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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

基督是否曾到過陰間?


引言

小時候,對聖經有很多好奇的問題,曾經有一次問:「基督在十字架上死後,到第三天復活之前的一段時間,基督究竟到了那裡呢?是睡了呢?還是到了父神那裡後再回世上復活呢?」很多時候,在教會中太好奇,不一定會有好結果,有一次,我的一位導師,聽了我的問題後,很不耐煩地警告我:「不要再問這些神學問題,神學問題要到將來有機會唸神學的時候才可以問!」後來我進到神學院以後,就很同情這位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導師,因為原來這是一個很不容易回答的問題。

內文

一直以來,不論西方的教會,或是我們中國人的教會,都有一種觀念,就是基督曾到過陰間;這個信念相信主要是來自《使徒信經》,因為《使徒信經》中,論到基督有這樣的一段說話:「...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因為一直以來,教會都很尊重《使徒信經》,有些教會及基督教機構更將《使徒信經》看成為他們教義的主要內容。
究竟基督是否在死後及復活之前的一段時間,曾「降在陰間」呢?筆者相信《使徒信經》是基督教歷史中最重要的信經,1 但歸根到底,信經是人對聖經理解的整合,也可以說是「人的產品」,當然會有機會出錯,2 基督教會的信仰最終及最高的權威是神所啟示絕無錯誤的聖經;所以這個問題,我們不是要問《使徒信經》怎樣論基督有沒有下陰間,而是要問,基督降下陰間的說法有沒有聖經的根據。
聖經中,似乎有五段經文支持基督曾「降在陰間」的說法,這五段經文是:
(一) 徒二27因你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二) 羅十6-7...誰要升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三) 弗四8-9祂升上高天的時候,...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
(四) 彼前三18-20...按肉體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的靈聽,就是從前在挪亞豫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
(五) 彼前四6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
筆者以為這五段經文並不能支持基督死後曾到陰間的說法,除了彼前三18-20節的那段較複雜難解的經文外,其他的四段經文明顯沒有說基督曾下在陰間:(一)徒二27彼得引用大衛的詩篇說神不會將祂的聖者,就是基督撇在「陰間」,3 這個「陰間」的字,在這裡應作「墳墓」,因為彼得引用這節聖經的目的,是要說服猶太人這個聖者肯定不是大衛本人,原因是「大衛的“墳墓”直到如今還在我們這裡。」(徒二29)而真正的聖者,就是基督,「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徒二31),也即是說,基督己經復活了,不在墳墓裡,因此,這段經文,並不是基督是曾下在陰間的根據。(請留意,英文聖經NIV將二27中文譯作的「陰間」寫成Grave,即「墳墓」)。
而第(二)及第(三)段的經文都只是說基督下到「深處」,與高處作一個對比,表明基督的無處不在,不是指基督降在陰間,正如新譯本聖經中將羅十7譯為「誰要下到深淵去呢?」這裡中文新譯本聖經比我們常用的和合本聖經更能將這個字的意思正確地說明出來。
至於第(五)段彼前四6說「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應不是指死後會有機會再接受福音,若果真的如此,那就會和聖經其他地方教導死後沒有機會接受福音的清楚教導相違反(見路十六19-31),而且,這和《彼得前書》三至四章的上下文不和,彼得是要鼓勵信徒要為主堅忍受苦,若死後會有聽福音信主的機會,那為何要在今生為主受苦呢?不如先享受罪中之樂,待死後才接受福音。其實這裡彼得意思是說「為此,那些現在死了,但曾在生時相信福音的人」,雖然他們曾為主受苦,「他們的肉身像其他人一樣受審判,但他們的靈性現在卻是靠神活著。」(可參英文聖經NASB的翻譯)4
似乎最支持基督曾降下陰間的經文要算是第(四)段彼前三18-20,但同時間,這段經文是整本新約聖經中最難解釋的其中一段聖經。5 為方便讀者明白這個問題,現將五個主要對這段經文解釋的方法列表向大家說明:
那一個傳那些是被傳的對象何時/何地發生傳些什麼
解釋(一)基督的靈(聖靈)藉挪亞的口挪亞時代的人,現在在陰間在建方舟之時,即洪水未到以先悔改的信息
解釋(二)基督在陰間的人基督死後到陰間傳道死後可接受福音的機會
解釋(三)基督在陰間的人在死後及復活之間到陰間宣告罪人永遠的審判
解釋(四)基督在洪水前趕及悔改的人陰間或煉獄悔改的信息
解釋(五)基督創六1-4那些天使及人類結合後的後裔在死後及復活之間到陰間宣告基督的得勝
我們可簡單對這五個解釋作出一些分析及評論:解決(二)基督在陰間給予死了的人另一次接受福音機會,這個說法不單與全本聖經教導救恩的機會只給未離世的人相違背(參看路十六19-31;來九27),而且經文還說,是給挪亞時代的人,但為什麼只給他們,不是也給歷世歷代在陰間的靈魂呢?難道陰間也有特殊階級嗎?
解釋(三)基督在死後到陰間不是傳福音,而是作出救恩已完成的宣告,除了與解釋(二)的困難相同外(就是為什麼單向挪亞時代的人宣告呢?);還有,若基督真的是如此地到陰間宣告,對著一班在陰間等待永刑的靈魂,宣告他們沒有機會分享的得勝,是一個很殘酷的行動,這行動也不帶來任何好處。
解釋(四),是天主教會的解釋,他們相信基督在十字架死後曾到陰間(或煉獄),「為拯救那些先祂而去世的義人」,好像財主與拉撒路中故事中的拉撒路,就是被拯救對象之一。6 首先,聖經中沒有任何經文支持煉獄的教義;7 另外,為什麼要特別「恩待」在洪水前悔改的人呢(若果真的有,他們也應到了主的樂園)?若真有煉獄,應有其他在死前也「趕及悔改」的人,基督為何只向挪亞時期的人傳福音呢?
第(五)的解釋,《創世紀》六章1-4節中,神的兒子與人的女子,不應指天使與人的結合,因為主告訴我們,天上的使者是不嫁娶的(路廿34-36),這段經文,我們應從上下文去理解,神的兒子應指上文敬虔的以挪士及塞特的後裔(創四25-五32),而人的女子應指雖然在人類文化上很有成就,但卻不敬畏神該隱的後裔,他們的結合,雖然能繼續有偉人出現,但唯一敬畏神的群體也開始受影響,所以引至下文所記神要用洪水毀滅世界的事件。這即是說,第五個解釋基督曾下陰間要救一些所謂「義人」的說話根本不可信。
這即是說,在五個解釋中,只餘下第一個解釋。這個解釋不是說,基督曾下到陰間傳道給挪亞時期的人,而是從一個屬靈的角度看,那位「與父作工到永遠」的基督(看約五17),祂雖然沒有道成肉身到挪亞時期的世人中,但祂卻藉聖靈使用挪亞的口,傳道給那些不相信洪水會來到的世人聽,他們現在在陰間等待神最終的審判。彼得是用挪亞作為一個憑信心為主受苦的例子,雖然很多人不順從,但基督的靈,即聖靈,會幫助我們作見證(參看彼前一11;彼後二5)。8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得出一個結論,就是聖經並沒有有任何明顯的經文支持基督曾到陰間的說法。
但為何《使徒信經》明明的說基督受死,埋葬後,「降在陰間」呢?筆者的回應是,在教會歷史中有不少錯誤的教導,都是由一些教會領袖對聖經的誤解而漸漸地被其他人所接納,日後甚至被定為不易更改的教義,例如:馬利亞在歷史中不斷被「神化」;修道院的成聖追求等。不錯,《使徒信經》是信經中的信經,但它並不是真的直接由十二使徒而來,也不是一開始的時候就像今天我們同一樣的一個完整信經,特別是「降在陰間」的這一句,最早清楚出現這句話,是在主後七世紀一個叫Sacramentarium Gallicanum的信經內,9 而整個像我們現在所用的《使徒信經》,是要在主後750年才完成。這即是說,基督曾降在陰間的說法,不單沒有聖經的根據,而且也並不是早期教會的認信,是在中世紀時才漸漸形成的。

結論:

筆者認為,基督並沒有在十字架上死後至復活之前的兩、三天內到過陰間,更沒有到那裡去傳道;相反地說,根據基督對在十字架上悔改的犯人的應許,「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的那一刻,他就到了父神那裡的樂園去了;10 因此,筆者在此作一個大膽的提議,若果我們都同意以上的分析,即基督沒有在受死後到過陰間,我建議我們將《使徒信經》中「降在陰間」的這句話取消,而在沒有取消這句話以前,筆者願意仿傚一些學者,在公眾背誦《使徒信經》的時候,背到這一句話,就閉口以示不認同,也歡迎你這樣做。

  1. 著名教會歷史學家Phillip Schaff論到《使徒信經》時,他說《使徒信經》是「信經中的信經」;全文英文如下: “As the Lord’s Prayer is the Prayer of prayers, the Decalogue the Law of laws, so the Apostles’ Creed is the Creed of creeds.” From: Phillip Schaff ed., The Creeds of Christendom with a History and Critical Notes, vol. 1, The History of Creeds (Grand Rapids: Baker, 1931), 15.可見《使徒信經》的崇高地位。
  2. 筆者在這裡要強調,絕大部份流傳已久的信經,如尼西亞信經,西敏寺信經(Westminster Confession),筆者都十分認同當中絕大部份的內容,而事實上,在《使徒信經》中,除了基督「降在陰間」這句話外,筆者完全認同《使徒信經》的所有內容。
  3. 「陰間」這個字在原文是hades,可作「墳墓」,或是死後靈魂會到的陰間(路十六23),因此真正應理解作墳墓或是陰間,應從上下文去理解,詳請見Walter Bau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或是Collin Brown, ed.,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s.v., “Hell, Abyss, Hades, Gehenna, Lower Regions,” by H. Bietenhard.
  4. 對這個教義及有關經文的解釋,作者深受在美國三一神學院進修時一位神學及新約講師Wayne Grudem的幫助,讀者若有興趣,可見他在這方面的作品: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Doctrin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4) 583-94; 1 Peter in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9), especially the “Appendix,” 203-39.
  5. 筆者多年前曾參加鮑會園牧師的釋經講道專題講座,會間鮑牧師以這段經文為例子說明一些解經原則,同時他指出這是一段非常難解的經文,差不多每一本釋經書都有不同的理解。
  6. 詳見《天主教教理》(香港:公教真理學會出版,1996),632-37段。特別在632段引用了《彼得前書》(伯多祿前書)三18-19來說明他們這個教義:「耶穌像人一樣認識了死亡,並以祂的靈魂抵達了死者的居所,與他們相遇。然而祂是以救主的身分下去,向那些拘禁在陰府的靈魂傳報喜訊。」
  7. 唯一一段似乎支持煉獄教義的是他們引用舊約次經《瑪加伯書下》十二46的說話,但這根本不是猶太人及我們基督徒的舊約聖經。
  8. 彼前一11用「基督的靈」去形容神在舊約先知的心意,因此彼前三19:「基督藉這靈去傳道」也是同一用法;另外彼後二5更直接說明挪亞曾傳義道給當時的世代看,這些經文都與解釋(一)相吻合。
  9. 在主後390年,一個名為Rufinus的修士也曾說過基督曾「降在陰間」,但這句說話可理解作基督被埋葬,所以比較清楚出現基督曾降在陰間的說法是要到七世紀才出現。有關這段歷史的記錄,可見Philip Schaff, The Creeds of Christendom, vol. 2, The Greek and Latin Creeds (Grand Rapids: Baker 1931), 52-55; also see Wayne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Doctrin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4), 583-94.
  10. 可能有人想起約廿17,耶穌在死後三天復活的時候對馬利亞說:「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似乎與基督在死後就立刻到了樂園的說法有所不同,但約廿17這句話應被了解祂復活後要永遠進到父神那裡去還沒有開始,馬利亞和門徒還可以有多日與祂相聚。詳見:D. A Cars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1), 6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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