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5 00:39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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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异端思想:伯拉纠、伯拉纠派和半伯拉纠主义
---选自赵中辉《英汉神学名词词典》
1:伯拉纠 Pelagius (360—420)
英国神学家,为一基督教修道士兼神学家,居于 罗马、迦太基及巴勒斯坦等处。极力反对奥古斯丁派人类完全堕落之教义。提倡一种异端的自由意志教义,否认原罪;且谓上帝恩典非人所不配得的恩赐,亦非得救 所必须。他常说:『如果我应该做,我就能做(If Iought,I can.)。』
2: 伯拉纠派 Pelagianism ( 现在的阿米念)
为第四世纪英国修道士伯拉纠所倡导。反对奥古斯丁预定与原罪的教义,并主张人得救不是靠神主权的恩典,乃凭自己的自由意志(人得救不是出于神,乃是出于自己)。这古老的异端如今已改头换面,又成为现在的阿民念派。一四三一年在以弗所大会中被定为异端。
3: 半伯拉纠主义 Semi-Pelagianism
中世纪的一种神学系统,本质上与今日的阿民念主义相同。半伯拉纠主义所教训的是:(1)神救任何人,照样祂也定意要救所有的人。(2)基督是为所有的人死。 (3)人在未接受神的恩典之前,能在基督里有信心,并生出圣洁的愿望。(4)人凭自由意志接受神恩,此意志不能因罪消失。此说亦称为卡西安主义 (Cassianism),因其创始者为卡西安(Cassian)。
此乃于主后四二七—五二九年间出 现的教义,拒绝伯拉纠派与奥古斯丁主义之极端见解;在人得救的开端工作上,奥古斯丁主张是出于神的恩典,而伯拉纠派主张是出于人的自由意志。『半伯拉利』 思想出现甚早,但『半伯拉纠主义』则是相当近代的名词,此词首先出现于信义宗协和信条中(1577),与耶稣会士穆林那(LuisMolin a,1535 —1600)的神学有关。此词并非一快乐的选择,因为所谓半伯拉纠派,就是叫甚么都可以,就是不叫半伯拉纠派。比较更正确一点,就是称他们为半奥古斯丁 派,他们虽然是反对伯拉纠的教义,但也敬仰奥古斯丁,就是不愿意把他的神学当作最重要的。
教会会议于四一 八年,又于四三一年定伯拉纠派为异端,但此项拒绝并非意味着完全接纳奥古斯丁的教义系统。奥古斯丁有关恩典的教训可以归纳如下:人类有份于亚当的罪,因此 人都成为罪人,从此除了神的特恩以外(不能用功获得),无一人能解脱;神却由祂不可测的智慧来拣选一些人得救,赐恩给他们,使他们满有把握地白白得救。蒙 拣选的人数已定,既不能多,也不能少。虽然如此,迦太基的维他里斯(Vitalis),以及非洲哈诸米坦地方的修士团(427年),对此原则引起争论,说 这些原则破坏了自由意志及人所有的道德责任。相反地,他们坚称人的意志可以完成信心的初步行动。为了回应此说,奥古斯丁著述了(恩典与自由意志》与《斥责 与恩典>来反对半伯拉纠主义,并且强调意志为先在恩典所预备的必要性。
此问题在第五世纪演变为白 热化,在法国南部高卢的一些修道士(为卡西安,希拉留等人所领导)参与了此项抗争。这些人反对奥古斯丁有关罪与恩教义的几点,即意志完全受捆绑,恩典之不 可抗的优先性,以及硬性的预定论。他们同意奥古斯丁对于罪的严重性,但他们认为他的预定论教义是新颖的,因此与传统不符,也是危险的,因为这使人的一切努 力皆归徒然。为了反抗奥古斯丁,卡西安教导说,虽然由于亚当的罪承继了病态,但人的自由意志并没有完全被毁坏。虽然恩典是得救不可缺少的,但不能在人的自 由选择之先,因为人的意志虽然是软弱的,但意志能采取趋向神的带头作用。换言之,在得救上神的恩典与人的自由意志必须合作。卡西安为了反抗奥古斯丁严厉的 预定论,他主张神拯救人的普遍旨意的教义,并主张预定就是神的预知。
奥古斯丁死后,争论愈趋白热化;普拉斯 (Prosper Of Aquitaine)成为奥氏的主将为他辩护,答覆迦利克的一群修道士,其中包括文森(Vincent Of Lerine)。 文森误解了奥古斯丁有关保守与预定的教义,说神所拣选的人就不能犯罪。虽然如此,他并未完全错误,他承认从奥古斯丁所得来的恩典教训的实际危险性,并且此 教训脱离了大公教会的传统。普拉斯为他导师的缘故,曾赴罗马请愿,虽然教宗色勒斯丁一世赞扬奥古斯丁,但并未特别通过奥氏论恩典与预定的教训。因此,半伯 拉纠派的信仰仍在法国南部照常进行,以佛斯他斯(Faustus Of Riez)为主要发言人。他定伯拉纠主义为异端,教导说靠属血气的能力不能得救。 自由意志虽不能被灭绝,但是软弱的,若无恩典的帮助是不能获得救恩。然而佛斯他斯拒绝神恩独作说(monergism)的预定观,并教导说人的意志藉着留 给它的自由,能够向神开始头一步。因此一个人的得救,是由神人合作才成功的。预定只不过是神预先知道人要如何自由决定。恩典对佛斯他斯来说,只不过是神给 人自由意志的光照,并不像奥古斯丁所说的那样,是神恩典在人心中的重生能力。
半伯拉纠主义的辩论一直继续到第六 世纪,当该撒留(Caesarius Of Arles) 召开奥兰治教会大会(529年)。在此该 撒留在主持反半伯拉纠主义上获得成 功。虽然 如此,总会并没有接受奥古斯 丁全部的恩典教义,特别是没有接受奥 氏所主张的神的恩典在蒙拣选者心中不 可抗拒的工作。在主后五三一年,彭 尼 非斯二世批准了这次会议的行动,于是 给予大公会议的特权。半伯拉纠主义作 为历史上的运动,算是已跌落下来,但 半伯拉纠主义的基要问题 ——人的自由 意志在神救人的工作上,优于神的恩典 ——并未消失。
半伯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是伯拉纠异端一种较中立的形式,伯拉纠异端由公元五世纪罗马的一个教师伯拉纠 (Pelagius)提出。半伯拉纠主义則由五世纪马赛港(Marseilles)的卡西安(Cassian)提出)他并没有否认原罪以及其对人的灵魂和 意志的影响。但是它教导神与人的合作才实现对人的救赎。这种合作並非人的努力守律法的意思,而是人根据自己意志做出自由选择的能力。半伯拉纠主义教导,人 能通过其自由的意志寻求迈向被上帝救赎第一步,然后依靠神的恩赐与神合作,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保持信仰。这就意味着,人能否被救赎依靠的是上帝的恩赐, 而上帝的恩赐对于维持信仰却不是必须的。
该异端的错误在于,它所指的恩赐已不再是恩赐。恩赐是上帝对罪人完全并且自由给予的。但是,如果是由人首先去寻求上帝,上帝才因为他的努力而给予恩赐。这意味着,上帝的得救恩典仅仅是决定了人是主动尋求。这不再是恩赐,是人去选择相信上帝,而不是上帝主动对人的恩赐。
半伯拉纠主义教导,罪恶中的人有能力去选择信仰上帝。
半伯拉纠主义教导,上帝的恩赐救赎,是人最初努力的结果。
半伯拉纠主义否认基督教的预定论(predestination)。
半伯拉纠主义在主后529年召开的奥朗日会议(The Council of Orange)上被谴责为异端.
(选自赵中辉《英汉神学名词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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