、明明白白的,好像祭司来往事奉神一般。再进去,就有幔子後面的至圣所,为人的亮光所照不到,眼目所看不见的地方。「这是至高者的隐密处」,是神的居所,为人所不能到的地方——除非神愿意将幔子裂开。这就是人的灵。人所有的,不只体与魂而已,人也有一个灵。这个灵乃是在人的自觉更深的地方,为人所感觉不来的。乃是它与神联合交通。
至圣所里是没有光的,因为这是神的居所。圣所里是有光,因为里面有七枝灯台。外院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是一个重生人的影像。他的灵如同至圣所一般,为神所居住的。这是藉 信心,完全黑暗的,因为这是相信的人所不见、所不觉、所不能领悟的。魂如同圣所一般,有许多理会的能力,有思想,有知识,有规则,明白理想和物质两世界中的事。这好像灯台的光照一样。体如同外院一般,为众人所看见的。凡它所有的动作生活,都是众人所能看见的。
神所给我们的秩序,是不会错的:「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帖前五23)。不是「魂、与灵、与身子」,也不是「身子、与魂、与灵」,乃是「灵、与魂、与身子」。灵是最高贵的,所以先说:体是最卑下,所以最後说;魂是居在中间,所以就将魂字安在灵和体的中间说。我们看清楚了神的秩序,我们就看见圣经将人比作殿的智慧。我们看见至圣所、圣所和外院,如何与灵、魂和身子的秩序和贵贱,一一相合。
殿的工作乃是随 至圣所的启示而转移。圣所和外院的一切行为,乃是因 至圣所的神的同在而规定。殿最圣洁的地方,以及殿其他的地方所归服、所倚赖的,就是至圣所。至圣所里好像没有工作一般,是很黑暗的,所有的活动都是在於圣所,外有院的工作也是受圣所祭司的支配,但是,就是在这安静无为之中,圣所所有的主动,不过都是受至圣所的默示的。
这个灵意,是不难明白的。魂乃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包含有心思、意志、情感等。全人所有的工作,好像都是魂为主人的,身体乃是受它的差遣。但是,当人未堕落之前,魂虽然有许多的活动和工作,不过都是受灵的支配而已。神的秩序是:一、灵;二、魂;叁、体。
灵和魂
【灵】信徒知道他自己是有一个灵的,这乃是一件最要紧不过的事。因为不久我们就要看见,神所有与人的来往,都是在这个灵里面。如果信徒不知道甚麽是自己的灵,就不知如何在灵中与神交通,而误以心思,或情感的属魂部分,来代替灵的工作,以致始终属魂,不能达到属灵的境界。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一节说到:在人里头的人的灵。
哥林多前书五章四节说到:我的灵。
罗马书八章十六节说到:我们的灵。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十四节又说到:我的灵。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叁十二节说到:先知的灵。
箴言二十五章二十八节说到:自己的灵。
希伯来书十二章二十叁节说到:义人的灵。
撒迦利亚书十二章一节说到:耶和华造人里面之灵。
这几节圣经,足以证明给我们看,我们人是有一个人灵的。这个灵并不是我们的魂,也并非圣灵。我们就是藉 这个灵来敬拜神。
按 圣经的教训,和信徒的经历来看,人的灵乃是分作叁部分的,或是说有叁种大功能的。此叁者就是人的良心、直觉和交通(指与神的交通,就是敬拜)。
良心就是分别的机关。良心的分别是非,并不靠 心思里知识的影响,乃是一种天然直接的判断。在许多时候,虽然在理由是说得通的事情上,良心也是有所判断的。良心的工作多是单独的、直接的,并不是随 外面的说法而转移的。人的行为如果错了,就是良心要发出控告的声音。直觉就是人灵里的知觉。这与体的知觉、魂的感觉,是绝对不同的。其所以称为直觉者,乃是因为这一种知觉乃是直接的,无所倚赖的。我们里面不必有心思、情感、意志相帮助,而後才生的知识,就是由直觉来的。人藉直觉得以真「知道」一件事,心思不过叫人「明白」而已。神所有的启示,圣灵所有的动作,信徒都是在这直觉里知道。良心的声音,和直觉的指教,乃是信徒所当跟从的。交通就是敬拜神。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些都是属魂的机关——是不会敬拜神的。神不是由思想得来,感觉得来,欲望得来的。神是要在灵里直接知道的。人们的敬拜神,和神与人们的往来都是直接的在灵里,就是在「里面的人」里,而非在魂或外面的人里。
我们看了以上之後,我们就知道良心、直觉和交通这叁部分是如何深深相联合,而彼此连带 工作的。良心和直觉是相连的,因为良心是藉 直觉而判断的。良心要判断不照 直觉而行的行为为非。直觉和交通或敬拜也是相连的。因为神乃是在直觉里被人知道的,也是在直觉里启示他的自己和旨意的。盼望和推想,是不能知道神的。因为将来我们还要详论这些,所以现在就不多说了。
灵有良心的功能(并不是说灵就是良心),我们可看以下的经文:
「神使他灵中刚硬。」(申二30)「拯救灵痛悔的人。」(诗卅四18)「使我重新有正直的灵。」(诗五10)「耶稣说了这话,灵里忧愁。」(约十叁21)「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灵里 急。」(徒十七16)「我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罗八15)「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我灵却在你们那里……判断行这事的人。」(林前五3)「我灵里没有安息。」(林後二13)「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灵。」(提後一7)
灵有直觉(或知觉)的功能,我们可看以下的经文:
「灵固然愿意。」(太廿六41)「耶稣灵中知道他们。」(可二8)「耶稣灵里深深叹息。」(可八12)「耶稣灵里悲叹。」(约十一33)「保罗在灵里为道迫切。」(徒十八5)「这人灵里火热。」(徒十八25)「我往耶路撒冷,灵里被捆绑。」(徒廿22)「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林前二11)「他们叫我和你们灵里都快乐。」(林前十六18)「使提多灵里畅快欢喜。」(林後七13)
灵有交通(或敬拜)的功能,我们可看以下的经文:
「我的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7)「真正拜父的,要用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3)「我用灵所事奉的神。」(罗一9)「叫我们事奉主,按 灵的新样。」(罗七6)「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呼叫阿爸,父。」(罗八15)「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罗八16)「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7)「我要用灵歌唱。」(林前十四15)「你用灵祝谢。」(林前十四16)「我在灵中被天使带到。」(启廿一10)
读了这些经文,我们知道灵所包括的最少有良心、直觉,和交通这叁大部分。未重生的人,虽然他们还未得 生命;然而他们也有良心、直觉和敬拜(此时他们所拜的是邪灵)。不过有的人,他灵的表显多一点,有的少一点而已。然而,这并不是说,当他们还未重生时,他们并不是死在偏差过犯之中。新约圣经并不以良心活泼,直觉伶俐,或者有属灵的倾和趣味的人,就是得救的。这些不过证明给我们看,人是有一个灵的,是在他魂的理性、情感和意志之外,另有一个灵的。当人还未重生的时候,他的灵乃是与神的生命隔绝的;乃是等到他重生之後,神的生命和圣灵才住在这灵里面,而叫他活过来,成为圣灵的工具。
我们查考灵的要点,就是要信徒知道我们人是有一个独立的灵。这个灵并不是人的心思、意志、情感,乃是包含有良心、直觉、交通的功能的。神就是要在这里重生我们,指教我们,而带领我们进入他的安息里。信徒因为已经过久被魂所支配,所以对於灵的知识,就非常薄弱。我们应当战兢的在神面前,求他在经历上指教我们甚麽是属灵的,甚麽是属魂的。
信徒尚未重生时,他的灵堕入魂里面,而为其所包围,而与之组织,合为一起,以致灵的作用和知觉,就与魂调和起来,叫人不能分别甚麽是从魂来的,甚麽是从灵来的。加之灵向神方面主要的技能,已经丧失了,已经死了,所以它好像成为魂的附属品。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一刚强起来,自然灵的功用,就不大能为人所知了。所以就是信徒重生以後,还应当有魂和灵分开这一步的工作。我们若查读圣经,就能看出一个未重生人的灵,好像和他魂的工作(等一下我们就要看见),乃是一样的。以下几节的圣经,可为证据:
「法老灵里不安。」(创四一8)「以法莲人的怒气(灵)就消了。」(士八3)「灵暴躁的大显愚妄。」(箴十四29)「忧伤的灵,使骨枯乾。」(箴十七22)「愚妄人怒气(灵)全发。」(箴廿九11)「灵中迷糊的。」(赛廿九24)「因灵里忧伤哀号。」(赛六五14)「你们灵里所想的,我都知道。」(结十一5)「你们所起的这心思(灵)。」(结廿32)「但他灵也刚愎。」(但五20)
这几节圣经,将未重生的人灵的作用告诉我们。我们看见它的作用,与魂的作用,是何等相像。这里所以说是他的灵如此,而不说他的魂如此的缘故,乃是表明这些人,在他「人」的最深处,乃是如何。这样,人的灵,乃是被他的魂所支配、所影响,所以灵就发出魂的作为来。虽然如此,他的灵还是在的,这些还是从灵出来的,人并不因魂掌权的缘故,就失去灵这个机关,叫灵归於乌有。
【魂】人除了他与神往来的灵之外,还有他的魂。这魂就是人的自觉;人们觉得有个自我的存在,这就是魂的工作。魂就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凡我们人格所包含的,就是那些叫我们成为人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我们的智力、心思、理想、爱情、刺激、判断力、意志等等,不过都是魂的各部分而已。
我们已经说过,灵和体二者,本都是和合在魂里面,所以魂就成为人的个格,成为人格的总枢。就是因此,圣经就单单称人为「魂」,好像人只有魂一样。例如:创世记十二章五节的「人口」,在原文就是「魂」字。当雅各带他全家下埃及的时候,圣经就记说:「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个魂」(创四六27)。原文圣经中还有不胜枚举的地方,用「魂」字来代替人。这无他,因为魂就是人格,和人格里的要素。一个人如何,乃是看他的人格如何。一个人的存在、特性、生命等等,都是因魂而有的。所以圣经就称人为魂。
我们一个人的人格所包含的,有叁个最大的要素:就是我们的意志、心思和情感。意志就是我们出主意的机关,就是我们的判断力,表明我们愿不愿,要不要等等。没有这个意志,人就变成一个机械。心思就是我们发出思想的机关,就是我们的智力。我们的聪明、知识,以及一切用心的,都是从这心思而出。没有心思,就叫人变成完全愚笨。情感就是我们的爱好、恨恶、感觉的机关。我们所以能爱人,能恨人,能感觉得喜、怒、哀、乐,都是藉 我们的情感。没有情感,人就像木石一般的没有感觉。我们若细查圣经,就知这叁个人格最大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都不过是魂的各部分而已。因为圣经章节太多,现在不过略举几节,作为例子而已。
魂包含有意志的部分:
诗篇二十七篇十二节说:求你不要将我交给敌人,遂其「所愿」(原文魂)。
诗篇四十一篇二节说:不要把他交给仇敌,遂其「所愿」(原文魂)。
以西结书十六章二十七节说:使他「任意」(原文魂)待你。
申命记二十一篇十四节说:就由他「随意」(原文魂)出去。
诗篇叁十五篇二十五节说:随我们的「心愿」(原文魂)了。
民数记叁十章二节说:约束「自己」(原文魂)。(本章共用十次。)历代志上二十二章十八节:……现在你们应当立定魂寻求耶和华。
耶利米书四十四章十四节说:他们举他们的魂,要寻求归回居住之地。
约伯记六章七节说:我魂不肯挨近。
约伯记七章十五节说:我魂宁肯噎死,宁肯死亡。
诗篇四十一篇二节说:不要把他交给仇敌,遂其「所愿」(原文魂)。
以西结书十六章二十七节说:使他「任意」(原文魂)待你。
申命记二十一篇十四节说:就由他「随意」(原文魂)出去。
诗篇叁十五篇二十五节说:随我们的「心愿」(原文魂)了。
民数记叁十章二节说:约束「自己」(原文魂)。(本章共用十次。)历代志上二十二章十八节:……现在你们应当立定魂寻求耶和华。
耶利米书四十四章十四节说:他们举他们的魂,要寻求归回居住之地。
约伯记六章七节说:我魂不肯挨近。
约伯记七章十五节说:我魂宁肯噎死,宁肯死亡。
这里的「愿」、「意」、「心愿」,就是人的意志。「立定」、「要」、「不肯」、「宁肯」等等,都是人意志的作用。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看见魂是包含有意志这一部分的。
魂也包含有智力,或心思的部分:
以西结书二十四章二十五节说:「心」(原文魂)里所看重的儿女。
以西结书叁十六章五节说:「心」(原文魂)存恨恶。
箴言十九章二节说:魂中无知识的,乃为不善。
诗篇十叁篇二节说:魂里筹算。
诗篇一百叁十九篇十四节说: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魂深知道的。
耶利米哀歌叁章二十节说:我魂想念。
箴言二章十节说:魂以知识为美。
箴言叁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要谨守真智慧和谋略……这样,它必作你魂的生命。
箴言二十四章十四节说:你魂得了知识。
以西结书叁十六章五节说:「心」(原文魂)存恨恶。
箴言十九章二节说:魂中无知识的,乃为不善。
诗篇十叁篇二节说:魂里筹算。
诗篇一百叁十九篇十四节说: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魂深知道的。
耶利米哀歌叁章二十节说:我魂想念。
箴言二章十节说:魂以知识为美。
箴言叁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要谨守真智慧和谋略……这样,它必作你魂的生命。
箴言二十四章十四节说:你魂得了知识。
这里所说的「知识」、「筹算」、「重看」、「想念」、「存」等等,都是人们的心思或智力的用。圣经以为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知道,魂乃是包含有人智力,或心思的部分的。
魂包含有情感的部分:
魂里有情爱:
申命记六章五节说:以全魂爱耶和华你的神。
撒母耳记上十八章一节说:约拿单的魂与大 的魂,深相契合。约拿单爱大 ,如同爱自己的魂。
申命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随魂所欲……凡你魂所爱慕的。
撒母耳记上二十章四节说:你魂里所求的。
诗篇八十四篇二节说:我的魂羡慕渴想主的院宇。
以西结书二十四章二十一节说:魂中所爱惜的。
诗篇四十二篇一节说:我的魂切慕你。
雅歌一章七节说:我魂所爱的阿。
以赛亚书二十六章九节说:夜间我魂中羡慕你。
马太福音十二章十八节说:我魂所喜悦的。
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节说:我魂尊主为大。
路加福音二章叁十五节说:你自己的魂也要被刀刺透。
撒母耳记上十八章一节说:约拿单的魂与大 的魂,深相契合。约拿单爱大 ,如同爱自己的魂。
申命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随魂所欲……凡你魂所爱慕的。
撒母耳记上二十章四节说:你魂里所求的。
诗篇八十四篇二节说:我的魂羡慕渴想主的院宇。
以西结书二十四章二十一节说:魂中所爱惜的。
诗篇四十二篇一节说:我的魂切慕你。
雅歌一章七节说:我魂所爱的阿。
以赛亚书二十六章九节说:夜间我魂中羡慕你。
马太福音十二章十八节说:我魂所喜悦的。
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节说:我魂尊主为大。
路加福音二章叁十五节说:你自己的魂也要被刀刺透。
这几节圣经说出魂的一种作为,就是魂会爱慕。我们人爱慕的行为,乃是从魂来的;所以我们人的爱情,乃是魂的一部分。
魂会恨恶:
约伯记叁十叁章二十节说:魂厌恶美味。
撒母耳记下五章八节说:我魂里所恨恶的瘸子。
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八节说:我的魂厌烦他们。
约伯记十章一节说:我的魂厌烦我的生命。
诗篇一百零七篇十八节说:魂里厌恶。
撒母耳记下五章八节说:我魂里所恨恶的瘸子。
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八节说:我的魂厌烦他们。
约伯记十章一节说:我的魂厌烦我的生命。
诗篇一百零七篇十八节说:魂里厌恶。
这几节圣经教训我们,恨恶是魂作用。
魂会受刺激:
撒母耳记上叁十章六节说:众人的魂苦恼。
列王记下四章二十七节说:魂里愁苦。
士师记十章十六节说:魂中担忧。
约伯记十九章二节说:搅扰我的魂。
以赛亚书六十一章十节说:我的魂靠神快乐。
诗篇八十六篇四节说:魂里欢喜。
诗篇一百零七篇五节说:魂里发昏。
诗篇四十二篇五节说:魂里烦躁。
诗篇一百十六篇七节说:我的魂阿,你要仍归安乐。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节说:魂碎。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八节说:我的魂因愁苦而消化。
箴言十六章二十四节说:魂觉甘甜。
以赛亚书五十五章二节说:魂中喜乐。
约拿书二章七节说:我的魂我里面发昏。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叁十八节说:我魂里甚是忧伤。
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七节说:我现在魂里忧愁。
彼得後书二章八节说:他的义魂就天天伤痛。
列王记下四章二十七节说:魂里愁苦。
士师记十章十六节说:魂中担忧。
约伯记十九章二节说:搅扰我的魂。
以赛亚书六十一章十节说:我的魂靠神快乐。
诗篇八十六篇四节说:魂里欢喜。
诗篇一百零七篇五节说:魂里发昏。
诗篇四十二篇五节说:魂里烦躁。
诗篇一百十六篇七节说:我的魂阿,你要仍归安乐。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节说:魂碎。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八节说:我的魂因愁苦而消化。
箴言十六章二十四节说:魂觉甘甜。
以赛亚书五十五章二节说:魂中喜乐。
约拿书二章七节说:我的魂我里面发昏。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叁十八节说:我魂里甚是忧伤。
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七节说:我现在魂里忧愁。
彼得後书二章八节说:他的义魂就天天伤痛。
这几节圣经,将魂如何会受刺激告诉我们。刺激乃是从魂来的。
看了以上所说,我们就知道,我们情感中所有的作为、「爱情」、「恨恶」、「刺激」、「感觉」等等,都是从魂来的。这样,叫我们明白我们的情感也是魂中的一部分。
【魂的生命】有的读圣经的人指明:在希腊文里有叁个「生命」字:(一)「比阿司」,(二)「仆宿刻」,(叁)「奏厄」。这叁个字虽然都是说生命,但它们所说的生命,却各有不同的意思。「比阿司」是指 肉体的生命说的。当主耶稣说,寡妇将一切养「生」的,都献给神,就是用这字。「奏厄」就是最高的生命,灵的生命。圣经用永「生」的地方,都是用「奏厄」这个字。「 宿刻」就是叫人有生机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圣经中说到人的生命时,就是用这一个字。
我们现在所要注意的,就是在圣经里所用的「魂」字,和「魂的生命」这个字,在原文都是一样的字。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旧约说「魂」字是用「尼法尺」,但是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尼法尺」。新约说魂时,是用「仆宿刻」,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仆宿刻」这字。这样我们看见,魂如何是人叁元素中之一,而魂又如何是人的生命,天然的生命。
在圣经中有很多的地方,都是将「魂」译为「生命」或「性命」,兹举几个例於下:
「惟独肉带 血,那就是它的生命。」(创九4、5)「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十七11)「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太二20)「安息日救命害命,那样是可以的呢?」(路六9)「为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徒十五26)「我却不以性命为念。」(徒廿24)「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廿28)「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15、17)
以上这些地方的「生命」、「性命」、「命」,在原文都是「魂」字。但不能译作魂,因为若译作魂,就读不下去,失了意思。这是因为魂就是人的生命。
「魂」就是人叁元素中之一,就是像从前我们所说的:「魂的生命」就是人们天然的生命,就是叫人有生存可能的生命,就是以生机给人的生命,就是人现在所藉 而活的生命,就是以能力赐给人,叫人能为人的生命。圣经既然以「尼法尺」和「 宿刻」作为「魂」用,又作为人的生命用,我们就知此二者是若可分而又不可分的。可分,因为在有的地方,「 宿刻」只可译为「魂」字,或「生命」字,并不可调换。例如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九至二十叁节,和马可福音叁章四节的「命」、「生命」、「灵魂」等,原文虽是一字,却不能同译为一样的字。不然,就无意思。不可分,因此二者在人里面,是有完全的和合的。因为除了魂之外,人就再没有生机了。圣经里并没有告诉我们一个血气的人,除了魂之外,还有生命。人的生命不过就是浸透身体的魂而已。当魂与身体联合时,魂即是人的生命。生命乃是魂的现象而已。就是因为我们现在身体的生命,乃是魂的生命,所以圣经以为人们现在的身体,乃是「属魂的身体」(林前十五44)。
这魂就是我们人的生命,乃是最要紧的一点,因为这与我们作属灵,或属魂的基督徒是有大关系的。这个我们到了後来再说。
我们已经看见许多的经言,证明魂所包含的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等机关。我们知道人们的思想、想像、决断、感觉、情感、刺激、爱慕等现象,都是从魂来的。所以人生命,不过就是联合这心思、情感,意志的生命而已。人的生活,不过就是这心思,情感和意志的表显而已。人格在天然境界里所包含的一切,就是魂的各部分。魂的生命就是人天然血气的生命。以上圣经所说人各种的活动,如爱慕、厌恶、知识、谋略、烦躁、欢喜、「立定」等,就是魂生命的作用。
【魂与人的自己】我们既然看见了魂如何是我们的人格、主意机关、生命,我们自然就会下断语,这魂也就是我们的「真我」,就是我们的「自己」。我们的「己」就是这魂。这也是圣经所确实证明的。
在民数记卅章里,计有十次说到「约束自己」,在原文都是「约束魂」。这叫我们明白,魂就是我们的自己。圣经将魂字译为「自己」的地方很多,我们举几个例於下: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叁节:使自己不洁。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四节:污秽自己。
以斯帖记九章叁十一节:为自己与後裔。
约伯记十八章四节:将自己撕裂。
约伯记叁十二章二节:自以为义。
以赛亚书四十六章二节:自己倒被掳去。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四节:污秽自己。
以斯帖记九章叁十一节:为自己与後裔。
约伯记十八章四节:将自己撕裂。
约伯记叁十二章二节:自以为义。
以赛亚书四十六章二节:自己倒被掳去。
不特如此,出埃及记十二章十六节说到「预备各人所要吃的之外」,原文就是「各魂」。民数记叁十五章十一节,十五节说「误杀人的」,原文就是「误杀魂」。民数记二十叁章十节说到「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原文就是「魂愿……」。利未记二章一节说到「若有人献素祭」,原文就是「魂献素祭」。诗篇一百叁十一篇二节说到「我的心平稳安静」,原文乃是「魂平稳安静」。以斯帖记四章十叁节说到「莫想你在王宫得免这祸」,原文就是「莫想魂在王宫」。阿摩司书六章八节说到「指 (他)自己起誓」,原文乃是「指 魂起誓」。这几节圣经,用各种的话语,指明魂乃是人的自己。
就是在新约里,也是如此。彼得前书叁章二十节的「八人」,使徒行传二十七章叁十七节的「二百七十六人」,在原文都是魂字。罗马书二章九节的「一切作恶的人」,原文乃是「一切作恶的魂」警告了作恶的魂,就是警告了作恶的人。雅各书五章二十节以为救一个魂不死,就是救一个有偏差的人。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九节那个愚昧的富翁,对自己的魂说安逸的话,就是对自己说话。
所以圣经以为人的魂,或人魂的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乃是很明显的。因为,以上所举的几个例,若直译为「魂」或「生命」,就要变为毫无意思,惟有译作「自己」,才可以。这是因为圣灵以为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我们若看主耶稣的话,就证实这个。
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六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原文 宿刻),有甚麽益处呢?人还能拿甚麽换生命( 宿刻)呢」?
路加福音九章二十五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甚麽益处呢?」
马太福音所记的事,和路加福音所记的,都是一样的。但一个说魂的生命,一个说自己。这样,我们看见,圣灵用马太福音来注解路加福音「自己」的意思是甚麽;用路加福音来注解马太福音「生命」的意思是甚麽。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人的自己,就是人的魂,或生命。
当我们读过圣经讲论魂的话语之後,我们知道人的魂,就是人的生命,人的自我,人的人格,和人格中所包含的意志、心思和情感等等。这样的查考,叫我们得 一个断案,就是人的魂所包含的,就是每一个人「为人」所共有的一切事物。每一个血气的人都有魂,和魂所包含的一切。魂就是每一个血气的人所同有的生命。在人未重生之前,生命里所包含的一切,无论是自我,是生命,是气力,是能力,是心思,是主意,是爱情,是感觉,都是属乎魂的。换一句话说,魂的生命,就是人从母腹生出来所得的生命。这生命中一切本来(在未信主前)所有的,所可有的,和所能有的,都是属於魂生命的。我们若认准了甚麽是属乎魂的,我们後来就容易知道甚麽是属乎灵的,就能分别属灵和属魂的。―― 倪柝声《属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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