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弥赛亚王的降生和家谱(一) 一.基督耶稣的家谱(一1~17) 即使只览读新约圣经,也会使人产生疑惑,为何新约以沉闷的家谱开始。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段人名概览不重要,大可忽略,跳去读发生的事件。 可是,这段家谱绝对不能缺少,因为它为以后的事奠下基础。除非能证明耶稣是大卫王裔合法的继承人,否则便无从证明他是以色列的弥赛亚王。马太必须先以家谱作起点,证明耶稣因着他父亲约瑟,合法地继承大卫的王位。 这个家谱追溯耶稣降生为合法的以色列王,而路加福音中的家谱则追溯耶稣是大卫直系的儿子。马太福音的家谱是按大卫王的王位写的,即由他的儿子、第二位王所罗门一个接一个地叙述;而路加福音的家谱,则按血缘关系写的,即由他另外一个儿子拿单,一代一代地叙述。前者以约瑟从神领受儿子耶稣作结,后者追溯至马利亚的祖宗,见证耶稣是她真正的儿子。 早在一千年之前,神与大卫曾无条件地立约。神应允大卫建立王国,这王国将永远长存,而大卫的子孙也要永远成为这国的统治者(诗八九4、36、37)。这约现在藉耶稣基督得以成就:他永远长存,他的国也永远长存;他也要永远作大卫伟大的儿子。耶稣出现,为要继承以色列的王位(合法而有直系血缘)。因为他仍然活着,所以没有人可取代他承受这王国。 一1~15 这里阐述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形式与创世记五章1节相似:「亚当的后代记在下面。」创世记介绍首先的人亚当,马太福音则介绍末后的亚当。首先的人亚当是创世或物质世界的第一个元首。作为末后的亚当的基督,却是新造或属灵世界的元首。 马太福音的主题是耶稣基督。耶稣这名字代表他就是救主耶和华(注1);基督(「受膏者」)则代表那期望已久的弥赛亚。大卫的子孙一名与旧约弥赛亚和王的角色有关。亚伯拉罕的后裔的称谓则表示我们的主是独一无二的,他是最终成就应许的人,这应许是神给希伯来人的祖先的。 家谱分为三个历史部分:由亚伯拉罕至耶西;由大卫至约西亚;由耶哥尼雅至约瑟。第一部分到大卫便结束;第二部分到列王的时代,第三部分记述被掳期间的王朝事迹(主前586年及以后的日子)。 这段记录出现许多有趣的地方。例如,提到四个女人:他玛、喇合、路得和拔示巴(乌利亚的妻子)。由于东方家谱极少出现女性的名字,加上她们当中有两个是娼妓(他玛和喇合),一个曾犯奸淫(拔示巴),两个是外邦人(喇合和路得),故此便显得十分奇怪。她们出现在马太福音的引言中,也许正巧妙地显示基督的来临,要把救恩带给罪人,恩典带给外邦人,而一切种族和性别障碍都藉他而遭粉碎。 另一点有趣的是,家谱出现了耶哥尼雅王的名字。耶利米书二十二章30节中,神宣告咒诅这人: 耶和华如此说: 「要写明这人算为无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为他后裔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 如果耶稣是约瑟的真儿子,他便不能幸免这咒诅。可是,他必须成为约瑟合法之子,才有权继承大卫的王位。藉着童贞女受孕的神迹,这问题便得以迎刃而解:耶稣藉着约瑟,合法地继承王位。他是藉马利亚而生,是大卫的真儿子。耶哥尼雅的咒诅并不能降临到马利亚或其子女身上,因为她并非耶哥尼雅的后裔。 一16 是从可指约瑟和马利亚。可是,希腊原文的宾格人称代名词是单数,采用阴性。这显示耶稣是出于马利亚,而非约瑟。家谱中的妙点就在此,然而,要了解这些妙点背后的含意,却又谈何容易。 一17 马太特别强调三部分的历史,每部分包括十四代。不过,我们从旧约得知他所列的名单中,遗漏了某些名字。例如,在约兰和乌西亚王之间(8节)有亚哈谢、约阿施和亚玛谢王(参看王下八~一四;代下二一~二五)。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家谱都似乎重复提到两个名字:撒拉铁和所罗巴伯(太一12、13;路三27)。令人疑惑的是,这两个人曾经同是约瑟和马利亚的祖先,但后来又分别延伸至不同的家系。由于两卷福音书都跟以斯拉记三章2节所记一样,列出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而历代志上三章19节指他是毗大雅的儿子。问题就更复杂了。 另一问题是,马太由大卫至耶稣,数出了二十七代,而路加则数出四十二代。就算他们列出的家谱各有不同,但出现如此偌大的差别,不禁令人感到疑惑。 究竟研究圣经的人应抱什么态度面对如此这般差别和困难?首先,我们的基本前提,是确认圣经由神默示的话语。故此,是绝对无误的。第二,圣经是无穷无尽,不受一切时间空间束缚,因为圣经反映出神智慧的无穷无尽。我们可以明白圣经中的基本真理,但永远无法理解透彻圣经中的一切。 所以,面对这些难题,我们明白人的知识如何贫乏,而不是圣经有所错谬。圣经难题应当激发我们,使我们继续学习,寻求答案。「将事隐秘,乃神的荣耀;将事察清,乃君王的荣耀。」(箴二五2) 历史学家的仔细查察,考古学家的发掘,并不足以显示圣经有错谬。我们遇到的难题和矛盾,全都有合理的解释。这些解释充满重要的属灵意义和益处。 二.耶稣基督从马利亚而生(一18~25) 一18 耶稣基督的降生与家谱所记载的出生迥然不同。即或我们可重复用「甲生乙」来思考问题,但现在却出现了没有父亲而有生育的事情。这个神迹的背后真相十分简单,而且庄严。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但婚礼尚未进行。新约时代,订婚是一种承诺(比今天的承诺更有约束力),只有离婚方可毁约。虽然夫妇双方要到结婚仪式进行了,方可同住,但彼此不忠的行为却被视为犯奸淫,而且须裁以死刑。 在订婚期间,童女马利亚藉圣灵受孕,显出神迹。天使曾把这个神迹告诉马利亚:「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路一35)马利亚满脑疑惑,十分羞耻。人类历史上从未发生过童贞女生育的事。人们看见未嫁少女怀孕,认为只会有一种可能性,促使这件事发生。 一19 就算是约瑟,也不能真正解释马利亚受孕的事。他可能为两个原因而向他未婚妻生气。首先,她明显是对他不忠;第二,虽然他是无辜的,但不免被误认为曾与马利亚苟合。他对马利亚的爱和对公正的渴望,使他决定暗中离婚,解除订婚之约。他希望避免公开的羞辱,因为他知道公众会怎样看这种事。 一20 这位良善和考虑周详的约瑟正筹划如何保护马利亚。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天使尊敬地称呼约瑟为「大卫的子孙约瑟」。这称呼无疑是要提醒约瑟有王室的身世,并且使他预备妥当,接受以色列的弥赛亚王给他的不寻常经历。他不再疑虑应否娶马利亚为妻。怀疑马利亚的忠贞确是毫无根据的。她的怀孕是出于圣灵的神迹。 一21 然后,天使预示婴儿的性别、名字和使命。马利亚会怀孕生一个儿子,他的名字叫耶稣(意思是「耶和华是救恩」或「救主耶和华」)。人如其名,耶稣会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这个孩子就是耶和华自己,他亲自来到地上,把他的百姓从罪债、罪的势力和罪中救出来。 一22 马太把这些事记下来,他清楚知道神在对待人的历史中,现在开始了一个新时代。潜在已久、惊天动地的预言开始应验。以赛亚作出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这预言仿佛沈寂已久,现在藉着马利亚的儿子终于成就了。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马太声称,以赛亚所说的是神圣洁的启示──主藉先知在基督降生前至少七百年已经作出这个启示。 一23 以赛亚书七章14节的预言,提到将来有一个无与伦比的降生(「必有童女怀孕生子」)、婴孩的性别(「怀孕生子」)和婴孩的名字(「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马太更解释,以马内利的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没有记载显示基督在地上被称为以马内利;人们常称他「耶稣」。可是,耶稣的意思也暗指神与我们同在(参看上文21节)。以马内利也可能是指基督的再来。 一24 因为天使的干预,约瑟放弃把马利亚休弃的计划。他继续承认他们之间的婚约,直至耶稣降生,才与马利亚成亲。 一25 以上经文驳斥认为马利亚终生是处女的讲法。有关马利亚与约瑟生了孩子的经文,可考马太福音十二章46节;十三章55至56节;马可福音六章3节;约翰福音七章3节、5节;使徒行传一章14节;哥林多前书九章5节;和加拉太书一章19节。 约瑟当马利亚是他的妻子,同时也当马利亚的儿子是他的养子。故此,耶稣能合法继承大卫的王位。约瑟遵从了天使的吩咐,给婴孩起名叫耶稣。 弥赛亚王便是这样诞生了。永恒的主踏进创造的时空。全能者成为微小的婴孩。荣耀的主放下尊荣,道成肉身,而「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了(西二9)。 贰.弥赛亚王的早年事迹(二) 一.博士前来敬拜王(二1~12) 二1、2 一般人很容易把耶稣降生后所发生的事混淆,又不清楚这些事在何时发生。从第1节看来,似乎希律王在马利亚和约瑟逗留在伯利恒的马槽时,已经想杀耶稣。其实,综合其它证据看,希律王是在一两年后才生杀耶稣的念头。而且马太在本章11节说,博士在一间屋里看见耶稣。另外,从希律下令把两岁以下的男孩杀尽(16节),可见事情是在王(耶稣)出生后一个没有说明的时间发生。 大希律王是以扫的后人,也就是犹太人一直以来的对头人。他是个进犹太教的人,但他的改信也许是有政治动机。在他王位快要完结时,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寻找犹太人之王。这些人可能是异教的教士,他们的宗教仪式大都围绕自然现象。他们有知识和预知能力,所以常被拣选作王的议士。我们不知道他们在东方的何处居住,人数有多少,也不知他们的旅程花了多少时间。 他们从东方看见星,知道犹太人之王要降生,便特来拜他。可能他们熟悉旧约预言,知道弥赛亚要来到。也可能他们知道巴兰曾预言有星要从雅各而出(民二四17),又把这个预言与关于基督第一次降临的预言──七十个七(但九24、25)结合起来。但更有可能的是,他们从超自然的方法知道弥赛亚要来到。 关于那颗星,科学上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可能是星球的相连。然而这星的行程非常不规则,在博士前引领他们从耶路撒冷到耶稣住的屋子(9节)。然后就停了。其实,这种现象极不寻常,只能归根是神迹。 二3 希律王听见了有婴孩诞生,并会作犹太人的王,就心里不安。这个婴孩对他的权位构成威胁,使他焦虑。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起来,城中的人本应欢欣地接受这消息,但希律王却担心自己地位不保,而百姓也害怕惹怒可恶的罗马统治者,要付上代价。 二4~6 希律王召集犹太的宗教领袖,要知道基督当生在何处。祭司长是指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也可能是其它家里的成员)。民间的文士是通晓摩西律法的专家。他们守律法和教律法,并在犹太人议会里作审判官。这些祭司和文士立即引用弥迦书五章2节,指出犹太的伯利恒是王的诞生地。先知在弥迦书中称该城为「伯利恒以法他」。由于巴勒斯坦有多个名为伯利恒的城,这里指的应该是以法他市内的伯利恒,在犹太部族边界内的。 二7、8 希律暗暗的召了博士来,细问那星是什么时候最先出现的。他这一着就把藏在心里的残酷动机泄露出来了:假如他无法知道要作王的婴孩在哪里,实在需要向博士打听资料。为掩藏真正的动机,他差派那些博士去寻访婴孩,并请他们寻到后,就来报信给他。 二9 博士一出发,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又再出现。这里指出那星并非由头到尾从东方引领他们。不过,现在那星的确引领他们到小孩子的地方。 二10 这里特别指出博士看见那星,就大大的欢喜。这些外邦人孜孜不倦地寻找基督;希律却设计杀害基督;祭司和文士(直至这时候)漠不关心;耶路撒冷的百姓正在忧心忡忡。这些人的态度正预示了弥赛亚将要面对的一切。 二11 博士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他们俯伏敬拜小孩子,送上价值不菲的黄金、乳香和没药为礼物。注意他们看见耶稣和他母亲。一般来说,应该是先提到母亲,再提孩子。可是,这孩子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必须排在第一位(参看13、14及20、21节)。博士敬拜的是耶稣,而不是马利亚,也不是约瑟(这里甚至没提到约瑟;他稍后便完全没有在这福音书中出现)。故此,值得我们敬拜和赞美的是耶稣,而不是马利亚和约瑟。 若要讲出博士带来的宝物有何含意,真的会笔墨穷尽。黄金象征神和荣耀,代表他神圣位格的完美无瑕。乳香是一种膏油或香水,代表完全而无罪的人生,流露着香气。没药是一种苦涩的草药,预表耶稣背负世人罪孽时所受的苦。几位外邦人所带来的礼物,可从以赛亚书六十章6节中看到。以赛亚预言外邦人把礼物带给弥赛亚,但经文只提到黄金和乳香:「……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为何省去了没药:因为以赛亚是讲述基督的再来──基督满有能力、充满荣耀地来临。到那时候他不再受苦,所以没有没药。然而,马太福音提到没药,因为这是他第一次降临。马太福音记述基督的受苦,以赛亚书则预告那将出现的荣耀。 二12 博士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所以他们遵从主命,走别的路回本地去了。没有人真诚地前来见基督而生命却与从前没有两样的。真正与基督碰面的人,他的整个生命将受基督所改变。 二.约瑟、马利亚和耶稣逃往埃及(二13~15) 二13、14 我们的主在孩提时已受死亡的威胁。很明显,他的出生是为了死亡。不过,他要到命定时间才会受死。任何按神心意而行的人,他的生存是为要完成神的工作,直到完成为止。主的使者从梦中警告约瑟,叫他举家逃往埃及。希律正准备展开「搜索及屠杀」行动。约瑟一家为逃避希律的愤怒,遂成了难民。我们不知道他们在埃及居留了多久。直到希律死后,他们才返回本国去。 二15 故此,另一个旧约预言附上了新的意思。神曾经藉何西亚先知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一一1)按照原文,这是指以色列从埃及得拯救出来。可是,现在有双重的意义──弥赛亚的历史将会和以色列历史非常相似。这个预言藉着基督从埃及回到以色列得到应验。 当主再来,他会以公义掌权,埃及将会是其中一个国家,得享千禧年的祝福(赛一九21~25;番三9、10;诗六八31)。为何这个一直与以色列敌对的国家会得神的悦纳?是否因为她曾提供圣所给主耶稣,所以得到神的厚恩? 三.希律屠杀伯利恒的婴孩(二16~18) 二16 博士没有回到希律那里,于是希律知道自己遭愚弄,计查婴孩的所在没有得呈。希律怒发冲冠,命令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凡两岁以里的,都杀尽了。所杀小孩的数目,有不同的估计。有认为只杀了约二十六个。这宗屠杀,似乎不会涉及数百的性命。 二17、18 杀害婴孩后的号啕大哭,正应验了先知耶利米所说: 耶和华如此说: 「在拉玛听见号啕痛哭的声音,是拉结哭他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耶三一15) 拉结在先知书中代表了整个以色列国。整国的悲伤是归因拉结,她被埋葬在拉玛(近伯利恒,即屠杀所在地)。痛失儿女的父母经过坟地时,仿佛拉结与作父母的一同号啕大哭。希律虽倾尽全力铲除这个幼小的敌人,可是却一无所获,反而臭名传遍千秋。 四.约瑟、马利亚和耶稣定居在拿撒勒(二19~23) 希律死后,主的使者肯定地告诉约瑟,那时已安全了,可以归回本国。可是当他们到达以色列地,约瑟又听见希律的儿子亚基老继承了他父亲的王位,作了犹太王。约瑟不愿回去居住,结果他在梦中被主指示,向北往加利利境内去,并居住在拿撒勒。 马太在这章四次提醒我们,预言已应验了。他没有提到任何先知的名字,但这些先知曾预言弥赛亚会被称为拿撒勒人。旧约没有直接讲出这个称呼。许多学者认为马太是指以赛亚书十一章1节所说:「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一条」的希伯来文是netzer,但这两个字没有关系。较为可取的解释是:「拿撒勒」是用来形容任何在拿撒勒城居住的人,该城为一般人所轻视。拿但业以一句格言表达这个观点:「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一46)就算是市内的居民也轻视这「不重要」的城市。故第23节提到他将称为拿撒勒人,其实是表示他会受到轻蔑。虽然我们找不到关于耶稣被称作拿撒勒人的预言,但却找到他「被藐视,被人厌弃」的预言(赛五三3)。另一段经文也预言他将会是虫,不是人,且被人藐视拒绝(诗二二6)。故此,虽然先知没有用相同的字眼形容耶稣,但众先知却不约而同地提到人们对耶稣的看法。 尊贵权能的神竟降生世上,让人用侮辱的外号称呼自己,这是何等奇妙的事。因此,跟从他的人,也当分担他的凌辱才是。(来一三13) 叁.弥赛亚传道工作的准备和职事的展开(三~四) 一.施洗约翰预备主的道(三1~12) 第二和第三章中间隔了二十八至二十九年,马太并没有提到这些年间发生了什么事。耶稣在这段期间住在拿撒勒,为日后的工作准备。这些年间,他没有行神迹奇事,但神却是全然喜悦他的(太三17)。在这一章,耶稣开始向众人传道。 三1、2 施洗约翰比他的表弟耶稣大六个月(参看路一26,36)。他站在历史的舞台上,作以色列王的先驱。他传道的地方竟是犹大的旷野──由耶路撒冷伸展至约但河的贫脊地带。约翰的信息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王将会出现,但他绝不可统治满有罪污的人,他也不会这样作。他们必须改邪归正、悔改,弃绝一切的罪。神正呼召他们脱离黑暗的国,进入天国。 附篇──天国 天国一词首次出现在第2节。这词在马太福音共出现了三十二次。若不全面理解天国的概念,根本无法正确明白马太的讲论。故此,这里先解释这词的定义和意思。 天国是神统治的界限,在这里,神的治权是被人认许的。「天」是指着神说的。但以理书四章25节有这样的阐述:「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下一节则提到「天」的原则。人在什么地方降服神的掌权,天国就在那里。 天国有两种解法。广义而言,指所有人承认神是绝对的统治者;狭义而言,指那些真正悔改归主的人。可用下列圆圈表示这概念: 凡宣称相信的人都在大圈内,包括所有王的真子民,和那些只口称与他有关连的人,从撒种的比喻(太一三3~9)、芥菜种的比喻(太一三31、32)和面酵的比喻(太一三33)可见。因信主耶稣基督得重生的人在小圈内。从狭义的层面看,只有那些悔改归主的人方可进入天国(太一八3)。 归纳圣经中一切关于天国的经文,我们可按历史的发展,找到天国的五个独特的阶段: 首先,旧约曾预言关于天国的事。但以理预言神会建立一个国,那个国既不会被毁,也不会被别国的人掌管(但二44)。他又预知基督要来,永远握有万物的权柄(但七13、14;也参看耶二三5、6)。 至于第二个阶段,施洗约翰、耶稣和十二门徒曾提到天国快要来到,或说现在就临到(太三2,四17,一○7)。马太福音十二章28节,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十七章21节,他说:「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或作在你们中间)。」国度在降世为人的王里面。我们稍后便知道,神的国和天国二名常常交替使用。 在第三个阶段,天国是过渡形式的。主被以色列国弃绝后便回到天上。即使主不在地上,但国却仍在,就是在凡承认他主权的人心中。他教训人的道德伦理原则,包括登山宝训,全都适用于今天。从马太福音第十三章的比喻,可看到天国的过渡形式。 第四个阶段可称为天国的显现。天国的显现是指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基督曾改变形象,这正是描写他来到地上作王的荣耀(太一七1~8)。耶稣在马太福音八章11节提到:「……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最后的阶段是永远长存的国。彼得后书一章11节这样形容:「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永远的国。」 天国这词只在马太福音出现,而神的国却出现在其它福音书。这两个用语的意思没有差别,都是指同样的事情。例如,马太福音十九章23节中,耶稣说财主进天国是困难的。同样,马可福音(一○23)和路加福音(一八24)也分别记载了耶稣对神的国的论述(也参看太一九24,那里用了「神的国」)。 上文曾提到天国广义和狭义的意思。同样道理,神的国也有两种情况,这进一步证明天国与神的国都是同一回事。神的国包括真的部分和假的部分。从撒种的比喻(路八4~10),芥菜种的比喻(路一三18、19)和面酵的比喻中可见。狭义来说,只有真正重生的人方可进神的国(约三3、5)。 最后一点:国度有别于教会。基督一开始传道,国度就开始了;教会却在五旬节开始(徒二)。国度在地上进行,直至世界毁灭;教会却在地上进行,直至被提(基督从天上来到,把所有信徒带到天家,教会也就从地上被接到或迁移到天上──帖前四13~18)。教会将与基督一同再来到地上,教会要作基督的新妇。现在,真正在国度里的人,也同样是在教会里。 三3 现在回到第三章。留意在约翰出生前七百多年,先知以赛亚已预言约翰要为主作准备的功夫: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 「当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赛四○3) 那把人声就是约翰。从属灵角度看,以色列国是旷野──荒芜干旱之地。约翰呼吁百姓要藉着认罪悔改来预备主的道,并且要除去一切阻碍主完全在生命中掌权的事物,好修直他的路。 三4 施洗者的外衣是用骆驼毛制成的──不是今天那种柔软奢华的骆驼毛,而是户外穿的粗糙外衣。他还束了皮带。约翰的服饰与以利亚相同(王下一8),也许是要犹太人相信约翰和以利亚有相同的使命(玛四5;路一17;太一一14,一七10~12)。约翰以蝗虫、野蜜作粮食,正显示他放弃一般舒适和享乐的生活。 约翰跟常人不一样,从不锐意寻求生活上的东西。遇上他的人,都不禁自惭形秽。他对属灵事情的认识,必叫别人知道自己的贫乏;他对自我的否定,是对当代的属世光景的尖锐斥责。 三5、6 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但河一带的人,纷纷去听约翰的信息。有些人对他的信息作出回应,并在约但河里受他的洗。意思说预备要完全忠心信靠那将来的王。 三7 但那些来受洗的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全然不同了。当他们来到约翰那里,约翰因知道他们并非真心来受洗,也认出他们真实的本相:法利赛人宣称全心听从律法,内心却满有贪欲、互相差忌、虚伪自义。撒都该人是社会上的名门望族,他们对信仰疑怀不明,并且否定基本的道理,如身体的复活、天使的存在、灵魂不死、永恒审判等。故此,约翰称他们两类人为毒蛇的种类,说他们假装渴望逃避将来的忿怒,但却没有真正悔改的心。 三8 他向他们挑战,要结出果子来,证明他们真心悔改。如梅勒所写,真正的悔改是:「若只是激发几滴热泪、几阵懊悔、少许害怕,这种悔改枉然虚空,不谈也罢。我们必须悔改远离罪恶,并且行在圣洁的完全道上,这道是清洁干净的。」 三9 犹太人不应再以为凡从亚伯拉罕生的,都有天堂通行证。救恩的恩典不是由肉身遗传而得的。神可以用一个不暴力的过程,使约但河的石头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而不使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回转。 三10 这里指出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其实,约翰是指圣洁的审判瞬即开始。基督的来临和同在,要试验所有人。没有果子的要遭毁掉,不结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三11、12 在第7~10节中,约翰特意向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话(见7节)。可是,他现在明显转换了听众。听众中有真心相信的,也有假意的。他解释自己与那快来的弥赛亚的事奉大相迳庭。约翰用水给人施洗,叫他们悔改。水礼是一种仪式,没有洁净的能力。悔改的心诚然是真实的,却不能使人得到完全的救恩。约翰看自己的事奉只作预备,并不完全。相反,弥赛亚所作的却有天渊之别。他能力比约翰更大,所作的也更有价值,因为他是用圣灵与火来施洗。 用圣灵的施洗有别于用火的施洗。前者是祝福的洗,后者是审判的洗;前者发生在五旬节,后者要到将来才发生。真正相信主耶稣的人都能享受圣灵的洗,而不信的人的结局便是受火的洗。圣灵的洗给那些以色列人,是他们内心悔改的外在见证;火的洗是给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他们都没有悔改的表现。 有些人教导,说圣灵的洗和火的洗相同。他们问,为何五旬节时,那舌头如火焰的灵降下,不可以是火的洗?在第12节,火与审判有同等的意思,故圣灵的洗和火的洗不同。 约翰讲完火的洗,便立即提到审判。主的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谷物。麦子(真正的信徒)直接跌在地上,被收到仓里;糠(非信徒)被风吹到不远处,然后收集好,用不灭的火烧尽了。第12节的火解作审判。由于这节是第11节的补充,故有理由相信火的洗是审判的洗。 二.约翰为耶稣施洗(三13~17) 三13 耶稣走了约六哩路,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下游受约翰的洗。这里显示他对这仪式的重视,也显示今天跟从他的人,要看重浸礼。 三14、15 约翰知道耶稣没有地方需要悔改,便拒绝替他施洗。他认为耶稣应先替他施洗,这才合理。约翰这种反应其实很正常。耶稣没有否认他的讲法,只是简单重复了他的要求,叫约翰替他施洗,并解释这样做是理当……尽诸般的义。他认为自己在受洗上,应与神选召的以色列民一视同仁,而这些以色列人也将要悔改,受洗归入基督。 然而,这里有更深的意义。基督受洗是一种仪式,象征要成就神一切对人的罪的公义要求。他的洗礼象征他在加略山受神审判的洗。他从水里上来,是预表他的复活。藉着死、埋葬和复活,他满足了神的公义要求,并建立一个公义的基础,让罪人得称为义。 三16、17 当他从水里上来,耶稣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落在他身上。正如旧约中,一些为属神的计划作奉献的人或物件,靠着「成圣膏油」而成圣(出三○25~30),而耶稣是由圣灵受膏的弥赛亚。 三位一体神在这刻一同显现,这是何等可畏的景象。神的爱子在这里,神的灵也以鸽子的形象降下,而天父更从天上发出声音,宣告他给耶稣的祝福。这件事情实在值得记念,因为神的话曾在经卷中记载过:「这是我的爱子(引自诗二7),我所喜悦的」(引自赛四二1)。神曾经从天上三次宣称他喜悦他唯一的儿子,这里是其中一次(另外两次参看太一七5和约一二28)。 三.耶稣被撒但试探(四1~11) 四1 很奇怪,耶稣竟会被圣灵引去受试探。为何圣灵要带领他面对难处?其实耶稣必须受试探,以显示他品格端正,有资格作神要他在世上作的工。首先的人亚当曾在伊甸园面对争战,可是这场战争证实他未符合作王管治的资格。末后的亚当与魔鬼正面交锋,却能得胜,毫无损伤。 希腊文「试探」一词有两种意思:(1)测验或证实(约六6;林后一三5;来一一17);( 2)把人导向邪恶的力量。圣灵要试验或验证基督的实力,而魔鬼则寻求方法引诱他作恶事。 主受的试探带有深邃的奥秘。人们不禁会问:「他可不可以犯罪?」假如说:「不可以。」那么,人们又会问:「假如他不能犯罪,他所受的试探又怎算得上是真正的试探?」若说:「可以。」那就更不明白为何从神而来的耶稣可以犯罪。 首先,我们要谨记,耶稣基督是神,而神是不可以犯罪的。他的确也是人。可是若说他以人的身分去犯罪,不是以神的身分去犯罪,就更没有圣经根据。新约作者在不同的情况下写出基督是无罪的。保罗说基督是「不知罪的」(林后五21);彼得说基督「没有犯罪」(彼前二22);约翰说「在他并没有罪」(约壹三5)。 耶稣象我们一样会受外来的试探:撒但走向他,建议他违抗神的心意。但他与我们不同的是,他内里不能受到试探──他根本没有罪的私欲,对罪毫无感情。而且,他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会使他顺从魔鬼的引诱(约一四30)。 虽然耶稣不能犯罪,但他受的试探却十分真实。他可以面对罪的引诱,但在道德上他不可能顺从。他只能作从父所看见的事(约五19),但他不可能看见他的父犯罪。他从不按自己的意思去行事(约五30),父也永不会给他权柄,屈服在试探之下。 试探的目的并不是要看看耶稣是否会犯罪,而是为要证明他在艰巨的景况下,也只遵从神的话。 如果耶稣能以人的身分犯罪,我们便会担心他在天上作人的时候会否也犯罪。他会犯罪吗?当然不会。 四2、3 耶稣禁食四十昼夜后便饿了(圣经中四十这个数字常用作指试验或试探)。那试探人的利用人类天生的食欲来试探耶稣,这一着足以胜过许多人。他建议耶稣用特殊的能力把沙漠的石头变为食物。「你若是神的儿子」这个引言不是指撒但对耶稣的身分有怀疑。其实,这里的意思是:「因为你是神的儿子」。魔鬼暗指父神在耶稣受洗时对他说的话!「这是我的爱子。」魔鬼采用希腊文的句式(注2),使这番话看起来仿佛是对的。然后,他叫耶稣运用权力,使自己不受饥饿之苦。 用属神的权力来满足天生的食欲,这样向撒但回应等于直接叛逆神。撒但这个建议的背后意念,正好与创世记三章6节前呼后应(「好作食物」)。约翰把这种试探归为「肉体的情欲」(约壹二16)之列。相对来说,我们今天的试探便是企图满足天生的欲望,拣一条舒舒服服的路,而非寻求神的国和义。魔鬼说:「你不是要生活的吗?」 四4 耶稣引神的话来回答试探。我们的主给予我们典范,教导我们不一定要着重生活,但一定要遵从神!食物并非生命最重要的东西;相反,遵从神的一切话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父神没叫耶稣把石头变为食物,所以他不会按自己心意行,听从撒但的话,无论他何等饥饿。 四5、6 第二个试探发生在耶路撒冷的殿顶上。魔鬼向耶稣挑战,叫他从殿顶跳下去,以显示他有特殊的身分,是神圣洁的儿子。再一次,撒但用若作开场白,又藉诗篇九十一篇11至12节提出神应允要保护弥赛亚来试探耶稣,只要他不疑惑便行。 这个试探是要叫耶稣作出紧张刺激的特技表演,显示他是弥赛亚。其实耶稣大可不必受苦便得荣耀;他大可以避免上十字架而仍然登上王位。然而这一切绝非神的旨意。约翰把这试探形容为「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6)。这试探正与伊甸园中发生的事情──「那棵树……能使人有智慧」(创三6)──相似,同样是为攫取个人成就而轻蔑神的心意。这就如渴望获得宗教上的显赫地位,而忘记学习与主一同受苦无异。我们为自己追求许多大事,当难题真正临到,便只会却步。当我们忽略神的心意,而为自己沾沾自喜,我们就是试探神了。 四7 耶稣再次用经文抵抗试探:「经上又记着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参看申六16)神应许保护弥赛亚,但是要在遵行神心意的原则下。为要得到应许而作叛逆的事,等于试探神。耶稣要显示自己是弥赛亚,必要先上十字架。必须先有牺牲的祭,然后才有荣耀的冠冕。耶稣会等待神所预定的时间,成就神的心意。 四8、9 在第三个试探中,魔鬼又带耶稣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他把一切都交给耶稣,以换取耶稣俯伏拜他。这试探虽然是涉及敬拜这在灵里的操练,但是要引诱我们的主藉着拜撒但而握有世上一切权柄,报酬是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这试探属于「眼目的情欲」(约壹二16)。 从一方面看,现在世上的万国的确是属魔鬼的。他被称为是「这世界的神」(林后四4),约翰也告诉我们,「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当耶稣再来,作万王之王时(启一九16),「世上的国」都要成为主和主基督的国(启一一15)。耶稣不会违返属神的时间表,他当然不会拜撒但! 试探对我们有两重意义:第一,叫我们用属灵特质换取今世必要过去的虚荣;第二,使我们敬拜事奉受造物,而非创造主。 四10 耶稣第三次抵抗试探。他引用旧约:「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他。」敬拜和事奉都只单单为神。敬拜撒但就是以他为神。 马太记录的试探与路加福音四章1至13节所记录的次序有所不同。有人认为马太排列试探的次序与以色列在旷野经历的试探次序很相似(出一六,一七,三二)。耶稣面对试探的反应与以色列的反应却大相迳庭。 四11 耶稣抵抗撒但的试探后,魔鬼就离了耶稣。试探如浪潮汹涌而来,而不是平静地到来。「因为仇敌好象急流的河水冲来,是耶和华之气所驱逐的。」(赛五九19)这句经文对于受试探的圣徒来说,是何等大的激动! 我们从圣经知道有天使来伺候他,但对于这种超自然的辅助,圣经则没有解释。这可能是指到天使提供物质的需要,即耶稣先前拒绝撒但所提议的。 耶稣经历试探,让我们知道魔鬼能够攻击那些受圣灵管理的人,但是他却没有能力胜过那些用神话语抵抗他的人。 四.耶稣开始他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四12~17) 耶稣向犹太人传道差不多一年了,但马太并没有把这一年发生的事记下来。这一年的事情可从约翰福音第一至四章中知道,正好是在马太福音四章11节与四章12节中间发生的。马太讲述完耶稣的试探,便立刻转到耶稣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 四12 耶稣听见施洗约翰下了监,便知道这是他被拒绝的先兆。那些百姓既然拒绝王的先驱者,他们也会为了一切的原因而拒绝王。可是,耶稣并非因为恐惧而北上加利利去。事实上,他正是朝向希律帝国的中心──希律便是把约翰判入狱的王。他朝向外邦人的加利利,要表明犹太人拒绝他的后果,就是福音带到外邦人中间。 四13 耶稣留在拿撒勒,直至百姓因他宣讲外邦人的救恩而要杀他(参看路一四16~30)。然后,他从加利利海进到迦百农,这里本来是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部族居住的。这时开始,迦百农成为他的工作总部。 四14~16 耶稣到了加利利,成就了以赛亚书九章1至2节的记载。那些住在加利利冷漠迷信的外邦人,看见了大光──基督,即世界的光。 四17 从此以后,耶稣就传起约翰所传的道来,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是进一步呼吁人们要在道德上更新,准备他的国降临。天国近了意味着王已在世上。 五.耶稣呼召四个渔夫(四18~22) 四18、19 其实,这是耶稣第二次呼召彼得和安得烈。在约翰福音一章35至42节,耶稣呼召他们接受救恩。这次,他呼召他们去事奉。前一次在犹太,这次在加利利。彼得和安得烈都是打鱼的,但耶稣要呼召他们作得人的渔夫。他们的责任是跟从基督,而基督的责任就是要叫他们成为成功的渔夫。他们跟从基督,不单是肉身的接近,更加需要心灵的接近。这包括了学效基督的性情,目的是要成为见证人去传道。他们变成何等样的人,比他们说什么、作什么大事更重要。我们好象彼得和安得烈,要抵挡试探,不让口才、个性或聪明代替真正的属灵品格。门徒跟从耶稣,学晓鱼儿在什么地方出没,晓得怎样用适当的鱼饵,怎样忍受困难和不便,怎样学习有耐性和谨慎。 四20 彼得和安得烈听见呼召,便立刻作出反应。他们凭着真正的信心,舍了网;因着真心的委身和爱便跟从了耶稣。 四21、22 接着,呼召临到雅各和约翰。他们也立即成了门徒。他们不但放弃了自己的生计,也离开了他们的父亲,把耶稣放在一切地上的亲属关系之上。 这些渔夫对基督的呼召作了回应,成为世上福音事工的重要人物。他们若不舍下鱼网,恐怕我们还不能知道他们的事迹。认基督为生命之主,就能使世界完全与别不同了。 六.耶稣治好许多人(四23~25) 主耶稣有三方面的传道事工:他在会堂里教导神的话;他传天国的福音;他医治有疾病的人。医病的神迹,是要印证他的位格和职事(来二3-4)。第五至第七章是他教训传道的例子,而第八至第九章则描述他所行的神迹。 四23 第23节是新约中首次提到福音的经文。这词解作「救恩的好消息」。历史上任何的时代,都只有一个福音,这福音是救恩的唯一方法。(注3) 附篇──福音 福音是基于神的恩典(弗二8),即神白白赐永生给不配的罪人。 福音的基础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林前一五1-4)。我们的救主成就了属神的公义,让神可以称相信福音的罪人为义。虽然耶稣基督是在旧约信徒以后才成就救恩,但他们却因着耶稣基督的作为才得救。也许他们对弥赛亚认识不深,但神却为他们成就救恩──他让基督成就的大工归在他们的帐上。从这方面看,他们是凭「记帐」而得救的。至于我们,也是藉着基督所作成的工而得救,只不过我们相信的时候,基督已成就了救恩。 只要单凭信心,便可得着这福音(弗二8)。旧约的人因相信神告诉他们的一切话而得救。在今天的世代,人们因相信神见证说他的儿子是唯一的救恩方法而得救(约壹五11、12)。福音最终的目的是天堂。我们盼望天上的永生(林后五6~10),就好象旧约圣徒一样(来一一10、14~16)。 福音只得一个,但福音在不同时候有不同的特征。例如,圣经对于神国的福音与神恩典的福音有不同程度的强调。关于神国的福音,有这样的叙述:「你们要悔改并接受弥赛亚,那么,当神的国在地上建立的时候,你们便可进入他的国。」关于恩典的福音,有这样的说话:「你们要悔改并接受基督,你们在将来便能被提与他相会,并且永远与他同在。」基本上,两种说法都是指同一个福音──藉神的恩典因信得救恩,可是二者却显出神对福音的施行有不同的心意和目的。 耶稣传天国的福音时,他宣称他是以犹太人的王的身分而来,并解释了进天国的条件。从他所行的神迹来看,可见天国是完全的。 四24、25 他的名声传遍了叙利亚(以色列北部和东北部)。一切害病的、被鬼附的和残疾的都得到耶稣的医治。从加利利、低加波利(巴勒斯坦东北部十个外邦城市的统称)、耶路撒冷、犹太和约但河东部的人挤拥到耶稣那里。正如华菲德所写:「那地方的疾病和死亡必定差不多消失了一段时间。」怪不得群众听见加利利的情况,都大为惊讶了! 肆.天国的宪章(五~七) 把登山宝训摆在新约的开端不是没有原因的,宝训的位置正好显出其重要性。王在登山宝训中概括了他对子民的性格和行为有何期望。 这宝训并非要显示救恩的计划,也不是为教导未得救的人。教训是针对门徒(五1、2)而写的,且要作为宪章,或神权统治下的法则,以管理神的子民。宝训对于以前、现在和将来的人,即那些认耶稣为王的人,都是意味深长的。基督在世时,曾经是门徒生活的指引。现在,我们的主虽然在天上掌权,但这宝训却适用于凡尊主为王的信徒。最后,在大灾难时期和耶稣在地上掌权时,宝训要成为信徒行为的法则。 这宝训有明显的犹太色彩,例如,五章22节中间接提到公会、祭坛(五23,24)和耶路撒冷(五35)。若认为这些在加利利的教训只是单单向从前或将来的以色列民说的,便完全错误了,因为宝训是针对不同时代认耶稣基督为王的人说的。 一.登山宝训(五1~12) 五1、2 本章以登山宝训,或说论福的训诲开始。这些训诲宣示了基督国民的典范,而一个模范的民所具备的特质,正好与属世的准则完全迥异。陶恕这样形容:「不认识登山宝训的人,把宝训完全看错了,然后说:『这便是人的本性。』这正好描述人的光景。」 五3 虚心是头一个宣布的祝福。虚心不是指人的天性,而是人意愿的选择和有操守的品格。这就是说,信徒认识到自己的无助,而倚靠神的全能。他们感到属灵的需要,可以从主得着供应。天国便是属于这些人的了。在那里,自满并不是美德;而自尊是一种邪恶的品格。 五4 哀恸的人有福了,他们必得安慰。这种哀恸,不是因为生命的变幻无常而引起的,而是因着与主耶稣的相交,从而经历到的伤感。这种伤感是与他身同感受,为世上的创伤和罪恶而难过。故此,哀恸不仅包括了为一己的罪而难过,也包括了为世界可怕的景况、人们拒绝救主,和那些拒绝神慈爱的人,将来命定的恶果而难过。这些哀恸的人必得安慰,那时「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启二一4)。信徒今生要为这一切而哀恸;但不信的人今生所受的哀伤,只是将来永远哀伤的前奏。 五5 第三个福是宣布温柔的人有福:他们必承受地土。这些人可能本性是善变的、喜怒无常的和粗暴的,可是藉着基督的灵的作工,他们变得温柔友善(比较太一一29)。谦和是指接受自己卑微的地位。温柔的人为自己的缘故温和友善;纵使他为神的缘故,或为保护其它人时,会变得如狮子般猛烈。 温柔的人并非现在承受地土;相反,他们会受人苦待,遭人剥削。可是,按字面的解法,当基督在千禧年时掌权作王,世上和平繁盛,他们便在那时承受地土。 五6 跟着宣布的福,是给饥渴慕义的人的:这些是应许的满足。这些人响往活出义;他们渴望社会有诚信、正直和公平;他们寻求教会中有实际的圣洁。如布雷德福所写,他们有「一种渴望。这渴望不能被属世的事满足,他们的饥渴非基督填满不可,要是没有就宁愿死去。」这些人在将来基督的国来到后,便能够丰丰足足了:因为正义昭彰,奸恶给摒除弃绝,道德的标准达到最高,这些人就必得饱足。 五7 在主的国里,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有怜悯的心,是指很能自发和主动地去怜悯别人。从一方面看,这种人能对那些犯了错事,也应得到惩罚的人施以怜悯,抑制住而不向他们施以惩罚。广义上看,怜恤是指帮助那些有需要而又无法自己解决问题的人。神赦免我们的罪,免我们应受的惩罚,而且更加藉耶稣基督的救恩显明对我们的仁爱,这便显出他的怜恤了。当我们有怜恤的心,便是效法神了。 怜恤的人必蒙怜恤。在这里,耶稣不是指神让相信他的罪人得着救恩的那种怜恤;他的怜恤并非只限于有怜恤心肠的人──他的怜恤是无价又无条件的赏赐。其实,主在这里是说基督徒在每天的生活都需要怜恤,同时也是指到将来神按我们所作的工而施的怜恤(林前三12~15)。如果一个人没有怜恤的心,那人便不会得蒙怜恤;即那人的赏赐会因此而减少。 五8 清心的人有确据,必得见神。一个清心的人的动机是纯净不搀杂别的事物,他的思想圣洁,良心清洁。他们必得见神可从几方面作解。首先,藉着神的话和圣灵与神交通,清心的人便得见神;第二,他们有时会得着从神而来的超自然异象;第三,当耶稣再来时,他们藉着耶稣便必得见神;第四,他们在永恒里必得见神。 五9 另一个宣布的福是使人和睦的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留心主并非谈及那些有和平性情的人,也不是指那些爱好和平的人。他是指那些主动参与,缔造和平的人。按本性,人通常都只是以旁观者心态去看争斗。属神的做法是积极创造和平,即使是受凌辱,被攻击。 使人和睦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不是指怎样成为神的儿子──只有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约一12)才可作神的儿子。信徒藉着促进和平,便能显出他们是神的儿子。将来有一天,神会承认他们为有神家样式的人。 五10 下一个福是说那些受逼迫的人,不是因为他们犯了错,他们只是为义受害的。这些为义受苦的信徒蒙应允得着天国。他们因着正直诚实,谴责不属神的世人,并且与世界为敌。人们憎恶公义的生命,只不过因为神的义显出人的不义吧了。 五11 最后的祝福似乎与前一个重复了。其实,二者有一点不同。前一节经文是为义受的逼迫;而后一节则是因基督受的逼迫。主知道他的门徒会因为与他同行,对他忠心而受苦待。历史也证实了这事实:从开始,世界便逼迫、监禁和杀害跟从耶稣的人。 五12 为基督受苦是一种特权,这特权应带来喜乐。有极大的赏赐正等待那些为基督受苦的人,他们是过往受苦难的先知的同伴。旧约中那些代表神说话的人把生死置诸度外,坚守神的义。所有效法前人忠心不屈的人,必要在今世欢喜快乐,并且将来也要被高举。 登山宝训描绘基督的国民的模范样式。留心这里对义(6节)、和睦(9节)和欢喜快乐(12节)的强调。也许保罗把这章铭记于心,所以他写道:「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一四17) 二.信徒为盐为光(五13~16) 五13 耶稣把门徒比作盐。门徒在世上,就好比盐在日常生活的作用:盐用来调味;能防止腐坏;能引致口渴;也能使食物美味。故此,跟从神的人把兴奋带给人类社会,有保护作用,免受腐化,同时也使其它人渴慕前面经文所提到的义。 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确实没有方法能使它回复真正和原先的味道。一旦它失去味道,便再无用了,被丢在外面受人践踏。伯恩斯对这段经文有卓见: 这国所用的盐是一种化合物──若盐失去咸味,或失去独特的味道,就再没有什么用途了。可是,在东方的国家,他们所用的盐是不纯净的,混杂了疏菜和地上的物质;故此,那些盐可能会失去原先的咸味,有很大部分没有咸味的分量遗下(没有味道的盐)。这些盐没有什么用处,即或的确用上它,正如经上所说,把它放在路上或遭人践踏,就好象我们把碎石铺在路上一般。(注4) 按着登山宝训及其它训诲,门徒有一个很大的功用──活出门徒的样式,是世上的盐。如果没法显出属灵的特质,便是把经卷践踏在脚下。世人只会轻蔑那些没有奉献给神的信徒。 五14 耶稣又称基督徒为世上的光。他称自己为「世界的光」(约八12;一二35、36、46)。这两句说话的分别在于耶稣是光的来源;基督徒是这光的反射。基督徒的功用是为主发光,就正如月亮反射出太阳的光芒。 基督徒好像城造在山上:它所处的位置比周围高,而它也是在黑暗中发出光芒的。活出基督教训的生命,是不能隐藏的。 五15、16 没有人点灯,再把灯放在斗底下。反而,只会把灯放在灯台上,好使它照亮一家的人。耶稣不是要我们贮备他教导的光,留为己用,而是要我们把所学的与别人分享。我们的光也应当照亮出来,叫人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这里强调基督徒的品格。能够活出基督的生命,比言语的说服更能赢得别人的信服。 三.耶稣成全律法(五17~20) 五17、18 大部分革命性的领袖都摒弃以前、传统遗留下来的教训。然而,主耶稣却刚好相反。他持守摩西律法,并强调要履行这些律法。耶稣来到世上,并非要废掉律法和先知;相反,是要成全。他清楚强调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至成全为止。一点(yod)是希伯来文中最小的字母;一画是一个小标记或突出的记号,用来分辨字母,就好象英文E字下的小画,用来分辨F一样。耶稣相信圣经字面义的启示,即或是一些看似琐屑不重要的资料。圣经中,即使是最小的一画,都有其特别的意义。 重要的是耶稣并没有说过律法会永远长存。他说律法不会废去,直至成全为止。今天的信徒就这里的特点分成不同的宗派。由于信徒与律法的关系复杂,我们将花点时间简撮圣经在这方面的教导。 附篇 信徒与律法的关系 律法是神藉摩西给以色列国的立法制度。虽然十诫包含了律法的精义,但律法的整体源于出埃及记第二十至三十一章、利未记和民数记。 律法的颁布不是作为一个救恩之法(徒一三39;罗三20上;加二16、21,三11),律法是要显出人的罪(罗三20下,五20,七7;林前一五56;加三19),并且叫人因神慈爱的救恩而归向神。虽然律法包含的道德准则适用于各时代的人(罗二14、15),但律法是颁布给以色列国的。神以律法试验以色列人,象征了他以律法试验人,而以色列人的罪也就证实了世人的罪(罗三19)。 律法带来的是死亡的刑罚(加三10);违犯一项诫命便等于违犯所有诫命(雅二10)。因为人类违犯了律法,所以必受死亡的咒诅。按神公义和圣洁的属性,人类不能无罪释放,必然要付上罪价。也正因为这个缘故,耶稣才来到世界,藉着死来替我们付上罪价。虽然他没有罪,但他替代有罪的人而死。他并没有废掉律法;却是藉着他的生命和死亡成全了律法,完全符合律法的严格要求。因此,这福音不是要弃置律法,而是要坚定律法,并且显示出基督的救赎计划正好完完全全地符合律法的要求。 所以,相信耶稣的人不再在律法之下,他是在恩典之下(罗六14)。藉着基督的工作,这人对律法已经死了。律法所定的刑罚必须一次付上;因为基督已付上了罪价,信徒便不必再付了。故此,律法对于基督徒是已经失效的了(林后三7~11)。基督到世上来之前,律法就如导师,但基督的救恩出现后,我们便不再需要这位导师了(加三24、25)。 然而,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却不等于他可以任意犯罪。其实,他是受制于比律法更强的约束力,因为他如今是在基督的律法下(林前九21)。信徒的好行为不是因为害怕刑罚的缘故,而是基于对救主的爱慕,渴望讨他的喜悦。基督成了他生命的主宰(约一三15,一五12;弗五1、2;约壹二6,三16)。 当讨论到信徒与律法的关系,一般人都会问:「应否遵守十诫?」答案是:律法中的一些条例长久都适用。偷盗、贪婪或谋杀一定是错的,十诫中有九项在新约中重复出现,而且它们都有很重要和独特之处──它们不再是律法颁布的命令(律法颁布的命令必须遵行,否则便受惩罚)。现在,这些命令的提出,是让属神的人学习神的义(提后三16下)。唯一没再出现的诫命便是守安息日,新约圣经没有教训说基督徒要守安息日(即一星期的第七天,也就是星期六)。 对于未得救的人而言,律法仍有它的用处:「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一8)律法的用途是使人知道有罪,从而悔改归正。可是,律法不是为得救的人而设立的:「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提前一9) 律法所要求的义已经在那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4)得以成全。事实上,我们的主在登山宝训上的教训,比律法所定的准则更高。例如,律法写道:「不可杀人」;耶稣却说:「甚至不可恨人」。故此,登山宝训不仅坚守律法和先知的原则,更把它们加以补充,发掘出其中更深的含义。 五19 我们回头看登山宝训,留意耶稣预示人天性上是对神的诫命松懈的。由于神的诫命超乎自然常理,人们往往曲解这些诫命,把诫命的意思合理化。可是,无论何人废掉律法的一条,又教训其它人同样作的,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奇怪的是,这等人仍然获准进到天国──这些人是藉相信基督而得以进天国的。一个人在天国的地位是按着他在地上的顺服和信心而定的。凡遵行天国律法的人,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五20 要进到天国,我们的义必须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法利赛人以宗教仪式而自豪,因为这些仪式让他们在外表上和仪式上得以洁净。可是,他们的心却仍没有改变。)耶稣以夸张的手法指出一个事实──只有外在的义而表里不一致是不能进天国的。神只会接受一种义──人接受他儿子为救主而被称为义(林后五21)。当然,除了真心相信基督,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提到生活上的义。 四.耶稣论仇恨(五21~26) 五21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知道神不准杀人,杀人必然受惩罚。律法未颁布前已有不可杀人的命令(创九6)。后来,律法也再次提到杀人的罪(出二○13;民五17)。从「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几个字,可见耶稣要修改对杀人的教训。人们不能再以自己没杀过人而沾沾自喜。现在,耶稣说:「在我的国中,你绝不可抱有杀人的念头。」他把杀人的行为追溯到其源头,并且对三种不义之怒作出警告提醒。 五22 第一种怒气: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注5)一旦犯了这罪,便难免受审判──即会被带到会堂受审。许多人都发觉他们的怒气是源于自己的想法,然而神只允许两种情况下所生的怒气:一、神的尊荣受损;二、别人犯了错。因为别人犯错而向他报复是绝对不正确的。 更严重的罪是侮辱弟兄。在耶稣的时代,人们用拉加(亚兰文用语,解作「废物」)表达鄙蔑和怒骂。用这种词语形容弟兄,难免公会的审断──即受以色列地的最高法院的审判。 最后,第三种不义之怒是称弟兄为魔利,这种怒气为耶稣所谴责唾弃。魔利(意思是愚蠢)比迟钝更侮辱,指道德上的愚蠢,并含有想这等人死的意思,因为这等人该死云云。在今天的时代,我们很容易听见人们以「活该」、「该死」来咒诅别人。其实,说这话的人正是在叫神把罪人降到地狱。耶稣指出凡说出这种咒诅的人,难免受地狱的火。在那个时代,死囚的身躯通常被抛掉在火槽中,这火槽是在耶路撒冷城以外,称为欣嫩谷的地方。这谷象征永不熄灭的地狱之火。 救主的训词严格,不容许有半点差误。他教导说恼怒含有杀人的种子,辱骂的言语含有杀人的精神,而咒诅的言语则显示有渴望杀人的心。罪的程度愈加增,亦导致三种不同层次的惩罚:审判、上法院受审和下到地狱的火中。耶稣会在天国中按严重性惩治罪。 五23、24 不论是因为怒气或其它原因,如果一个人得罪了别人,就算他把礼物呈献给神,主也不会悦纳。那人应当先去和弟兄讲和。只有这样,神才会接纳他的礼物。 虽然这些训词是以犹太的背景写出,但并不代表今天已不适用。保罗用主的晚餐来解释这个概念(参看林前一一)。如果信徒不与弟兄言和,神就不会接受他的敬拜。 五25、26 这里是针对好诉讼的灵和不愿承认耶稣所警告的罪。与其冒着受审判的危险,倒不如尽快解决与弟兄之间的问题。因为,我们在审判时必然理亏。虽然有学者对于比喻中的人物身分各持不同看法,但很明显,如果你犯了错,便应立刻承认过失,尽快处理好事情。如果你仍不悔改,你的罪会渐渐侵袭你,你不但要完完全全补偿你的过错,且要受额外的苦。不要立刻控诉别人,否则律法便会定你的罪,要你偿还最后一文钱。 五.耶稣谴责奸淫(五27~30) 五27、28 摩西律法清楚地禁止行奸淫(出二○14;申五18)。也许有人会为自己未曾犯这诫命而沾沾自喜,可是他们「满眼是淫色」(彼后二14)。这些人外表受人尊敬,但心里却四处寻求不洁之事。故此,耶稣提醒门徒,光是禁戒行为并不足够──必须有内里的洁净。律法禁止淫行,耶稣连欲念也禁止: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钟思理看出这节的含义,他写道:「思念情欲或行淫,并不能满足性欲,就好象把油倒在火中,使这种渴望如火一般挑旺,永不熄灭。」罪是从思念开始,如果我们纵容,便会逐渐犯起罪来。 五29、30 保持思念纯正,需要严谨自律。故此,耶稣教导说,如果身体任何部分使我们犯罪,便最好在有生之时摒弃废去那部分,免得永远失去灵魂。我们应不应听从耶稣字面上的教诲?究竟他是否真的指毁坏身体的部分?这句说话的意思是:如果要失去灵魂,倒不如失去身体一部分,我们也应当乐意接受。可是,我们永远不必这样做,因为圣灵让信徒有能力过圣洁的生活。不过,信徒必须与圣灵合作,谨慎自律。 六.耶稣责备离婚的事(五31、32) 五31 旧约律法下,按申命记二十四章1至4节,离婚是受允许的。这章并非关注到犯奸淫而造成的离婚事件。(犯奸淫的处分是死,参看申二二22)。相反,这里的离婚案是由于厌恶或生活不合而产生的。 五32 可是,基督的国中,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这并不是说她自动成为淫妇。这里推测到妇人离婚后,因无经济支援而被迫与其它男人生活,因此便成了淫妇。不但被休的妇人犯奸淫,连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离婚和再婚是圣经中一个最复杂的题目。其实,要完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根本是不可能的,但透过查考和总结圣经在这方面的教训,的确对我们有莫大帮助。 附篇 离婚与再婚 离婚绝不是神的意愿。神理想的婚姻是一夫一妻,除了死亡,婚约不能解除(罗七2、3)。耶稣以创世时定的圣洁规律来清清楚楚地向法利赛人阐明这点。(太一九4~6 ) 相反,神厌恶人离婚(玛二16),即不合圣经原则的离婚。但他并不厌恶一切的离婚事件,因为他说自己曾休了以色列(耶三8)。这是因为以色列国离弃他去拜偶像。以色列对神不忠。 马太福音五章31至32节和十九章9节中,耶稣教导说,除非配偶任何一方犯了奸淫的罪,否则不能离婚。马可福音十章11至12节和路加福音十六章18节中,更指明不可离婚,没有提到例外的情况。 这里所出现的差异可能是因为马可和路加没有把耶稣所说完整记述下来。故此,即使离婚不是理想的,但当配偶对对方不忠时,这仍是可获接纳的。耶稣只是容让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而没有命令在这种情况下便要离婚。 有些学者参照哥林多前书七章12至16节中的教训,认为当不信的配偶离开了信徒,便可以离婚。保罗说那被遗下的人「都不必拘束」,即那人可以随意离婚(因为分开的缘故)。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与马太福音第五章和第十九章所述的例外情况大同小异,是指不信的人与信徒分开,与别人生活在一起。故此,若然配偶犯了奸淫,信徒才能依照圣经允准的条件离婚。 虽然新约容许离婚,但对于再婚,则仍有许多争论,认为不可容许。可是,没有足够的证据确定这论点。新约中,被遗弃而再婚的人没有受到谴责──只有那些犯错的人遭受谴责。同时,合乎圣经要求的离婚,其主要目的是容许再婚;否则,分开已经能解决二人的问题了。 当讨论这题目时,不免会问:「那些得救之前离婚的人又如何?」得救前的不法离婚和再婚是罪,但已于得救后完全得着赦免(参看林前六11,保罗把哥林多信徒未信主时的奸淫列为罪)。得救以前的罪并不能阻挡信徒完全参与地方教会生活。 更麻烦的问题是基督徒曾经没有按照圣经原则而离婚,而且还再婚。教会能否接纳他们相交?这要视乎该弟兄或姊妹是初犯奸淫,还是不断犯着。如果这些人活在奸淫中,他们不但要承认自己的罪,也要放弃现在的伴侣。不过,神的处理方案,绝对不会使问题恶化。如果因为要解决婚姻的纠纷而引致对方犯罪,或使到妻儿孤苦无援,这种医治比问题更糟糕。 笔者认为,基督徒曾违反圣经原则而离婚和再婚,可以真心悔改,承认过犯,然后恢复与主和教会的相交。至于离婚,似乎每一件离婚个案都有所不同。因此,地方教会中的长老应当个别审查每个情况,并按神的话来审判处理。若要进行纪律处分,必须交由长老决定。 七.耶稣责备起誓的人(五33~37) 五33~36 摩西律法中,有几条律例是禁止奉神的名起假誓的(利一九12;民三○2;申二三21)。以神的名起誓是以神作证人,证实你所说的全属实话。为免发生事故,犹太人起假誓时,往往以天、地、耶路撒冷或他们的头来代替奉神的名。 耶稣指责这样逃避律法是十足十的伪君子行为,并且禁止人们在日常谈话中起任何的誓。起假誓不但虚伪,而且用别的名词代替奉神的名起誓根本毫无作用。指着天起誓便是以神的座位起誓;指着地起誓便是以他的脚凳起誓;指着耶路撒冷起誓便是以大君的京城起誓;就算是指着自己的头起誓也与神相干,因为他是创造万物的那位元首。 五37 基督徒根本不需要起誓。他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便是承认撒但──那恶者──掌管我们的生活。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说谎。 这篇章也禁止隐瞒事实或欺骗。可是,这里并没有禁止在公堂上起誓。耶稣自己便曾在大祭司面前起誓,以证实他的身分(太二六63及以下)。保罗也曾起誓求神作证,证明他所写的是实话(林后一23;加一20)。 八.同他走二里路(五38~42) 五38 律法写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二一24;利二四20;申一九21)这既是惩治的命令,也是惩治的限制──不能刑过其犯。可是,惩治的权在旧约由政府所掌,而不是握在个人手中。 五39~41 耶稣所教导的义,比律法的准则更高,因为他连报复也要废去。他告诉门徒,从前报复在法理上是可以接纳的,不过现在却不要报复。耶稣教导门徒不要与恶人作对。如果有人打他们的脸,连另外一面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有人要拿他们的里衣,连外衣(晚上穿的外衣)也由他拿去。如果有军人强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便自愿地替他背行李走两里路。 五42 耶稣在这段中的最后吩咐似乎不适用于今天。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我们对物质和财富的渴求,往往使我们踌躇而不愿把自己有的奉献他人。可是,假如我们愿意注目天上的财富,知足于已有的所需衣食,便能自愿地谨守这些教诲。耶稣这番话是预先假定了那些寻求帮助的人是有真正需要的。由于很难断定那些是真正的需要,情愿(如别人曾这样说)「经常帮助那些伪装的乞丐,也不要遗漏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从人的角度而言,主这个教训根本不能实践。除非那人是被圣灵掌管,他根本不可能过这种自我牺牲的生活。只有信徒让救主住在他们的心中,由他掌管生活,才能够以爱去回应羞辱(39节)、不公平(40节)和不便(41节)。这就是「第二里路的福音」。 九.爱你的仇敌(五43~48) 五43 神的国所要求的义,还包括怎样对待仇敌。这题目是先前篇章的延续。律法教导以色列人要爱他们的邻舍(利一九18)。虽然律法中没有明确地吩咐以色列人要恨他们的仇敌,可是这种精神却藏在他们的教训中。这种态度总括了旧约对杀害神子民的人的看法(参看诗一三九21、22)。这种出于正义的仇恨,是因为憎恨与神为敌的人而产生的。 五44~47 可是,耶稣却宣布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并且要为逼迫我们的祷告。耶稣吩咐要爱,显示出这爱是基于意志,而不是原本而有的情感。这种爱与本性的情感有所不同,因为去爱恨你和伤害你的人不可能是出于自然的。这种爱是超乎本性和常理的善意,只有那些有属神生命的人才可以表现出来。 单爱那爱我们的人,不会得到赏赐;耶稣说即使那些不信神的税吏(注6)也能这样行!这种爱并不需要属神的能力。单请弟兄的安(注7)(即我们的亲戚和朋友)也不算什么美德。不信的人也能做到这点;基督徒若单做到这点便与世人无异。如果我们的标准不高于世界的标准,那么我们便注定不能影响世界了。 耶稣叫他的门徒要使恶人转回,好叫他们成为天父的儿子。他不是说我们这样行才能成为神的儿子;相反,这样才能显出我们是神的儿女。神既不偏私歹人和好人(他们都从日头和雨得益),我们也当以恩慈的心公平待他们。 五48 耶稣以这样的劝勉作结束: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完全这词的意思应按上文下理解释。这词并不是解作无罪或无瑕疵。上文解释「完全」是指去爱恨我们的人,并且善待朋友和敌人。这里的「完全」是指灵命的成熟,这种生命叫一个基督徒能效法神,毫不偏私地祝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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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
马太福音1-5章注释(“罪”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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