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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基督教《圣经》中“罪”是什么意思?


张爱慧  2017-05-21 23:11:52 举报 阅读数:29
“罪”改译为“偏差”探索之寻根探源系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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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圣经》中“罪”是什么意思?

  (2012-05-05 12:21:51)



     文明交流中最难的是对概念的准确定义。利玛窦翻译圣经时,遇到到最棘手的问题是“GOD"、”SIN"等词如何准确地翻成汉语。佛教也面临这个问题,因此一些翻译干脆采用音译。利玛窦将“GOD"翻译成”天主“,将上帝和中国人的上天对应起来,把“SIN”和中国人常说的“罪”联系起来。这样做的优点,是很容易传播,但带来的问题是人们会用自己以为的“词义”来理解基督教的信息。解释起来会非常麻烦。这方面,除了“天主”、“罪”而外,还有“道”这个词。

     这里面最为麻烦的是“罪”这个词的意思,基督教思想和中国文化的解释截然不同。按照蔡丽贞老师在《基督教会史纲》(台湾版书名《我信圣而公之上帝》)第七章初“代教会的第三个基要教义争辩:救恩论的争辩”里面的解释:

罪的定义

圣经所讲的罪,跟一般中国文化所讲的罪很不一样。圣经所讲的罪,主要有五个层面。

一、未射中目标

“罪”原来的意思是“没有射中目标”,箭射歪了,没有射到中心点,没有达到神的标准;神的标准是一百分,考九十九分仍旧是罪。中文和合本圣经罗马书三章二十三节:“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的荣耀就好像满月一样,而缺了一点就是罪。天主教的思高圣经把这节译为:“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神的标准是完全,但有谁是完全呢?既然没有人可以达到神的标准,因此人人都是罪人。

二、不相信神

圣经所启示的罪,其中心思想就是:不相信神。亚当、夏娃不相信神的警告、命令,宁愿相信蛇的试探,成为一切罪的来源,所以罪的主要内涵就是不相信神。然而有谁一生下来就认识神、相信神呢?没有!所以其实也就是说:人人都是罪人。

三、原罪

第三个层面是很震撼人心的“原罪”。根据一般的文化,包括中国的文化,包括亚里斯多德的希腊哲学,都认为:做错事、犯罪的人才是罪人;做好事的人是义人。可是圣经是逆向操作,不是以人的行为表现来决定人的地位,而是以人的地位来定我们的表现。因为是罪人,所以才会犯罪。由于我们在基督里面有了义人的地位,所以我们才能够行属灵的善事。

将原罪讲得最清楚的圣经经文是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这就如罪是由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然后接着是:“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因为我们有罪性,所以才会犯罪,而犯罪的结果、工价就是死亡。神学家称此为“原罪”(original sin)或“罪性”(sinful nature)。

圣经将罪性讲得很生动,它是控制我们不能不去行恶的力量。明知不应该行,可是依然去做,是一股人没有办法胜过的力量或权势。

人类的第一宗谋杀案,哥哥该隐杀掉弟弟亚伯,神故意对该隐说:你弟弟在哪里呢?该隐说:我岂是看管我弟弟的?神说:“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四6~7)圣经描述得很生动,罪就伏在你家的门口,好像一头野兽,伺机要吞吃你,你却要制伏、对付它。这里用了两个动词:“恋慕”、“制伏”,与上帝咒诅人类的两个动词是一样的。女人要“恋慕”男人,男人要“管辖”女人(创三16);罪一生都缠住我们,我们要想办法摆脱、控制它。这就是“罪性”,它控制我们去行恶,如使徒保罗所说:“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罪性”最好的定义就是:“不能不犯罪”(cannot but sin)。保罗将“罪性”人格化,把它讲得好像是一个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罗七11)保罗将罪拟人化,把它讲得好像是凶手一样,会杀掉我们。罪一生跟着我们,我们要努力摆脱它,制伏它。

四、内心不洁

圣经所启示罪的第四个含义是内心不洁,这是耶稣所教导的意涵。耶稣的登山宝训提到,若是看见妇女就动了淫念,这人心里已经犯了奸淫的罪;不用真的跟女人上床,就等于犯了奸淫的罪(太五27~28)。登山宝训又说,如果向弟兄动怒,等于犯杀人的罪;不用真的拿刀子捅人一刀,只要心里怀怨弟兄,难免受审断(太五21~22)。耶稣的登山宝训是超高标准,摩西律法的标准已经很难达到了,耶稣又给我们一个更高的标准。

耶稣的登山宝训,其实是要我们看见,没有一个人可以达到神的标准,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只有耶稣是完全的,只有他才能达到神的标准。

内心不洁就是罪,这是相当振聋启瞶的启示。按照圣经的标准,贪婪、嫉妒都是内心不洁(罗一29)。在中国文化的层面里,有没有上述这些罪的意思呢?

五、罪行或恶行

有一首福音诗歌说:“我没有罪,没有罪,杀人、放火我不会,偶尔说谎溜了嘴,天下乌鸦一般黑。”这反映出通常中国人对罪的定义,即杀人、放火的外表行为,作奸犯科才算是罪。圣经也提到这些表现出来的行为,即罪行或者是恶行。罗马书第一章的后半部列举很多罪行(罗一16~34;林前六9~10)。

“罪”是神学性的问题

归纳以上五个层面,神学家给圣经中罪的定义做了结论。根据奥古斯丁的的定义,罪使人面转向世界,而却背对着神。马丁· 路德给罪的定义更是贴切:罪使人扭曲,使人渐渐以自我为中心,把神赶下宝座,人自己坐上宝座,以自己为是非善恶的标准。

为什么神不要人吃分别善恶的果子呢?因为神要人以祂的诫命、话语、旨意,做为道德、是非善恶的标准;但是人选择了背叛神。亚当吃分别是非善恶的果子,就神学意义而言,是指:人要以自己为是非善恶的标准,不屑以神作标准,这就是罪的由来。

罪不仅是消极的缺乏上帝原先的良善、公义、圣洁,而且是积极的作恶。圣经所启示的罪,不是哲学性的问题。年轻时候的奥古斯丁,曾以哲学的方式来解释罪。他说,神是纯存有(Pure Being ),罪则相反,罪是不存在的(none being)。上帝是完全的良善,缺少那个良善就是罪。后来奥古斯丁放弃了这种哲学性的解释,回到圣经对罪的定义。

罪也不是教育性的问题。中国人喜欢用孟母三迁的例子,来作为教育的根据,给小孩子好环境、好榜样,小孩子就会学好;给小孩子不好的环境、不好的榜样,就会学坏。但是圣经所说的罪,不是教育性的问题。

圣经所说的罪,既不是哲学性、教育性,也不是伦理性或心理学的问题,而是神学性的问题。所谓神学性的问题是指:它关乎人跟神之间的关系,它涉及人类救恩的问题。亚当犯罪的最大的结果是,人不再寻找神,不再渴慕救恩,这是救恩论第一个要面对的课题。

我对罪的理解:

我1996年信主。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个“罪”字。那时还糊糊涂涂,但隐约觉得基督教对“罪”的理解,对人性的把握比中国文化更为深刻。

那时我喜欢人人平等。但困惑于怎样才能做到人人平等。美国独立宣言说“人人被造平等”。人人不是生而平等。这道理很明显。为何?人生下来天赋、环境就不一样?谈何平等?但基督教对人人平等有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从天赋、机会、结果等正面上来说:

1. 上帝爱每一个人,造每一个都有特别的恩赐。平等是从这个方面说的;

2. 人人机会均等,这是从社会层面而言;

3. 人人结果平等。上帝给了你1000两银子的天赋,收获的就只有1000两;给了他3000两银子的天赋,要求于他的也只有3000两。只要按着你的天赋做事,皇帝和平民、亿万富翁和贫民,大学者和普通读书人在上帝眼里都是一样的。没有人值得骄傲,因为上帝给你的恩赐多;没有人需要自卑,因为上帝给你的少,要求与你的也少。

第二个层面:从人性的本质缺陷等负面来说:

1. 每个人都是“罪人”,好人和坏人也就是50步笑百步,在人性本质上没有区别。人人平等不是“人人皆可成圣,而是人人皆是罪人”。

人人皆可成圣只是一种可能性,没有现实的可操作性。成圣者骄傲,没有成圣者自卑。其结果只能是少部分人成圣。人人皆是罪人却是结结实实、可以操作的法律平台。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耍赖、行贿的机会;

2. 每个人都有罪的酵母,你没有犯罪只不过没有发作罢了。你不是贪污犯,只不过因为你不在那个位子上,没有那个机会罢了。总之,人是有缺陷的生物。每个人都这样,无人能例外。

由以上分析,我理性地认为基督教“罪”的观念比“人人皆可成圣”的观念更接近人性的真实。更有利于人人平等的实际操作。

这些年神给我艰难,让我更深地体会有关“罪”的概念。我愈来愈体会到我自己就是一个大“罪人”,整个人类都伏在罪的权下。为何?

1、 “罪”字分开乃“四”、“非”。智慧果就是辨别是非,就是分析善恶。但是非、善恶的决定权一旦集中在人的手中,完全由人来掌控(特别是当一部分人觉得自己对完了,绝对正确时),恰是这个社会变成地狱的时候;

2. “罪”直指人类的局限和缺陷。代表了人类的局限。代表了我的局限。每个人都希望成为自己所没有办法达到的高度。人都是泥土做的,但人都想成为钢铁。这是人类最大的悲剧。我经常想,很多人说共产主义不好,其实这个理想原本太美丽、太让人神往,曾诱惑许多人抛头颅、洒热血,为了人类的幸福,甘愿毕其功于一役。如果在那个时代,我也愿意。但是,现在我明白,这只不过是泥土梦想变成钢铁的虚妄。是披着美丽衣裳的恶魔。是魔鬼骗人的伎俩。

我自己这些年费尽心力,想做好一件事。但是越努力,效果越差。我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局限和无奈。经常问上帝“你为什么用泥土造我,而不把我造成钢铁战士呢?”你为什么不赐给我别人有的能力?我不心甘于我的局限。我想与上帝同等。但这个世界就是有局限、有无奈。只有上帝才能让一个人幸福。

我完全同意蔡老师所说:“圣经所说的罪,既不是哲学性、教育性,也不是伦理性或心理学的问题,而是神学性的问题。”

我尤其认为,圣经所说的罪关乎人类的处境。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

每个人最应该明白的,就是你是谁?你处于什么位置?你有多大能力?你的弱点是什么?如果对这些没有深刻的认识,越努力,结果越差。弱小如我是这样,强大如毛泽东、BXL同志也是这样。

圣经所说的“罪”和教育无关,也和“良知”无关。圣经并不否认教育可以改善道德,也不否认人人皆有良知。但是,圣经告诉我们的是教育和良知都有其局限。这局限是被人类的处境所决定的。或者说,是被造人的原料所决定的。是泥土做的人,一旦想超越自我,就会原形毕露。你向着太阳飞,但是你的翅膀是用糖浆黏合的。你飞的越高,跌的愈重。

人类的戏剧,中国人今年看得很多,很精彩。精彩到再高明的作家也写不出来。为什么?因为这些喜剧的导演就是上帝!

这些年我的神和我作对,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我是一个罪人。越来越认识到我自己人生和生命的天然局限。在这个意义上,我愈来愈认同“不敬畏神,乃是最大的罪”。因为不敬畏神,你就无法知道自己的局限。你想谦卑,也无法真正明白为何谦卑。结果只能是不了解自己,假仁假义。

这些年,我被我的局限所左右。虽左冲右突,完全无能为力。我对自己的局限既毫无变法,也没有人会谅解我。但造我的上帝知道我的哀愁。

上帝赐我力量,他要我做的事,不用费力,自然成就。因故我如果有一点点成绩,也不敢有任何骄傲。

我是一个破的器皿,是被弃无人关心的丧家犬。但上帝爱我。不管我如何不堪,都愿意为神所用。照巴特所说:

“当面对最后审判时,我不会……提及任何功绩作为掩护,这样做只会引来旁边天使的讪笑。我觉得只有一句话适合自己:

“神啊,求你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阿信,写给我自己的美丽和哀愁。

                                              主后 2012年5月5日。

注:“罪的定义”选自《我信圣而公之教会》,蔡丽贞 著。

校园书房出版社(台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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