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光导读:本文作者天父爱你(网名)是约拿的家论坛(Jonahome.net)版主。原文刊登在约拿的家论坛。
什么是基督教所说的“罪”?
蔡哲民答:
简化的基督教「罪」与「原罪」论
〔圣经中罪的定义〕
摘要:
字义:矢不中的,受造者没有达到造物者所定的规范。
本质:一种现象,义的反动,不义之谓「罪」。
前提:有一造物者,人是他的创造物,人要倚靠造物者而存活,
而造物者给人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要不要按其规范而行。
结局:人类无力自救,终究引致毁灭。
解决:耶稣替死,付上罪的代价。圣灵内住,改变犯罪的生命。
--------------------------------------------------------------------------------
想必大家都写过程式,即使是自己的失误,程式错了,我们仍是
毫不犹豫的终止程式,或修改或重写。更不用说是因电脑主机板错误
引起的错误,当然更是关机顺便骂他两句了。
要了解基督教的「罪」,就要有创造者的观念。基督教中「罪」
的观念就与以上的状况差不多。罪的原文是「矢不中的」,就是被造
物没有达到造物者创造他的目标,这种状况被称为罪。
要谈到罪就要提到创世纪中善恶树的记载,上帝并没有创造出一
个机器人,他乃是选择创造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原因我们不能明白,
但可能如我们喜欢活生生的小孩选择爱我们,胜於百万台电脑机械的
开口说爱我们。不管如何他是给了我们自由选择的能力。
给了自由意志若不让他有机会发挥就如同不给他一样,就如某人
出门前将小孩绑在椅子上,将冰箱锁起,回来後才称赞其小孩听话,
因为他没有乱动冰箱里的东西。这样的顺服是没有太大价值的!给人
自由意志,就要给人善恶树(一个没有锁上的冰箱),结果当然可能
是人类犯罪(小孩犯错),不过上帝选择如此,当各位要责怪上帝之
前不要忘了他在选择给人自由意志的同时也选择了十字架,故不要太
早以为这是一肤浅轻忽的决定。不管如何,选择犯罪的能力与可能犯
罪的机会都存在了。
在善恶树前,人类选择了「知道善恶」,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过,
根据希伯来原文的意思,这「知道善恶」的意思是「以自己为判断一
切的准则」。就是人打算以自己为上帝(真理),选择离开上帝,不
以上帝为上帝。这是最原始的罪。
上帝既是真理、生命与一切美善的源头,「离开他」本身就是一
种最大的惩罚了,故您可以发现圣经中的上帝最常惩罚人的方法就是
「任凭」。人因著犯罪选择离开上帝之後,就离开了一切真理、生命
与美善。人本是被造且要倚靠上帝的存在体,而今他既离开了支持其
生存的源头,就开始了「死亡」。不再有能力选择犯罪与否,只有一
路错谬下去。不再有机会,不再有盼望。
比较大的问题是亚当犯罪与其後人何关?其实我们不知道遗传的
能力到底有多大,不过我们从亲身的体验中感受到了圣经对人类的宣
判:人人都犯了罪,并且人人都有犯罪的趋势。只能任错谬掳掠而无
能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不然亚当也不必死了,反正他不须依靠上
帝就能存在)。
罗马书中即提到,人的罪是从宗教上的堕落开始,导致全面的败
坏。人杀人是罪(对大家来说),因为他得罪了大多数人。但他除了
得罪人之外,也得罪了造他的上帝(因为上帝造他不是要叫他杀人的
)。而圣经中的「罪」即是指後者这种得罪上帝的「罪」不管其行为
是否被人称为「罪」。
罪的结果乃是照人不以上帝为上帝的要求,上帝任凭人与他永远
隔离。也就是人将与上帝以及由他而出的一切真理、美善、生命与能
力隔绝,这就是地狱。人的存在再也没有参考点,更不用谈什麽意义
与价值,一切都是虚空。
人能自救吗?人若能自救上帝就不是人存在所必须的了。圣经中
只说到上帝将以人的良心(对不懂上帝律法的人)或他的律法(对懂
得他律法的人)为审判标准,但不管是谁,都无能靠自己满足上帝的
要求(不然与真理隔离又算得了什麽?)。行善事吗?那是应当的,
不能用来贿赂上帝(做好事60分),做了坏事吗?自己都要定自己的
罪(不及格)。因此人永远无法自救(不要想平均及格),除非有人
救我们脱离这一恶性循环。
奇怪吗?想想平日你如何对你的创作(程式),则上帝也有权如
此对待我们。当然人的命运并不是止於如此,其馀请参阅下文。
〔观点二〕
上帝是义的本体,或说上帝是义者,上帝创造了一个有自由意志
的人,人选择归向上帝,就是归向义的本体,就是义,人选择离弃上
帝就“缺乏义”,也称为罪,因此罪是义的缺乏或说是义的反动。
义是永存的,罪不是永存的,罪有一天会被结束的;义是原本就
存在的,因为上帝是自有永有,罪不是原先就存在的,它是被造的人
选择离开上帝後才产生的;罪也不是被造的,上帝不创造罪,那罪是
怎麽来的呢?罪是因为人的私欲牵引而产生的。所以义和罪不能等量
齐观,基督教并不支持原始的善恶二元论。
义至少包括几个部分,正直、公平、圣洁、真理和对罪的威严,
而罪可以说是义的反动,罪可以从义的相反来想,正直 ==> 诡诈,
公平 ==> 偏邪,圣洁 ==> 污秽,真理 ==> 虚谎,威严 ==> 妥胁。
这些罪还没有讲到一般法律上所规定的罪,因为法律能规定的是『行
为』,宗教上的罪却不是这麽表面。
〔观点三〕
「因为世人皆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罗马书3:23
^
「原罪」一词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圣经中并不认为罪是原有的、先
存的,也不是 神所创造的,罪乃是被造者因错用自由意志而产生的
。基督教对罪的看法是从对义的反动来看,这与法律或其他宗教对於
罪的认知有非常大的差异:法津对罪的认定是局限於外在行为,杀人
是罪、强盗是罪,但忌妒、怀恨等在未构成行动以前是不算犯罪的。
因此法律上对罪的认定是非常肤浅的。而宗教对罪的看见则是高了一
层次。但在所有宗教中,则没有像基督教一般深入根源,乃是从义的
本体来看罪的问题。
什麽是对义的反动呢?
上帝是生命的源头,是义的本体,他创造了人并付予自由意志,使人
与这义的本体有一高贵的对交位格,因此人可以知道义,有义完整的
观念(但堕落後生活上却行不出来)。但这自由意志必须受这义的约
束才是真自由,否则就不是自由而是自杀。但被造者误用 神所付予
的自由,选择以自我为中心,欲以自己为 神(--与 神同等),这就
叫作自义(自以为义),脱离义的实质,乃在真的义上有了亏欠,违背
了上帝起初造人的目标。所以圣经中「罪」的希腊文原意有「不中靶
的」的意思。圣经中对於罪乃是以 神的位格来看,而非从永恒性来
看,从未给宇宙二元论(善恶互存直到永远)留下任何的地步。义与罪
不能等量齐观:义是永存的、不变的,义是 神;罪是产生的,是在
被造界中、在历史中。也因此人才得以有永恒的盼望。所以罪乃是一
种亏缺,就好像一张完整的白纸有了一块缺损。是有,但有的是「没
有」,是一种不存在的存在。
以电脑程式为比喻毕竟只是比喻,既是比喻就非全真,只能取其相对
的部份。其间最大的差异在於前述的自由意志:电脑并无人所拥有的
位格,当然电脑不会犯罪,乃是人利用电脑来犯罪。但人不能以此自
由意志作为推卸给 神必须间接负责的藉口。桌子不会犯罪,石头也
不会犯罪,难道人不比这些要高吗?自由意志乃是人所拥有如此可贵
位格的绝对必须(absolute necessity)。所以绝非神造人有bug,乃是
神永恒计划中的一部份。
因此,上帝无须为罪负责。且因著他的慈爱,赐下独生爱子耶稣基督,
为人类承担了罪,使人类在这亏损中得以弥补与上帝之间的洪沟,再
次调合和了人与上帝的紧张关系。「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著
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
如此,我们既藉著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为乐
。」(罗5:10-11)
当所有宗教以禁食(或禁欲)、祷告来建立自己的功劳的时候,基督教
则是以禁食、祷告来承认自己的不足;当所有宗教以朝圣、行善来达
到自己的宗教目标的时候,在 神眼中这根本微不足道。虽然如此,
并不表示基督徒不必行善,「只是不能以此来作为夸耀自己或求得报
偿的方法。
蔡哲民答:
简化的基督教「罪」与「原罪」论
〔圣经中罪的定义〕
摘要:
字义:矢不中的,受造者没有达到造物者所定的规范。
本质:一种现象,义的反动,不义之谓「罪」。
前提:有一造物者,人是他的创造物,人要倚靠造物者而存活,
而造物者给人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要不要按其规范而行。
结局:人类无力自救,终究引致毁灭。
解决:耶稣替死,付上罪的代价。圣灵内住,改变犯罪的生命。
--------------------------------------------------------------------------------
想必大家都写过程式,即使是自己的失误,程式错了,我们仍是
毫不犹豫的终止程式,或修改或重写。更不用说是因电脑主机板错误
引起的错误,当然更是关机顺便骂他两句了。
要了解基督教的「罪」,就要有创造者的观念。基督教中「罪」
的观念就与以上的状况差不多。罪的原文是「矢不中的」,就是被造
物没有达到造物者创造他的目标,这种状况被称为罪。
要谈到罪就要提到创世纪中善恶树的记载,上帝并没有创造出一
个机器人,他乃是选择创造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原因我们不能明白,
但可能如我们喜欢活生生的小孩选择爱我们,胜於百万台电脑机械的
开口说爱我们。不管如何他是给了我们自由选择的能力。
给了自由意志若不让他有机会发挥就如同不给他一样,就如某人
出门前将小孩绑在椅子上,将冰箱锁起,回来後才称赞其小孩听话,
因为他没有乱动冰箱里的东西。这样的顺服是没有太大价值的!给人
自由意志,就要给人善恶树(一个没有锁上的冰箱),结果当然可能
是人类犯罪(小孩犯错),不过上帝选择如此,当各位要责怪上帝之
前不要忘了他在选择给人自由意志的同时也选择了十字架,故不要太
早以为这是一肤浅轻忽的决定。不管如何,选择犯罪的能力与可能犯
罪的机会都存在了。
在善恶树前,人类选择了「知道善恶」,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过,
根据希伯来原文的意思,这「知道善恶」的意思是「以自己为判断一
切的准则」。就是人打算以自己为上帝(真理),选择离开上帝,不
以上帝为上帝。这是最原始的罪。
上帝既是真理、生命与一切美善的源头,「离开他」本身就是一
种最大的惩罚了,故您可以发现圣经中的上帝最常惩罚人的方法就是
「任凭」。人因著犯罪选择离开上帝之後,就离开了一切真理、生命
与美善。人本是被造且要倚靠上帝的存在体,而今他既离开了支持其
生存的源头,就开始了「死亡」。不再有能力选择犯罪与否,只有一
路错谬下去。不再有机会,不再有盼望。
比较大的问题是亚当犯罪与其後人何关?其实我们不知道遗传的
能力到底有多大,不过我们从亲身的体验中感受到了圣经对人类的宣
判:人人都犯了罪,并且人人都有犯罪的趋势。只能任错谬掳掠而无
能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不然亚当也不必死了,反正他不须依靠上
帝就能存在)。
罗马书中即提到,人的罪是从宗教上的堕落开始,导致全面的败
坏。人杀人是罪(对大家来说),因为他得罪了大多数人。但他除了
得罪人之外,也得罪了造他的上帝(因为上帝造他不是要叫他杀人的
)。而圣经中的「罪」即是指後者这种得罪上帝的「罪」不管其行为
是否被人称为「罪」。
罪的结果乃是照人不以上帝为上帝的要求,上帝任凭人与他永远
隔离。也就是人将与上帝以及由他而出的一切真理、美善、生命与能
力隔绝,这就是地狱。人的存在再也没有参考点,更不用谈什麽意义
与价值,一切都是虚空。
人能自救吗?人若能自救上帝就不是人存在所必须的了。圣经中
只说到上帝将以人的良心(对不懂上帝律法的人)或他的律法(对懂
得他律法的人)为审判标准,但不管是谁,都无能靠自己满足上帝的
要求(不然与真理隔离又算得了什麽?)。行善事吗?那是应当的,
不能用来贿赂上帝(做好事60分),做了坏事吗?自己都要定自己的
罪(不及格)。因此人永远无法自救(不要想平均及格),除非有人
救我们脱离这一恶性循环。
奇怪吗?想想平日你如何对你的创作(程式),则上帝也有权如
此对待我们。当然人的命运并不是止於如此,其馀请参阅下文。
〔观点二〕
上帝是义的本体,或说上帝是义者,上帝创造了一个有自由意志
的人,人选择归向上帝,就是归向义的本体,就是义,人选择离弃上
帝就“缺乏义”,也称为罪,因此罪是义的缺乏或说是义的反动。
义是永存的,罪不是永存的,罪有一天会被结束的;义是原本就
存在的,因为上帝是自有永有,罪不是原先就存在的,它是被造的人
选择离开上帝後才产生的;罪也不是被造的,上帝不创造罪,那罪是
怎麽来的呢?罪是因为人的私欲牵引而产生的。所以义和罪不能等量
齐观,基督教并不支持原始的善恶二元论。
义至少包括几个部分,正直、公平、圣洁、真理和对罪的威严,
而罪可以说是义的反动,罪可以从义的相反来想,正直 ==> 诡诈,
公平 ==> 偏邪,圣洁 ==> 污秽,真理 ==> 虚谎,威严 ==> 妥胁。
这些罪还没有讲到一般法律上所规定的罪,因为法律能规定的是『行
为』,宗教上的罪却不是这麽表面。
〔观点三〕
「因为世人皆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罗马书3:23
^
「原罪」一词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圣经中并不认为罪是原有的、先
存的,也不是 神所创造的,罪乃是被造者因错用自由意志而产生的
。基督教对罪的看法是从对义的反动来看,这与法律或其他宗教对於
罪的认知有非常大的差异:法津对罪的认定是局限於外在行为,杀人
是罪、强盗是罪,但忌妒、怀恨等在未构成行动以前是不算犯罪的。
因此法律上对罪的认定是非常肤浅的。而宗教对罪的看见则是高了一
层次。但在所有宗教中,则没有像基督教一般深入根源,乃是从义的
本体来看罪的问题。
什麽是对义的反动呢?
上帝是生命的源头,是义的本体,他创造了人并付予自由意志,使人
与这义的本体有一高贵的对交位格,因此人可以知道义,有义完整的
观念(但堕落後生活上却行不出来)。但这自由意志必须受这义的约
束才是真自由,否则就不是自由而是自杀。但被造者误用 神所付予
的自由,选择以自我为中心,欲以自己为 神(--与 神同等),这就
叫作自义(自以为义),脱离义的实质,乃在真的义上有了亏欠,违背
了上帝起初造人的目标。所以圣经中「罪」的希腊文原意有「不中靶
的」的意思。圣经中对於罪乃是以 神的位格来看,而非从永恒性来
看,从未给宇宙二元论(善恶互存直到永远)留下任何的地步。义与罪
不能等量齐观:义是永存的、不变的,义是 神;罪是产生的,是在
被造界中、在历史中。也因此人才得以有永恒的盼望。所以罪乃是一
种亏缺,就好像一张完整的白纸有了一块缺损。是有,但有的是「没
有」,是一种不存在的存在。
以电脑程式为比喻毕竟只是比喻,既是比喻就非全真,只能取其相对
的部份。其间最大的差异在於前述的自由意志:电脑并无人所拥有的
位格,当然电脑不会犯罪,乃是人利用电脑来犯罪。但人不能以此自
由意志作为推卸给 神必须间接负责的藉口。桌子不会犯罪,石头也
不会犯罪,难道人不比这些要高吗?自由意志乃是人所拥有如此可贵
位格的绝对必须(absolute necessity)。所以绝非神造人有bug,乃是
神永恒计划中的一部份。
因此,上帝无须为罪负责。且因著他的慈爱,赐下独生爱子耶稣基督,
为人类承担了罪,使人类在这亏损中得以弥补与上帝之间的洪沟,再
次调合和了人与上帝的紧张关系。「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著
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
如此,我们既藉著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为乐
。」(罗5:10-11)
当所有宗教以禁食(或禁欲)、祷告来建立自己的功劳的时候,基督教
则是以禁食、祷告来承认自己的不足;当所有宗教以朝圣、行善来达
到自己的宗教目标的时候,在 神眼中这根本微不足道。虽然如此,
并不表示基督徒不必行善,「只是不能以此来作为夸耀自己或求得报
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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