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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

再讲“罪”

引言
记得刚信主时,那时我还在大学念书,我是班上仅有的两位基督徒之一。同学对我所信的福音不甚以为然,我常常成为他们嘲笑的对象。一次有一位较熟悉的同学很严肃地告诉我,基督徒最惹人反感的就是讲人有罪。走在大街上,好端端的就看到基督徒当街传福音,穿著一件背心,上面写著我是罪人。或是拿著扩音器当街布道,喊出神的审判近了,赶快悔改信耶稣。他劝我传福音只要和和气气的把信仰介绍给人就好了,不要讲人有罪这种话,让人心生反感。我当时无话可说,确实如此,一讲到罪,的确伤感情。那我们传福音是否可以不讲罪呢?讲大家都是义人,只是还不够完全。信了耶稣就能得到平安喜乐、而且还能得永生上天堂。这样的福音,大家多喜欢听啊。是啊!我们为什麽不传一个强调人生光明面、积极向上、引导人成功、幸福的福音呢?很不幸的,虽然如此,福音却不能变,这些平安喜乐,只是信福音的结果,不是福音的内容。如果把结果取代内容,让人以为可以只要结果,不必在乎内容,可就走错路了。传福音不能不讲罪。人如果没罪,我们就不需要神的赦罪。我们就可以靠著自己的努力成为义人。耶稣就不必上十字架,他捨身为我们赎罪,为要赦免我们的罪,就毫无意义、毫无价值了。不讲罪,等於是没传福音。既然赦罪在福音的内容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就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罪是什麽意思?我们为什麽需要赦罪呢?如何才能得到神的赦罪之恩呢?以下我们将要从罗马书叁章9~26节,一起来讨论什麽是罪人唯一的出路。

没有义人
「这却怎麽样呢?我们比他们强麽?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證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9~10)

1.世人都在罪恶以下:常见到还未信主的朋友问:基督徒老是爱讲人有罪,人没有这麽坏吧?我们必须认真的看待罪,因为这是人世间的现实。它对我们的影响又深又广。罪存在这世上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罪的存在。不管我们怎麽称呼它,不管我们叫它过犯也好、缺点也好,不能否定它的存在。不管用什麽说词来美化它,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或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些说法,只不过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些,却对罪丝毫没有抗拒的能力。罪的戏码在这世上天天不停的在上演,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违背神的命令。圣经把人类这种无能为力的现况说出来了,不管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不管是高贵的或低贱的,有学问的或愚笨的、达官贵人或贩夫走卒,全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一个例外。这就是人类的现况。

2.宁可明白指出罪,不要**:我们对於存在人性中最大的问题,到底是**呢,还是认真面对?一个医生诊断出来病人得了绝症,他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它,不愿意坦诚告诉你诊断的结果。给你一个错误的安全感,以为自己很好、一点没事。一直等、一直拖,等到最後,你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病入膏肓,过了能治疗的时效。对於这样的医生,你是感谢他、还是怨恨他。从圣经中我们看到,神对於人的罪,绝不会掩饰。他乃是明白告诉你罪的严重性,虽然人得了这麽严重的绝症,他还是愿意拯救到底。这就是神对世人的爱。世上其他的学说,不把事实**告诉你,尽说些好话,让你安心。你的安心不能维持多久,等到**戳穿了,一切都太迟了。不像其它的学说,神是清楚明白的指出人的问题所在,为得是要救我们。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神是真爱我们。

3.所有的人都在罪中吗?保罗说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这似乎听起来很刺耳。没有人喜欢听这个信息。有的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世上有人坏,但总有些人好吧?不要这麽绝对嘛!」事实上,我们更在乎的是自己:「说别人是罪人,我没有意见;但是说到我也是罪人。这可侵犯到我的头上来了。」也许有人会用一些理由来否认自己是罪人,例如:(1)我按良心行事;(2)我不至於像某些人那麽坏;(3)我有相当高的道德修养;(4)我有虔诚的宗教信仰。这是我们在向世人传福音时,最常听到的话。我们会有这样的反应,可能是还不完全了解罪的意义。我们常常会以为犯了法了才是罪,只要不侵害到其他人,爱做什麽是每个人的自由,不能算罪。重大的道德缺陷才是罪,平时的一些个人的小过失,那是难以避免的,不能算罪。这些都是对罪的误解。

有一句俗话说:「要找好人要到监狱裏。他们都说自己是无辜的。要找罪人要到教会裏,他们都承认自己是罪人。」从这句话不合理的地方,你就可以看到,罪的标準不是自我认定的,而是以神的标準来决定的。罪不是指犯法,不是重大的道德缺陷。而是达不到神向人所要求的目标。有的人可能会抗 -/议,神的标準太高根本人达不到,神拿一个高标準来把所有的人都打在罪中,这实在太霸道了。我们要知道当始祖还没有犯罪以前,他是有不犯罪的能力的。不像犯罪後的人,被罪的权势所掌握,失去了不犯罪的自由。当神造人时,要求始祖亚当,听从他的话,不要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始祖受到蛇的引诱,违背了神的命令。当亚当夏娃在犯罪的时候,他们落在一个试探当中:他们要以有限的自我控制能力,要求得到完全的自由。这就好像你十岁的小孩认为自己长大了,要拿你车的钥匙,想要开车一样。他们吃了分辨善恶的果子,自己要来决定善恶的标準,却没想到他们没有能力承受吃了果子的後果。当他们见到彼此赤身露体,就觉得羞耻、拿树叶来遮掩。犯了罪之後,听到了神的声音,却不敢见神的面,就躲藏了起来。这就是人性的衝突所在,也就是罪的起源。并不是神造了罪,预备一棵善恶树,故意陷害人去犯罪。而是人以神所给的自由意志,自己选择犯罪。

始祖犯罪影响了所有的人类,他的的失败,正代表了所有後代子孙的失败。我们都继承了亚当的罪性,遇到罪恶的引诱时都会像亚当一样的反应。我们原本有神的形象,接受神的要求,照著神的命令来管理世上万物。但是我们都在引诱面前失败了。都偏离了神对我们原本的计划,都选择了一条离开神的道路。神对我们的命令我们不愿遵守,当我们离开神、偏行己路了之後,结果就无法避免的做出许多得罪神的事来。不管我们用各种藉口来解释,但是在神的眼光的中,这些理由都没有办法否认,每一个人都犯了罪的事实。我们都像始祖亚当一样,陷在罪中,对罪恶的引诱无能为力。这就是世人陷在罪中的景况。

4.世人弥补罪过的方法:我们尝试著用许多方法来修补人类堕落的景况,如:法律、教育、道德、宗教。但是这些制度的存在,正證明了普遍存在人心中的罪性。为何我们要有法律?为了要审判犯罪的行为。为何我们要有监狱?为的是要限制罪犯的自由。如果今天监狱的门大开,各种罪犯横行於世,我想各位都会很紧张。我们的教育是两套标準,理论上是高尚的道德,现实上是保护自己。那些道德的高调,大家都知道那是说给别人听的,事实上根本做不到。现实生活中我们教导小孩的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我们老祖宗所留下来的生活经验,也正表示了这是活在现实世界中,能够活命的求生之道。这些金玉良言岂不是告诉我们,这世上充满了诡诈的陷阱。这正是人性的真实面。我们都陷在罪中。我们想用道德的教化、宗教的熏陶来改变这个世界。但不幸的是,我们发现道德不能救我们,甚至连宗教都不能救我们。我们都知道道德的定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若要别人怎样待我,我先要怎样待人。」这些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却做不到。明知有些事是不该做的,却偏偏要去做。人连自己的行为都无法掌握。

人知道法律应该少犯些罪了吧?知道法律的人,犯起法来才真正高明,他可以钻法律的漏洞,让受害的人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受高等教育的人应该道德也高尚些吧?正相反,知识越多,人与人之间的钩心鬥角也更厉害。无知小民要起了贪心,不过贪图些蝇头小利。在高位的人要贪起来,不是成千上万是不会满足的。贩夫走卒有了衝突不过卷起袖子打一场架。掌握权力的人,要是鬥起来可是你死我活的。对人世间的现况,想起来真是有点失望。人性就是如此,我也不会比别人更好。圣经说的真对:「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我们想要脱罪的藉口,在圣经中全被否定了。这就是人性的**。我们都得罪了神,在神的审判之下,没有一人能够逃脱。每个人都必须承认自己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的本性无能为力。在神的眼光中,都被算作有罪。唯有知道自己真实的景况,我们才会向神求救。唯有承认自己有罪,才能接受神奇妙的救恩。除此以外,没有任何的出路。

5.世上有义人吗?圣经上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有的人会有些疑惑,我们在世上不是也看到许多善良的人啊?他们不能算义人吗?首先,我们要理解「义人」在这段经文中的意思。罗马书第叁章是在讲,世人在神的眼中没有主动寻求神的,没有完全的。紧接著这段,下面3章20节的经文就指出:「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这裏清楚说明了,没有「义人」是指:没有一个人能凭著自己,在神面前被称为义的。所有人按著本性所行出来的行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也就是达不到神要求我们有的荣耀的形象。因此都要被神定罪。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人所有的义,在神眼中都像污秽的衣服。不管我们的道德再高尚,都通不过神标準的检验。在神的光照之下,我们的罪完全被显明出来。就好像我仔仔细细的洗手,看起来非常洁白、非常乾凈。可是放到显微镜底下一看,仍然有许多的细菌、病毒、肮脏、污秽。原来我是这样子的人。我以为我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以为我可以向人誇口了。没想到考验一来,显明了我的本相,我根本达不到神的要求。我才发现要靠自己在神面前誇口的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人根本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改变自己。我们像一个陷在污泥中,无法自拔的人。每次想要拔起一只脚,就让另一只脚陷入更深。这时只有寻求帮助,只有靠著神的能力,信靠神的儿子,才有可能在神面前罪得赦免、被称为义。罗马书这裏的义人指的是完全无罪、不需救恩之人,这确实一个也没有。除了让神赦免我们的罪、算我们为义,我们没有一个人能靠著自己在神面前被称为义人。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得罪了神,都需要神的救恩,毫无例外。人陷在这样的光景之下,看起来似乎是没有什麽希望。只有凭著信心来到神的面前,求神来赦免我们的罪,除此之外,没有另外的出路。

罪的可怕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罗3:11~18)

1.罪的影响:在这一段中,保罗引用许多处旧约经文说明人类陷在罪恶之中,无法被神接纳。这是从神的眼光中看世人。在短短10~12叁节圣经中就出现了:「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这段经文严厉的语气,好像是一个对儿子充满了期望的父亲,对不肖的儿子发出的怒气。神从天上观看,他想在他所造的人中,寻找是否有回转寻求神的,竟然连一个也找不到。从这裏可以看出神对人的失望。他们犯罪的最大的原因就是不寻求神。一旦离开了神,就在行为上偏离了正路,他们的手自然而然就不行善事。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陷害人)、他们用舌头弄诡诈(欺骗人),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说苦毒的话),满口是咒骂苦毒(咒骂人)。喉咙、舌头、嘴唇、口,从裏到外,都败坏了。话语代表我们的心思意念,心裏面败坏了,说出来的话自然充满了苦毒恼恨。他们的脚飞跑,一路走过来,尽是行残害暴虐的事,而不是走在传扬平安的道路上。他们眼中不怕神,不把神的命令放在心上、不把神的审判放在眼裏。全身上下的肢体、器官,神所按他形象造的,为要叫我们听从他的命令,代替他管理世上万物。但人堕落了,所有的肢体、器官全部败坏了。人把神所赐的美好的身体拿来犯罪。真是可怕啊!

2.心中的罪:这不是在讲十恶不赦的坏人,事实上就是所有人类犯罪後的真实的面目。当我看到这几节经文,回想我自己的行为时,心裏真是战惊,神原来是如此的恨恶罪恶。而人却还不知道神的愤怒,继续活在罪中。在还没信主之前,我本来认为自己还不错,虽然称不上是个好人,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馀。但神所要的不是比别人好一点就自满自足了。神要我们的是过圣洁的生活,因他是圣洁的。每当我回到神面前,思想到神的圣洁时,我的心裏是胆战心惊。我回想一下自己的一生,发现罪渗入我的生命中的许多层面。最常见的是我的心。每当事情不顺利,我的心就会烦躁,就会把气出在别人头上,矛头总是对準别人、都是别人害了我,却没有想到自己的毛病比别人更多。当别人不同意我的意见时,我会心生愤怒。当发脾气时,许多恶毒的念头也会跑出来。每当我听到圣灵的警告,从这种报复的意念中惊醒时。才发现罪实在是可怕,可以把人扭曲到完全失去了神的形象。我感谢主拯救了我,从罪恶的网罗中把我拉回来。以至於我没有被罪给毁灭掉,如今还能存活在神面前。这是我的道德感较高吗?这是靠我的自制力较强吗?说实在的,我的自制力很弱的。若不是神怜悯了我,在罪恶的边缘及时唤醒了我。我可能要尝到犯罪的苦果。

3.口舌的罪:其次是看到我们的口,也很容易掉入犯罪的陷阱之中。为了得到自己的利益、或者逃避责罚而说谎。这是我们从小到大的家常便饭。但是信主之後,神要求我们:「是就 说是、不是就 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於那恶者。」这是清楚的教训。多少次我们在利益的引诱下,以谎话来掩饰自己的过失。圣灵一旦住在我们的心中之後,他能省察我们的动机。出於私利为动机的谎言,不管有多麽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得罪神的,我们就 要在神面前认罪。另外还有一种罪是我们常在语言上常犯的。就是用刻薄的语气伤害别人。尤其是对於我们最亲近的人。对於亲近的人,我们最不会掩饰,有什麽心中的不满就直接说出来了。有时我们的心中出现怨恨的想法,口中说出抱怨的话、或是攻击性的话。话说出来,伤害就已经造成了。这不单单是得罪我们伤害的人,也是得罪神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在神面前求神赦免,也要尽一切的可能向受害者道歉,弥补话语造成的伤害。

照著这一段经文看下来,其实按照人的本性,我们的思想、言语和行为跟世人没有分别,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不管我们再怎麽修练,再怎麽自我约束。在神眼中我们都是罪人,我们无法否认这个事实。就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实在需要归向基督,让祂的宝血洁净我们的罪。我们如果能够不去犯罪,不是我们有多麽强的自制力,完全是圣灵在我们心中的约束。他警告我们、责备我们、拦阻我们,以致於我们今天可以靠著圣灵的能力,躲避罪恶的引诱。但是什麽时候当我们离开圣灵,靠著老我的时候,我们就像是兇性大发的野兽一样,又回到罪恶中打滚。这是我们要时常警醒的地方。离开基督的宝血,我们一点也没有可以自誇的地方。

律法叫人知罪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19~20)

罗马书的前三章把人犯罪的事实说出来了,第一章提到了外邦人因为忽略神的一般启示,故意不认识神,因此陷在拜偶像、及败坏的行为当中。第二章提到犹太人,他们自以为是神的选民、有神的律法,因此就有特权得到神的拯救。保罗警告他们,虽然他们有律法,但是他们没有人能行出律法的要求来。与外邦人一样,都陷在罪的网罗裏面,无法自救。第三章综合前两章的信息,说出:所有人都是活在罪中。在神的眼裏,没有一个能被神看作无罪。都犯了罪、都违背了神的标準,让所有的人没有藉口,靠自己的行为在神面前自誇。

既然没有人能行出律法的要求,那神赐下律法作什麽?律法向人宣告神对人的要求。律法所包含的道德标準,彰显了神的道德属性,指引我们的行事为人,让人能符合神的心意。因此犹太人就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神赐下律法就是叫他们遵行的,如果做到就能得救。可是他们几千年来,在律法上加了律例、条文、行为準则,大大小小共有六百多条,就是为了要能行出律法。他们拿律法把自己框在裏面,以自己所领受的律法,向外邦人不信的人自誇。以自己能作到的部分沾沾自喜。保罗是一个严守律法的法利赛人,但他明白的指出来,以前他认为有益的律法,如今他看成有损的。因为没有一个人能行全律法。他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想要靠律法称义的人都要失望。我们不能靠守律法而得救,因为律法的功用不在拯救人,而是叫人知道自己的罪。它能叫人知罪,但是却没有能力叫人不犯。就像当今世界的法律一样,他能惩罚犯法的人,但是不能叫人成为一个不犯法的好人。律法的功用是消极的,它能:(1)塞住人自高自傲的口,叫人对自己犯的罪无可推诿;(2)让人弯下腰来,使人伏在神至高的审判之下;(3)开通人的眼睛,叫人知道自己所犯的罪。当犹太人来到神的审判臺前,神将他一生所行的事,放在律法下检验。没有一个人能通得过神的标準。这就叫他们哑口无言,所有人都犯了律法,在神的面前被定罪。

就如犹太人靠律法自誇,外邦人也是靠自己的道德行为自誇。这些想法本质上非常类似,都是以自己的行为想在神面前得称义。人都想靠自己,当自己行为比别人好时,就以此来誇耀。这些都是高举自己的行为,以人为本的想法。人类在历史上留下的轨迹證明这是一条走不通的路。没有一个人能凭著自己的力量不犯罪,在神面前达到神的要求。律法在神的审判臺前说出了犹太人的亏欠。那外邦人呢?我们外邦人虽然没有律法,但我们每个人都有神所赐下的良心,良心的功用就如律法一样,叫人知罪。当我们外邦人来到神的审判臺前,神就把良心对我们的警告拿出来检验我们一生所行的事。就如犹太人一样,我们没有一个人,通得过良心的控告,在神的面前能被称作无罪的。

我们既然行不出律法的要求,又不能通过良心的检验,在神的面前没有其他的出路,只有按照一生所犯的罪接受神的刑罚。这结局是非常可怕的,是永远的死亡,也就是永远与神隔离。唯一能让我们逃离这刑法的就是,靠著耶稣基督的救恩。这是我们罪人唯一的希望。我们知道自己有罪,达不到律法的要求,但是靠自己的行为,我们又做不到律法的标準。神知道我们的软弱,他差派他的儿子基督,亲自来到世间,为我们的罪付上了代价。也就是因为他为我们付出的赎价,对於所有信基督的人,神不再定我们的罪,而称我们为义。这是我们罪人得拯救唯一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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