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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

使徒行传21-25章注释(“罪”版)




二一1~4上 在米利都经过亲切深情的道别后,保罗和同伴便乘船往哥士去,在那里过了一夜。第二天继续向东南行到达罗底岛。他们离开岛的北面,向东面驶去,到达帕大喇──小亚细亚南岸吕家的海港。在帕大喇,转乘一只往腓尼基的船。腓尼基是叙利亚海边的带状地,推罗(今天称为泰尔)是其主要城市之一。他们向东南驶去,穿过地中海,沿着居比路从南边行过,居比路就在左面,造访巴勒斯坦大陆的首个港口推罗。因为船要在那里卸货,保罗和其它人便找着了门徒,与他们同住了七天。
二一4下 就在这段时间,门徒被圣灵感动对保罗说,不可踏足耶路撒冷。这里带出那条老问题,究竟保罗是刻意不肯顺服,要去耶路撒冷,还是他无意间错误察验神的意思,又还是他确实行在神的旨意中呢?骤眼一看本节下部,保罗似乎是任性顽固的,刻意公然蔑视圣灵而行事。但是,仔细读来,可见保罗其实是不晓得这些劝告是出于圣灵的。历史学家路加告诉读者推罗门徒的劝告是被圣灵感动而发的,但他没有说保罗明明晓得这事实。很有可能,保罗认为朋友的忠告是要救他脱离肉身的苦难,甚至是死亡。他爱他的犹太同胞,认为肉身上安好不是那么重要。
二一5、6 七天过了, 推罗信徒全体出来陪伴几位宣教士到海滩去,美妙地彰显基督的爱。他们一同祷告,深情辞别之后,保罗等人上了船,在岸的人也回家去了。
二一7 下一站是多利买,是个港口,离推罗南面约二十五哩,现称亚歌,近海法港。这港口因多利买将军而得名。神的仆人在那里停留一天,好探访一下当地的弟兄。
二一8 第二天完成航程的最后一段──向南驶三十哩到达沙仑平原上的该撒利亚。他们在传福音的腓利家里住(不要与使徒腓力混淆)。这个腓利被耶路撒冷教会选为执事,向撒玛利亚传福音。透过他的指示,埃提阿伯太监得了救。
二一9 腓利有四个女儿,都是处女,是说预言的。意即圣灵赐下恩赐给她们,直接从主领受话语,再向别人传讲。有人从这节推断,女人可以在教会讲道、教训人。然而,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女人不可以在教会里教导人、讲道或辖管男人(林前一四34、35;提前二11、12)。我们只能总结说,这四个处女说预言的事奉是在家中,或是在非教会性聚会中。
二一10、11 保罗留在该撒利亚时,有一个先知,名叫亚迦布,从犹太下来。他就是那个从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的先知,预言在革老丢年间会有饥荒的(徒一一28)。他拿保罗的腰带,捆上自己的手脚。他象以前的众先知,藉着这个戏剧性的行动,表达他的信息,继而解释行动的意思。他捆着自己的手脚,表示犹太人在耶路撒冷也同样要捆着保罗的手脚,把他交在外邦人政府的手里。保罗事奉犹太人(以腰带象征)的结果,是被他们俘虏。
二一12~14 在该撒利亚有保罗的同伴和基督徒听见这话,都苦劝保罗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但他不因他们的关怀而心软。他们流泪,只能令他心碎。难道锁链、入狱的恐惧能阻止他去行他认定是神意旨的事吗?他要他们知道,他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他们的争论证实是无用的。他决意要去,于是他们只说:「愿主的旨意成就。」
很难相信,保罗分离的话,会由一个刻意不服从圣灵带领的人说出来。我们知道推罗的门徒被圣灵感动,劝他不要去耶路撒冷(4节)。但保罗知道他们是被圣灵感动而说这话吗?后来主说:「放心罢,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二三11)主是否容许他去耶路撒冷呢?有两件事是清楚可见的:一,保罗事奉主,不以个人安全为要。二,主为着他的荣耀,统管万有。
二一15、16 从该撒利亚去耶路撒冷是陆路的旅程,约五十多哩。昔日交通尚未发达,这次旅程算是长途。保罗同行队伍渐大,因有该撒利亚的几个门徒和一个名叫拿孙的基督徒加入。拿孙是居比路人,是当地最早的门徒之一。他住在耶路撒冷,这次有幸款待保罗,并那些在保罗最后一次去耶路撒冷时与他同行的人。
保罗到达耶路撒冷,真的结束了他的传道旅程。使徒行传余下的篇幅记载他被捕,接受审讯,返回罗马受审,并在那里入狱。
二一17、18 保罗和朋友到达耶路撒冷,弟兄们热切接待他们。翌日安排了与雅各和长老们聚会。我们无法确定这里的雅各所指是谁。这个雅各可能是主的弟弟,也可能是亚勒腓的儿子,或其它同名的人。头一个雅各可能性最大。
二一19、20上 保罗率先一一向众人述说……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令众人都大大欢喜。
二一20下~22 然而,犹太弟兄就担心了。四周传言使徒保罗所传讲、教导的跟摩西律法互相抵触。这足以使耶路撒冷风波四起。
特别指控保罗的是他教训一切在外地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对他们说,不要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行犹太人的规条。保罗真的这样教训人吗?
他的确教训人说,对信主的人而言,基督是公义律法的总结。他的确告诉人,一旦相信基督,信主的犹太人不再在律法之下。他说明如果一个人以为接受割礼藉以证明自己无罪的话,这人就自断在基督耶稣里得救的门路。他教训人说基督降临以后,回到以前律法的预表和影儿,就是亏缺基督的荣耀。鉴于这一切,我们便能洞悉为什么犹太人会这样控告保罗。
二一23、24 但在耶路撒冷的弟兄有个计划,想是可以安抚同胞的,不管是得救的与否。他们建议保罗要为自己许个犹太人的愿。他们中间四个人有愿在身。保罗应该加入他们,与他们一同洁净自己,替他们拿出规费。格连特解释:
让他跟着那四人,他们是信徒,跟他自己一样,但他们也同立拿细耳人的愿,又一同在殿里洁净自己,交付规费,完成许愿。在这公开行的事上,众人可清楚知道他与律法之间的关系。(注76)
我们不太清楚,这个愿包含什么。但我们要知道这是个犹太人的愿。假如犹太人看见保罗行这个礼,便确实知道他不是离弃摩西的律法,并向犹太人指示自己也持守律法。
保罗守这个犹太人的愿,有人维护,有人批评。维护保罗的人争论说,保罗按着自己的原则行事,向什么样的人,他就作什么样的人,为要救些人(林前九19~23)。另一方面,有人批评保罗付出太多去讨好犹太人,以致造出一个印象,他是在律法以下的。换言之,他们控告保罗言行不一致:他曾说不管是为了证明自己无罪,还是作为生活规条,信徒都不在律法以下(加一,二)。我们比较赞成这个批评,但也觉得判断使徒的动机时要加倍小心。
二一25 耶路撒冷弟兄忠告保罗,除了耶路撒冷教会颁布的规条外,没有需要把其它规则加给外邦信徒;该规条是:外邦人要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
二一26 今天,我们不清楚保罗行了什么礼仪。不少解经家认为这是拿细耳人的愿。即使如此,我们仍不晓得这节描述的礼仪的各个步骤。

八.保罗被捕受审(二一27~二六32)
二一27~29 那七日的愿将完,保罗安抚犹太人的计划证实无效。有些来自殖民地亚西亚不信的犹太人看见保罗在殿里,便发动暴乱对抗他。他们不单指控保罗,教导人违背犹太百姓和律法。还控告他带外邦人进入内院,弄脏圣地。事情真相是:他们曾看见保罗与特罗非摩在耶路撒冷城里。特罗非摩是外邦人信徒,来自以弗所。因他们看见二人走在一起,以为保罗带这个外邦朋友进入圣殿的内院。
二一30~35 虽然这个控告显然是假的,但它的目的达到了。合城都骚嚷起来。百姓拿住保罗,拉他出殿的范围,关上内院的闸。他们着手要杀他,有人传信给千夫长,那位负责管理安东尼亚驻军的。他带着兵丁赶来,从激动的百姓中拿保罗出来,用两条铁链捆锁他,问他是什么人,作的是什么事。群众当然是语无伦次又混乱。有喊叫这个的,有喊叫那个的。官长搞不清究竟发生什么事,于是吩咐兵丁将这个囚犯带进营楼去,好让他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众人见势这样,便挤上前,兵丁只得将保罗抬起来,走上台阶。
二一36 这时,兵丁听见众人传说一些话──可能他们中间有人曾听过──除掉他。
二一37~39 就在他们把保罗带进营楼时,保罗便请求官长,容许他说几句话。千夫长听到他说希利尼话,非常诧异。他确以为自己拘捕的是从前作乱,带领四千凶徒往旷野去的那埃及人。保罗立即告诉他,自己本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城。那麽,他并不是无名小城的人。大数以文化、教育、商业享负盛名,被亚古士督立为「自由城」。使徒以他一向的大无畏态度要求向百姓说话。
二一40 千夫长准了,保罗站在台阶上,由罗马兵丁包围,他向百姓摆手,他们都静默无声。他们的静默也跟纷乱成正比。他准备向耶路撒冷犹太人述说他的见证。
这里的希伯来话可能是指亚兰语(一种非常相近的语言),是当时希伯来人说的。
二二1、2 保罗很聪明,用亚兰语向犹太百姓说话,不用希腊话。众人听见自己的母语,就很惊喜,至少在那刻,他们停止喊叫。
二二3~5 保罗开始时就说自己家族的根。他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著名的犹太教宗师迦玛列门下受教,并在犹太教内作教导。他再特别强调自己是个热心的犹太人。他曾逼迫事奉基督真道的人,把相信耶稣的人下监。大祭司和众长老都可见证他曾彻底执行这些事。他从他们那里领了……书信,授权他往大马色去,要把那里奉这道的基督徒锁拿,带到耶路撒冷受刑。
二二6~8 保罗话说到此,犹太人该完全明白,如果他们诚实,会同意保罗说的没有错。使徒保罗快将告诉他们一件事,曾完完全全地改变他人生的方向。他们听后,要判断这事是否出于神。
保罗将到大马色,……忽然从天上发大光,四面照着他。这事约在晌午发生,首次记录在这里,显示那光比太阳照射的更光辉灿烂。因那光太强烈,保罗仆倒在地。这个逼迫者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询问之下,他晓得是拿撒勒人耶稣从天上向他说话。这个拿撒勒人已从死里复活升天,在天上得着荣耀。
二二9 与他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听到声音(九7),但没有听明所说的确实话。换句话说,他们听见杂音,而不是一段说话。
二二10、11 保罗独自从生命、荣耀之主领受、听取了话语,就把自己的灵、魂、体完全奉献给救主。他问:「主阿,我当作什么?」这正好表明他的心意。主耶稣指示他进大马色,在那里会得着指示。因基督荣耀的光,他不能看见,同行的人就拉着他手进了城。
二二12 在大马色,亚拿尼亚探访他。保罗向犹太听众形容他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这样的人的见证很重要,证明保罗悔改归主的故事是真实的。
二二13 亚拿尼亚以「兄弟扫罗」称呼保罗,着令他可以看见。然后保罗往上一看,看见了他。
二二14~16 在第14至16节,我们首次看到亚拿尼亚向保罗说话:
「我们祖宗的神,拣选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见那义者,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经文有几个要注意的重点。一,亚拿尼亚说明是我们祖宗的神定意要有大马色路上的事情发生。犹太人抗拒已发生的事,就实在是与神斗争了。二,亚拿尼亚告诉保罗,他要对着万人为主作见证,这正好预备犹太群众听保罗宣告,他是受差派在外邦人中间传道。最后,保罗要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他的罪。
有人误用第16节,教导人受洗重生的道理。有可能这节经文只适用在保罗身上,因他是犹太人,要藉水礼脱离一族弃绝基督的民(参看二38的注释)。
根据原文文法结构,有个更简单的解法。在希腊文中,本节的上下两部分均有一个分词修饰限定动词。这句可直译成:「起来去受洗;求告主的名,以洗去你的罪。」(注77)最后一节子句有整体圣经教训的支持(比较珥二32;徒二21;罗一○13)。
二二17~21 现在,我们首次看到保罗悔改后,在他第一次探访耶路撒冷快结束时遇到的经历。他在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听见主吩咐他赶紧的离开耶路撒冷,因为百姓必不领受他为基督作的见证。保罗似乎很难相信,自己的百姓竟拒绝听他说话。毕竟,他们已知道保罗曾是热心的犹太人,把耶稣的门徒收在监里,鞭打他们,同谋杀害司提反。但主重申命令:「你去罢,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
二二22、23 犹太人一直在安静听保罗申诉。他提到把福音带给外邦人时,就引起众人疯狂的嫉妒和憎厌。他们高声喊叫要除掉保罗。
二二24、25 千夫长看见群情汹涌,就总括说,保罗必定犯了严重罪行。他显然听不懂保罗的信息,因保罗是用亚兰语说的。于是他决定要拷问保罗,逼他招认。所以他吩咐人把这犯人带进营楼去,用皮条捆着他,准备拷问。预备拷问的工夫审慎地进行时,保罗静静地问百夫长,没有定罪就鞭打一个罗马人,他们是否合法。事实上,一个罗马公民尚未判定有罪前,即使是捆绑他也是不合法的!拷问他是极严重的冒犯。
二二26 百夫长赶快去见千夫长,告诉他要小心现在对保罗作什么,因这人是罗马公民。
二二27、28 千夫长连忙去见保罗。经过询问,知道保罗的确是罗马公民。那个时候,有三种方法可以成为罗马人。一,公民身分有时是由皇帝颁发,作为服务国家的报酬等。二,生来是罗马人;保罗就是这一类。他生在大数,是罗马帝国一个自由城市。他父亲也是罗马人。最后一类是购买民籍,通常都以很高价钱买入;千夫长就是用许多银子,入了罗马的民籍。
二二29 保罗是罗马公民一事公开后,所有拷问计划都告取消,这也给官长带来恐慌。
二二30 千夫长显然很着急想知道犹太人为什么要控告保罗,同时也想以合法、有程序的方式执行控诉。于是,耶路撒冷暴动翌日,他解开保罗,把他带到祭司长和全公会面前。
二三1、2 保罗站在公会前,简略地作出声明,诉说他一生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的。大祭司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很忿怒。毫无疑问,他看保罗是个脱离犹太宗教的叛徒、变节者。一个从犹太教转从基督信仰的人,怎能这样声称自己无辜呢?因此,大祭司吩咐人打这个犯人的嘴。因为案件还未审判清楚,所以这个命令是极之不公平的。
二三3 保罗厉声向亚拿尼亚说他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他!大祭司的外表看似公义不偏私,内心却是腐败的。他称是按律法审问人,却违背律法,吩咐人打保罗。
二三4 在场的人听到保罗尖刻的责备,都感到震惊。他岂不知自己正向大祭司说话吗?
二三5 保罗其实不晓得亚拿尼亚是大祭司,原因不明。公会的人召集聚会时间仓卒,或者,亚拿尼亚没有穿上祭司袍。甚至可能是他没有坐在大祭司的位上。又可能是保罗眼力不够,看不清楚。不管是什么原因,保罗不是有意毁谤受任命的官长。他立刻引述出埃及记二十二章28节的经文道歉说:「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二三6 保罗从法庭的对话知道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意见不一,便决定加阔他们中间的裂缝,宣告自己是法利赛人,因信死人复活而受审问。撒都该人当然是否定复活,也否定灵魂或天使的存在。法利赛人信仰传统,两者都相信(参看二三8)。
这里保罗受人批评,说他利用一些属肉体的权宜之计分散听众。蒲乐克说:「我们不免觉得保罗不应自称是法利赛人,离间敌对的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以占上风。」
二三7~9 他是对也好,错也好,他的话使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甚至大大的喧嚷。有几个法利赛党的文士替保罗辩护,便说:「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对他说过话,究竟有什么问题呢?」
二三10 两党的人争论越发激烈,千夫长只好吩咐兵丁押犯人离开会堂,带进营楼去。
二三11 当夜,主耶稣向狱中的保罗显现,说:「放心罢!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经文中使徒的行动备受争议,但主亲自赞赏他在耶路撒冷曾忠心见证主;这事是值得注意的。救主没有说过半句批评责备的话,反而赞赏他,又给他应许。保罗的事奉还未完结。正如他在耶路撒冷忠心传道事奉,在罗马也要同样为基督作见证。
二三12~15 翌日,犹太人同谋要杀害使徒保罗。有四十多人……同心起誓说,若不先杀「这个骗子」,就不吃不喝。计划是这样:他们去见大祭司和长老,提议召开公会会议,要详细查问保罗的事。公会要求千夫长把犯人带到他们那里,这四十个刺客便在监狱和公会会堂中间某处埋伏。保罗走近,他们就扑过去攫住保罗,然后杀他。
二三16~19 神保守保罗。保罗的外甥无意间听见这个阴谋,就去告诉保罗。保罗相信要利用合法的途径,保障自己的安全。于是,他把这事告诉一个百夫长。百夫长亲自领这少年人去见千夫长。
二三20、21 保罗的外甥不但详细复述该阴谋,更恳切要求千夫长不要随从犹太人,把保罗带给他们。
二三22 千夫长知道后,便打发少年人走,嘱咐他不要告诉任何人,他俩曾经会面。他现在知道,自己必须当机立断,在犹太人炽热的忿怒中救拔这个囚犯。
二三23~25 千夫长立即叫了两个百夫长来,安排卫队护送保罗往该撒利亚。卫队有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又安排在晚上上路,在夜里九时出发。
千夫长预备一大队卫队护送保罗,不是刻意尊崇这个基督忠心的传道人。相反,这显示出千夫长定意要保持他自己在罗马官长前的声望。假如犹太人杀死了罗马公民保罗,这个负责的官员就要解释他松懈的原因。
二三26~28 千夫长写信给罗马巡抚腓力斯,以革老丢吕西亚自称。写这封信的目的当然是解释保罗的情况。这里看见吕西亚要把自己塑造成为维护公义的英雄和保卫者的形象,实很有趣。他可能极其害怕有人告知腓力斯,说他绑起还没有定罪的罗马公民。吕西亚很幸运,保罗没有插嘴。
二三29、30 千夫长解释,他的调查显示保罗没有什么该死该绑的罪名。骚动似乎是与犹太律法的辩论有关。因犹太人策动阴谋对抗保罗,所以他觉得应该打发保罗去该撒利亚,那时害他的人亦会来到这里,而整件事便可在腓力斯面前述说清楚。
二三31~35 他们往该撒利亚的行程在安提帕底一歇。这城离耶路撒冷约三十九哩,离该撒利亚二十四哩。从这里起,犹太人埋伏的危险微乎其微,兵丁便返回耶路撒冷,让马兵护送保罗到该撒利亚。抵达后,他们把保罗连同吕西亚的文书交给腓力斯。经初步询问,知道保罗是罗马籍人,腓力斯便答应,等告保罗的人从耶路散冷来到,他就要细听保罗的事。同时,吩咐人把保罗看守在希律的宫殿或衙门里。
这个罗马巡抚腓力斯,从奴隶身分擢升成为罗马帝国的巡抚,操政治大权,这已叫他雀跃不已。他的私人生活极其荒怠。他被任命做犹大省巡抚期间,是三名王室妇女的丈夫。在任期间跟土西拉坠入爱河。土西拉是伊米撒王亚兹素的妻子。犹太历史家约瑟夫说这段婚姻由居比路的术士西门撮合的。
他是个暴君,策划刺杀大祭司约拿单,因约拿单批评他统治不当。
保罗就是要被带到这个腓力斯面前。
二四1 保罗离开耶路撒冷往该撒利亚之后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公会的人随即到达。他们聘请罗马人帖土罗做他们的主控律师,负责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罗。
二四2~4 帖土罗开始诉讼前,先对巡抚加以奉承。当然,他的话在某程度上是真的。腓力斯确曾压抑暴动、叛乱,维持社会治安,但帖土罗夸张事实,显然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讨好巡抚。
二四5~8 他继而提出四项清晰的控诉,告使徒保罗:
1.他是瘟疫,即是害虫或令人讨厌的人。
2.他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
3.他是拿撒勒教党的一个头目。
4.他连圣殿也想污秽。
二四9 帖土罗对腓力斯判断保罗控诉的能力,表示有信心。在场的犹太人加把声音,支持帖土罗提出的控诉。
二四10 巡抚点头示意,保罗就起来自辩。首先,他表示得以在一个有多年断事经验、熟悉犹太人习俗礼仪的人面前为自己分诉,已经满足了。这看似是奉承的话,但其实是有礼貌地说出事实。
然后,保罗为自己的控诉逐一答辩。
二四11 有人指控他是个令大众讨厌的人。他回答,从他上耶路撒冷那天到被指控,只有十二天。他去的目的是守礼拜,不是要惹起动乱。
二四12、13 接着,他否认那指他煽动犹太人发起叛变的控罪。在殿里,……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他都没有和人辩论,或企图煽动群众。这全都是事实,无人可以否定。
二四14~17 保罗没有否认第三项控罪,即是他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但他明说,他按着那道事奉犹太人的神,和旧约一切所记载的。他与每一个信仰正统的犹太人,特别是法利赛人一样,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因着盼望将来的复活,他竭力保持时时刻刻与主和人关系和谐。他不单没有煽动犹太人起来动乱,反而是来到耶路撒冷,把捐项带给犹太百姓。他所指的,当然是马其顿亚该亚教会捐出的供物,指定要送给耶路撒冷有需要的希伯来基督徒。
二四18、19 关于第四项控诉,指他污秽圣殿,保罗这样回答:他在殿里献祭时,按犹太人的例许愿,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看见他,就告他带不洁净的外邦人进入圣殿。这当然是错的。当时,保罗只是独自一人,在殿里已经洁净自己了。这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发动暴乱对抗保罗。他们若有告保罗的事,就应当来到该撒利亚控告他。
二四20、21 保罗随即向这些在场的犹太人挑战,叫他们说明,保罗站在耶路撒冷公会前的时候,犯了什么罪。他们说不出。他们只能说一句话,就是保罗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换句话说,控诉中被指犯法的事并不属实的,而那些属实的事不是犯法的。
二四22 腓力斯听审后,感到进退两难。他清楚晓得这基督徒的信仰,可以判断谁是谁非。站在他面前的被告人显然没有犯任何罪行,抵触罗马律法。然而,假如他宣告保罗无罪,就会惹来公愤。站在政治立场,他要逢迎犹太人的意思。所以,他拖延审讯,充当权宜之计。他宣布会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该撒利亚,其实这只是一种拖延的策略。千夫长可曾到达,则没有记载。
二四23 腓力斯总括这案时,吩咐把保罗扣押,但要宽待他,也不拦阻亲友探望他,供给他食物、衣服。这清楚显出巡抚腓力斯不把保罗看作是个凶暴的罪犯。
二四24、25上 公审后几天,腓力斯和他夫人土西拉私下约见保罗,好听他多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保罗一点也不畏惧,跟这个淫佚的巡抚和他通奸的妻子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二人对个人的公义,不管是对人或对己的,都所知无几。他们不晓得什么是节制,看他们面前败坏的婚姻,便一目了然了。他们要听有关将来的审判的警告,因为,除非他们的罪藉基督的血得以赦免,否则要在火湖里灭亡。
二四25下、26 看来,腓力斯比土西拉激动。虽然他觉恐惧,但不信靠救主。他拖延决志的时间,说:「你暂且去罢,等我得便再叫你来。」可悲的是,从圣经的记载看来,等他得便的时间从未临到。然而,这并不是保罗最后一次向腓力斯作见证。随后两年,保罗在该撒利亚入狱,腓力斯曾多次召见保罗。其实,腓力斯希望保罗的朋友会送他一笔可观的贿款,才释放保罗。
二四27 过了两年,即主后六十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该撒利亚监里,戴上手铐、足镣。
二五1 在主后六十年秋天,波求非斯都受尼禄王委任,做犹太的罗马巡抚。该撒利亚是叙利亚这罗马省分的政治中心,犹太是叙利亚省一部分。过了三天,非斯都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这是他管辖下的宗教首都。
二五2、3 虽然保罗在该撒利亚入狱已有两年,犹太人并没有忘记他,那种要他命的憎恨也没有消减。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以为自己可以从新任巡抚手里得着政治上的情,要非斯都听他们控告保罗,要求带他到耶路撒冷受审。他们的意思可能是要保罗在公会前受审,但真正的计谋是在路上埋伏杀害他。
二五4、5 毫无疑问,非斯都却知道他们曾经计划杀害保罗,及在耶路撒冷千夫长安排周详下,暗暗把保罗押送往该撒利亚。所以他拒绝他们的要求,但答应如果他们来到该撒利亚,可以说明他们控告保罗的事。
二五6~8 非斯都在耶路撒冷住了十天八天,便回到该撒利亚。第二天提堂。犹太人急忙把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保罗,但都是不能证实的。保罗感觉到他们被判胜数的机会很微,就简单否认各项控罪,指无论是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他都没有干犯。
二五9~11 这时,非斯都似乎愿意接受犹太人的请求,赞成把保罗带到耶路撒冷,在公会前审讯。但他未得囚犯同意,不会这样做。保罗清楚知道,他一旦同意,就不能存活口到耶路撒冷。于是拒绝这个要求,认为该撒利亚的法庭是合适的地方。假如他犯了罗马帝国的法律,他也不是不肯为该项罪名受死。但假如他根本没有犯过罪,那么,凭着哪种司法根据要把他交给犹太人?使徒保罗尽量利用自己是罗马公民的权利,然后说出一句值得记念的话:「我要上告于该撒。」
保罗上告于该撒这做法对吗?他不是应该完全交托给神,拒绝低头去倚靠在地上的公民权利吗?这是保罗的一个「错处」吗?我们不能定断。我们所知的是,因上告于该撒,他不能在这时得释放。此外,即使他不上诉,也可以透过其它方法抵达罗马。
二五12 非斯都跟法律顾问就上诉的程序作简单商量,便向保罗说,或许是气冲冲地说出:「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二五13 过了些日子,希律王亚基帕二世及其妹百尼基氏来到该撒利亚,祝贺非斯都新上任。亚基帕是希律亚基帕一世的儿子,其父杀害雅各,又监禁彼得(徒一二)。他妹妹非常美丽。历史学家对她不予好评,包括她与兄长的关系,新约圣经却不提她的人格。
二五14~16 亚基帕在该撒利亚住了一段颇长的日子,非斯都决定把囚犯保罗的事告诉他。初时,他首先复述犹太人粗鄙的要求,就是不经正式的审讯而把保罗定罪。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坚持维护正确司法程序的人,说明自己怎样要进行审判,让被告可以和原告对质,有机会替自己辩护。
二五17~19 聆讯开始时,非斯都发觉这个囚犯没有犯国家的条例。相反,案件围绕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二五20~22 其后非斯都指出他曾问保罗是否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及保罗要求上告亚古士督(这是该撒的名衔,不是名字)。这样,问题就产生了。他把囚犯送到罗马,该控告他犯什么罪呢?亚基帕是犹太人,熟谙犹太教的事,非斯都希望亚基帕可以帮助他草拟控告保罗的罪名。
非斯都谈到世人救主时,他说是有一人名叫耶稣。班格尔对此的评论值得重提:「可怜的非斯都竟这样描述那位万膝都要跪拜的主。」
二五23 第二天,聆讯正式开始。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的到来,同行有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随后保罗被带进来。
二五24~27 非斯都再次讲述案件的历史──犹太人坚决要求不容保罗活着,非斯都找不着他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其后保罗要上告于该撒。非斯都的难处当然是:保罗要上告于皇上,他被迫要送他去见尼禄,但又没有足够的法律根据可以提堂受审。非斯都坦白希望亚基帕能够助他一臂之力。始终,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确实是不合理的。这连串控诉的性质象聆讯多过审讯。当时犹太人不在场指控保罗,非斯都也不期望亚基帕能下一个有约束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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