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约6:22-51
约6:66:从此,他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
一群刚刚在旷野经历了五饼二鱼神迹的人,在与耶稣的一番对话后,竟然“多有退去”的。今天,我们通过这段经文,看一看那些人为什么退去,从中我们也警醒自己,防止信仰追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并看一看这些偏差有哪些潜在的负面影响。
这段对话发生在迦百农的会堂,大概在耶稣出来传道的中期。这群人刚刚经历五饼二鱼的神迹,他们乘船渡加利利海专门去找耶稣,并找着了,就问耶稣:“拉比,是几时到这里来的?”这群人真找到耶稣了吗?他们心目中的耶稣是怎样的耶稣?耶稣看出他们寻找的动机,就直接告诉他们:“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
这里,我们看到他们寻求耶稣的第一个偏差,就是他们看到神迹后,不是对耶稣的身份、背后的意义进行思考,看重的单单是“饼”,满足于肚子吃饱。这个偏差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物质主义,追求现实的物质经济利益,心思放在暂时的眼见的好处上,满足于肉体的欲望。名、势、财、色正是当今社会通行的衡量人的标准,这却不是耶稣要提供给人的东西。当有人以物质主义的动机去寻找耶稣的时候,恐怕不能找到真正的耶稣。
耶稣知道这群人心里面的偏差,就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这里并非是说我们不用工作,乃是在强调生活的优先次序。倘若一个人并没有真正信靠耶稣,属灵的生命还没有得救,那么这个人依旧是沉沦的,还在滑向死亡的大门。这样的人,理当首先要为“永生的食物劳力。”然而,这种劳力又超出了这群人心里所思想的。这群人问:“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
从这句话,我们看到他们观念里的第二个偏差,就是要自己怎样“行”,并错谬的以为自己的行是在“作神的工”。显然,这个偏差是受旧约律法的影响,还以为人能守住律法。律法是好的,而且律法的总归要指向耶稣。真心渴慕律法中义的人,到头来会发现自己行不出这个义,需要接受耶稣在十字架上救赎的恩典。这群人的偏差有律法主义的烙印,耶稣曾斥责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假冒为善,表里不一、言行不一、自以为义恰是律法主义的典型特征。主耶稣在《路加福音》讲的一个比喻里,有一个法利赛人和一个税吏,法利赛人自以为不像别人那么坏,自己一周禁食两次,也遵行十一奉献;税吏呢,连举目望天都不敢,只是呼求神: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主耶稣的评价是税吏比法利赛人倒算为义。(路18:9-14)
这群人依旧是律法的观念,不认识耶稣的真正身份。所以主耶稣告诉他们:“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29节)这句话可以说是基督信仰的核心。许多归向其它宗教的人,就是一种律法主义,他们遵行种种戒律、积德行善,不断去作、作、作,就是不信耶稣,不信神所差来的,以为靠自己的行,将来能有一个很高的地位。但神的心意是让人来信靠耶稣,接受主耶稣替代性的救赎恩典。
这群人知道自己的祖宗出埃及吃吗哪的故事,却不知道耶稣才是生命的真粮。他们的祖宗四十年不断看到神迹,还是不断抱怨、牢骚满腹,乃至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除了约书亚和迦勒,都不得进入迦南。这群找耶稣的人昨天刚刚看过五饼二鱼让五千人吃饱的神迹,他们却还问:“你行什么神迹,叫我们看见就信你?”(30节)可见,如果没有信心,就是看见了神迹还是不能信。
耶稣说自己就是生命的粮,吗哪是赐给一代人、一个民族的,而耶稣是赐给天下所有信靠他的人。当这群人以物质主义观念听耶稣讲吃他肉、喝他血的话,难怪会议论、心里犯难、最终退去。他们只用肉眼看耶稣,对永生之事还没有任何感觉,他们私下议论:“这不是约瑟的儿子耶稣吗?他的父母我们岂不认得吗?他如今怎么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呢?
从这些人的问话里,又反映出他们的第三个偏差,就是以个人有限的经验和理性去判断耶稣的身份,是典型的个人经验主义。他们知道耶稣的出身、家世,虽然看到了神迹,却依然无法信他。今天,个人经验主义依然是许多人接受耶稣的障碍,出于个人的理性经验,他们不相信《圣经》上的神迹。如果人稍稍谦卑一点,就会知道自己是多么有限,不理解、不明白的事还很多。倘若人连自己都搞不明白,怎么可能完全搞清楚创造宇宙天地万物的主宰呢?
物质主义、律法主义、个人经验主义是这群人的主要偏差,他们共同的特点是自我中心。这样的偏差对基督徒来说,会有怎样的负面影响呢?主要也有三点:
第一,受这三个偏差的影响,最严重的情况是,一些自以为是“基督徒”的人,由于动机不对,实际上并没有寻找到那位赐永恒生命的耶稣。他们心目中的耶稣是自己幻化出的偶像,是随时为自己服务的保护神。这样的“基督徒”,虽然也去聚会,参加各种表面上的宗教活动,却没有领受圣灵,没有重生。正是主耶稣所称的稗子之类。
第二,那些尝过天恩、领受过神恩典的信徒,倘若不谨慎,受这三个偏差的影响,爱心会冷淡下去;在外部环境的压力、逼迫或诱惑下,容易跌倒;甚至生命停止成长,也不能结实,正如撒在荆棘里的种子一样。
在属灵生活中,一个受物质主义影响的信徒,其祷告可能都是为眼见的好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奉献时的观念是期盼神回报更多。在律法主义影响下,祷告时的心态可能不是信心及对神恩典的仰赖,会注重自己的“好行为”,认为神应该给。而自己的属灵经验,也可能成为未来的绊脚石,无意中在祷告中限制了神的能力、权柄与奇妙作为。
第三,从事侍奉工作的弟兄姐妹,如果受此影响,人的办法就会增多,在人看起来的热闹就会多起来,却失去神的祝福、恩典,也缺乏来自神的真正异象和圣灵的能力。神最看重人的什么?神是看人心的神,倘若我们的动机、目的、追求、优先次序不对,不是怀着一颗单纯的心,“侍奉”本身并不能为神悦纳。这种“侍奉”不过是人的工作,而不是来自神的呼召。
由于人的软弱和缺陷,受这三个偏差的误导,还有更为严重的后果。物质主义在教会里乔装改扮,穿上成功神学的外衣,迷惑引诱人从属天的追求转向在世界的成功。律法主义走向一种极端,会发展成苦难神学,以为靠自己的刻意受苦,不成家,不染“世俗”,就能靠苦行在神眼中有更高的地位。中世纪天主教的修道院在远离“世界”的时候,在某些方面也远离了神的恩典。成功神学、苦难神学都是有偏差的两个极端。
在今天的教会,有人受此影响,以有偏差的标准去衡量属灵事务,更是错上加错。奉献的钱多就更属灵吗?未必!主耶稣称赞穷寡妇奉献的两个小钱比众人都多,因为穷寡妇把自己养生的都投进去了,别人虽然奉献的绝对数量多,却丝毫不影响自己的生活。谁的爱心大呢?这里再次证明神是看人心的神,不看你的表面。祷告的多就为神所悦纳吗?未必!倘若整天所求所想不离物质的私欲、不管别人,这与爱的要求又何等遥远呢?
一个有神恩赐和托付的人,不在自己的职分尽忠尽力,尽管他/她看起来做工的果效远远大于别人,在神眼里可能依然是有亏欠。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在世界上有权势的人,其属灵的分量上就重吗?不见得。倘若我们以人的眼光看一时一事,就轻下结论,恐怕容易陷入到谬误中去。谁能监察人的心呢?只有神最清楚。我们的心归向神了吗?归向了多少?我们喜悦神的道路吗?
在属灵外衣下,遮盖的可能依然是“自我”,愿我们为自己的心警醒,深深考察自己的心,再归向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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