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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

第十一章 人生的終局


人有生就有死。但人死後又往那裏去?身體的死即生命的終止;靈魂的死則與神隔絕。

一、人都會死亡

1.人死之因

罪是死亡的原因。神對人類始祖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違背神的命令就是罪。例如行路撞紅燈,就犯了國家所規定的交通法。亞當與夏娃違反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即是罪。神給人自由意志的自主權,但人犯罪之後,自由意志就受罪性的污染,從此人就偏行己路,離去了神。

死有三種含義:
第一、靈性的死,人與神的交通隔絕。
第二、身體的死,靈魂與身體分開。
第三、永遠的死,身體和靈魂均與神隔絕。

人犯罪後,受神的審判。神說:“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 “歸於塵土”即身體的死。“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 神。”(傳12:7) 亞當與夏娃躲避神,不敢見神,即靈性的死。

直到摩西頒佈律法時,顯然死的刑罰都與罪有關。“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羅3:23) 無論罪性,或罪行都是罪。聖經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既然人都有罪,也都必死,但如何才能有新的轉機?神給人的答案是:“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人不能行義,也不能靠立功立德自救,神就賜下恩典,叫我們在基督裏得永生。罪叫人死,甚至永死;恩典叫人生,而且是永生。神給人恩典是透過基督來完成的。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 人在肉身中犯罪,不能行全律法,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但他不是罪人;他既無罪性,也無罪行。他的死乃是作贖罪祭,在肉體定了罪案。

主耶穌既然無罪,他為甚麼需要死?他既然是神,他怎麼可能會死?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不是因罪的緣故,乃因:

A.祭司長與長老的預謀(太26:2-5,27:1,20)
他們早就預謀要治死他。

B.猶太人的宗教(太26:63-65)。
主承認是神的兒子,是基督。他們就說:“他是該死的”(太27:22)。

C.心裏嫉妒(太27:18)
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

D.政治的因素(太27:11,37)
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所寫的罪狀:“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19:19),是用羅馬文、希伯來文、希臘文三種文字寫的。羅馬文代表當時的政治;希伯來文代表猶太人的宗教;希臘文代表當時的文化。耶穌的國是屬天的,屬靈的;他向彼拉多宣告:“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

彼拉多查不出主耶穌有罪。聖經記載:“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 ”(太27:24)

耶穌的死,不是因為他有任何叛國的罪,或抵觸宗教的罪,他乃是為擔當世人的罪而死。“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5)

基督照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而死。“基督照我們父 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禱告,顯明是為世人罪而被神離棄。“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 就是說,我的 神,我的 神,為甚麼離棄我?”(太27:46) 主耶穌平時的禱告都稱神為父,為天父,惟有在十字架上沒有稱神為父,因為他站在世人有罪的地位上被處死。耶穌的肉身的確死了,但他的神性仍然不受身體生死的影響,他的神性仍然活著,因他從死裏復活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

2.身體歸土

亞當活到九百三十歲就死了;塞特活到九百一十二歲就死了;以挪士活到九百零五歲就死了;該南活到九百一十歲就死了……(創5:5-31) 凡人必死,死而歸土(創3:19; 傳12:7),這是身體暫時的歸宿。

3.靈歸何處?

人身體死了,即靈魂離開人的軀體。身體死後生命是否完全止息?死後是否仍有知覺?人死後屍體的知覺完全止息,但靈魂的知覺仍然存在。

耶穌說:“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燄裡,極其痛苦。’ 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財主說: ‘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路16:22-29)

從這段經文清楚可知,亞伯拉罕、拉撒路、財主等的靈魂都是有知覺,有思想、感情、意志。人身體死了,靈魂是可單獨存在的。人的靈魂到兩個不同的地方:

A.到樂園

舊約及新約的聖徒死了,靈魂都是到樂園。如亞伯拉罕及拉撒路乃是在樂園;在那裡享安逸,無火燄之苦。耶穌復活升天之前,樂園也在陰間的範圍。兩處中間有深淵限定,彼此不能相往來。當雅各看見約瑟染了血的彩衣,竟誤信以為他死了,所以悲傷的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 (創37:35) 這裏的“下陰間”是到亞伯拉罕的樂園,不是到財主所到痛苦的陰間。

耶穌在十字架上向悔改的強盜保証,信徒的靈魂到樂園。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麼?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說: ‘ 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23:39-43)

悔改信主的強盜,死後靈魂立刻與主同在樂園裏。有人引用彼前3: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說人死後還有機會聽福音,這是錯誤的解釋。因為人在肉身活的時候犯罪,也應該在肉身活著的時候悔改信主,死了就再沒有機會聽道,已是蓋棺論定。第一、因為財主的靈魂沒有機會再得救。第二、耶穌的靈魂乃是到陰間的樂園,不是到痛苦的陰間。第三、彼前3:19節所用“傳道”一詞,原文乃是“頒佈”,指君王向臣民頒佈命令或重要信息。主乃是對著陰間樂園中的子民頌佈他已完成救贖大工,或將要復活升天,甚至擬將樂園帶到天上。主耶穌不是到痛苦的陰間向那些生前不信的靈魂傳道。

主復活升天已將樂園提到天上。“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4:8-10) “擄掠了仇敵”,也可譯為“帶著一群被擄的人”;神將恩賜給信他的人,也將樂園賜給聖徒的靈魂居住。

自主耶穌升天後,所有信徒離世之後,靈魂乃是到天上,不是下到陰間。保羅說:“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5:8) 與主同在,主在天上,我們的靈魂也必在天上。保羅有三層天的經歷(林前12:1-4),他對哥林多的教會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 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5:1-4) 保羅用帳棚比喻人的身體,帳棚要拆毀,即身體會死,而死後靈魂乃是到天上的房屋,這是用人所能理解的話,解釋信徒將來的歸宿。

B.到陰間

人死不是如燈滅,一了百了,人還有靈魂。聖經說不信的人靈魂乃是到痛苦的陰間,如路加福音十六章所說;財主因不信主,靈魂到痛苦的陰間,有不滅的火煎熬,但這只是暫時的居所,將來還有更可怕永遠的刑罰與審判。我們不能用天堂來鼓勵人信主,也不能用陰間或地獄來恐嚇人信主。聖經所指的“陰間”或“永遠火湖”不是民間所傳說的十八層地獄;信徒絕不能混為一談,否則,就是迷信了。

二、人都要復活

復活是神的大能,是超越自然的定律,是超越人理性所能理解的範圍;復活是神聖靈的大能所彰顯的神蹟。人身體復活後往那裏去?復活有三種不同的含義:

1. 藉著神蹟使死人重獲世上的生命

新舊約都有死人復活的神蹟。例如:
以利亞使一個男孩從死裏復活(王上18:8-24)。
以利沙使書念婦人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王下4:18-37)。
耶穌叫睚魯的女兒從死裏復活(可5:35-43)。
耶穌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約11:17-44)。
耶穌叫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從死裏復活(路7:12-15)。
彼得叫多加從死裏復活(徒9:36-42)。

這些復活並不能使身體不再死,他們在世的身體後來還是死了。

2. 耶穌的復活

“七日的第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他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他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巳經復活了。當記念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裡,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他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路24:1-8)

主耶穌復活是歷史的事實。石頭不會無故從墓門輥開,這完全是神的作為;同時只賸下空的墳墓,証明主復活了;細麻布與裹頭巾分開各放一處,也表示主耶穌真的復活,不是屍體被偷了。而且有許多人証:馬利亞和一群婦女同時看見復活耶穌;門徒看見;疑惑的多馬也看見;羅馬的兵丁也看見;五百人同時看見復活的主;天使也見証主耶穌復活了。基督復活是信徒得救與復活的保証。

3. 將來尚有兩次復活

A.信徒復活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 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 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4:13-16)

信徒的“死”聖經稱為“睡”了,睡了的人可以再醒起。信徒身體的復活如同人睡了再醒來一樣,這是隱喻的說法。信徒復活也稱為身體得贖。保羅說:“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 信徒何時復活?不信的人是否也會復活?何時復活?兩者是否同時復活?若不是同時復活,相距又多久?

復活的次序是基督首先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15:23) 信徒是在主再來時,號筒要吹響,信徒要首先復活。聖經也稱為“頭一次的復活”。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啟20:4-5)

信徒復活的身體如何?是否與原有的肉身一樣?是否會再死?是否還是屬地的?抑或污穢的?信徒復活的身體完全是超然榮耀的,不受任何時間、空間、物質的限制,乃是靈性的身體,永存、永活、不朽、得勝的。聖經說:“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這必朽壞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感謝 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15:42-57) 感謝主,他是得勝者。我們信靠得勝的主,也就在基督裏勝過死亡、勝過罪惡、勝過魔鬼,並且在永恆裏與主同掌王權。

B.不信的人復活

信徒首先復活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甚至活著的信徒都要改變形體,並且被提。聖經說:“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 並且交賬論獎賞(太16:27; 羅14:10; 林前4:5; 提後4:8)。不信的人及未信的以色列人都要經歷大災難,然後千禧年來到(啟20:1-6)。千禧年之後,不信的人身體也要從死裏復活(啟20:5),但兩者之間的距離是一千年。他們身體復活的狀況如何?聖經沒有明言,我們也不便猜測。

三、人最終的歸宿

1.信徒永恆的歸宿

“……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 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5-6)

“……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22:5)。

信徒復活有幾個特點:第一、是有福的。第二、是聖潔的。第三、免去第二次的死。第四、作神和基督的祭司。第五、與主在千禧年一同作王。第六、以後作王直到永遠,並在神的國度裏永遠讚美敬拜他。

2.不信的人永恆的歸宿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0-15)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21:8)

全世界有兩大陣營:一是屬基督的;一是屬撒但的。屬基督的是得勝者;聖經說:“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17:14) 新天新地與神的國是得勝者永恆的歸宿。

凡是假先知、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撒謊的都屬於撒但的陣營,最終永恆的歸宿就是硫磺火湖。人啊人!究竟將來你要往那裏去?能不深思?能不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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