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浏览总次数

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

邹光导读:任何对圣经译本的个人独立思考均应坚持圣经希伯来文,希腊文原文无误的信条。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  
【「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源自1978年10月26-28日在美国芝加哥市所举行为期三天的国际会议,此会议是由1977年成立之「国际『圣经无误』协会」(theInternationalCouncilonBiblicalInerrancy)负责召开,共有来自基督教各宗各派,将近三百位教会领袖与神学家参加,大会制订并发表此宣言。】

序言

无论是今天或是在历代基督教会中,「圣经的权威」一向是关键的议题。举凡相信耶稣基督是主和救主的人,均蒙召要谦卑而忠诚地顺服神的话、成文的道,藉此来表明他们真是主的门徒。人若在信仰或行为上偏离圣经,便是对主不忠。圣经所说的全部是真实的、绝对可信的;承认此基要真理,我们才能彻底了解并正确告白圣经的权威。

以下的宣言重新确认圣经的无误,表明我们对此真理的认识,并警告绝不可否认之。我们深信:否认圣经无误,就是撇弃耶稣基督和圣灵的见证,也就是拒绝顺从神所宣告的话语──而顺从神所宣告的话语正是真基督徒信仰的标记。现今有些基督徒在偏离圣经无误的真理,而世人又普遍对此教义有所误解;面对这种情况,重新确认圣经无误的信仰,实乃我们当务之急。

此篇宣言包括三部分:(一)宣言概要;(二)确认和否认的条文;(三)解释说明。这篇宣言是经由在芝加哥召开的三日研讨会后订出的,参与签署宣言概要及条文者表明:他们确认自己坚信圣经无误,彼此劝勉,并激励所有基督徒,要大家增进对此教义的认识了解。我们承认要在时间短促紧凑的会议上,制订出一份文件,难免有局限之处;我们也不认为这份宣言具有信条的份量。然而,大家聚集讨论加深了我们所怀的信念,为此我们深感喜乐。我们也祷告:盼望这份我们所签署的宣言,能使我们的神得着荣耀,促进教会在信仰、生活和使命上改革更新。

我们不是为着争辩,而是本着谦卑和爱心将此宣言公诸人前,我们也愿靠着神的恩典,定意在日后任何由此宣言而起的对话中,继续持守这种精神。我们乐于承认:许多否认圣经无误的人,在信仰生活其他方面并未显出他们否认此真理的后果;而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些口里承认此教义的人,未能在思想行为和传统作法上真心遵从神的话,以致生活中所行的经常与此教义相左。

我们欢迎任何人根据圣经本身的亮光,提出本宣言需要增补之处。我们所宣告的,是以圣经绝对无误的权威为根基。我们不认为我们的见证是无谬误的,所以,任何帮助,只要能加强我们此篇为「神的话」作的见证,我们都无不感激。

宣言概要

1.神就是真理,凡从他口所出的皆为真理。神已经默示圣经,为要以此向失丧的人启示他自己,藉着基督显明自己是创造者与主宰、救赎主和审判者。圣经是神为他自己所作的见证。

2.圣经是神自己的话,这些话是在圣灵的安排和监督下,由人执笔写成的。所以凡圣经所论到的一切事,均具有无误的神圣权威:凡它所确认的,皆为神的教训,我们应当相信;凡它所要求的,都是神的命令,我们必须顺服;凡它所应许的,都是神的保证,我们应当领受。

3.圣灵是圣经的作者,他不但在我们里面见证圣经为真实,他也开启我们的心,使我们明白圣经的意思。

4.圣经既是神所赐的,又是神逐字默示的,它一切的教导当然也都没有错误:不但在见证神对个人生命之救恩时,是没有错误的;在论及圣经自身写成文字是源出于神时,以及论到神在创造与世界历史中的作为时,也都是完全没有错误的。

5.如果「圣经是神的话,完全无谬误」的真理,在任何方面被人贬低、局限、视为无关紧要、或是让人用不合圣经的理论来冲淡的话,则圣经的权威势将无可避免地遭损;而此偏差使得信徒个人和教会整体均蒙受严重的损失。


「确认」和「否认」的条文

第一条
我们确认:圣经是神权威的话语。
我们否认:圣经的权威是来自教会、传统或任何其他属人的来源。

第二条
我们确认:圣经是用以管制人类良心的最高成文标准,教会的权威隶属于圣经的权威之下。
我们否认:任何教会的信条、会议、宣言拥有高过或等同于圣经的权威。

第三条
我们确认:全本圣经都是神恩赐的启示。
我们否认:圣经仅是对「启示」的见证;圣经只有在神与人交会时,才变成启示;圣经的有效性是取决于人类的反应。

第四条
我们确认:那按自己形像造人的神,是用人类的语言作为他启示的工具。
我们否认:因着人受限于被造的本质,以致人类的语言不足以作为传达神启示的工具。
我们更否认:人类的文化和语言因受罪恶的败坏,以致阻碍了神默示的作为。

第五条
我们确认:神在圣经中的启示是渐进的。
我们否认:可应验先前启示的后来启示,是为了修正前者,或会与前者产生矛盾。
我们更否认:自新约圣经完成之后,还有其他权威性的启示出现。

第六条
我们确认:圣经的全部和其中每一部分,包括原稿的每一个字,都是神所默示的。
我们否认:人可以只承认圣经整体是神的默示,却不承认其中每一部分都是神的默示;或只承认圣经某部分是神的默示,而不承认全部圣经都是神的默示。

第七条
我们确认:默示是神的工作,神藉着圣灵,透过人的写作,将他的话赐给我们。圣经的起源是出于神。神默示的方式,对我们而言,大体上仍是奥秘。
我们否认:可以将「默示」视为人的洞见,或人意识的任何颠峰状态。

第八条
我们确认:神在默示时,使用了作者们各自的性格和不同的文体,而这些作者都是他所拣选和预备的。
我们否认:神在促使这些作者使用他拣选的字句时,压抑了他们的风格。

第九条
我们确认:圣灵的默示,虽然并未使得作者无所不知,但却保证了圣经作者们受感所说所写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确可信的。
我们否认:这些作者因其有限与有罪,必然或偶然会将曲解或错误带入神的话中。

第十条
我们确认:「默示」,严格说来,仅是针对圣经原稿说的。在神的护理保守下,从现存许多抄本可相当准确的确定原稿。
我们更确认:圣经的抄本与译本,如忠实表达原稿,即是神的话。
我们否认:原稿的不在,使得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内容受到任何影响。
我们更否认:原稿的不在,使得「圣经无误」的宣称变为无效或无关紧要。

第十一条
我们确认:圣经既是神所默示的,就是绝对正确的,以致在其所论及的一切事上,都是真实可靠的,绝不会误导我们。
我们否认:圣经的陈述,有可能同时是无谬的又是有误的。「无谬」与「无误」表达的重点也许有别,但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第十二条
我们确认:全本圣经都是无误的,没有一点错误、虚伪和欺骗。
我们否认:圣经的无谬和无误只限于属灵、宗教或救赎的论题范围,而不涉及历史和科学的范围。
我们更否认:科学对地球历史的假设,可用来推翻圣经中对创造及洪水的记载。

第十三条
我们确认:使用「圣经无误」作为神学名词来说明圣经之完全确实可信,是适当的。
我们否认:人可以使用异于圣经用法或目的的正误标准,来衡量圣经。
我们更否认:人可以圣经记录的现象来否定圣经的无误,例如:缺乏现代科技的精确度、文法和拼字上的不一致、自然现象的观察式描述、对虚谎事件的报导记载、夸张语法和约略数字的使用、主题式编排材料、平行经文不同形式的采用资料、自由选取引句等。

第十四条
我们确认:圣经是前后合一和内在一致的。
我们否认:尚未解决所谓的圣经难题及不解之处,会损及圣经的真理宣告。

第十五条
我们确认:圣经无误的教义,是建立在圣经所教导的「默示」教训上。
我们否认:人可以诉诸耶稣的人性受到限制或调节,而不接受他论及圣经的教导。

第十六条
我们确认:圣经无误的教义,是教会从古至今的基要信仰。
我们否认:圣经无误的教义是更正教经院哲学派的发明,或是回应否定性的高等批判学而设定的。

第十七条
我们确认:圣灵为圣经作见证,使信徒确信神成文的话语是真实的。
我们否认:圣灵作这见证,是脱离圣经或是违反圣经。

第十八条
我们确认:圣经的经文必须根据「文法─历史」解经法来解释,并要顾及其文体类别,并要用「以经解经」的方式来解释。
我们否认:人可以使用处理经文或探究其背景来源的各种方法,导致将经文冲淡相对化、除去其历史性、贬低其教训、或否定其所宣示的作者为真。

第十九条
我们确认:认信圣经的完全权威、绝对无谬和完全无误,是确实了解基督教全面信仰不可或缺的。
我们更确认:如此认信,必会领人越来越效法基督的模样。
我们否认:认信圣经无误是得救的必要条件。
然而,我们更否认:拒绝圣经无误,不会为个人和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解释说明:


我们对「圣经无误」教义的了解,必须根据圣经论及其本身的整体教训。此篇「解释说明」列出我们撰写「宣言概要」和「条文」时所依据的教义大纲。

创造、启示和默示

三位一体的真神,用他的话语创造了万物,并以他的圣言统管万有;他按着自己的形像造人,赐人生命与他自己相交团契,这是依据神本体内三位格之间永恒相爱交通的模式。人既是神的形像,就理当听从神对他说的话,在敬拜顺服的喜乐中来回应神。神藉着受造界和其中发生的事序来显明他自己;此外,自亚当以来,人类也一直都从神领受话语的信息:或是直接从神而来(如圣经所记),或是间接透过部分或全本圣经来传递。

亚当堕落后,创造主并未弃绝人类在最后审判之下,反而应许救恩,开始藉连串的历史事件向人类显明他自己是救赎主;这些历史事件是以亚伯拉罕家族为中心,发展至最后高潮:耶稣基督的降生、受死、复活、现今在天上的职事和所应许的再来。在这历史的架构中,神多次向罪人晓谕明言审判和怜恤、应许和命令,为要引领人与他建立起一种相互委身的圣约关系;在这圣约关系中,他要向人施百般恩典,而人则以敬拜之心回应。摩西是神所用的中保,在出埃及时将神的话传递给他子民;摩西也是众先知行列之首,神将他的话摆在众先知的口里与著作中,藉他们向以色列人传讲。神使用此连续不断传递信息的方式,目的在于坚立他的圣约,这是藉着使他的子民知道他的圣名(即他的本性)和他的旨意(即对现今与未来的命令和目的)达成的。此「神之代言人」先知行列,到了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他自己本身是先知,比先知更大)和第一代基督徒的使徒和先知时,就告终结。当神说出最后最高潮的信息(即他向世人所说关于耶稣基督的话)并经由使徒们阐释明白之后,系列的启示信息到此为止。从此之后,教会要靠「神已说过的、也是为每个时代所说的话」来生活,来认识他。

在西乃山,神将他的圣约条文写在石版上,作为他永远的见证,长久为人所知晓。在先知和使徒启示时代的全程中,神促使人写下他所赐给他们与藉他们传扬的信息,连同神和他百姓相交的可称颂的记录,加上对圣约生活的道德反省,以及对圣约怜悯所发的赞美祷告各类记录,就形成了圣经。「圣经文献的写成是神所默示的」此一事实,乃是对应「先知口传的话是神的默示」之事实:虽然作者的个性会从他们所写的作品中表现出来,但所写成的话都是神所立定的。因此,凡圣经所说的,就是神所说的;圣经的权威就是神的权威;因为神是圣经的终极作者。神透过他所拣选与预备的人,藉着他们的思想和言语赐下圣经;使他们在自由与信实里「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1)。根据「圣经是源出于神」此项事实,我们必须认定圣经是神的话。

权威:基督与圣经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是成为肉身的道,是我们的先知、祭司、君王;他也是神与人交通的真正中保,正如他是神一切恩典赏赐的真正中保一样。耶稣基督给人的启示并不仅是话语而已,他也藉着他的临在和作为将父神彰显出来。然而,他所说的话是至为重要;因他是神,他所说的话都是从父神而来,而且他的话也将在末日审判世人。

耶稣基督是所预言要来的弥赛亚,他乃是圣经的中心主题。旧约圣经前瞻他的来临,新约圣经则回顾他的初临,并期盼他的再来。圣经正典既是神所默示的,因此就是基督最权威的见证。所以,凡不以这位历史的基督为焦点的释经法,我们都不能接受。我们必须依照圣经的本质来对待圣经─即父神对道成肉身之圣子所作的见证。

旧约正典在耶稣的时代就已告完成。新约正典也是已经完成,因为今天已不会再有新的使徒,为历史的基督作见证。在基督再来之前,不会再有新的启示(此与「圣灵光照我们明白现存的启示」不同)。「正典」基本上是由圣灵默示而创作的;教会的责任,是要辨认出神已经创作的正典,并非由自己另订安排一套正典。

「正典」一词,乃准则或标准之意,是「权威」的指标,其意是指「统治和掌管的权柄」。「权威」在基督教而言,属于「启示的神」,这启示一方面是指「耶稣基督,那永活的道」;另一方面是指「圣经,那成文的道」。然而,基督的权威和圣经的权威是同一的。基督作为我们的先知,他见证说:圣经上的话是不能废去的;基督作为我们的祭司与君王,他委身其在世生命来实现成全律法和先知书上的话,甚至甘心受死,为了顺从经上有关弥赛亚的预言。由此可见,他既认为圣经中是为他和他的权威作见证,他自己就藉着顺服圣经来见证圣经的权威。他自己既顺从在其圣经(即我们的旧约圣经)中父神所赐的指示,他就要求门徒也这样做─然而,不是分开、乃是联合使徒为他自己所作的见证;此使徒见证乃是基督亲自执行的:藉着他所赐的圣灵,默示使徒写成的。所以,基督徒若要表明自己是主忠心的仆人,就要顺从神在先知与使徒著作中所赐的教训,即合在一起的新旧约圣经。

基督和圣经互相印证彼此的权威为真,因此,基督和圣经合而为一,成为一体同源的权威。据此立场而言,「从圣经来诠释的基督」与「以基督为中心、宣扬基督的圣经」两者诚属一体。既然从「默示的事实」来看,我们可以说:圣经说的话,就是神的话;同样地,从所启示的「耶稣基督和圣经之间的关系」来看,我们也可以宣告:圣经说的话,就是基督说的话。



圣经无谬、圣经无误、圣经解释

圣经既是神默示的话,为基督作权威的见证,理当是绝对无谬的(infallible)和绝对无误的(inerrant)。「无谬」和「无误」这两个负面用词有其特殊的价值,因为它们明确地保障了非常要紧的正面真理。

「无谬infallible」一词表明「既不误导人,也不被人误导」的特性,所以,此词在范畴用语上绝对地保证「圣经在凡事上都是确实、稳固、可靠的准则与指引」的真理。

「无误inerrant」一词亦然,它表明「毫无虚假或错误」的特性,所以,此词保证「圣经所有的声言叙述,都是全然真实可信」的真理。

我们确认:解释圣经正典,一定要根据「圣经是无谬的和无误的」此项真理。然而,我们在诠释每段经文,判断这些蒙神指教的作者在其中所要表明的意思时,必须非常小心注意该段经文的宣称及其人类作品的特色。神默示人写圣经时,使用了作者的文化习俗环境背景,而这些环境背景是在神主权护理的管制之下。若持相反想法,必是穿凿附会错解圣经。

所以,历史必须视之为历史,诗歌为诗歌,夸张语句与比喻就是夸张语句与比喻,概括法和约略法皆如其所是···等等。我们也要注意圣经时代的写作习惯,和我们今日的不同。譬如:不按时间次序叙事、约略引用文句,这些都是当时所惯用、所接受的,并不会出人意外。所以,当我们读到圣经作者们这样做时,决不能说是作者写错了。当所期待的或所定的目标,本来就不是要达到某种特定的彻底精确,那么未达到此标准时,当然不能视其为错误。圣经是无误的,并非指按现代标准衡量的绝对精确,乃是说:圣经所声称的都是真的,依照其作者们定意的衡量标准,来表明所要着重的真理。
圣经中文法或拼字有不一致的现象、现象式的描述自然界、报导记载谎言假话(如撒但的谎言)、或两段记载似乎有出入,这些都不能用来否定圣经的真实。以这些所谓的「现象」作为理由,来反对圣经论其自身的教导,这是不对的。当然,我们不应忽略圣经中表面看来不协调之处。若能获得可确信的解答,这必能激励我们的信心;若目前手边没有可确信的答案,虽然这些问题看似存在,我们也应信靠他的保证:「他的话是真实的」,并坚信有一天真相大白显明这些问题根本是错觉。我们要如此信靠与坚信,藉此来大大荣耀他尊崇他。

因为圣经的启示是独一真神其心意的作品,所以,解释圣经必须在经文相互参照类比的范围内,且必须避免各种假设可用某段经文来纠正另一段经文,不论是假借「渐进性的启示」之名,或托词「受默示的作者,其领受的亮光不完全」。

虽然圣经绝不致受文化的限制,以致无法将其教导放诸四海而皆准,然而有时它是以当时的风俗习惯作为文化背景;所以,我们今日在应用圣经原则时,也因而可能产生不同的作法。

怀疑主义与批判主义

自「文艺复兴」以来,尤其在「启蒙运动」之后所发展的世界观,皆对基督教基本信仰抱持怀疑态度。诸如:「不可知论」否认神是可知的,「理性主义」否认神是无法测透的,「唯心论」否认神是超越的,「存在主义」否认理性存在于神与我们的关系里。当这些不合圣经、反对圣经的原则,渗透入人们的神学前提观念中,人就无法忠实地解释圣经,这正是今天司空见惯的事。

抄传与翻译

由于神从未曾应许圣经的抄写传递是无误的,因此我们必须确认:惟有圣经的原稿正本是神所默示的,而并且必须使用「经文鉴别学」作为工具,以校勘经文在抄写过程中有无手民之误。然而,根据这门学科的研究所得定论是: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经文,保存完整的程度实在令人惊奇,所以,这使得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和「西敏斯特信仰告白」一样,确认:经文的抄传,完全是出于神的护理保守。这也使得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宣告:圣经的权威,绝不会因为我们现有抄本并非完全无误而受损害。

同样,圣经的译本也没有一本会是完全的,因为所有的译本皆与「原稿」又隔了一步。然而,语言学的研究得到的定论证实:起码在说英语的基督徒,拥有许多优秀的圣经译本,可毫不犹豫的结论说他们是得到了神的话。事实上,圣经常常复述所强调的主题真理,和圣灵不断地为圣经、藉圣经作见证;根据这两件事实来看,任何严谨翻译的圣经,绝不会破坏圣经原意,使读者不能「因信基督耶稣而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无误与权威

我们确认圣经的权威,包涵其所说的完全都是真理,我们知道自己是站在基督及其使徒、站在整本圣经以及教会历史主流(从起初直到最近)的同一立场上。我们关切的是:今天许多人草率粗心,糊里糊涂地放弃这个影响深远的重要信仰。

我们也注意到:口说承认圣经有权威,但不再坚持圣经是完全真实的,必将导致巨大严重的混淆。采取这样步骤的结果是:神所赐的圣经会失去它的权威,所剩下的不过是一本依从人的批判辩论来删减过的圣经;而且一旦此例一开,据此原则,圣经可继续被删减下去。此即表明:追根究底,是人的独立理性反成了权威,用来反对圣经的教导。如果此事实未被认明而福音教义目前仍被持守,则那些否认圣经完全无误的人,可能会自称是福音派,然而在方法上他们已经离弃了福音派的认识原则,转向一不稳定的主观主义,并且将越陷越深。

我们确认:圣经说的话,就是神说的话。愿神得荣耀。阿们!阿们!



韦斯敏斯德信条

第一章 论圣经

一、本性之光与创造护理之工,虽彰显神的善良、智慧和权能,叫人无可推诿1;但都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 关神及其旨意的知识赐予人2。所以神愿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给他的教会,并向教会宣布他的旨意3;以后,为了更加保守并传扬 真理的缘故,而且为了更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并撒但与世界的恶意起见,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4。于是,神 先前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方法已经停止5,故圣经成为我们最 必要的6。

二、在圣经,或笔之于书的神言的名义下,包括旧新约全书,即旧约三十九卷,新约二十七卷(书名于此从略)。这些书都是出于神的默示7,为信仰与生活的准则。

三、一般称为伪经(Apocrypha)的各卷,既非出于神的默感,所以不属圣经正典,因此(伪经)在神的教会中没有权威,只能当作其他属人的著作看待或使用之8。

四、应受信服的圣经权威,不在乎任何人或教会的见证,乃完全在乎神(他是真理的本身)是圣经的著者。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所以当为我们接受9。

五、我们可能受教会所作之见证的感动与影响,因而对圣经有高度敬畏的尊重10。圣经主题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符合,全体的目的(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人类唯一得救之道充分的显示,和其他许多无比的优秀点,以及全体的完整,都足以证明圣经本身为神言的证据。虽然如此,我们所以十分接纳并确实相信圣经之无谬的真理性与属神的权威,乃是由于圣灵内在之工,借着并同着神的话在我们心中所作的见证11。

六、凡神关于他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与生活一切所必须之事的全备旨意,都明明记载在圣经内,或从圣经中推出正当的与必然的结论;所以无论何时,不可借着圣灵的新启示,或凭人的遗传,给圣经再加上什么12。虽然如此,但我们承认为了明了圣经中所启示的得救知识,圣灵的内在光照是必须的13;并且承认有些关于敬拜神,和教会行政的某些详情,因与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是相关的,故亦可凭人的经验和基督徒的智慧来规定,但必须时常遵照圣经的一般规则14。

七、圣经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样清楚,对各人也不都同样明了15;但为得救所必须知道,必须相信,必须遵守的 那些事,在圣经的各处都有清楚的提示与论列,不但是学者,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只要正当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适当的理解16。

八、用希伯来文(是古时神选民的国语)所写的旧约,和用希利尼文(是新约时代各国最通行的文字)所写的新约,都是受神直接的灵感,并且由于神特别的照顾与护理,历经世代,保守纯正,所以是可靠的17;因此一切有关宗教的争辩教会终当以圣经为最高裁判者18。但因神的众百姓并不都通晓这些圣经原文,而且他们对圣经有权利与兴味,并以敬畏神的心,听神吩咐去诵读和考查圣经19;所以凡圣经所到之地,都应译成各国 的通行语20,使神的话丰丰富富地存在各人心里,令他们可以用讨神喜悦的方式去敬拜21,并借着圣经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22。

九、解释圣经的无谬规则就是圣经本身(以经解经)。所以对圣经哪一部分的真正和圆满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不能有多种,只有一个),就当用他处较为更明了的经文,借以查究和明了其真义23。

十、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著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而且对其判决拳拳服膺24。


1.        罗二14-15,一19-20,一32,二1,诗十九1-3。
2.        林前一21,二13-14。
3.        来一1。
4.        箴廿二19-21;路一3-4;罗十五4;太四4、7、10;赛八19-20。
5.        来一1-2。
6.        提后三15;彼后一19。
7.        路十六29、31;弗二20;启廿二18-19;提后三16。
8.        路廿四27、44;罗三2;彼后一21。
9.        彼后一 19、21;提后三16;约壹五9;帖前二13。
10.        提前三15。
11.        约壹二20、27;约十六13-14;林前二10-12;赛五十九21。
12.        提后三15-17;加一8-9;帖后二2。
13.        约六45;林前二9-12。
14.        林前十一13-14,十四26、40。
15.        彼后三16。
16.        诗一一九105、130。
17.        太五18。
18.        赛八20;徒十五15;约五39、46。
19.        约五39。
20.        林前十四6、9、11-12、24、27-28。
21.        西三16: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里,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或作当把基督的道里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以各样的智慧)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
22.        罗十五4。
23.        彼后一20-21;徒十五15-16。
24.        太廿二29、31;弗二20;徒廿八25

芝加哥圣经解释宣言


序言


“《圣经》无误”国际会议于1978年10月26-28日,在芝加哥召开第一次高峰会议,为要重新确认“《圣经》无误”教义,清楚宣誓对此真理的认识,警告否认此交易的危险。神赐福予该会议,在往后数年里,我们看见其成果超过所求所想。有关“《圣经》无误”教义的好书佳作,泉涌而至;对此真理的委身见证,多而又多。这都是我们感激不已,乃将一切颂赞归于我们伟大的真神。


但第一次高峰会议的工作,尚未全部告竣;事实显明,还有一项主要任务必须完成。我们承认:相信“《圣经》无误”是维护《圣经》权威的根基;然而如此的承诺,与我们对《圣经》意义的认识、见识,是等量齐观的。因此需要有第二次高峰会议,主题集中在“解释《圣经》的原则与作法”。经过两年的计划筹备和写作报告,我们终于在1982年11月10-13日在芝加哥召开此会议。我们再次表明下列“确认与否认”的条文(与1978年的《芝加哥宣言》所采取的表达方式相同),作为我们表白“释经”议题和原则的努力成果。此次会议约有百位学者、专家和教牧人员参加,我们并未宣称对此主题作了全备完善的处理,但是这些“确认与否认”的条文,实在是与会者共同一致的结论。我们的交流对话,增广了彼此的见闻。我们的祷告乃是:求神使用我们辛劳所结的果子,来帮助我们与他人,是大家能更忠诚地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提后2:15)。


加哥圣经解释宣言


“确认与否认”条文

第一条  
我们确认: 《圣经》的权威是准则规范的权威,是神本身的权威,由耶稣基督(即教会的主)证实。
我们否认: 区分基督的权威与《圣经》的权威或将两者视为对立相抗,是合理的。

第二条  
我们确认: 正如基督是同一位格具神人二性,所以,《圣经》是神的话以人类语言说出,二者无法分开。
我们否认: 《圣经》的屈尊(使用人类语言)必使之犯错误;正如我们否认基督的人性(在其降卑状态)必使他犯罪。

第三条  
我们确认: 耶稣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是整本《圣经》的中心、焦点。
我们否认: 任何拒绝或者模糊“《圣经》是以基督为中心”的解经方法是对的。

第四条  
我们确认: 默示《圣经》的圣灵,今日藉着《圣经》作工,藉其信息使人得着信心。
我们否认: 圣灵会教导人任何违反《圣经》的教训。

第五条  
我们确认: 圣灵使信徒能正确使用《圣经》,将之应用于生活中。
我们否认: 若无圣灵的帮助,属血气的人能在属灵方面分辨《圣经》的信息。

第六条  
我们确认: 《圣经》以“命题叙述”来表明神的真理,我们宣告《圣经》的真理是既客观又绝对的。
我们更确认: 任何叙述,若依照事实真相表白实情,就是真实的;不符事实的错误表达,即是谬误的。
我们否认: 因《圣经》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就说《圣经》真理应依照“使人得救的功能”来界定。
我们更否认: “错误”被界定为“蓄意欺骗”。

第七条  
我们确认: 《圣经》每一处经文所表达的意义,皆是单一的、确定的、固定不变  的。
我们否认: 承认此意义的单一,就排除其应用的多次多方。

第八条  
我们确认: 《圣经》包含一些教训和命令,是放诸四海皆准、适用于所有文化和生活处境的;《圣经》也包含另一些命令,《圣经》本身显明它们只适用于特殊环境。
我们否认: 《圣经》的普遍命令与特殊命令,其区分是由文化和处境因素决定的。

第九条  
我们确认: “释经”(历史上用来指“解经的规则”)一词,可切实地用来包括所有与“解释《圣经》”有关的认知过程,即《圣经》启示的意义,以及对我们生活的影响。
我们否认: 《圣经》的信息,是由解经者的看法衍生或独断的。
因此,我们否认:《圣经》作这与解经者的“视野”会“融合”到一个地步,以致使经文所传达给解经者的信息,最终不是由《圣经》本身表明的意义所掌控。

第十条  
我们确认: 《圣经》以文字传达神的真理给我们,使用了许多不同的文学体裁。
我们否认: 任何人类语言的有限之处,使得《圣经》无法实切地传达神的信息。

第十一条 
我们确认: 《圣经》经文的翻译,能跨越一切时空和文化的界限,传达对神的认识。
我们否认: 《圣经》经文的意义和其写作背景的文化,紧密连接到一个地步,使其它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无法明白同一意义。

第十二条 
我们确认: 在每一文化处境中翻译与教导《圣经》,只能使用那些忠于《圣经》教训内容的“功能对等”的用词。
我们否认: 在翻译与教导《圣经》时,可以使用不合乎“跨文化传播”需求的途径,或歪曲《圣经》意义的方法。

第十三条 
我们确认: 认识《圣经》各部分的文学分类(形势与体裁),是正确解经的基本要素;因此,我们重视“文体分析”,视其为研究的学科之一。
我们否认: 在研究《圣经》叙事纪录(讲述历史事实)时,可将否认其历史性的“文学类型”强加其上。

第十四条 
我们确认: 《圣经》记载的事件、谈话、言论,虽是以适切的文体形式作多样化的表达,然而都是以历史事实为根据的。
我们否认: 《圣经》记载的事件、谈话、言论,有任何地方是《圣经》作者自己猜想杜撰、或沿用人云亦云的传统资料。

第十五条 
我们确认:  解释《圣经》必须按照其文字(即正常)意义。文字意义是指“文法与历史”的意义,即作者所表白的意思。根据“文字意义”的解释,必会全面地考虑在经文中出现的所有“话语喻象”和“文体形式”。
我们否认:  在处理《圣经》经文时,可将经文本身的“文字意义”所不支持的意思加添于上。

第十五条 
我们确认:  解释《圣经》必须按照其文字(即正常)意义。文字意义是指“文法与历史”的意义,即作者所表白的意思。根据“文字意义”的解释,必会全面地考虑在经文中出现的所有“话语喻象”和“文体形式”。
我们否认:  在处理《圣经》经文时,可将经文本身的“文字意义”所不支持的意思加添於上。

第十六条 
我们确认:  应使用正当的鉴别方法,来决定正典经文及其意义。
我么否认:  可用《圣经》批判学的任何方法,来质疑《圣经》作者所表白的意义或其它《圣经》教训,怀疑其真实性或整全性。

第十七条 
我们确认:  《圣经》是合一的、和谐的、前后一致的;并且宣告:《圣经》本身正是最佳解释者。
我们否认:  解释《圣经》时,可用一段经文来修正或反驳另一段经文。
我们并否认:《圣经》后期书卷的作者,引用或参照前期书卷经文时,会作出错误的解释。

第十八条 
我们确认:  《圣经》对其自身的解释,每次都是正确的;对于自身经文(都是经由默示写成的)的解释,从未偏离其单一意义,而是解明之。先知的话,其单一意义包括(但不局限于)先知本人对这些话语的了解,也必定包含了神所要启示的,即这些话应验成全时所见证的。
我们否认:  《圣经》的作者们,每次都了解其所写的话语的全部涵义关联。

第十九条 
我们确认:  解经者在解释《圣经》时,其原有先存的看法,应符合《圣经》的教训,并且要接受《圣经》的纠正。
我们否认:  应要求《圣经》配合解经者先入为主、不符合《圣经》本身的看法,例如:自然主义、进化论、科学主义、世俗人文主义、相对主义。

第二十条 
我们确认:  既然神是一切真理的作者,所以一切真理(《圣经》所记载的和没有记载的)都是一致与整合的;《圣经》论到自然、历史或任何其他领域时,所说的都是真实的。
我们也确认:《圣经》之外的资料,有时是有价值的,可帮助我们更清楚明白《圣经》所教导的,已改正我们错误的解释。
我们否认:  《圣经》之外的看法,可用来推翻《圣经》的教训,或比《圣经》更为优先。

第二十一条
我们确认:  特殊启示与普通启示的合一,因此,我们确认《圣经》的教训与自然界的事实证据是和谐的。
我们否认:  任何真实的科学证据,可能与任何《圣经》经文段落的真义有不相符合之处。

第二十二条
我们确认:  《创世纪》1-11章全是事实,正如《圣经》其他部分都是事实一样。
我们否认:  《创世纪》1-11章是神话;我们也否认:有关地球历史或人类起源的科学假说,可用来推翻《圣经》关于“创造”的教导。

第二十三条
我们确认:  《圣经》是清晰自明的,特别是它论到“从罪中得拯救”的信息。
我们否认:   关于救赎的信息,《圣经》所有的经文都是同样清晰或具同样分量。

第二十四条
我们确认:  人们对《圣经》的了解,并非需要仰赖《圣经》学者、专家的意见。
我们否认:  人们应当忽略《圣经》学者专业研究《圣经》的成果。

第二十五条
我们确认:  要充分传讲神的启示,及其对生活的适切应用,唯一的方法是视《圣经》为“神的话”,忠实讲解其经文与内容。
我们否认:  传道人可在《圣经》经文之外,从神得着信息。  

注:这个芝加哥《圣经》解释宣言的翻译仅供参考,为求更准确的理解,请大家自行查阅英文版本以及对<条文>的解释。

没有评论: