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除舊更新
不能再前進了
潔心
同工豈必須同酬
追尋者
作大事
重擔
天下父母心
律法何用?
人類的盼望
光明節
真正的復興
主的食物
正直話
富足
發財不是福
何者優先
人的價值和尊嚴
能不管嗎?
誰需要主的恩典?
敬拜
心意的更新
服事
唯我主義
真朋友
過分自信的人
情感
失去與得著
時間
總要指摘你的鄰舍
聖徒的位分
美心與美行
為了甚麼?
真認識天父
犯罪的病
拓荒的工作
宗教改革紀念
古道與善道
近天國與進天國 前言
在歷史上留下印記的人,常是自己身上,有深深的傷痕。據說,希臘亞力山大王崩逝世以後,臣僕們看到他遍身傷痕,共二十一處之多,有的傷近心臟,但沒有一處是在背後。
基督徒的身上,也會有傷痕,如果在歷史上留下他曾存在過的足跡。
不過,這是屬靈的傷痕。
傷痕的來源不同,大致是來自兩方面:仇敵和自己。
古時的武士,常是有兩把刀,一長一短。所羅門王的勇士也是如此裝備:“手都持刀,善於爭戰;腰間佩刀,防備夜間有驚慌”(歌三:8)。手持長刀,是預備用以攻遠敵;腰佩短
刀,是防夜暗中忽然身邊有警,需要應變。
基督徒的近敵是自己。我們必須要對付自己,治死自己,才可以遵照執行主的旨意,為祂的國而爭戰,這就是:“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十九世紀的美國名布道家芬尼 (Charles Grandison Finney, 1792-1875),被稱為“近代復興之父”,有一篇講章,題為“基督徒都該死!”就是這個意思。
這對付肉體的短刀,所給的痛苦卻很長,在另一方面,也可以稱之為神的雕刻,說明這不是靠自己,而是聖靈的工作。但要揮刀爭戰攻敵的聖徒,必須自己受對付,不能不顧自己。
“二刀集”的文章,是看聖靈在這兩方面的工作。
除舊更新
求你復新我們的日子(哀五:21)
那位人類最智慧的王所羅門早就說過:“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一:9)。哪裏有甚麼真的新紀元! 人厭煩生活,自然也不是新的感覺。
但在基督裏,有新的盼望:“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這真是了不起的宣告。
如果人本身沒有改變,外面的事物變來變去,還是舊觀。在舊人舊觀念中,建造不出甚麼好東西。水流不能高於源頭。好泉源才會出好水;好樹才可結好果子。
在一天的開始,讓我們重新奉獻自己。
李文斯敦 (David Livingstone, 1813-1873) 在生命將臨終點的時候,妻子早於十二年前離世,他禱告說:“主啊,我再次奉獻給你,我的心,我的生命,我的一切。在我的餘生,我絕不絲毫偏離!”
每天有新的開始。
舊人中的生活,完全是不合神旨意的,必須要除去,徹底拆毀焚燒,從根基上再開始建造。
看舊聖殿被夷為平地,是羞辱的事,是悲痛的事,也是許多人迷惑不解的事。
那不是許多愛神的人心被恩感的奉獻嗎?
那不是神分別為聖的地方嗎?
以色列的榮耀,人所誇口,所倚靠的,耗費了那麼多財物和時間所建造的,為甚麼竟化為輕煙了呢?這真是摧心裂腑的疼痛。但那正是從新開始的機會。
問題正出在這裏:他們倚靠這外表的東西,竟忘記了尋求神,行神的旨意,討神的喜悅。神不能容忍這種錯誤。
求主使我們單純的愛主,尋求祂的心意,每天都有新的開始。
不能再前進了
出門旅行觀光,會到一些地方,迎面有個牌子:“到此止步!”再沒有那麼殺風景的了。而往往剛好那是風景最好的地方,不論是真的,或只出於想像,總是不勝悵然。
庫利治 (Calvin Coolidge, 1872-1933) 是美國第三十任總統在任期將滿的時候,他竟然宣布,無意再行競選聯任。在離場時,有個記者攔住問他,是否可以更詳細一點說明理由。總統說:“因為再沒有進展的機會!”
這個答覆,也許只是託詞,也可當作幽默話。不過,成功的頂端,常常是“到此止步”的悵惘。
庫利治在任期間 (1923-1929年),行重商政策,經濟發展蓬勃。他曾說:“建造工廠,等於建造教堂;在那裏經營,就是在那裏敬拜!”
真的一樣嗎?喝雅各井中的水,與生命的活水,聽起來一樣,也許有一段時間,感覺類似。但所不同的是,喝了井水,還要再渴;喝了生命活水,就永遠不渴,要在他裏面一直湧到永生。
庫利治任期完了,經濟大恐慌就開始,工商業凋敝,工人失業,許多大老闆自殺了。這都是沒有生命活水的結果。
這好像是所羅門王傳道書的注腳:追求日光之下的成功,會導致虛空的悵惘,是雖榮猶苦。但屬靈的追求,卻全然不相同,是雖苦猶榮。保羅說: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
這永不會走到絕路的失望,感受成功的失敗。越像基督,越有滿足的喜樂。
潔心
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裏(結一四:3)。
人的悲劇是離開真神,然後尋求甚麼填滿心中所留下的空虛。結果,尋得了假神。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說:“人容易陷於偶像崇拜,因
為我們遺傳的本性有那傾向,似乎以此為樂。”
把假神接到心裏的人,在表面上可能仍然維持工作,有敬虔的外貌,但心中想的是另一回事,真可說是“另有主意”,是假神在當家。結果,很容易走上錯路。
我們最知道,自己的假神是甚麼。
少年人的假神,多半是“興趣”,是自己的喜好。這些雖不一定是罪,卻很容易引人離開正路,失去起初的愛心。
及至年長了,建立了一定的工作根基,那時的假神是“事業”,表面看來仍然是為主熱心,也許更加熱心;但心底下是為了自己,不然,為甚麼用那多自己的方法呢?
心偏向邪,是走上差路的開始。根治之道,還是在於“正心”。聖徒是“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彼前一:2),又“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彼前一:22),就應當尊主為大,靠聖靈行事。
求主在我們心中設立祂的寶座,作王掌權。
同工豈必同酬
我們是與神同工的(林前三:9)。 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並沒有“專業使徒”的身分。他從雅典到哥林多的時候,投奔了製帳篷為業的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和他們同住,作一名技術工人。因為老闆是猶太人,安息日可以停業休息,“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裏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一八:1-5,11)。
有一段時間,保羅的情形相當狼狽:“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並且勞苦,親手作工”(林前四:11-12)。
但他並不曾因為經濟上的困難,而在真理上妥協;保羅不是思想在胃裏的那種人。他說: 我白白的傳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升…我虧負了別的教會,向他們取了工價,來給你們效力。我在你們那裏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林前一一:7-9)。 可見保羅的心,不在於得工價。他說:“我也甘心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林前一二:15)。如果人會像保羅一樣,看得見傳福音是為得人靈魂的投資,他就會甘願把靈魂擺上。
這清楚的給我們看見,如果照今天教會中通用的行話,保羅所作的是“義工”。但這個語詞,保羅完全不熟悉,聖經中也沒有這個觀念。 義工與雇工 我第一次聽到人說“義工”這個名詞,是很久以前的事。不知道是誰,把這個社會上用久了的名詞,移植到教會中來。但現在仍然記得,那乍對新觀念的惶惑。雖則只是短短的一會兒。那反應是:難道其餘的是不義之工?
不過,馬上就想得到,所謂“義工”是義務工作的意思。
但“不義之工”到底也是有的。聖經說:“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彼後二:15)。當然,不是所有的工價都是不義的。對屬主的人來說,事奉和工價沒有必要的聯繫,只有得救蒙愛是事奉的先決條件。因為在世俗的機構,作工就希望得利,免費是例外;不過,美國的義務工作者,的確作了許多事。但在教會事奉,工作是蒙恩人表現於行動,而教會本身就是非營利機構,我們不是也對人這樣講嗎?
當然,事奉神的人有物質的需要,以維持其生活;而實際得服事益處的人,既然同是神的兒女,也有供應事奉者需要的責任。聖經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這包括精神上的尊敬,和物質上的供奉。但聖經絕沒有教導我們,要錢才作工。“為工價而服事神的,可能為了更高的工價而服事魔鬼。”
據說:有一個教會聚會的時候,新來的傳道人請長老領公禱;沒有反應。傳道人再重申前請。這次講話了,長老是抗議說:“我們請你來的時候講明的,不但是要傳道,連禱告也包括在內喏!”很可能這只是個笑話。但如果只講聘任傳道,是否就可以不禱告了呢?
雇工觀念是非聖經的世俗文化。看看聖經裏獻上身體作活祭的事奉,只講到照所得的恩賜事奉工作,而完全沒有講到薪酬(羅一二:)。其中理由不難了解:如果人沒有為恩賜投下本錢,是白白得來的,哪有資格爭取回收? 義工的自義 如果義工觀念存在,就自然會使某些人自以為高人一等:“看,我比你好!”或說:“你管不了我,我又不拿你錢!”這種自義態度,比不作工更不好,哪還談得上蒙神記念。
要知道,能在事奉主的工作上有分,並不是你向主,向人施予恩惠,而是蒙了恩惠,“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一:29)。如果使徒連受苦都可以算作是主的恩惠,何況工作呢!
在事奉上既然不能自義,要像保羅一樣的甘心費財費力,也就不能有我是施主,我是老闆的態度。而應該規規矩矩,謙虛謹慎的工作。
在這一方面,美國人有更正確的認識;而且那種宣教士精神,不限於宣教事工。
1961年,甘迺迪總統號召“和平工作隊”,派遣義務工作人員,對開發中國家,提供專業技術及教育服務,為期兩年。他告訴國人,參加和平工作隊,所面臨的工作條件艱苦,生活差,有時還要冒生命危險。但成千成萬的人響應呼召,工作達到全球數十國家地區。這些人中,沒有自義自負的態度,也沒有紀律的困難。 有一次,我去一個慈善機構經營的店,工作在那裏的,全部是義務人員。遇到負責人當眾責備一名工作者,因為她工作時間跟朋友在一邊閒談,忽略了分內的事。被責備的人唯唯接受,連聲道歉認錯,立即回去工作。這是何等的工作態度。當然,聖徒的事奉應該超過這標準。 義者的愛工 聖徒是因愛主而勞苦(帖前一:3),這是蒙救贖的人唯一應有的態度。“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為知道從主那裏,必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三:23-24)。
同在主愛裏的人,可以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如果像保羅一樣,一面製帳篷,一面傳道;也可以像在“西拉和提摩太從馬其頓來的時候,保羅為道迫切”(徒一八:4-5),或譯“專心傳道”,意思說,當兩位同工來了,可能帶來了馬其頓教會的供應(林後一一:8-9),使保羅不必顧慮生計,得專一作工。在任何一種情形之下,他都是不折不扣的與神同工。
法國著名史學家兼政論家陶克衛爾 (Alex de Tocqueville, 1805-1859) 於訪問美國之後,著書稱道美國義務工作精神的偉大。他指出,美國人樂於從事義務工作,是由於改教運動時,馬丁路德根據聖經倡導“信徒皆祭司”,結果人人參與事奉,不同於羅馬教的只容少數教職人員參與聖工,因而教會增長,福音廣傳。因此,有人說:“魔鬼最大的成功,是發明了教階制度,成功的推銷給教會。”
因此,我們應該覺醒,動員信徒,起而參與主工,大家成為與主同工的,不應該讓龐大的資源閒置不用。首先,把“同工”和“義工”間這個不必要的區分予以消除,統稱之為“同工”;一切為愛主的事奉,不應該有差別。如果定要同工同酬的話,現在還不是時候;時候到了,在基督台前,並不分有薪酬或義務的同工,不是按教階,而是照各人忠心的程度,得各人的賞賜。在今天,我們且把稱呼調整了,也會帶來觀念的調整,使我們的事奉更殷勤,愛主更真切,跟主更親近,直到主再臨。
追尋者
少女有自己的夢。美麗的少女,有美麗的夢。雖然不是所有的夢都得到實現。
夢得不到實現,是不滿足。夢實現了,也不是滿足;至少是不長久滿足。這是矛盾的現實。
像其他的人一樣,她起頭只是追逐生存,更舒適些,那就是她快樂的夢想了。環境並沒有拒絕她。她得著生存所需要的一切。但是,邁進第一道成功的門,並沒有帶給她滿足;甚至幾乎不曾意識到經過的快感。
她進一步夢想地位。她愛幻想,少女充滿了色彩的幻想:羅曼蒂克的故事,常映現在她的心頭:有一天,騎著白馬的王子,會來跪倒在她膝前,把閃亮的戒指,戴在她的手上。那一天終於來了,比她預期的更早些,還沒有來得及準備。而且是一位真正的王子。雖然沒有騎在白馬上,但坐的是最名貴的汽車。他來向她求婚;她答應了。當那隻常給別人抱孩子的手,戴上了碩大的鑽戒;她不曾咬自己的指頭,還是用那戒指輕輕割一下手掌,疼痛證實了那並不是夢。這段路程抵達聖保羅大教堂的紅地毯,神話般的婚姻,金碧輝煌的馬車,將她載入了宮門,似將永遠快樂的生活在一起。美夢的實現帶來滿足。
她當然不必再為生存而掙扎。一群圍繞在左右的人,需要靠她的恩惠而生存。但王宮並不是喜樂的泉源,她的滿足在榮華中消逝了。
現在,她要追尋名聲。成群攝影機的焦點,追隨著她,使她的行動,成為世界轉動的焦點。超級巨星和王妃,奇妙的聚合在一身。她成為當世最有名的人。但所得的滿足,像照像機的閃光,絢爛很快就歸於平淡。也許,比平淡更感覺虛空。黛雅娜王妃可說是名高蓋國:由英國的王妃成為黛妃的英國。終於她登上了“民心的女王”寶座;她統治的疆域,遠超越蕞爾島國,而達到了太陽不會沈落的全地面!
還有甚麼可能使她滿足呢?為了吸引人的注意,她要更多的衣飾,來增加外面的美觀;這要金錢來滿足其需要。如果在婚姻的架構內不能供應,不惜於婚姻以外追求。這把她帶離了家庭的正道。加倍的金錢,還不能買得先前一半的滿足。乍裁的合體新衣,依舊是厭倦;剛換的新車,立即使她想下一部。誰能知道內心的飢渴如何止息?
於是,她嘗試著追逐肉慾的滿足。放縱狂歡,時常把她送進各種各色新鮮男人的懷抱裏;追尋快樂的旅程,把她帶到這星球表面不同的地區。換地方,也換伴侶,會找得到真正的滿足嗎?留在海灘上的腳印,潮水來了,一個一個的抹去,沒有存在的痕跡。青春,隨著一頁頁撕去的日曆,在追尋中失去。
三十六歲,是人生日正天中的時候,再過一刻,就從全盛的頂點降落,漸漸趨向暗晦。“Carpe diem “(抓住今天) 的聲音,在她心靈的深處呼喊。有人造的光,長夜也是白晝。
總算好,她不是英王亨利八世的皇后,也沒有生在沙地阿拉伯王國,否則那美好的頭顱,會被快刀斬落,另一個結局。
是子夜,也是她生命中的午正。飛馳的快車,沒有駛到隧道的盡頭,卻撞上了絕路:死亡!強壯的死亡,黑色的巨手,取走了追尋者,美麗只變成追憶。 娜瑪珍 (Norma Jean Mortenson, aka. Norma Jean Baker) 生在洛杉磯,長大在孤兒院,她從小跟貧窮結交,卻出落得一名美麗的金髮少女。
她孤獨的走上追尋的道路。首先是基本的需要,脫離纏繞著她的缺乏,不再嘗飢餓的滋味。這欲求不比她的胃大多少,衣服只需要夠遮蓋她繼續長大胴體,並不難得到滿足。但她心靈的需要,卻遠遠大過這些,驅使她不斷的追尋。
經濟恐慌的記憶,物資缺乏的陰影,一直揮之不去。因此她追尋金錢,用一切的方法追尋金錢;當然包括犧牲原則的方法。她進入了電影圈,用青春換取了金錢。簡單的方法是,穿最少的衣裳,有最多的收入;暴露肉體,是顯露之路。據說,製作幻夢的電影公司,只要拿到手她簽名的合同,就可以得到所需要任何數額的銀行貸款。她有了今生用不完的金錢;但金錢並不能使心靈滿足。
她也追尋著名聲。“瑪麗蓮夢露”這個名字,成了性感的代表。她的行動,連那些不值得恭維的行動,都是引人注意的重要新聞,和照片一併發布在印刷及電子媒體上。她是電影界最顯赫的超級巨星,名聲如果可以度量的話,可算是到了最高峰。但並沒有給她所期望的滿足。
心靈在喊著不滿足,特別是靜夜的時候。她當那是肉慾的需要。枕畔不同的伴侶,像更換新衣一樣的隨便。但不能夠變換的,是相同的空虛。無論走到哪裏,空虛如同影子隨著她,沒有辦法可以丟開。空虛是沒有形體的,卻黏附著揮之不去。脫卸了衣妝,仍然在那裏。
還要追尋甚麼呢?
噢,地位!她不是生在帝王家,也沒有足夠的學識才能,可以作躋身高位的台階;而且更沒有承擔跟高位而來的任何意願。但她可以使世界上最有權位的領袖,拜倒在石榴裙下,作她恭順的僕役。這樣,她是不戴金冠冕的皇后,統治著統治者的心。即使這目標達到了,依然是空虛。
真正問題:得到所要的一切,卻難填滿內心深處的空虛!
據說,她進過教堂;卻在聽到讀聖經的時候,掩著臉哭泣離去。也有人說,葛培理牧師打過電話要跟她談話,她卻推辭了;推辭了福音筵席的邀請,去赴死亡的約會。
然後,1962年八月五日。以三十六歲的盛年,她從日正天中,進入永遠的黑夜,因服了過量的安眠藥而凋謝了。 一千九百多年前,猶太的撒瑪利亞地區,有一個“敘加之花”。這位勇敢活躍的新女性,過的是反道德傳統的生活。
她內心深處,有一個空虛的地方,是缺少了神。她追尋,不住的追尋,想要得到滿足(見約翰福音第四章)。
她得著了基本的需要,衣食無缺,卻仍然不滿足。
她追逐金錢,得著了金錢,卻沒有帶來所期望的滿足。
她追逐地位,會堂裏仍然感到她的影響力,或許是甚麼有權勢的人,在支持她的虛驕。
她追逐名聲,得到了人的注意,不論是好是壞,是芳名遠播,或是臭名遠聞,附近的村鎮,人人都知道她的名字。
她追逐肉慾,也得著了。因她的美貌,人民幾乎容讓她超越道德規範,改變了準衡,甘願忘記她的缺失;雖然沒有成為甚麼明星,但在她換替了五個丈夫之後,仍然不乏人問津!
但她追尋,以為是得著了,卻仍然空虛。她喝盡了各樣的歡樂之杯,依舊是口渴,口渴。沒有一次的歡樂,可以長過一分鐘。她感覺缺少些甚麼,她追尋,卻不知道所要的是甚麼。
直到有一天,她睡到近午才起身,到井上去打水。就在那裏,遇見了一位疲乏的旅人,向她說: “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3-14)。
她接受主進入她的生命裏,心靈的空虛得到了滿足,她不再乾渴。罪惡洗淨了,活水滿溢著,開始新的生活。
從這一刻開始,聲名狼藉的罪人成為聖徒;外族婦人成為神家的人;雅各井上辛苦來打水的,成為輸送活水的見證人。
追尋者得著了她所缺乏的。她裏面有了光明的種子,越照越亮,直到日午。
作大事
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耶四五:5) 主耶穌對門徒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一六:24)。
捨己是作主門徒的第一課;是起步,也是全課程中需要一直複習的。
尼利亞的兒子巴錄,蒙神選召作書記,寫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這工作缺乏人認知,卻有分於被誤會,受懷疑,給人指為跟耶利米同謀謊言,因此時常冒生命的危險,卻從來沒有人感謝(耶三六:19,四三:3)。這種工作怎能久作下去?
因此,巴錄想要改行,是很自然的。但那只是自然人的想法,在神那裏能得通過,是很有問題的。
耶利米從耶和華那裏得到啟示,傳給巴錄信息,針對他心中的問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巴錄知道自己的錯誤,規規矩矩照寫下來,至少應該會有些難堪。
為自己圖謀大事,也是很多行主道路的人煩惱的根源。
人如果“為自己”,把自己擺在前面,我字當頭,是工作上的致命傷。不論工作如何出色,如何業績輝煌,只是自己的眼前歡,在神面前沒有記念,缺乏永恆的價值。
人如果靠自己“圖謀”,計畫,尋求,而不祈求主的引導賜福,依然是自己的工作。不錯,很多信的人正是這樣作法,但那絕不是作在主旨意裏面。“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這是那位在地上生活過,最有智慧的王說的。我們又該怎樣?
圖謀“大事”,是由於還沒有作大事,才去圖謀;對自己現在所作的沒有成就感,不感覺滿足。人如果已經揀選了“大事”,認為才值得投入自己的生命,恐怕選擇會有問題。
信主的人為愛他的主所作的,就是大事。在主所託付的小事上忠心,作在信主的最小一個身上,那就是大事,不能不得賞賜。創世之初,全地上要作的事很多,“修理看守”一片園子,又算得了甚麼?但那是神的吩咐,沒有人可以說那不是大事。園子中那麼多果樹,吃上一兩顆果子,豈不是小事一件?但是,違背了神的命令,那就是大事了。神是至偉大的,所以在祂沒有“小命令”那回事。悖逆違命,罪由此入了世界,全人類的悲劇由此開幕(創二:15,三:)。誰還能說這是小事?
所以我們不能憑自己斷定,哪是不關緊要的小事,哪是當作的大事。
十字架的道路是由否定自我開始。不是要投合自己所喜好的,也不是為了自己的好處,憑自己的判斷;而是要交託在主面前,尊主為大,沒有自己的意願,作在主裏,蒙主悅納,那才是好得無比的。低於這個標準,就是失敗。
重擔我便心裏覺得似乎有燒著的火(耶二○:9)。
善伯爾 (Oswald Chambers, 1874-1917) 在少年時,曾寫過一首詩: 責任冷月照著林間的空枝,
夢般的霧蒼白低迷;
風的怪嘯一直不曾靜息,
陰雲卻奇異的緩慢飄移。 我們在朦朧的寒地上忍耐,
悲泣的靈魂流淚沈哀;
等著要抓住神的右手,
噢,我們豈是在虛空等待? 不!山脊的那邊已經破曉,
伸展的道路明晰光耀;
神的右手抓住動搖的意志,
責任再現出微笑。 “Duty”--Edinburgh, January 27, 1896
這首短詩,是善伯爾在困惑的心情下寫的。他知道神要使用他,但事奉的道路卻不顯明。因此,他必須等待,直到神清楚指引前面的路。
耶利米少年時蒙神選召,卻被放在圍城的裏面。他從神領受的是人不歡迎的信息,但除了順從傳揚以外別無選擇。這沈重的負擔,照人的本性來說,寧願放棄,可是責任不容他這樣作;因為如果沒有他作神的出口,就有許多人要滅亡: 我若說:“我不再提耶和華,也不再奉祂的名講論”,我便心裏覺得似乎有燒著的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緊(耶二○:9)。
耶利米書特別標示:“重擔”和“默示”是同一個字,而兼有雙重意義(耶二三:33-38)。這樣的認識是必要的。
神的僕人傳達由神來的真默示,有非傳不可的責任感,鞭策著他,叫他深識那是神的託付,關乎人的禍福生死,成為重擔,時時清楚的壓在他身上。這與為了自己私利,或受人雇用的傳聲筒,絕不相同。那種假先知,工作全沒有負擔,沒有從神來的信息,只說些假話,不但言不由神,也言不由心,到時候所說的要成為被審判的重擔。
耶利米為神和所傳的信息,受了許多的苦,遭了許多的麻煩。雖然他有時會難過,以至向神發牢騷,想放棄不幹了,認為是自討苦吃。他既然不能求死,就但願未曾出生,而咒詛自己的生日。他又說:“我的母親我有禍了!因你生我作遍地相爭相競的人。我素來沒有借貸與人,人也沒有借貸與我,人人卻都咒罵我。”(耶二○:14-18,一五:10)為了討主的喜悅,竟必須作不討人喜悅的人。
想想看,你自己忽然變成了到處不受歡迎的人物,該有甚麼感受?而且你所說的話,大家不接受;大家譏笑你,又諷刺你,因為你所說的那些事,是看不見的,不能隨即證明給人家看。這樣,先就無法跟人辯論,只能叫人相信。
“為甚麼?我偏不相信你!”這是常常遇到的反應。
神的僕人不免自問:“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但你如果自己堅信,就不能不忠心去傳。
但這正是主的僕人所必須具有的心志:“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要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這是何等響亮的話!這是何等立場分明的話!
願事奉神的人,都有耶利米先知同樣的責任感,像保羅所說的:“我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當然,對於有主託付的人,“我若”只是假定,從來不曾成為事實。
天下父母心
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
一個老婦人,臉上滿了皺紋,頭髮像是一蓬經霜的草,佝僂著背,顫抖著枯瘦的手,說簡單淺白的語言。在一生的歲月中,貧窮長久的圍繞著她。她最新的衣服,也不超過兩塊錢,而且並不多。
但貧窮不能進入她的心裏;她從來沒有貧窮到不能幫助別人,也沒有卑賤到為缺乏而需要說討人歡喜的話。她要不就不說話,要說就說誠實的話,不論是面對著誰,不論誰愛聽不愛聽。
1997年九月五日,她在加爾各答的貧窮人中間逝世。她住世的年日是八十七歲。如果從外貌看來,她是沒有佳形美容,不值得羨慕;但她的美麗,比皮膚深得多,是在內心的裏面:那裏面的人,才是真的人。正如詩篇第四十五篇13節所說的:“王女的裏面極其榮華”。(KJV, J.N. Darby, NASB: “The king's daughter is all glorious within.”)
她用愛心服事當世的人,歲月使她衰老了,勞苦更加快了她的衰老,貧困耗盡了她的青春。她受著比她當得的分更多的苦,使她的外體毀壞;但裏面的人,“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這是何等真實的美! 真實的美,不用化妝,也不用裝扮,也不會衰老死亡。因為她的生命,存在於無數人的心中。她,Mother Teresa 贏得了“慈惠天使”的稱號。可曾有誰聽到過天使的衰老,死亡? 黛雅娜 (Princess Diana) 是當世最給人追逐照像的人物。
電視,報紙,雜志,報導她的一舉一動,好的或不好的,都不惜篇幅的記述,常是登在首頁新聞。她的一顰一笑,都會引起全球的注意。她的美目顧盼,成為照相的好題材。據說,這是因為她天生麗質,加以神話般的故事,吸引人的興趣。
有些中文報刊,把她的芳名譯為“黛妃”。這不難使人想起環妃(玉環楊貴妃)的故事。當代詩人白居易,在“長恨歌”中描述其極至得意的情形: 姊妹弟兄皆列土
可憐光彩生門戶
遂令天下父母心
不重生男重生女 美人得寵,滿門沾光,以至連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也改變了,家家盼望生得個這樣爭氣的女兒。可惜那一家子,都不作好事,敗壞朝政,以至安祿山引兵向闕,唐明皇只得倉皇離宮逃難。但兵至馬嵬坡,軍隊拒絕聽命,處死了貴妃的哥哥楊國忠,公意還決定,把引起革命的禍水楊貴妃縊死。雖然有人怪摧花太殘忍,但當時的人到底還相當注重道德,則是事實。
黛妃遠比不上古典美人楊貴妃。但她所引起的注意,成為新聞人物,則有過之。可惜她淫穢宮闈(似乎不合時宜的成語)的行為,使婆婆看不過;恰巧婆婆是英國女皇,就決定把她休了(又是不合時宜),以整肅宮廷。
在1997年八月三十一日,她和她離婚再嫁的計畫,一起到了終點,死亡奪走了三十六歲的美婦人。也許,她的美貌還會存在人的記憶裏,不會很快便被忘記。但她總是另一種的美貌,經不起時間的考驗。有話說:“自古英雄與美人,不許人間見白頭”。這樣看來,在美貌還沒有凋謝之前謝世,並不能算是不幸。當然,她沒有在人的心中,流下老醜的形象,也沒有機會製造更多醜聞,未始不是好事。
在喪禮中,黛雅娜的姐姐朗誦一首短詩,意思說:時間在痛苦中是太長,在歡樂中,太短;時間在期待中是太長,在滿足中,太短;在悲哀中是太長,在喜慶中,太短。
這短短的節目,沒引起太多注意,但卻不是沒有意義的。時間,是跟永恆對待的。我們在今生使用時間,是為了永恆準備。人實際的生活經歷中,神使憂患和喜樂並列(傳七:14)。我們當思想的,是在永恆裏將是如何。
在一週之內,黛雅娜和特若莎相繼離世。我無意方便的把他們比作財主和拉撒路(路一六:19-36)的事。但看到“眾人的結局”(傳七:1-4),能使我們思想如何生活,使我們的事奉更有意義,能得神的喜悅,而不是只有人前的光彩。
真實而耐久的美,是屬神的榮美,是主聖潔的妝飾,不是人工的美容。
願我們有屬天的智慧,尋求真正的榮美。因為惟有神是永遠的;神的榮美是能存到永遠的榮美。讓我們像摩西一樣,向神禱告: “願主我們神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詩九○:17)。阿們。 還有值得我們關心的,是基督徒的價值觀念,實在是個問題。世界的人少對特若莎有興趣,跟她表示認同,卻被捲去跟隨“黛妃旋風”。
這是“天下父母心”?
如此,不僅父母堪憂,天下也堪憂。
我在聽了許多“擁黛”的話之後,問一個帶小女兒的基督徒母親:“你願意女兒像黛雅娜一樣嗎?”
她深深吸了一口氣,鄭重回答說:“不願意!”
但願她心口如一,說得是真心話。
但願每個基督徒的心都這樣想。這就證明我們是和世人不一樣。
律法何所用?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出二○:12)。
人跟神的關係在先,然後是人與人的關係。
第一至四條誡命,是講人跟神的關係;第六至十條誡命,是人際關係的規範,很自然的,人由父母生在世上,順著衍生過程,由對父母的孝敬開始。因為人最早的歸屬是父母,最早接觸認識的也是父母(出二○:12-17)。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妻子,並一切所有的。
親子關係是家庭的基礎,也是人類社會結構的基礎。所以神命定孝敬父母為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3)。違背這誡命的,是違反神所安排的自然次序。
與此相反的是凶殺:毀壞有神形像的人。猶太教拉比法典 (Mishna) 記載:“毀滅一個生命,猶如毀滅全世界;拯救一個生命,猶如拯救全世界。”因為對於被毀滅或拯救的人來說,他唯一跟這世界的關係是存在;如果不存在了,這關係也就沒有了,世界對於他來說,已經不存在了。這誡命說“殺人”,並非指正當防衛戰爭中的殺傷,也不是說法律上的死刑,而是指凶殺,蓄意殺人,理由十分明顯,聖經也清楚界定。
神不但願意人活著,而且願人正常的活著,願意人有清潔敬虔的後裔,所以,神注重貞潔的婚姻生活,禁止婚外性關係(瑪二:15)。
偷盜是侵犯他人的所有權,非法取得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假見證是跟事實不符合的斷語。貪戀別人所有的,是為滿足自己的貪欲,侵越了法定的界域,對別人造成了損害,都是神所不容許的。如果人肯照著“愛人如己”的法則,必然不會去作那些有害於人的事;因為“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一三:10)。
不過,聖經也告訴我們:“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
這樣,律法既然是無用的,還講甚麼律法?豈不是該取消了?
當然不是。 因為律法可以約制人的行動,維持社會秩序。誰都知道,交通燈約束不了駕車的人;但交通管制再不好,總比全沒有管制好。
律法是個規範。如果沒有尺度,連長短曲直的觀念都無法建立。雖然準繩是直的,人依然會搞彎彎曲曲。
律法是叫人知罪。在律法的鏡子前(雅一:23),人可以看見自己的真面目,如何的醜陋骯髒,驅使人到完全的主面前,尋求主的寶血潔淨,得以稱義。 世人的法律是管人的行動,神更查究人的動機。因為人的罪性,才發生罪行,而致社會失序。在神公義的律法之前,很容易顯出我們的虧欠。我們當謙卑知罪認罪,仰望耶穌基督的救恩。
人類的盼望
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路二:11)。 耶穌基督降生,是大喜的信息。因為人類長久沈淪在罪的黑暗中,沒有盼望;只有神差祂的兒子基督耶穌到世上來,拯救人的罪,才給人類帶來盼望的曙光。
在主耶穌到世上來以前,撒迦利亞預言說:“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導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這也就是神藉著先知所應許的“公義的日頭出現”(瑪四:2)。
聖經沒有記載主耶穌降生的日子。在第四世紀中,西方教會,包括羅馬的教會,決定以每年的冬至日,記念主的降生,因為那天日子開始變長;那也是 Natalis Invicti Solis (意思是“不能征服的太陽生日”,是當時流行的節慶日)。但計算錯誤為冬至後的四天。東正教則仍守一月六日,記念主的誕生。因此東正教會指責西方教會是拜太陽教。
據亞力山大的克利孟第二三世紀 (Clement ca. 200) 說,在他那時候,教會記念主耶穌的誕生,有不同的日子:有的說是在四月十九日,有的以為該在五月二十日;他個人則以為是公元前三年的十一月十七日。不過,遠在第二世紀,東方教會已經在一月六日慶祝聖誕了。
但在最初的新約教會,並沒有記念耶穌降生這回事。顯然的,馬利亞最知道那日子;她卻沒有告訴教會,也就無從傳下來。聖經時代的教會也不難查知;新約聖經卻全沒有記載。馬利亞和初期教會,並非不愛主的人,這就值得我們思考了。因為主基督是太初就有的道,祂自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主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祂的生命不受時間限制,所以能將永生賜給信祂的人。
現代的人,很多把聖誕節變成了純商業化活動。幾年前,有人對美國民眾作了一次抽樣調查,問他們聖誕節的意義。竟有不少人回答:“是一棵樹!”美國那麼多人重視聖誕節,而對其意義卻那麼模糊,不知聖誕的中心是基督!
光明節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約一○:22)。 有一次,偶然有事去猶太人家,看到在窗口上擺著一座燈台,是舊約聖殿中金燈台的樣式,不過,不是七條枝子,而是有九條。我問起:為甚麼多出兩條枝子。想不到,那女主人竟然回答不出來。
原來猶太人照律法不能照樣複製金燈台,只可示意。而九條枝子的燈台(中間的一條高些),是記念“修殿節”的燈台。
猶太人稱這節日為“眾光節”(Hanukkah),就是新約聖經中所說的“修殿節”。這不是舊律法規定的節期,而是在兩約中間的時代開始的。
公元前一六七年,統治猶大地的是當時的敘利亞王安提阿庫 (Antiochus Epiphanes) 要消滅猶太教,污穢聖殿。 祭司馬提亞 (Mattathias) 父子奮起反抗,於一六五年光復耶路撒冷,潔淨聖殿,重新奉獻。但只找到一瓶潔淨的燈油,僅夠一天燃燈使用;如果要預備潔淨的油需要八天。但是,神蹟發生了。那少許的油,竟然維持了整整八天節期燃燈所用。因此,照拉比宣揚神蹟的規定,在記念光復聖殿的日子,各家要燃燈放在窗台上。這節日就叫作眾光節。 不過,有一項規定:眾光節的燈盞,只可用於節慶及妝飾之用,不准作讀書照明等一般用途。 眾光節頌詩萬古的磐石啊,我們歌唱
頌讚你拯救的大能; 狂暴的仇敵圍攻,
你是我們的保障營壘。
仇敵發烈怒攻擊我們,
但你的膀臂扶持我們,
當我們的力量衰敗
你的話
折斷了仇敵的刀劍。 重新燃亮了神聖的燈盞,
祭司經過了苦難的試驗,
潔淨了國家的聖殿,
帶來了向神的奉獻。
圍繞著神的殿院,
聽啊,浩蕩的歡欣
喜樂的群眾
齊聲歌唱
雄壯的聲音上達於天。 殉道種族的子孫
不論是自由或被捆綁,
喚起歌聲的迴響
不論是分散在何方。
這是你的快樂信息:
時候已經臨近
就快看到
暴君消失
全人群得自由解放。
但修復聖殿恢復獨立的馬克比革命,並沒有給猶太人帶來長治久安。是由於人本性的敗壞,使國家再淪於外邦的統治。他們所需要的,不是又一位新的政治領袖,自命為救主;而是屬靈的拯救者。
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一○:10-11)。耶穌又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在無邊的寂靜和黑暗中,創造的神發出聲音,祂第一句話是:“要有光!”(創一:3)
神不願光暗混合。神要我們順從光,在光中行。
真正的復興
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就是這樣(徒一九:20)。 使徒傳福音的時候,有神蹟奇事隨著,極為轟動一時,那不是得勝的證明。只有信的人,真正認罪悔改,承認自己所行的惡,那也不足為得勝的證明。而必須是信的人有實際離棄罪惡的行動表現,受聖靈感動,為罪為義為審判而自責,改過向善,那才是真實的得勝。
保羅傳福音到以弗所,許多人相信了。以弗所本來是一個拜偶像的城,很多行邪術的;他們悔改了,把行邪術的秘笈交出來,當眾燒毀。他們是燒毀了謀生的本錢,也燒毀了後退的橋。那些人一向靠騙人生活,非常容易;現在必須準備自己親手勞動作工了。這是信的代價。
恩典是白白得的,不用付代價,而且那贖罪的代價極高,是神兒子的寶血,我們不能付得起。但信主得救以後,信仰卻不是廉價品,必須付代價的,是負主的軛,背十字架。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這是新生的證明。
真正的復興不是人力的產品,不在於空虛飄緲的理論,是聖靈大能的明證,改變人心,改變文化。 當春雨的時候,你們要向發閃電的耶和華求雨。祂必為眾人降下甘霖,使田園生長菜蔬。(亞一○:1) 春雨降下,土地鬆軟了,大地一片綠色,植物蓬蓬勃勃的生長。這樣的新氣象,是看得出來的,是春到人間的證明。真正的復興,也是如此。
主的食物
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約四:32)。
不同的人,對食物有不同的愛好。人跟動物,又有不同,那是因為生命不同,所喜愛的食物也自有差別。人在不同的生命階段,食物也不相同;嬰孩只能吃奶,長大成人,才能吃乾糧(來五:13-14)。
主耶穌在敘加路旁的井邊,和撒瑪利亞的婦人談道。門徒們去買食物回來,已是吃飯的時候。他們就催促耶穌說:“拉比,請吃些東西吧!”他們很會顧自己,必須得時而後食。但耶穌卻顧到別人屬靈的需要;自己的食物不要緊,罪人必須有機會聽道。主顧念人的靈魂;門徒顧念自己的肚腹。
主耶穌周游四方行善事,是要成就神的旨意,以父的事為念,看作食物,成就神的旨意,就得滿足了。“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是阻擋人遵行神旨意的惡酵,主囑咐門徒要小心防備。主這樣說,是為了別的人。門徒卻只想到自己的肚皮,以為主也像他們一樣,為沒有餅而講話(太一六:11-12)。其實主能夠用五個餅,七個餅,供應千人萬人的需要,因為祂顧念人,不為自己。行天父的旨意,是祂日常的食物。
感謝那位愛我們的主,聖經說:“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彼前五:7)。神會想到我們,卑微的我們,祂不是整天只沈浸在欣賞自己的偉大裏,不是只顧自己。這是多麼奇妙的事!這是我們信心的根基。
成人跟嬰孩不同:嬰孩只知道“我”,再就是“我的”,不會想到以外的人;成人才會想到自己以外的人。
嬰孩只想吃,歡喜吃的快感;當然不明白為甚麼要吃,吃了以後要作些甚麼。成人卻不是“飽食終日無所用心”,是要從飲食得力,是要為主所用,使人得益(傳一○:16-17)。
食物跟人的長成有關係。如果我們願意像基督,就必須學吃基督的食物:遵行神的旨意,會多想到別人,有愛人的心,有在屬靈上長大成人的表現。
正直話
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憎惡那說正直話的(摩五:10)
有的人生得很美麗,常常自我滿足,鏡子是她最親密的朋友。但隨著無情歲月的增加,在她的額上刻劃下深深的皺紋;她起初還努力修飾塗抹遮蓋,有過屢次的失敗經驗後,竟然恨惡鏡子,跟鏡子訣絕,甚至摔破菱花鏡。當然,我們都知道,那不可能有一點點兒的幫助,只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
鏡子之所以不受歡迎,是因為它太誠實,不會變通,不懂奉承,只反映人真實的形相。當人實際的面貌不美的時候,它會直言奉告:“看你那副醜相!”當人臉上有污穢的時候,它會顯示出來,警告說:“尊容好髒啊!快去洗乾淨。”但對於聰明人來說,會知道這正是鏡子的功能,珍惜它對人的幫助,而善加利用,以求改進自己。
不過,我們要知道,改進是從不好的景況,改變到更好。如果人不覺得不好,那也就不需要改進了。同樣的理由,福音是“好消息”,只對於欠缺的人,才有需要;對合於所需要的人,才是福音。所以,福音不僅是要有事實,也必須要有適合的對象。
那麼,福音是甚麼呢?是好消息。
甚麼好消息呢?可以得永生。
為甚麼永生是好消息呢?因為人的景況是缺乏不可缺的永生。人犯了罪,與永生的神隔絕,在神的震怒之下,結局就是滅亡。所以人必須先知道自己的情形和需要,就是犯罪將要滅亡的景況,承認自己的罪,悔改歸向神。慈愛的神不願意人滅亡,差祂的獨生愛子主耶穌基督到世上來,代替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而且在死後第三天復活升到天上,使一切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得神稱為義,而有永生。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知道自己的罪有多麼重要!如果否認自己的罪,救恩就完全沒有必要。如果不知道罪的結果是滅亡,不先知道壞消息,也就說不上甚麼好消息。
所以正直的話不能不說,無論人喜歡不喜歡聽。責備罪的話不能不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神才付上了那麼重的代價,犧牲了祂自己的兒子,使信的人不至於滅亡,而且成為神的兒子。這是極大的好消息。
在世上“成功”的人,要會說笑話,說使人歡喜的話。看看這樣的人,多麼受人歡迎,多麼發達得利。但要知道,他們所說的,都是假話。
世人愛聽的是假話。遇到生人,從來不知道世界上多這麼一個消耗食品的人物存在,卻要言不由心,連說:“久仰!久仰!”如果換個說法:“絕沒聽到有閣下這位偉大人物!”就可能很難成為朋友,雖然你說的是千真萬確。遇到雞皮鶴髮的年高貴婦,雖然形若槁木,像是埃及才出土的木乃伊,照時下怕老的規矩,也該稱讚其駐顏有術。如果一邊口說,一邊足下寫“不”字,也不好給人家看見。
基督徒要不就不說話,要說就說真話。為主作見證的人,如果言詞行動上有虛假,見證就失去效力。所以在任何情形之下,必須講真理,只能講真理。
求主開啟人的心目,使人能接受聖靈的責備,因而悔改,喜愛真理正直的話,真正認識自己,認識神。
富足
今世富足的人…在好事上富足(提前六:17-18)。
富足,是很難定一個客觀標準的。
有的人資財豐富,使很多人稱羨說:“我如果有他那樣就滿足了!”但那受稱羨的對象本人,卻仍是努力經營,總不滿足。
世界上盡多富而不足的人。
怎樣才會有真正的滿足呢?
滿的定義是充溢,不再欠缺,而且流出去。因此,聖經告訴我們說:“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六:17-18)。能施捨,給別人的,才是真富足的人,而不在於你有多少,而在於你肯給多少。 這裏也說到只在今世富足的人,有一種危險,就是“倚靠無定的錢財”。
記得,在很多年以前,我看到一幅圖畫:一個面團團的富翁,背倚著一個大銀圓;銀圓會滾來滾去的,是真正的“靠不住”!許多靠錢財的人,結局都不會好。
但是,會用錢財來行善的人,可以“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提前六:19),是耐久的投資,存到永生。所以,有本事積聚致富的,算不得甚麼;能使用錢財幫助別人,才是真正的智慧人。
發財不是蒙福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21)。 馬可吐溫 (Mark Twain) 筆下,兩個黑孩子在爭論。其中一個嘲諷對方說:“你那麼聰明,怎不發財呢?”
想不到,這樣的孩子話,竟然被“發達神學”認真的奉為定理:如果你屬靈,蒙神賜福,就該發財!
這樣,發財是蒙福的記號,人就不顧一切的追求發達:發財為先,積財在地。這種想法,很值得考慮。 春秋時代晉國有個韓起(宣子),居卿位,卻貴而不富。
有天羊舌肸(叔向)去看他,見他在為了貧窮憂慮。叔向卻給他道賀。
宣子說:“我正窮得沒錢去跟人交際,有甚麼可賀的?”
叔向說:“從前欒書為卿的時候,窮得要命;卻是德行遠播。他使國興盛,也能得葆家。而郤至(昭子)呢,一家財富多得無算,一門都是權貴,卻不修德行,結果有一天被滅了,沒有人同情哀悼。現在您沒有富而驕的危險,只要進德就好了,所以該向您道賀。至於不憂德之不建,而患財貨不足,是可哀的事。”
宣子聽了,給叔向下拜道謝說:“我幾將滅亡,幸虧有您教導的話,才得以保存;連我的家族,也受您的恩德啊!” 有地上的財富,並不是甚麼值得慶幸的事。能積財而不修德,不僅無益,而且有害。主耶穌教導我們,要積財在天上,就是善用今世的財物,多作榮神益人的工作。這樣,才是真的智慧,可以蒙神永遠的恩惠賜福。
何者優先
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 春秋時代,衛懿公喜歡養鶴,給所飼養的鶴定了官秩,按時照等級發給俸祿;官級高的鶴,還可以乘用專車,像達官貴人一樣的威風。後來,國家遇到危難,懿公召文臣武將們來救助。他們說:“這當口該用得鶴來效力了!”當然,鶴展翅飛走了,鶴主人卻逃不掉。
有休閒活動並不是錯。但著迷到一種程度,連價值觀念都顛倒了,不顧國計民生,輕人而重禽獸,就是大問題了。
我們必須把生命中的優先弄清楚。
基督徒應當把事奉敬拜主,作為首要的生活中心,其他都是次要的。如果與信仰的原則衝突,不論多大的利益,都必須放棄。為了信仰,任何的犧牲,任何的代價,都可以付出。
柏凱特 (Thomas Becket, c.1118-1170) 蒙英王亨利第二特殊的賞識寵眷,拔擢為內閣大臣 (Chancellor, 1155-1162);柏凱特忠心任事,功績卓越。當坎特伯里大主教出缺時,英王並任命他為大主教。出乎意料之外,柏凱特立即辭去大臣職任,全心全力執行新任命,以維護教會權益為優先,而不惜與王衝突。
英王以他為忘恩拔扈,極其震怒。有一天,英王自己恨恨的說:“那個出身卑賤的主教該死!”就有四名武士,闖入大主教座堂,將柏凱特殺死。
在艾略特 (T.S. Eliot, 1888-1965) 筆下的名劇大教堂謀殺案 (Muder in the Cathedral) 中,被害之前,有的教職人員勸他躲藏,大主教柏凱特說:“義人膽壯像獅子,無所懼怕。我在這裏!”遂從容就義。
這充分刻畫出一個勇者。他知道甚麼是生命中的優先,為了忠心於主,為了信仰,不惜與有知遇之恩的朋友作對,雖然無兵無勇,不怕面對君王。
神的兒女啊,神的僕人啊!要確定你生命中的優先。不知道該為何而死的,也就不值得活下去。
人的價值和尊嚴
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雅三:9)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所以把同我們一樣的人,貶低到人所有的財產層次,不但對人是虧欠,更是得罪神的惡行。
可惜,在基督教國家,也曾有這樣可恥的罪惡歷史;而且有一部分的人,也自以為是基督徒,卻同時堅持蓄有奴隸無違真理,終於導致南北內戰 (1861-1865)。結果,南方戰敗,廢禁奴隸制度。
在美國的教會中,貴格會 (Quaker) 是反對蓄奴的先鋒。貴格會詩人惠禮兒 (John Greenleaf Whittier, 1807-1892),於憲法修正案第十三條通過,明文禁止奴隸制度,認為是真理和正義的勝利,特寫了一首詩,題為“讚美神”(Laus Deo): 成了!
鐘聲喧揚砲聲響
把這信息傳各方。
各處鐘聲繚繞多麼高吭!
巨砲反復鳴放多麼宏亮,
喜樂傳送到市鎮村莊。 鐘聲,鳴響吧!
每一聲都訴說著歡狂
在此時罪惡被埋葬。
宏壯又悠長,使所有人聽見
從今時到永恆
為每一個能聽的耳朵鳴響! 我們來跪下:
聲響中有神自己的信息,
這裏就是聖地。
主,赦免我們!我們算甚麼,
我們的眼睛竟看見這榮光。
我們的耳朵聽到了這聲音! 因為主
乘駕著旋風;
祂在地震中說話;
祂用雷電擊打
把鐵牆破碎,
也使銅門破裂! 宏壯而悠長
高唱那歡樂的古老頌歌;
與米利暗在海邊同唱:
祂打倒了壯士;
把馬和騎士淹沒;
祂榮耀的得勝! 我們何敢
在我們掙扎祈禱中,
於祂所作的以外復有奢求?
何曾在日光之下
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
祂如此伸出右手? 何等微不足道,
古時的神話詩歌和故事,
跟我們今天的神蹟相比擬,
當戰爭殘忍的杖
綻放開公義法律的白花,
人的忿怒成就了讚美! 塗抹掉!
所有裏外和周圍
有一個更新的生命開始;
沉重的咒詛輾過
在死亡和埋葬的罪惡上面
宇宙得以更自由的呼吸。 成了!
在日光周行之處
這聲音要傳遞。
要叫悲哀者歡喜,
要使啞口的有言,
要使喜樂環繞著全地! 敲起再長鳴,
喜樂的鐘聲!讓清晨的翅膀
把讚美歌聲送到遠方!
斷開鎖鍊的聲響,
向萬國宣告祂統治,
唯有祂是主是神!
這讚美神的詩,是從一個白人的筆下寫出來的,流露著真實的歡欣,為了非本族人的利益。而且為了公義和真理,發生了南北內戰,付出了生命流血的重大代價。這種為理想而戰的史實,充分表現出信仰和愛心。這理想是人的尊嚴和價值,沒有人是別人的財產,誰也不能奴役別人。有神形像的人,都應該可以自由的站直,仰起頭來,照自己的良心敬拜神!
曾有人說過:“良知的聲音是神的聲音。”但是,墮落的人怎會有真正平準的良知?怎能等同神的聲音?
但在另一方面,神的聲音,惟獨臨到信而蒙神所潔淨使用的人;這樣的人,有從神來的聲音,必然發為良知的聲音。因此,聖經中的先知,必然作當世的良知,發出時代的信息,關心人民的疾苦,指責社會的罪惡。從來沒有例外。這正是美國的基督徒,在反奴役行動中所表現的。
明顯的,從來沒有人願意給別人奴役;那麼,也就不應該奴役別人。主耶穌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太七:12)。
我們可以了解,騎在別人頭上的快感。但也該想一想,被你騎的人感受如何。更不要忘記,他是“那照著神的形像被造的人”(雅三:9)。
我們該記得,在歷史曾有因毀損強國的國旗,而引起戰端的事,因為那是一個國家的代表;也有因為踐踏領袖的圖像,而被判重罪的例子;因為那是領袖的形像。那麼,如果輕賤有神形像的人,就是輕賤神。這是多麼嚴重的事呢!
這簡單的教訓,卻是多麼實際,是公義生活的根基。
能不管嗎?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箴二四:11)。 “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華人的格言,勸人自己求多福,明哲葆身,事不關己莫伸手。當然,這不是教人作壞事。
但如果只以自己安全為道德的衡量,決心不作好事,也是嚴重的忽略了人的責任。到頭來於自己也不會有好處。
末底改在猶大全族面臨絕滅的時候,對以斯帖的勉勵和警告:“你莫想在王宮裏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斯四:13-14)。
尼莫勒 (Martin Niemoller, 1892-1984) 生活在納粹當權的時候,是德國福音派教會的領袖,他當時採取的正是“閉口不言”的態度。以後,他說: 在德國,他們〔納粹〕起先是對付共產黨,我閉口不言,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接著,他們對付猶太人,我閉口不言,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然後,他們對付工會,我閉口不言,因為我不屬工會。然後,他們對付天主教,我閉口不言,因為我是更正教徒。然後,他們來對付我,那時,沒有剩下可以講話的人了!
尼莫勒的悔聲,對於持“閉口”政策的人,可作為警戒。也許,他可以說:我們要小心,避免碰到政治。有人還援用施洗約翰的例子為儆戒:他批評分封的王希律的道德問題,引起是非,惹惱了當權派,犧牲了少年頭。華人還有句話說:“是非只為多開口,煩惱皆因強出頭”。
想想看,如果人人閉口縮頭,成個甚麼世界?
誰需要主的恩典?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 保羅加萊瑞 (Paolo Caliari, 1528-1588) 是十六世紀威尼斯名畫家;後來因為他出生地方的關係,而稱之為威路尼人保羅 (Paolo Veronese)。他的畫作以聖經為中心,有一批稱為“餐會畫”。
1573年,他受託為一所修道院畫“最後晚餐”。作品的表現,卻頗出人意外:畫中有一隻狗,一個游樂者手擎著鸚鵡,還有一名僕人鼻子裏流著血。異端裁判所以為他不敬虔;他的答辯是:“我們畫家,像詩人和狂人一樣,有時候運用些想像力。”當地權貴們幫他轉圜,建議把畫作改稱為“利未家的筵席”。
其實,一同吃飯的意義,不僅是填飽了胃,更在於相交。主耶穌在世上,與誰吃飯這件事,給祂帶來了許多麻煩。當時的宗教人,認為有些人不及格跟他們相交,因為不如他們的聖潔,信仰或行為上,跟他們不同。
如果能體會主耶穌的原則,就該知道,誤會主心意的,是那些自以為義的宗教人。把主送上十字架,並歷代迫害主門徒的,也是那批人物。
稅吏利未跟從了主,也把他新遇到的彌賽亞介紹給他的同事們,因為他們需要恩典。耶穌和這些人一同坐席。法利賽人和文士看不上眼,發起怨言來。主耶穌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1-32)。
“召罪人”是主由天降世的目的。祂只能找到這樣的人來赴救恩的筵席。開始祂事工的時候,在利未家是這樣;結束祂事工的時候,在馬可家樓上最後的晚餐,也是這樣。當然。最後晚餐的時候,可能沒有那些人在場;不過,在屬靈意義上,他們也有同樣的需要。保羅加萊瑞的畫,豈不是對的嗎?
主耶穌還把天國比作擺設大筵席,請人來赴席。被請的人找藉口推辭,實在是他們定意不肯參與。
古時的人,因為沒有鐘表,難以準確計時。有筵席需要先期邀約,被邀者答應了如期赴筵;到筵席齊備之後,再打發僕役去催請。在不久之前,中文請柬旁邊還常注有“恕乏价催”字樣,意思是說,請原諒不派佣人催請了。因此,應邀而催請不來,是對主人的侮蔑。知道主的恩典而不接受的人,就是這樣的情形。
主耶穌所講大筵席的比喻,是指出有許多宗教人,輕忽主的恩典。因此,家主就差僕人出去,“到城裏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又“出發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一四:15-24)。
這裏所顯明的主要意思,是要認識甚麼是“恩典”。恩典是白白得的,並不在於人的條件。那些得享受筵席的人,都是不體面的客人,沒有一個是完全的,不和格作事奉神的祭司,也不是甚麼屬於上流社會的人物;但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他們中間沒有人踏入過這樣盛筵的場所,甚至可能許久沒吃過一餐飽飯,該是多麼珍貴這樣的筵席!
主耶穌來到世上,不是找健全的人;如果是那樣,祂必然會虛此一行。但可惜的是,人不健全而自以為健全無病,拒絕救恩,也就失去了救恩,是多不幸的事!
自以為義的人,是最沒有希望的人。許多被看為垃圾級的人物,主都沒有拒絕他們;他們也都在主面前悔改,得著了恩典。只有那些看自己是義人的,空手回去。因為義人自然用不著悔改,恩典也就對他們無用,哪裏還有“福音”可言?這真是“義人的悲劇”。
主耶穌之後一千五百多年,加萊瑞當世的宗教人,仍然不明白筵席畫的真義,也就是不懂得福音,在救恩上是門外漢。今天,我們是否真的懂了呢?
敬拜
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一二:1)。 如果問基督徒,“聚會”的目的是甚麼?會得到不同的答覆。現在有些人會說是“慶祝”。
依不同的文化背景來分,華人基督徒多用“敬拜”;西方或受英文教育的基督徒則用“service”(基本意義“服事”)。
在創世記第二十二章,記載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亞伯拉罕遵照神的指示,同他老年生的獨子以撒,往摩利亞山上去,要在那裏把以撒獻為燔祭。這件事,不容他的僕人參預,所以亞伯拉罕將他們留在山下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創二二:5)。這裏所用的字是“敬拜”,有些不同的英文本,分別譯為 worship 及 service。
羅馬書第十二章1節,英文本也有的譯為 worship,有的作 service。到現在,華語教會在習慣上多稱主日聚會為“敬拜”,英語教會則稱為 service。也許這表示文化上的差別:華人多重默想,注意於敬;西人則重行動,注意在行動上的服務。當然,這只是推想。
不過,中文和合譯本,在這裏,智慧的選用了“事奉”一詞。“事奉”通常用於對君王和在上的,兼含有敬拜和服務的意義。所以,我們事奉神,必須有敬畏的心,和服從的行動,二者缺一不可。
甚麼樣的人可以事奉呢?為甚麼要事奉?
羅馬書第十二章開始說“所以”,是承接上文的。這樣,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在此以前的部分,講的是救恩的教義;在此以後的部分,講的是實踐的行動。
使徒保羅在這裏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慈悲”是憐憫 (mercy) 的意思,是說應該受的刑罰沒有受,而耶穌代我們受了:前文講“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是與神為敵的罪人,毫無疑問的該被定罪,受永刑,只因為神的憐憫,差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代替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免於滅亡;而且主耶穌死後三天又從墳墓中復活了,升到天上,使我們信祂的人,得稱為義,成為神的兒女。這完全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好,全是由神單方面的主權,使我們本不該得的卻得到了,這就是恩典 (grace)。
聖經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這就簡要的說明了由於神的憐憫,使我們的過犯得赦免;由於神的恩典,使我們得稱義。
從神宇宙性的計畫來說,神因祂的慈悲憐憫,揀選我們該死該滅亡的外邦罪人,從野橄欖而得接在橄欖樹上,得成為聖潔,有聖靈在裏面,得以軋出油來,供聖殿應用,使殿中的金燈台長明(羅一一:11-24)。
這些人被基督的愛激勵,“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正如經歷了摩利亞山的以撒,知道“耶和華以勒”的意義,該是如何的獻上自己的身體,當作活祭,過順服主的生活!
所以,沒有受過神慈悲恩典的人,如此事奉不是理所當然的;受過神慈悲恩典的人,不如此事奉,是理所不當的;而對於蒙恩的聖徒來說,如此事奉是理所當然的。
甚麼樣的事奉呢?
“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聖潔的意思是說,歸屬於神,不再屬於世界,不再屬於自己;既是這樣,就只討神的喜悅。因為人屬於誰,就討誰的喜悅。我們既然獻上給主,就不再是自己的人,更不是欠肉體的債,為肉體活著。這不是說,生活的方法不同了,而是生活目的不同:“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一四:8)。順從主,是奉獻生活的原則。
心意的更新
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一二:2) 心意總是在邁出的腳步前面。錯誤的行動,是由於錯誤的思想。因此,基督徒有了更新的生命,還必須有更新的心意,才可以日漸進步。
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但是沒有把埃及從心中除去。所以他們在曠野的路上,出許多問題。
他們沿用埃及的舊觀念,舊方法,時時要背叛,動不動要轉回埃及去。他們一遇到困難,就說還是在埃及作奴隸好。奴隸生活的吸引力,在於不必用思維,生活簡單,沒有冒險。有思想,作決定,就要負決定的責任;要作出正確的決定,不錯誤,就更難了。
在歷史上,曾出過一些有心人,提倡革新,立意雖然好,卻不免於失敗,原因是未具有革新的充分條件。
首先,需要有新的生命。只有從主來更新的生命,才會知今是而昨非,產生新的動機。
惟有新生的人,才會有新的眼光,看出舊的事情不對了。撒該信主之後,得到光照,才發現從前習慣於敲詐勒索,貪污斂財,是偷竊黑暗的舉動,決心認罪賠償(路一九:8-10)。
其次,要被主的愛所感動,奉獻捨己,全力以赴。
衛博福 (William Wilberforce, 1759-1833) 在劍橋大學時,是個不經心的學生,漫無目標。到二十五歲那年,悔改歸正,生命更新了,才奉獻一生,成為“英國的良心”,致力使全國施行正義。其最大貢獻之一,是堅毅不捨,廢除奴隸制度。
心意沒有變化,是自私的,只想到自己,為自己而生活,不是要叫別人得益處。世界上有的是不完全的基督徒,是在學習長成之中,但不應該有“自私的基督徒”,因為“自私”和“基督徒”是性質相反的名詞,不能相容的。
求主聖靈不斷在我們裏面,作更新的工作,直到變成主的形狀(林後三:17-18)。
服事
常常服事主(羅一二:11)。 屬主的人,既是主的僕人,終生的職志只有一個,就是服事主。
但是,主在天上,是看不見的,如何“常常服事主”呢?
“服事”原是說諸侯對天子的事奉(見論語“泰伯”)。用於聖徒服事主,恰好符合。
諸侯的服事天子,不需要直接的體力工作,而是照天子的旨意,治理政事,不像宮廷的太監,餐館裏跑堂的,站在旁邊或轉來轉去的侍奉。同樣的,聖徒照神所分給的恩賜,肢體互相效力,藉服務人而服事主。 首先,要認識自己,知道神所安排的位分。“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一二:3)。人常是不能正確的評估自己;不過,總是估量自己偏高的時候為多。因此小才大用,才不稱職,造成心理的緊張,焦慮,和不安全感,對自己,對團體,都有損害。
其次,要認識整體。聖經說:“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全體的救主”(弗五:23)。這奧秘的身體,頭在天上,就是復活的主。能時時記得“有一位主在天上”(西四:1),是最健全的表現,在維持肢體間關係上,也是必要的。
既然有許多不同的肢體,聚合在一起,我們就必須承認神的安排,是要我們發揮各自的功能,是神智慧的預設,合一而不同一。因此,應該接受這恩賜的不同,不可以要別人跟我一樣,否則就認為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卻要相交而非相較。照著信心的程度,照著所得的恩賜,盡自己的本分,盡自己的力量。基督徒對於神計畫安排自然界的事物,一般沒有了解上的困難;不過,對神安排教會的事奉,就不多了解。
肢體間必須用愛來維繫,不能彼此嫉妒分爭,應該互相扶持幫助,這才是健康的現象。不過,這不是出於天然的感情,也不是由於人為的組織和手段,更不是利用自私的動機。
肢體間的關係,不同於一般的從屬或雇佣關係。因此,不是“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歡喜的”,存世人工作的心態;“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2-23)。因此,在別人看不見的時候,我們照樣作;別人不願作,不肯作,不敢作的時候,如果知道是主託付你的,該照樣負起責任。
這從心裏的轉變,使人的工作有了更高的價值,而且是升到不同的層面。本來是只看見人,也只知作給人看;現在看見了主,一切所作的,是作給肉眼看不見的主來看,相信主能看見,也相信能得今生看不見的報賞。
這樣,工作的表現可能仍然一樣,但工作的品質就不一樣了,成了信心的工作。這是金銀寶石的工作。這樣的良善是真實的良善,愛心是純淨的愛心。
人類歷史和個別經驗,告訴我們同樣的事實:從敗壞的人性,很難發出良善和仁愛;只有從屬天的新生命,順從聖靈的引導,才可以彼此相愛同心,求肢體的益處,也就是全體的益處。應當知道,這一切都是為著主而作的,誠實的這樣去行,就是服事主了。
惟我主義
英國近代名詩人迪樂漠 (Walter de la Mare, 1873-1956) 詩作獨具風格。他有一首短詩“拿破崙”: “將士們,世界是甚麼?
是我:
這降不停的大雪,
將士們,在這廣漠的荒野
行進經過
是我。”
雖然我的譯文,失去原作的風味,希望仍可讀出那冷靜的朦朧感,仿佛是在俄國冰原迷茫的雪中,向死亡和失敗進軍。
另有一句英文顛倒字母的雋語: He thought he was able, until reached Elba. 這裏用的就是拿破崙的典故。那位不可一世的英雄皇帝,總是自以為睿智絕世,直到兵敗被流放到厄爾巴 (Elba) 小島,孤懸意大利海中,才知自己不是無敵。
後來拿破崙又逃脫了,重回法國復辟,在滑鐵盧一戰,徹底潰敗,被送到赫倫那島,也死在那裏。在死前,他承認了一生很少時間想到別人,說甚麼國家民族,那不過是遮眼法,是號召人的幌子,以達到自己的雄心。當然,這樣存心的人多的是,但肯這樣承認的人極少。拿破崙被放逐,有夠多的時間思省,承認神子耶穌基督是救主,從唯我轉而跟從主。
明顯的,“唯我”的人,不熟悉跟從的藝術。這是基督徒功課的第一章。
當主耶穌預備順服父神,走十字架道路的時候,彼得卻提倡他自己的計畫。主耶穌就轉過身來,責備彼得,並且對門徒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一六:24)
真朋友
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約一三:18) 神的兒子主耶穌,為救贖罪人降世。祂在世的時候,受許多的苦難;但最痛心的事,莫過於被自己的門徒出賣。
在最後的晚餐上,主耶穌痛心的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二六:24)
這裏主說“經上指著祂所寫的”,是在詩篇第四十一篇:“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約一三:18)從經文所述,正是處於患難之中,正需要朋友幫助的時候。當然,最期望知己的朋友,該來及時幫助安慰。
而且我們知道,古時在聖經地區的人,用餐時不是像我們一樣,用高椅圍桌而坐,或用方桌,長桌;他們是用“ㄩ”形的矮桌,用餐的人依次半躺臥的欹坐,各人一手托著頭,一手活動取飲食。在這樣的安排之下,各人的腳都伸向外邊;所以不同於我們同桌吃飯的情形,也就不能用腳踢對面的人,只能夠用腳跟踢得到旁邊的人。
依當時的規矩,在主人身邊的位子是高位。因此,這裏說的“用腳踢我”的人,正是最親密,最受尊重的人。
這是多麼難以想像的事!
這能稱為“朋友”,仇敵又該怎麼樣?還用得著再有仇敵嗎?
但世界上儘有這樣的情形。大衛遇到過。主耶穌遇到過。我們用不著特地去尋找,不幸,也會遇見。這是叫人的心會滴血的事,留下傷痕久久難以恢復。
感謝主!祂稱我們為朋友(約一五:15)。
祂是我們最親密,最忠誠的朋友,永遠不會改變。
當我們最需要祂的時候,祂在那裏。祂是我們患難中及時的幫助。祂最信實。“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願我們永遠信靠祂。
過分自信的人
我卻永不跌倒(太二六:33) 但願如此。“我卻永不跌倒!”
那豈不是最好的事嗎?
人有自信,是好的,也是重要的。完全沒有自信的人,是很可悲的,甚麼事也不能成功。
但過分的自信,不知道自己的自信,要靠自己成就所信所期望的,會帶來很大的問題。
神差摩西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到西乃的曠野,在那裏頒布律法。摩西把這信息預先告訴了他們。
以色列人不曾問知內容,就先滿口應承:“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一九:8)
我們都知道,實際的結果如何:沒過多久,就在原地方,以色列人竟鑄造金牛犢,熱烈的公然拜起偶像來!這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軟弱。
參孫誠然是個大力士。他的能力大到沒有人可以毀滅他,只有他自己。但他的問題是,他不確實知道,他的能力是有限制的。實在說,他的能力的泉源在於神,他沒有理由信靠他自己,自以為無敵。
因為他以為能力是自己的,也就以為身體是自己的,生活是自己的事,可以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錯誤就出在這裏。
他一再的跟非利士女子糾纏。他隨自己的喜愛,和不誠實愛他的大利拉來往。大利拉三次誆哄他;他竟然全不醒悟,或說不能自拔。最後,參孫向不應該信託的女人,合盤托出了心底的秘密: “向來沒有人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士一六:17)
結果,參孫就這樣被出賣,被制服了。
當他的頭髮被剃掉,非利士人照大利拉的話,來捉拿他的時候,“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裏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一六:20)
一世之雄的大力士,竟然落在了仇敵手裏,落得被剜去眼睛,在監裏推磨。
無知的參孫!過於自信的參孫!結局是悲慘的死亡。
彌爾頓 (John Milton, 1608-1674) 在其所作長詩“參孫”中,想像大利拉去監中勸說參孫,要跟他同住服侍他。總算瞎眼後的參孫心眼倒明亮了,斷然拒絕。過分自信的大力士,終於算是明白了。
今天,我們仍然看見人陷在參孫的覆轍裏。起初曾蒙神使用,作過一些事,成過一些功;但不久就自滿起來,以為能力是自己的,過分的自信,不順服神,不分別為聖,終至失去能力,不能為神使用,反而瞎眼推磨,為仇敵役使擺弄,成為嘲笑的對象。何等可憐!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
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
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
情感
禮記“禮運”篇說:“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意思是,人這些通常的情感,是與生來的本性,用不著學習,自然就會,不是教導的成果。
人天然的生命中的本能是一回事;不過,信主的人,經歷了重生,有了屬天的生命,性向也會隨著改變。當然,舉動與反應,也隨之不同。而經過真理的教導,能適當的運用這些情感,以表現於行動,作主的見證,該是自然的事。 喜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一五:11)
歡喜快樂在情緒上屬於快感,大致可以分為三種:一種是內心深處的滿足,常常是在志趣成就,或得到欣賞的時候,我們稱之為心喜,或欣喜;另一種是對某項事物的反應,一般說是快樂;還有一種是洋溢表現於外面的,甚而會歡呼跳躍,可稱為歡樂,以至歡狂。
世界上有許多人,外表歡笑,心中卻不一定喜樂,是笑而不歡。
主耶穌說到基督徒喜樂的根源,是遵行父神的旨意,常在祂的愛裏(約一五:10-11)。這是真喜樂,也是長久的喜樂。
真正的喜樂既然太少,哀愁我們倒看得多,也經驗不少。因此,如果問喜樂的定義是甚麼,不如問喜樂不是甚麼,反而更可以幫助我們了解。
主耶穌說的是,“這喜樂沒有人能奪去”(約一六:22)。意思是說,真喜樂像火焰,憂傷不能息滅。而且主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正是說到門徒將要被世人恨惡,受世人迫害。在不好的境遇而能喜樂,才是真正的喜樂。這是超乎自然的喜樂。
主耶穌說到門徒為義受逼迫,辱罵,“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五:12)
五旬節以後,使徒們為主作復活的見證,立即受到當權的大公會迫害,恫嚇,而且挨打。一般的反應,不是怨天尤人,定會唉聲嘆氣;但使徒們卻是“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
他們的反應,這樣的出人意表,是因為在心中有聖靈,有喜樂的泉源。
保羅和西拉,蒙聖靈的引導,接受了馬其頓人的呼聲,到了腓立比。哪知道,順從神旨意的結果,卻是立即遭受苦難,被人打了,而且下在重監!身陷囹圄,長夜漫漫,豈不要楚囚對泣?但情形遠不是那樣。“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徒一六:25)!為甚麼?因為夜雖黑暗,他們內心卻有光明,有盼望,有棍子打不破的喜樂。
主耶穌為救贖世人的罪,降世作憂患之子(賽五三:3),很少有快樂的日子,倒是常常哀哭。但聖經記載,祂在被反對的時候,會向天父感謝讚美(太一一:25);在即將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卻歡然唱詩(太二六:30)。這都顯明祂裏面有喜樂流溢出來。 怒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 忿怒屬於情緒上的不快感,誰都不願發怒,至少是不好輕易發怒;不過,天然人的發怒,多是錯誤的反應,會導致掩蔽理智的行動,終究會有後悔的結果。但這不是說絕對不可以發怒,或不會發怒。
有時看到不合真理的事,屬主的人應當發怒,這才是屬天生命的自然反應。
聖經中的摩西,神立他作以色列人的領袖。“摩西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一二:3)他從來沒有因為跟人爭利益,爭地位而發怒過;因為如果他立心要這些,只要不出埃及就甚麼都有了,而且會比全以色列更多,更不能和在曠野的所有相比了。
他從西乃山下來,手中拿著兩塊石版,上面有神自己用指頭些的律法。當走近以色列人的營,看見亞倫領導縱容人民造了牛犢崇拜,坐下吃喝,起來玩耍,跳舞作節慶;這向神集體造反的行動,使他“發烈怒,把兩塊版扔在山下摔碎了,又將他們所造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出三二:19-20)
這樣的發怒是錯誤嗎?這樣的行動有失領袖風度嗎?神完全沒這麼說。因為他是為神,為真理的緣故,全然不是為了自己。
以色列人在曠野路上,住在什亭,摩押王雇用術士巴蘭,設計引誘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亂,拜偶像。這是大大得罪神的罪。 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跟前,帶著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裏去。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裏拿著槍,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帳棚〕裏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看來非尼哈是暴力行動,神會容許他嗎?神豈能不責罰他嗎?神沒有怪罪他,連責備他也沒有,反倒欣賞他,讚許他: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將他們除滅。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為他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民二五:6-13)
這是以怒止神的怒,以忌邪滿足神的忌邪。這不是為了自己,而是見可怒的事,而發當發的怒。
人的問題是常不當怒而怒,應當怒的時候,反而認為事不關己,找各樣的藉口,在真理上妥協。這樣的人,沒有當守的立場,沒有性格。盧益思 (C.S. Lewis, 1898-1863) 稱之為“沒有胸膛的人”。這真是恰切的描寫。盧益思所刻畫的,是沒有肩頭擔當,沒有抱負,沒有脊骨,甚至沒有心肝的人物;其生活沒有目標,作事沒有原則,為人沒有正義,沒有是非。當然,不能希望他敢怒敢言。當然,這不是神所用的人。
神所使用的人,不一定要有甚麼資格,受甚麼訓練,有甚麼出身;但必然是有神忌邪的心,看見不合神心意的事,要從心中發怒,不能含忍。
也許,今天教會有避免強調耶穌潔淨聖殿的理由,也不是每個人都該隨時效法。但我們不能完全否定耶穌“為父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約二:13-17),以至拿繩子作成鞭子,趕出在殿裏作買賣的人。發義怒是應該的。在我們這個世代,太多該怒而不怒的事例了。 哀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二三:28)
照希臘斯多亞派哲學的思想,男人不應該表露情感,哭泣是懦弱的表現,是女子的情感。
但是,基督教的教導,卻不是這樣。主耶穌是會哭泣的。聖經記著: 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它哀哭,說:“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來。因為日子將到,你的仇敵必築起土壘,周圍環繞你,四面困住你,並要掃滅你,和你裏頭的兒女,連一塊石頭也不留在石頭上;因你不知道眷顧你的時候。”(路一九:41-44)
耶穌基督到世上來,如聖經所預言的,誠然“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五三:3);不過祂從沒自憐,更沒為自己哭。
但是,當到耶路撒冷去過節的時候,祂望見了建在山上的耶路撒冷,卻哀哭起來。
一般人是從外面看,真像詩人所說的:“錫安山,大君王的城,在北面居高華美。”(詩四六:2)城名字的意思,就是“平安根基”,神的“聖城”,自然該長安永固了。至於聖殿的建築,就更為壯觀了,連長久跟從主的門徒,也不禁見而動容,幾乎叫起來說:“夫子,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殿宇!”(可一三:1)
主耶穌如火焰的眼睛,不是看外表的華美,祂是看裏面,祂看到了聖殿內中不可收拾的敗壞。祂知道所謂聖城,已經快要惡貫滿盈,即將被毀滅。因此,別人在興高采烈,歡笑上去過節,祂卻不合時宜的哀哭。
先知耶利米,是個會哀哭的人。他曾為約西亞王的英年崩逝,作哀歌追悼他(代下三五:25),因為他是猶大國復興的希望,他死亡了,國亡的日子也不遠了,愛神愛人的先知哪能不悲哀哭泣?先知看到舉國犯罪,看到罪的結果,是必然招致神可怕的震怒,他說: 但願我的頭為水,
我的眼為淚的泉源,
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
晝夜哭泣。(耶九:1)
但是,耶利米的哭,是為人民的罪而哭,他責備人的罪,眼中流著愛的熱淚。耶利米絕不是懦夫。
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最少要哭兩次:一是為自己的罪而痛哭;一是為別人的罪而痛哭。羅得絕不是一位普遍被尊敬的聖徒,但他住在那裏,會為所多瑪,俄摩拉二城的“惡人淫行憂傷”(彼後二:6-8);他至少不會同流合污。
神在將滅耶路撒冷之前,要滅命的天使,“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嘆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在殺滅城中人的時候,“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結九:1-6)。
當然,誰能為當怒的事而怒呢?誰能為當哭的事而哭呢?必須先能體會神的心意,有正確的價值觀念。
求主興起這樣的人來! 懼他們〔這百姓〕所怕的,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祂為你們所當怕的,所當畏懼的。(賽八:12-13)
我們都知道,懼怕不是快感。但對於人的安全,懼怕是必要的。最危險的人,是甚麼都不怕的人。最沒有希望的人,是甚麼都怕的人。不過,要看你怕甚麼,怕誰。
勇敢和懼怕不是相對的。勇敢的人也應該有所懼怕,沒有懼怕的勇敢是鹵莽,絕不是美德。勇敢是知道懼怕,而能勝過懼怕。
“勇者不懼”是君子的表現;是說在一般人皇皇然驚懼的境地,他能夠夷然無懼,先想到的是責任,而不為自己個人的安危著想。
論語“季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這是說,君子應當怕所當怕的,全然無所懼怕,是可怕可悲的事。
猶大末代君王之一約雅敬,愚而自用。雖然是區區孤城弱國的小皇帝,卻偏要裝出偉大領袖的神氣威風。他聽了神藉先知耶利米所傳的話,警告他和猶大人悔改離開罪惡,他出人意外的反應是:“王和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都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王卻“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耶三六:23-24)這樣不懼怕神,不懼怕先知神的使者,也不懼怕神的話,終於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捉住,用銅鍊牽到巴比倫去(代下三六:5-6)。在十一年之後,猶大國也亡了。不怕當怕的神,後果就是這樣。
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九:10)敬畏是對神應有的懼怕。這不止是怕刑罰;而是承認神的至大至高,全知全能的可畏,不敢不敬虔,而惕乾寅畏。
這樣,懼怕當懼怕的神,就能遵從祂的命令,順服祂的旨意,而不敢違逆,也就不會陷在罪中。相反的,對於順從神所面對的任何後果,都知道神會負責;既然以神為倚靠,就無論遇到甚麼樣的事,甚麼反對,都無所懼怕。
聖徒所以可以無所懼怕,是因為有主的同在。國策記載有個“狐假狐威”的故事:
有一天,老虎獵得了一隻狐狸,預備當作午餐。狐狸說:“天帝立我作百獸之長,如果你吃了我,便是逆天!”它建議如果你不信,可以一同出去走走試看。老虎認為無妨。於是狐狸走在前面,老虎後隨。林中的百獸見了,紛紛逃避。老虎認為幸而沒有吃掉它。(“楚策”)這故事也可以有正面的意義:聖徒有主在一起,就能夠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
先知耶利米,為主受了許多的苦,卻說:“然而耶和華與我同在,好像甚可怕的勇士。”(耶二○:11)當然,他連幾千子弟兵也沒有,才會受迫害,給人下在獄中。一個無兵無勇的文人,竟然那麼的剛強,豈是意外嗎?
聖經說:“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箴二八:1)。
聖經說:“神所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一:7)聖靈使人有膽量,除了神以外,別無所懼怕。這樣,才可以為主作見證。 愛 神就是愛(約壹四:16) 愛是人間最美的,無論是愛,是被愛,都能產生快感。
天然的愛,既然那麼重要,神聖的愛,就更遠為美好,甚至無法比較;我們的本性不能產生這樣的愛,也超過我們的所能了解的。
沒有愛的世界,是枯燥的荒漠,不適於人的生存。“神差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四:9)
我們本來不認識神,而且與神為敵,不願,也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但“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我們本是該死該滅亡的罪人,因為祂在十字架上代我們受死,就得以不死;而且藉著祂從死裏復活,就得著永遠的生命。
基督耶穌是神聖的愛的模楷,叫我們知道甚麼是愛,也經驗神的愛:“因為[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
主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以後,升上高天,神就從祂那裏差下聖靈來,住在信的人心裏,使信的人有神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12),包括能“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弗三:18)。
這樣,聖徒也可以順從聖靈的引導,結出愛的果子,彰顯屬天的新生命,使神的名得著榮耀(加五:22-25)。
聖經說:“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壹四:16)
“住在裏面”,是指持續聯合的狀態(參約一五:4)。惟有這樣,才可以遵行主所說的: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一三:34-35,一五:12-14)
這樣的愛心,不是只在口舌上,言語上,而是可以看得見的;不僅是神可以看得見,不僅是信徒可以看得見,而是“眾人因此就認出”。這是說,世人雖然不屬靈,但他們從基督徒的行動上,可以看到有像基督一樣的愛流露,有像基督一樣的香氣。 惡 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一二:9) 厭惡,是由不合自己意願的事物引起的反應,是人所不願遇到的,不同意的,所以會厭惡。
顯然的,沒有人能不加選擇,喜愛世界上所有的事物;而必須有個價值標準,以決定哪些喜愛,哪些厭惡。
厭惡是一項負性的情感,但不一定是不好的;不喜愛不好的事物,是正常的。
“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九七:10)說明“愛”與“惡”是並行互補的;愛主,必須愛主所愛,惡主所惡,這都包括在遵行主的命令裏面。
約沙法是猶大國的好王,“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只尋求他父親的神,遵行祂的誡命”(代下一七:3-4);只是他“與亞哈結親”,跟亞哈“不分彼此”(代下一八:1,3)。如果世界上還有一個該恨惡的人,就該提名亞哈:這亞哈是以色列的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王上一六:30)。約沙法卻同他聯軍作戰;當分別而不分別為聖,所以神不喜悅。
聯軍征伐基列拉末,跟亞蘭作戰,兵敗亞哈陣亡,約沙法平安回到耶路撒冷。“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出來迎接約沙法王,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代下一九:2)
混雜的愛不是純潔的愛,也就不是真正的愛。因為聖經明確的記著說:“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雅三:17)。和平不能犧牲清潔的原則。
神是忌邪的神,聖徒既是屬主的,就不能與不義的相交,不應同負一軛(林後六:14-18)。正如神的律法說:“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二二:10),顯明神不願人混雜,不願祂的兒女和罪惡聯手。
求主賜下智慧的靈,叫神的兒女會分別,惡主所惡的。 欲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來一一:26)
人都有意欲,意欲又各有不同。同樣是意欲,又有等次的差別。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
這是說,同是意欲,要選擇哪一種為優先。
人飢餓了,有吃飯的意欲,這是自然的。但是,如果只想到要吃,把一切都不管不顧,那就是很大的問題。聖經警告我們,恐怕“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來一二:16)。這是選擇隨從較低的意欲,不顧將來的盼望。
神差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那些習慣於奴隸生活的人,在曠野的路上,一遇到困難,就忘記了神的恩典,想起當年在埃及的生活,寧願走回頭路,轉返埃及。
他們熟唱的曲子是: “誰給我們肉吃呢?我們記得,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吃魚,也記得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現在我們的心血枯竭了,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別的東西!”(民一一:4-6)
聽到探子所報迦南地的凶信,他們相信前進必敗,喧嚷,哭號,發怨言,又再彈回埃及的老調: “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耶和華為甚麼把我們領到那[迦南]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更好嗎?”眾人彼此說:“我們不如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民一四:1-4)
自由是要冒險的,那不是他們所要的。他們所要選擇的,不是自由,不是神應許之地,而是只求能夠安全,有飯吃,可以活下去,於願已足。他們跟摩西鬧,不願行在神的旨意裏。
但摩西的心志和意願,卻完全不同。
他如果留在埃及,可以不必作苦工,也不是作奴隸,而是在法老宮中養尊處優,當然不止可以混得飽。 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一一:24-27)
這是何等偉大的意願!因為他有信,所以不看眼前;他能看得遠,看見了主是他的大賞賜,就有正確的價值觀念,作出正確的選擇。他偉大的選擇,決定了一個民族的歷史,為彌賽亞的降生預備了道路。
主啊,願我的意願,只求你的意願,沒有自己的欲望。 情感並不是壞的。人不能沒有情感。墳墓裏的人很多,但是沒有用,也不能跟他們作朋友,因為他們沒有了情感。
主耶穌在回答律法師的問題時,引用申命記的經文說: “〔誡命中〕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一二:28-31)
這裏主明明說,人如果要愛神遵行祂的旨意,必須用全部的情感,思維,意志,奉獻為主,讓祂淨化我們,使我們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將“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
信主重生的人,“既脫離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也該善用情感,順從聖靈行事,結出美好的果子來,使主的名得榮耀。
失去與得著
你因自己的罪,必失去我所賜給你的產業(耶一七:4) 產業是神所賜的。神是創造萬有,擁有並掌管萬有的主。但人有了看得見的產業,就倚靠產業,竟忘記了賜產業的主。
這是人的問題。
離開主是犯罪墮落的開始。失去了主,也失去了永生。失去靈魂是最大的損失。
神是愛。神並不願人失去甚麼。
神是愛。神必須任人失去,為要免得他失去靈魂。
浪子還在家裏的時候,他的心已經離開了父親。父親因為愛他,才照他所要的,把家產分給他,雖然明知他不成熟,他會失去一切。到浪子“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淪為牧豬奴,求吃豆莢而不可得,他才“醒悟過來”,想起父親的愛,歸回父家,享受父親的愛和豐富(路一五:11-24)。
以色列進到神賜的迦南美地,從流浪的民族而有了產業。“但耶書崙漸漸肥胖,粗壯,光潤,踢跳奔跑,便離棄造他的神,輕看救他的磐石。”(申三二:15)他們所需要的,是被剝奪,降卑,才可以有回轉的盼望:“到那日,雅各的榮耀必至枵薄,他肥胖的身體必漸瘦弱”(賽一七:4),成為衰弱,被欺壓,被擄到外邦,才真正的傷痛悔改,歸回神的慈愛。
神藉先知的口警告他們說:“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耶五:19)他們因犯罪被擄,失去了神所賜的產業,卻徹底的治好了拜偶像的陳年宿疾。
如果產業遮住了人的眼睛,使不知道感謝賜產業的主,神寧願將產業拿去,使人親近祂,認識祂,住在祂的慈愛中。
時間
時光流逝 過了兩年(徒二四:27) 我們都經歷過,時間過得有多快。少年的時光,還不覺得怎樣,可以浪擲青春;人過中年,便覺得時間的腳步,滑得加快了許多,恨不得把它留住。
誰不希望,能像約書亞一樣,能常禱告使“日頭停留,月亮止住”(書一○:12-13)?但即使是希西家的禱告蒙允,神叫前進的日影,“在日晷上往後退了十度”(賽三八:8),可惜那不過是僅有的一次,不能經常發生。因此,時間的水流是無私的,不會為誰停住。“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豈不是古聖先賢無奈的悲嘆?
但在另一方面,時間可能是人的朋友。如果人能夠把握時間,及時作適切的決定。
郎斐羅 (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1807-1882) 寫道: 偉人的生活提醒我們,
你我都能夠使生命輝煌,
當我們離去的時候總要留下
腳印在時間的沙灘上。(“人生的詩篇”)
這是說,時間可以給人留下生命的印記。更重要的是,時間的河流通往永恆;如果作了錯誤的決定,或不作決定,都將要流向永遠的毀滅;只有正確的方向,是永遠的生命。
腓力斯夫婦,曾有美好的機會,聽保羅講道;而且多次有個別的談道。這是多麼難得的機會!他可以向那位得神特殊啟示的使徒,問一切的屬靈問題,可以求保羅幫他認罪省察,可以得到極高明的造就栽培。可惜,他讓時間空自流逝,不曾及時決定走上保羅所走的道路;“等我得便再叫你來!”這樣,一直拖了兩年(徒二四:24-27)。
新官上任,腓力斯的時間也過去了。在痛苦的永恆裏,他將無盡的後悔。 恩典的時期 “主啊!今年且留著”(路一三:8) 有些人的邏輯十分簡單:凡遭遇不幸的事,就是因為罪的結果。
但主耶穌告訴他們,並不是活著的人的本分,要去究察那些人有甚麼罪,所以遭受滅亡;而是活著的人,要把握神恩典的寬容時期,及時悔改。世人都犯了罪,若不悔改,結局都是滅亡。 〔主耶穌〕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裏。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啊,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它砍了’。”(路一三:1-9)
難怪主人失望。一般無花果樹,栽上兩三年,就應該結果子了。主人的要求並不過奢;他不是要果子大,果子多,而只是要結果,不白佔地土。但他完全失望了。這樣的樹,既不能長成棟梁之材,留著無用,實在應該砍伐丟掉。
我們也會像那無花果樹,徒然受主的恩典,卻結不出屬靈的果子,不能榮耀主的名。如果祂的斧子落在樹根上,把我們砍掉,絕不能算是不公義。感謝慈愛的主,祂有特別的寬容忍耐,肯再給我們時間,延長我們的機會。
該知道,我們每一分鐘,都是活在主的恩典裏面。
我們永遠不能測透主的恩典。祂的慈愛何其深!我們是不配蒙恩而蒙恩,不配存留而存留。若不是祂給我們第二次的機會,我們早就滅亡了。因此,我們應當趁著還有“今日”,更加深切愛主,殷勤事奉主,結出豐滿佳美的果子。 耗費的時間 蝗蟲…那些年所吃的(珥二:25) 希伯來書的作者,顯然為他的受信對象頗為失望:“看你們學習的功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來五:12)!面對著不長進的孩子,心智幼稚,永遠長不大,是作父母的傷心事。這樣的不成熟,使人無限失望。
種植的人,會有另外一種的不愉快經驗,甚至是更深的失望:眼看著所種的倒是長得很好,枝葉豐茂,也開花了,結果了,很有豐收的希望。想不到一夜風起,颳來了成群的害蟲:蝗蟲,蝻子,螞蚱,連果實帶葉子,吃個淨盡;還不止此,發現枝葉也斷了,原來有一群小的蟲兒,隱藏在莖子裏靜靜的作怪,噬盡了植物的營養汁液。於是,莖葉枯萎了,看來有希望收成的果粒,終於沒有飽實。
在我們信徒的生命中,也有年日是空空耗費了。那是因為裏面有私慾的蠹蟲在作祟,蛀噬我們的心思,延伸到我們的生活。“自私”使我們的日子在主面前不蒙記念。雖然,起初外表看來還好,也許還能維持屬靈的形象,但那不過只是形象,缺乏實質;事奉沒有內裏的熱誠,工作不是被主愛的激勵。到遇見真的試探,熬煉,艱難,弱點就暴露出來,折斷了,倒下去了。 那時才知道,過去的時間是被吃掉了,在神的計畫裏算不得數。
願主在我們的生命中,減少這樣的時間,使所活的在主裏有價值。更求主施恩,使我們憬悟,並且把所失去的年日補還給我們,叫我們奮勉加倍的結永存的果子。 時間的考驗 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書一四:11) 人所想望的,是常葆青春,永不衰老。這希望,和人類歷史同樣的古老。在不同的文化中,都有尋求“青春泉”一類的傳說。
迦勒是一個不肯老的人。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迦勒是與約書亞等十二人,奉摩西的選派,去窺探迦南地的人。那些同去的人中間,有十名回來報惡信,大唱悲觀無望的論調;只有迦勒和約書亞信心堅定,相信神既然應許,就能使他們得勝,進入所應許的地。
四十五年之後,迦勒去見當年的老同志約書亞,向他這樣說: “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意回報他。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掌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話的時候,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書一四:7-11)
這段話,說的真是叫人羨慕!八十五歲的老年人,居然會跟四十歲壯年一樣!但迦勒還有另外的特點。
一般的老年人,多半有個討人厭的毛病,就是只會顧到自己,變成像小孩子一樣。說得好聽些是頤養天年,實際是雖然信有天堂,卻想儘量拉長去天堂的距離,不過實在說來,留在地上並不對任何人有好處。迦勒卻不是這樣。
他年雖臨老,卻老驥伏櫪,壯志不衰。迦勒仍然有征服的雄心,不甘於蟄居平原,還要前進得基業,征服山地!他向當時的統帥約書亞請纓: “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山地給我;那裏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書一四:12)
別人看是不可克服的困難,卻難不倒迦勒。他特地要去找困難,他要去趕出亞衲人,征服山地!
不過,他不是靠自己血氣之勇;他是信神的應許,靠神的同在。這也是我們每個人所應當有的態度。
迦勒雖年老,還是要打美好的仗。他受得時間的考驗。
我們都知道,有些人起初跑得很好,到後來卻被淘汰了,不禁為他們可惜。
據說,迫害基督徒近於瘋狂的羅馬皇帝尼祿 (Niro),在初登位時,第一次簽署處人死刑的詔書,竟然凄惶流淚說:“但願不曾有人教導這雙手寫字!”誰會想得到,少年時愛好詩,戲劇,藝術的佳公子尼祿,後來竟會成為暴君!
中國歷史上的改革家王莽,早年謙恭下士,深得人心;誰知後來竟然篡奪漢朝的帝位!所以有詩說: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
假使當年身竟死,一生真偽有誰知?
即使千百年後的今天,我們也很難說定哪是真面目,哪是面具?其實,有些人並不是存心作偽欺人,卻有好的開始,而不曾持守到底,晚節不終,何等可惜可悲!
有多少人堅持到底,像迦勒一樣呢?
想不到的時候
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路一二:40) 有許多事情的發生,都是因為出之意外。
主不是我們的敵人,特地要“攻其不備”,要在我們想不到的時候,卒然臨到,好叫我們措手不及,就抓住了定罪的理由。其實,主如果要定我們的罪,隨時都有理由,叫人無可推諉。
但主這樣定規,“在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是要顯明祂僕人們的時時忠心。“你們也要預備”,是要信徒時時戒備不懈;不是在人看得見的時候才作好,也不是在預先知道主即將來,才匆匆忙忙的準備。
我們既然不知道,哪一天是我們最後的一天,就當時時準備好,每一刻時間都奉獻為主,盡忠為主而活,隨時預備迎見主。
有人問一位神的僕人,如果他知道主明天就再來,將要如何生活呢?他回答說:“我還是要像平常一樣,按照日常的時間,作該作的事。”這就是善用時間,雖然不確知是哪一天主再來,卻確知不會是意外。這樣,我們就不難知道,猜測主再來時間的人,不僅其動機有問題,動力才是更大的問題:貪財好利或出於邪靈的成分較多。
願我們不但隨時準備好,更都能渴望主再來,跟使徒約翰同說:“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二二:20)
總要指摘你的鄰舍
沒有顯露你的罪孽…使你被趕出本境(哀二:14) 聖經說:“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利一九:17)這裏稱為“鄰舍”的字,原義並不僅指住在附近的人,也兼指友伴,同志,和一切不是敵對的人。主耶穌更把“鄰舍”的定義,延伸到所有的人,包括不友好的人也在內(路一○:25-37)。
不過,指摘鄰舍可不是跟隔壁鄰右爭吵不休,而是在看到人有錯失的時候,及時坦誠的指出來,使他有改正的機會,不至陷在罪中;否則你需要擔負責任。這也就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的意思。
人不得蒙神的恩典,卻受管教刑罰,原因不僅是因為作錯了甚麼事,更是因為不曾悔改,而繼續錯下去;神的忍耐到了極限,正如“雲滿了雨”(傳一一:3),忿怒才傾倒在地上。
但人的問題,是硬著頸項,不肯接受神藉先知的警告而悔改;而且恨惡,迫害神的先知,自招罪罰。
孔子有個弟子仲由(子路),是個粗魯的人,為人作事很像彼得,深知他毛病的老師稱他“由也喭”;但這人有個好處,就是能接受人指出他的錯誤,而且“聞過則喜”,向人下拜道謝。這跟聞過則怒的人,堅不認錯,有何等大的不同!彼得犯了錯,被主耶穌當眾責備,他絕不掩飾諉過;三次不認主,他也沒有隱諱;甚至當他怕猶太人,與外邦人隔絕,後進的使徒保羅,見他“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當面敵擋他”(加二:11-18),他也不曾老羞成怒。後來他還寫信,稱讚保羅的智慧,認為同於受聖靈感動的聖經(彼後三:15-16)。真是難得!
不幸,這樣的人到底太少了。因此,怕人發怒,要討人歡喜的假先知,就看著人的臉面講好話,“他們輕輕忽忽的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六:14,八:11)聖經說,那些假先知實在是“誘惑我的百姓”(結一三:9-16),又稱他們是“用未泡透的灰抹牆”,真是粉飾太平!他們這樣作,表面看來沒有甚麼大錯,甚至還像是給人心理上的安慰;但因為他不指責人的罪,和罪的危險,聽他信他的人,就不知道悔改離罪的需要,至終神的震怒臨到了,無法可治,就被擄失去了神賜的產業,失去了平安之地。
或許有人要問:“他們既然不傳叫人悔改的信息,乾脆不講話算了,何必講假話呢?”
其實,假先知並沒有過時絕種;在聖經時代的猶大和以色列,有許多此類人物,現在仍然到處可見,而且在末世會更加多。聖經說:“他們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彼後二:3)。用現代通用的話來說,是為了飯碗,為了經濟利益,把傳道當作職業;他們從不認識神,神也從不認識他們。他們是人的奴才,只知求地上的主人歡喜,不知討天上的主喜悅。
這樣,不僅他們的結局是危險的,聽他們的人,也有極大的危險:失去所得的地業,被趕出本境!
要謹防假先知!
怎麼可以認出假先知呢?
他們不一定是面目猙獰,頭上生角,腳下分苜蓿瓣;相反的,他們很和氣,一副店員面孔,很討人喜;說話不惹人厭,絕不談罪的問題,不指責人,只是當然也就不能談到救恩。這樣,他們不但討你喜歡,也討魔鬼的喜歡。但是,你要知道,那是很可怕的!
要喜愛神的話,謹防假先知!
聖徒的位分
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4) 現代的心理學家,或他們的跟從者,常把罪說成“自我評價偏低”,或“不自尊重”。說這話的人,其用心無非是“婉言”,是給罪一個容易接受的名字,基督徒不能,也不該接受這種說法。
不過,雖然這種新的解釋是錯誤的,但卻跟聖經的語詞相似;實際上,犯罪是不自己尊重的結果,而且犯罪的結果,使人失去應有的自尊。
那麼,尊貴的定義是甚麼呢?
世上許多人,誤以為尊貴是指“作”甚麼,以為所作的工作,決定貴賤的分別,像是以人所穿的衣服不同,來衡量人的價值。又有些人以為“有”甚麼,來決定人的貴賤,當然以有千萬金銀為貴,上無片瓦覆頂,下無立錐之地,就列為貧賤;現代人所謂上,中,下等階級,就是如此界分。不過,人常常忘記,真正的尊貴,在於其“是”甚麼。這是基本的,也是正確的界定標準。
聖徒應當知道,我們因信耶穌基督而成為至高神的兒子,“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世界上的人,價值標準混亂了。聖經說:“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他們“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賽五:20)。這是嚴重的顛倒是非。如果以理智標準來衡量,這是瘋狂的現象;但就是這類瘋狂的人,在主持重大政務,決定要緊的事,豈不可怕?而今天的世界如此混亂,還不是自然的結果!
對於基督徒來說,罪是“卑賤的事”。聖經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
誰都知道,基督徒應該謙卑。但是謙卑可不是自卑。相反的,謙卑正表明本來是尊貴,而肯謙抑卑下俯就低微。這正是主耶穌所作的。
想想看,這位分是何等的崇高!因此,必須謹記我們尊貴的位分,定意立志,與世人分別;“他們所怕的,你不要怕,也不要畏懼,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祂為你所當怕的,所當畏懼的…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賽八:12-13,20)。這樣就能持守自己尊貴的位分,而有與所蒙的恩相稱的好行為,作神聖潔的兒女,到主耶穌基督再臨,得以與祂同在永遠的榮耀裏。那時,才是真正的尊貴。既然有如此盼望,現在就應該守住尊貴的位分;不論作甚麼事,都想到你是將來要作王的人。
美心與美行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四:8)
現今的社會,罪惡流行,各式各樣的新聞,不堪入耳,不堪寓目。許多人說是大眾傳播的責任,或是沒有盡到檢束的責任;大眾傳播媒介卻推說,他們不過是反映社會實相的鏡子。
當然,我們都承認思想自由的重要。但如何讓自由思想存在,而沒有錯誤邪惡思想的毒害傳播?這是一項重要的課題。也許,這個目標永遠沒有達到的一天;不過,既然還沒有人可以控制你的思想,人就有自由,也有責任選擇正確的思想,積極的思想。
在駕車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前進或後退,車就隨所選擇的方向進行;無論是進或退,同樣需要動力。同樣的,思想也是如此。積極的思想是信心,消極的思想是不信。或者說,不信是信不能,是消極的信心。
人也可以思想好的事,或思想壞的事,正像車可以前進或後退一樣。也許,經驗告訴我們,思想好的事,像是駕車上山坡,必須多用些力量;思想壞的事,像是駕車走下坡路,非常容易。那是因為犯罪墮落的人性,使人很容易隨波逐流而下;而向上呢,則如逆水行舟般的困難。信主重生的人,有了新生命,才會尋求那向上的力量,就是靠賴聖靈的大能,結出生命的果子。
人心所鍾愛的,必然常常思念,時時道說。有珍寶的,必見人衒誇他的珍寶;作人祖母的,常逢人稱道她的孫兒如何可愛。相反的,如果有人只誇張敵人的好處,卻指罵自己陣營的人一無是處,必然是賣國賊。教會的不幸,是頗不乏人羨稱世人的成功,諂諛有財有勢的人,而專對自己的弟兄攻擊破壞,傷殘肢體,哪該是甚麼樣的人?
聖經告訴我們思想的重要:“他心怎樣思想,他為人就是怎樣。”(箴二三:7)
主耶穌更說:“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路六:45)
看看我們周遭的人,你會發現,很少人講別人的好話。不幸,基督徒也往往難以例外。我曾天真的想,如果我們基督徒都常講別的肢體的好話,也許就是教會復興的簡單鑰匙。因為那表示是有肢體間的愛,那表示不嫉妒別人,不自誇,而能欣賞別人的長處,共同遵行神的旨意;如果教會不興旺,那將是最不合理的事!
多思想美好的事,多講說美好的事,就更使我們心裏所積存的美好增加。
據說,從前有一位王子,生來身軀佝僂,體態很不美觀。小王子覺得那不是王子的理想型態。他有一具大理石雕像,造型健全完美;王子就每天花時間面對著那雕像,挺胸昂首,立直軀幹,著意模仿。日子一天又一天過去。他終於出落成一位丰采昂揚,英俊挺秀的王子。
聖徒應當每天每時思想美好的事,也傳講美好的事;不要讓醜惡陰毒存在心裏。這樣,就會變成另外一種心型,另外一個面貌,流溢出基督的榮美,結聖靈的果子。
聖經說: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
這樣,世人就可以從我們看見主的榮耀,真能作主復活的見證人。雖然看出“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但也能希奇,看出我們“是跟過耶穌的”(徒四:13),見證就成功了。
為了甚麼?
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帖前二:19) 人所珍愛的東西,各有不同。如果我們有機會,看到別人的收藏,有時會叫我們感到意外:一張褪色的照片,一頁書法並不出色的信件,對一般人並無特殊價值的物品,對於收藏的人,卻有無比的意義,是他的誇口和喜樂。
人所誇的,代表他的心在哪裏。
世人是為了今世而生活,所愛所誇的,也是今世的東西,是可以看得見的,摸得著的,通常都可以放一個標價在上面;而所標價格的高低,決定所能給他快感的高低,相對的,也就是他所付努力多少的標準。
保羅的一生,為主受苦犧牲,放棄安福尊榮,甘心作無家的流浪漢,有時甚至無衣缺食。他在寫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的信中說: 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作工,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免得你們一人受累。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帖前二:9-10)
這是說,保羅為了神的福音,為了使人得益處,他甘願放棄了物質的享受,克己持身,過正直無疵的道德生活,誰都找不到他的錯處;這就是說,儘量不給撒但有攻擊的機會。只是不能避免的,為主的道受人迫害,遭許多苦難,而絕不妥協。
有人會問:這樣作有甚麼報償?為了甚麼?
保羅告訴我們,他純粹是出於愛,絕沒有甚麼別的動機羼雜在裏面。他不是為了貪財,不是為了要得人的歡喜;簡單的說,是為了榮神益人。他知道所事奉的是神,他知道人違背神的結果如何;因此,他必須將神的福音真理,神的旨意,完全傳講的清楚,叫人可以遵行而蒙福,此外別無所求。
因此,神的僕人惟獨期祝教會的聖徒成功;卻不是世俗的準衡,而是屬靈的標定。他所禱所求所關心的,是聖徒信而領受神的真道以後,落在柔軟的心田裏,發生了功效,經過聖靈的孕育運行,除去了罪惡污穢,而結出豐滿的好果實,以至於成熟(帖前二:13,19-20)。
保羅奉主差遣,傳福音到帖撒羅尼迦,停留的時間大約不到一個月,有“三個安息日”(徒一七:1-10),就受到猶太人的攪擾迫害,甚至生命受到威脅,而不得不離開;信的人也遭遇同樣的苦害。但他們卻堅持而不為患難所腰動,顯出真是福音的勇者。保羅勉勵安慰他們,卻在同時提醒他們,風浪仍未平息,不能期望情勢很快會好轉:“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
何苦找這種麻煩?受這樣的苦是為了甚麼?
神的僕人為主工作,必須有純正的動機,更要有持續的盼望在內心支持,才能持之以恆,不怕險阻,勇往直前,不至於灰心失志,中途變節。
這就像農夫辛勤耕作,盼望得好收成;父母養育劬勞,期盼兒女有所成就;神的僕人受苦忍辱,播下福音的種子,栽培澆灌,也切望他所作的工作,有真正永存的效果:不止是外面
豐茂興旺,不是求眼前歡,得人稱讚,而是聖徒有良好的靈命實質;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所建立的能站立得住,得到工作的主稱賞,那時,才有真正的喜樂。
盼望我們都能夠正確的回答:是為誰而活?為誰受苦?
你能否像那位忠心有智慧的工人說:“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提前四:10)!
認識天父
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賽六四:8) 人很容易看到別人的短處。這就轉換成一種假相,以為自己比別人好,而自以為義:“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我比你聖潔!”
但如果站在神公義的律法之前,看自己的形相,“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雅一:23),必然失望,徹底的失望。
然而神有豐盛的恩典。人雖然犯罪,污穢敗壞,神卻預備了救恩。聖經說:“從古以來,人未曾聽見,未曾耳聞,未曾眼見,在你以外有甚麼神為等候祂的人行事”(賽六四:4)。
“等候”就是相信,仰望的意思。人靠自己的義,全然沒有盼望,只有信靠神;不論墮落多深,神都能施恩拯救。浪子窮途末路,狼狽回家,認為自己只配作僱工,但慈愛的父親仍然以他為愛子,盡力歡迎。以色列人也能有盼望。何等安慰的話說:“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六四:8)
浪子離開父的慈愛,流離飄蕩在外;但天父無時不記念,等候他回轉歸家。祂永遠的愛,絕不甘心丟棄祂的兒女。
多麼使人安慰的話!“仍是我們的父”!
多麼堅定的信心!知道祂還承認我們,沒有從祂的心上,塗抹去我們的名字!
先知耶利米看到以色列家背道的情形,心中傷痛至極,失望至極。神叫他下到窯匠的家裏,去看窯匠作器皿。窯匠知道泥土的品性低賤,沒有價值;有時,泥土中有沙石雜質,作了會龜裂變形,就作壞了,要重新作過。同樣的,神在信徒的身上,各有祂自己的旨意,要成為祂合用的器皿。無奈人裏面的悖逆敗壞,不順從,就被毀壞,磨煉,重新造作,務期成就神的旨意。神藉先知說:“以色列家啊,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耶一八:7)
感謝神,我們經過一切的磨煉,終於認識自己逃不出神的手去,向這位大能的窯匠承認:“我們是你手的工作”!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犯罪的病
醫治你背道的病(耶三:22) 人常是喜歡把自己影響力的範圍擴大;政治領袖喜歡擴張勢力範圍,商人努力擴張營業範圍,工業界願擴張產品使用範圍。當然不算意外,現代醫學有一種趨勢,也在擴張其服務範圍,以便更能惠眾濟世;方法是想法子把“病”的範圍擴大,相對的,就增加了人求醫的需要。流行的方式是把我們一向稱之為“罪”的,給改個別的名字叫“病”。雖然只不過是一字不同,含義卻有極大差別。
其實,這也算不得甚麼新發明。早在許多年前,聖經就這樣說;聖經一向把罪的基本因,歸之於一種病。但這與現代人的用意不同;不是說,給人可以有不負責任的藉口,而是說,有病需要承認,不可諱醫忌疾,需要及時求醫治,不可自誤。
病的現象是軟弱。人犯罪的症狀正是如此:不能作應當作的事,反作不應當作的;病還會影響人的思想和判斷力,叫人習慣性的作錯誤決定,欲振不能。
病能夠摧殘病人的生命,結果自然是死亡。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裏,乃是永生”(羅六:23)。
既有了病,當行的途徑是及時求醫治,不要自己去改進。如果一個人生來是癱瘓的,你叫他去改進走路的方式,脫離他“不良於行”的習慣,當然不會有效果。人背道的病,真正是“不服神的律法,也不能服”(羅八:7)。人既然自己沒有法子,也不能向別處求幫助,只有完全相信主耶穌基督,祂是唯一的救主。
背道的病得以治癒,才可以回轉,行正路善道。惟有信靠神,祂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神使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裏,“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使我們作順從天父命令的兒女,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的人,才是正常的人,過健康的生活,不再隨己心背道,而是行義路,討天父的喜悅。
拓荒的工作
要開墾荒地,不要撒種在荊棘中(耶四:3) 說起開荒工作,人很容易想到去遠方宣道。
但神在這裏所說的,不是要祂的兒女去到遠方,不是在近城的郊野,甚至不是自己的家的庭園;而是比這些更近,近在各人自己的內心: “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們當自行割禮,歸向耶和華,將心裏的污穢除掉;恐怕我的忿怒,因你們的惡行發作,如火著起,甚至無人能以熄滅!”(耶四:4)
這裏說到事情的連鎖性:
心裏的污穢,產生
惡行,惡行引致
神的忿怒。 神是忌邪施報的神。祂不能不罰罪惡,因為祂是公義的;祂所說的必然成就,因為祂是信實的,否則所說的就是空言恫嚇。而且祂是全能的,祂的忿怒無人可以止息,也無人可以抵擋。所以當人犯罪,就定要招致災禍的結果。犯罪如同種下了災難的種子,聖經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7-8)
怎樣才可以改變人悲慘的結局呢?
神是不改變的,只有人改變,才可逃避神的忿怒。
既然這樣,惟有趁著現在,追根跡源,消除招神忿怒的種子:把心裏的惡除掉,才可使惡行斷絕。那不是行人手所行的割禮,而是靠著聖靈,相信耶穌基督,在祂裏面受使人“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是心靈的真割禮(羅二:29),使人能夠過成聖的生活,免神的忿怒,得神的喜悅而事奉祂。
但在另一方面,有些人不肯這樣作。他們撒種在荊棘的裏面。種子是神的道;荊棘是人的罪污,私慾,是被神咒詛的東西。如果把這兩樣混合起來,會有甚麼結果?誰都知道,常是荊棘得到勝利,把道擠住了,最後是成為一片荊棘!
所以聖經教導我們,要順從真理,潔淨我們的心,除去一切的污穢敗壞,真道的種子才會發展長大,結出美好的果實,使主得榮耀,使人得益處。(參彼前一:22-23)
我們看作葡萄園工作的人,在種植以前,要花許多時間,作又長又艱苦的準備工作,“刨挖園子,撿去石頭”。這是看不見成績的工作,搞來非常吃力,卻是少不得的工作,是神工作的方法(賽五:2)。
主的工作不怕作得慢,只怕不忠心,不徹底。務要先拓墾荒地,認罪悔改,對付罪惡,除去污穢,才開始種植建造。
今天我們看到不少工作的失敗,是由於工人的失敗,真是很可哀的事。失敗的原因,多是自己沒有作好準備,以致工作是發展的很快,但失敗也很慘。
拓荒的工作,是重要的基本工作。在往遠方拓荒之先,首要先在自己心裏作拓荒的工作。
宗教改革紀念
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約一四:6) 1517年的歐洲,充滿了黑暗的權勢。敬虔的聖徒向神呼求:“長夜漫漫何時旦?”
在一所修道院裏,神卻默默的預備祂的器皿,興起了卑微的修道士馬丁路德,於十月三十一日眾聖節前夕,把九十五條的質辯,釘在教堂的大門上;那是對教皇的權威提出的公開挑戰。此後,宗教改革運動風起雲湧,給教會帶來了希望,歷史進入了現代的階段。
宗教改革不是甚麼創新,更不是造反,而是回復到起初傳流的正統信仰;其所揭櫫的原則:唯獨基督,唯獨聖經,唯獨信心,是福音的中心。所以宗教改革,是重新“建立累代拆毀的根基,重修路徑給人居住”。
主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一四:6)
唯獨基督,是說主耶穌是到神面前的唯一道路。有許多的路,引人走入歧途,卻是危險的;“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一四:12)。只有主耶穌,藉著祂自己的血,“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到神面前”(來一○:20-22)。
唯獨聖經,是神藉聖靈啟示的真理,顯明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們可以因祂而得救恩;並且顯明神的旨意,使我們能遵行,而得神喜悅。
唯獨神賜的信心,可以使我們接受救主,得屬天的永遠生命,永不滅亡;並且因信而活著,是在盼望中生活:“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在榮耀裏。”(西三:4)
古道與善道
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耶六:16) 世界上每天都有新發明。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五十年來所有的發明,比以往十九個世紀累積起來還多。一個眼前的例子:買來一部電腦 (computer),只經過半年,就成了陳貨,而只花一半的代價,所買的新產品,就好過舊的一倍;更可笑的是,現在差不多每個人家中都有 computer,最少嘴上也挂著這個字,可是在上一世紀任何的字典裏,這個字唯一的定義只是“計帳員”!如果誰從舊字典裏查新詞彙,定義多半不可靠;那是說,舊時連這個觀念都還沒有。
但在另一方面,並不是任何東西,新的都是好的。現在用同樣的名詞,所代表的可能是迥不相同的東西。在對神的信仰上,新的常常是不好的,錯誤的。神要我們固守真道的奧秘,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提前三:9;猶:3)。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神指示他們惟獨到祂的聖山,立名的居所敬拜獻祭。可是有些人違背神的命令,自己在叢林的高處的山丘上,任意建造了祭壇,引誘人民去獻祭。他們這樣作,是為了經濟的利益,如果去那裏崇拜的人多了,經營的人收入就可以增加。因此,他們效法迦南的邪教,造了偶像,又叫人在那些地方吃喝玩耍,跳舞,甚至可以跟廟妓行淫。
這樣,他們用這些方法,吸引了許多人,慢慢在林間踏出一條小道,通往那邪淫的地方;走的人越來越多了,顯得很熱鬧,路也越踏越寬。於是轉離那條往錫安的古道,那條神所命定的正道,少人行走,竟成為荒涼。
今天,有各式各樣的假道異端,用不同的方法,動人的言詞,吸引人跟從他們。他們傳另一個基督,另一個福音,與使徒所傳下來的不同;他們不信聖經的啟示,用的是新奇荒謬的言語,引誘人陷入滅亡的道路。他們可能有宗教的形式,用類似的宗教術語,甚至外表看來更興旺,更活躍;但實質上是錯誤的,跟從他們的人,不僅是被騙走入邪路,更要滅亡!
我們應當謹慎防備,要尋求那古道,明白聖經的真理,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
近天國與進天國
當耶穌在世的時候,教導人聖經的真理。有好多人到祂那裏去,聽祂講道。無疑的,他們知道祂是教育家,可以用最淺明的話,講解極深奧的真理。其中有沒有甚麼知識的平民,也有一些精通聖經的人,這一行人叫作“文士”。
某一天,有一個文士來問耶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他不是要來跟耶穌辯論,他有猶太人的觀念,誡命中有的是重大的,有些是輕微的。也許他知道自己無法守全部的誡命,只想擇最要緊的遵行;也許他是懶惰,以為輕微的可以忽略,那就省不少力量。
主耶穌真的告訴了他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誡命,是記載在申命記第六章,和利未記第十九章。
神藉著祂的僕人摩西,在這裏特地大聲宣告,這最重要的信息,要把這信息喊進人的耳朵裏,喊進人的心裏,喊醒沈睡中的人,並後世的人:“聽啊!”,是要人注意,留心聽!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可一二:29-31)
這仿佛是猶太教的基本教義,被稱為“Shema”,在希伯來文是“Sh'ma Yisra'el, Adonai Eloheinu, Adonai Ekhad”六個字;因為以Sh'ma(“聽”的意思)“聽,以色列!”開始所以如此稱呼。猶太人每天要念四次:兩次在早禱時,一次在晚禮拜,最後一次在入睡前。在臨終的時候,也要誦念。
“愛人如己”,是愛神以外最重要的誡命;同時,連在一起的話是神的命令:“我是耶和華”。(利一九:18)意思說,如果我們愛神,也必然為神而愛人。
耶穌所回答的,是要竭盡心靈(靈魂,生命),竭盡思想,竭盡意志,竭盡力量,愛神;並為了愛神,而愛照神的形像而造的人。
猶太拉比亞奇巴 (Akiba ben Joseph, c. A.D.40-135),是一位受人尊重的學者。他一生愛神愛人,把財產分給貧窮的人。到九十五歲的時候,被羅馬政府逮去該撒利亞,囚禁在獄中,用酷刑對付他。老人都安然承受,似乎別有所思。施刑的人感覺很奇怪,以為他有甚麼邪術。最後,到了誦念Sh'ma的時候了,他竟然面上現出微笑。問他為甚麼笑。回答說:“我知道自己的一生竭盡心思,意志,體力和財力愛神;但我對自己有疑問,是否竭盡心靈生命愛神。現在我知道了,我為祂竭盡生命。”然後,他安然含笑殉道。
那個問耶穌的文士,似乎是不能有把握說竭盡心靈愛神,所以沒有提那個“盡”字。
耶穌回答了他的問題。他同意耶穌的答案。如此而已。這就是他專程來問的目的。原來他早已知道答案。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可一二:34)
耶穌在這裏,加上一句斷語:“你離神的國不遠了。”我們看不出這是稱讚。
近神的國,並不就是進神的國。在乎你是否採取行動,踏下一步。
很可惜,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怕甚麼?怕遵行神命令。
人不能因行律法稱義。聖經說:“律法的總結 (Telos) 就是基督,使信祂的都得著義。”(羅一○:4)律法使人知罪,知道自己不能滿足神的要求,而必須信靠耶穌所成就的救恩。
有的人用類似的問題來問耶穌;但他的目的,只是“要顯明自己有理”(路一○:27)。他不是想要作甚麼,也許是不想作;有理就甚麼都不必作。
一個少年,富有的官,甚麼都知道,甚麼都不缺,以至“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可惜他無意行動。見了耶穌,只是歡然而來,憂愁而去。耶穌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太一九:17-14)
一個宗教家,又是有地位,有道德的老人,來見耶穌。他得的教訓:“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必須悔改,信靠神兒子基督耶穌的救贖,才可以進入天國(約三:3,16)。
近神的國是不夠的;必須信主耶穌,進入神的國。
你在神的國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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